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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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8月9日、8月13日,副局长路子房、纪检书记王培一带领行办、党办、监察室主任,对局机关各科室及部分局属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及办公环境进行了检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精选17篇)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办公环境规范清洁,能够做到人员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单位有:质监站、监察大队、工商用房管理处。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请假制度执行不力,外出办事手续不全;工作时间有串岗现象;办公秩序还不够正规,办公卫生还不够整洁。检查中还发现某个单位职工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检查组当时就对这些单位提出了严厉警告,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今后,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重申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随时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年月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2

“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纪律考核”已列入《河南科技大学20xx年工作计划要点》。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5月24日上午,人事处会同校纪委、机关党委、校工会对在致远楼和图书馆办公的部门进行了工作纪律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这次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部门人员基本能做到按时到岗,有事、有病等能做到及时请假。其中党委统战部、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能按时到岗,对此提出表扬。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有4个部门未按时到岗人员较多,检查组已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报人事处。

二、部分单位个别人员没有按时到岗,也没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办公室报告。

三、履行请假手续不严格,口头请假较多,未及时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检查结束后,一些部门领导和未按时到岗人员已及时向检查组说明了情况。今后,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机关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或抽查结果将如实通报。

遵守考勤纪律是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工作纪律,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使全体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人事处 纪委/监察处 机关党委 校工会

年5月24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3

春节将至,为防止出现节前干部上班纪律松懈、办事作风拖沓现象,元月13日—17日,县作风办对8个乡镇和69个机关单位的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各组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孝坪镇、潭湾镇、桥头溪乡、长田湾乡、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计生局、畜牧局、农开办。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管理松弛,干部人浮于事,机关形象差;个别工作人员顶风违规,上自由班,迟到、缺岗、上班时间玩电游、看电影等现象仍然存在:

1、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16日上午8:50,锦滨乡干部吴伍未签到。

2、上班时间吃早餐。14日上午8:50,烟草局办证大厅有1人吃早餐;16日上午8:40,锦滨乡仍有9人在乡食堂、操场上吃早餐。

3、不按工作时间上下班。15日下午4:09,xx乡政府除办公室有一人值班外,其余干部全部提前下班。

4、请假手续不规范。16日上午,xx乡干部周健、聂树喜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刘文、谢黎黎请假无假条。

5、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宋泽喜工作时间上网看电影;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黄明在对县政务中心核查办公用房时,在药监局窗口张景虎的工作电脑上玩游戏。

6、工作时间随意脱岗。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国土、住建、财政、煤炭、物价等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提前脱岗。

三、处理结果

1、对锦滨乡、石碧乡、火马冲镇、修溪乡、县邮政局、县煤炭局、县烟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第二次通报的县煤炭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受到通报的乡镇要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于元月24日前交县作风办。

3、责成县安监局对宋泽喜停职检查处理,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药监局对张景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对黄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责成县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煤炭局、物价局对16日在政务中心窗口的脱岗人员按规定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交县作风办。

四、工作安排

1、各乡镇、单位要坚持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尤其要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与工作无关软件一律删除。

2、下阶段县作风办将继续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违规宴请、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公务人员打牌赌博等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惩处。

x年xx月xx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4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3月22日上午,按照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秋杰同志工作部署,由局纪委书记王培一同志带队,党办主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对我系统节后工作纪律进行督导检查。

经过对局机关及局属质监站、安监站、保障中心、招标办、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等单位进行抽查,发现职工在岗情况较好,上班期间没有聊天、上网、打游戏、空岗等现象,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状态较好,望继续保持和发扬。

20xx年我局的工作任务之重、责任之大前所未有,为确保我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有铁的纪律、好的工作状态和高的办事效率来保障,现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制定行之有效的整顿办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形象。

3、局党委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纪人员,将依照《开封市“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开封快速崛起”效能问责办法》及《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效能问责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5

