同意成立联合党支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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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党支部是指由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若干临近单位的党员所组成的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不能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战斗单位,可与临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同意成立联合党支部的批复,欢迎阅读!

同意成立联合党支部批复
20xx年同意成立联合党支部批复一

大根社区党委:

报来《关于申请成立航空大厦党支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中共福州市航空大厦联合党支部,同意由翁书林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请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相关规定组建成立。

此复

中共鼓楼区东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8月29日

20xx年同意成立联合党支部批复二

各支部(总支)、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中组建联合党组织的通知》(岳组字〔20xx〕218号)文件精神,依据各支部组建联合支部的请示,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成立组建联合支部。

中共头陀镇委员会

20xx年1月19日

20xx年同意成立联合党支部批复三

各有关党总支、支部:

经研究,同意:

成立中共温泉镇事业单位---后山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王萍、刘少林、王春生、黄学深、储昭胜等同志组成,王萍同志任书记,王春生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农林水---东营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吴仕东、吴劲松、储昭松、储昭才、储旭等同志组成,吴仕东同志任书记,储昭松同志任副书记。

中共温泉镇委员会

20xx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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