近日,县作风办会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按照全县正风肃纪“五个三、一个六”的工作要求,对县直单位上班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xx年11月16日下午4时许,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张伟玲、刘清雨、张颖三人未经请假提前脱岗;20xx年11月17日,县体育局工作人员刘洋在没有单位领导安排其休息,也没向单位领导请假的情况下,正常工作日不在单位上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呆在自己家中休息。

上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遵守单位上班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违反了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县农业局、体育局虽制定有机关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但在抓作风建设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力、管理不严的问题。

11月26日,县纪委监察局责成县农业局、县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张伟玲、刘清雨、张颖、刘洋警告处分;县农业局党委、县体育局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责成县农业局党委、县体育局党支部向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炼平,县体育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鲁梦龙给予诫勉谈话;对县农业局、县体育局存在作风散漫、纪律松驰的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加以整改。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xx县纪委

xx县监察局

20xx年11月30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8月9日、8月13日,副局长路子房、纪检书记王培一带领行办、党办、监察室主任,对局机关各科室及部分局属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及办公环境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办公环境规范清洁,能够做到人员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单位有:质监站、监察大队、工商用房管理处。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请假制度执行不力,外出办事手续不全;工作时间有串岗现象;办公秩序还不够正规,办公卫生还不够整洁。检查中还发现某个单位职工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检查组当时就对这些单位提出了严厉警告,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今后,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重申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随时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x年xx月xx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7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3月22日上午,按照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秋杰同志工作部署,由局纪委书记王培一同志带队,党办主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对我系统节后工作纪律进行督导检查。

经过对局机关及局属质监站、安监站、保障中心、招标办、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等单位进行抽查,发现职工在岗情况较好,上班期间没有聊天、上网、打游戏、空岗等现象,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状态较好,望继续保持和发扬。

20xx年我局的工作任务之重、责任之大前所未有,为确保我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有铁的纪律、好的工作状态和高的办事效率来保障,现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制定行之有效的整顿办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形象。

3、局党委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纪人员,将依照《开封市“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开封快速崛起”效能问责办法》及《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效能问责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x年xx月xx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8

春节将至,为防止出现节前干部上班纪律松懈、办事作风拖沓现象,元月13日—17日,县作风办对8个乡镇和69个机关单位的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各组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孝坪镇、潭湾镇、桥头溪乡、长田湾乡、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计生局、畜牧局、农开办。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管理松弛,干部人浮于事,机关形象差;个别工作人员顶风违规,上自由班,迟到、缺岗、上班时间玩电游、看电影等现象仍然存在:

1、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16日上午8:50,锦滨乡干部吴发堂、石宏贵、王旭斌、吴明荣、左军、赵紫婷、吴春英、黄泽亮未签到;石碧乡干部潘治良未签到;火马冲镇干部罗坤扬、郑芝芳、林志峰未签到;邮政局职工黄冠臻未签到、煤炭局工作人员陈荣然、张昌伍未签到。

2、上班时间吃早餐。14日上午8:50,烟草局办证大厅有1人吃早餐;16日上午8:40,锦滨乡仍有9人在乡食堂、操场上吃早餐。

3、不按工作时间上下班。15日下午4:09,修溪乡政府除办公室有一人值班外,其余干部全部提前下班。

4、请假手续不规范。16日上午,锦滨乡干部周健、聂树喜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刘文、谢黎黎请假无假条。

5、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宋泽喜工作时间上网看电影;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黄明在对县政务中心核查办公用房时,在药监局窗口张景虎的工作电脑上玩游戏。

6、工作时间随意脱岗。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国土、住建、财政、煤炭、物价等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提前脱岗。

三、处理结果

1、对锦滨乡、石碧乡、火马冲镇、修溪乡、县邮政局、县煤炭局、县烟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第二次通报的县煤炭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受到通报的乡镇要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于元月24日前交县作风办。

3、责成县安监局对宋泽喜停职检查处理,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药监局对张景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对黄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责成县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煤炭局、物价局对16日在政务中心窗口的脱岗人员按规定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交县作风办。

四、工作安排

1、各乡镇、单位要坚持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尤其要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与工作无关软件一律删除。

2、下阶段县作风办将继续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违规宴请、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公务人员打牌赌博等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惩处。

年月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经县纪委会研究,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全县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但仍有少数单位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时有发生,现就近期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22日中午,xx局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2日中午,委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3日下午,xx局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刘早退;

8月23日下午,xx局苗旷工。

县纪委将对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针对其他违规违纪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并于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基地5017)。

希望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县纪委将建立作风纪律检查台账并与年度反腐倡廉考核挂钩,每通报一人次扣单位0.5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责。年度内单位发生2次或一起2人至4人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情形的,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责令其单位主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年度内单位发生3次或一起5人以上(含5人)违反规定情形的,取消单位年度综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单位屡次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社旗县纪委

年8月24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10

“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纪律考核”已列入《河南科技大学20xx年工作计划要点》。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5月24日上午,人事处会同校纪委、机关党委、校工会对在致远楼和图书馆办公的部门进行了工作纪律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这次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部门人员基本能做到按时到岗,有事、有病等能做到及时请假。其中党委统战部、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能按时到岗,对此提出表扬。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有4个部门未按时到岗人员较多,检查组已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报人事处。

二、部分单位个别人员没有按时到岗,也没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办公室报告。

三、履行请假手续不严格,口头请假较多,未及时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检查结束后,一些部门领导和未按时到岗人员已及时向检查组说明了情况。今后,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机关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或抽查结果将如实通报。

遵守考勤纪律是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工作纪律,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使全体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人事处 纪委/监察处 机关党委 校工会

年5月24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经县纪委会研究,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全县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但仍有少数单位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时有发生,现就近期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22日中午,水利局吴、李、郭、康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2日中午,发改委郭、张、陈与朱集镇郭、丁、程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3日下午,文物旅游局张、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刘志睿早退;

8月23日下午,国土局苗旷工。

县纪委将对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针对其他违规违纪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并于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基地5017)。

希望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县纪委将建立作风纪律检查台账并与年度反腐倡廉考核挂钩,每通报一人次扣单位0.5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责。年度内单位发生2次或一起2人至4人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情形的,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责令其单位主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年度内单位发生3次或一起5人以上(含5人)违反规定情形的,取消单位年度综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单位屡次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县纪委

年8月24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12

副局长路子房、纪检书记王培一带领行办、党办、监察室主任,对局机关各科室及部分局属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及办公环境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办公环境规范清洁,能够做到人员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单位有:质监站、监察大队、工商用房管理处。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请假制度执行不力,外出办事手续不全;工作时间有串岗现象;办公秩序还不够正规,办公卫生还不够整洁。检查中还发现某个单位职工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检查组当时就对这些单位提出了严厉警告,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今后,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重申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树立住建系统良好形象。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随时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x年xx月xx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13

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镇20xx年上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促进该项工作落实到位,结合7月初镇党委政府安排两个组对各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督查、考评情况,镇党委政府于7月28日召开了全体党政领导专题会议,会上对全镇各村(居)委会上半年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客观、公正点评,并进行了综合排名。现就20xx年上半年农村环境整治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鉴于两组的考核标准有部分差异,由考核组对被考核村分别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党政领导会议审定。第一组由陆朝辉同志带队,考核的村为:柳厂、石田、马安、托坝、古洞,经考核小组评分认定:第一名是托坝居委会、第二名是柳厂,考核依据:1、托坝居委会两委重视程度高,村书记亲自带队抓整治,集中一周的时间进行彻底的清扫,目前已经投入3万元的整治经费,且集镇常年保洁、集贸市场管理有序、杂物堆放整齐、市场卫生干净;2、柳厂村支两委高度重视,已投入整治经费2万元,发动村组党员干部进行了一周的清扫,在督查中所经村组路边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垃圾、柴草杂物堆放整齐,田间、地坎、池塘无成片垃圾。第二组由李晓庆同志带队,考核的村为:何洞、新生、龙泉、长塘、水圳,经督查考核小组评分认定:第一名是何洞、第二名是龙泉,考核依据:1、何洞村常年保洁,辖区内无裸露垃圾,水库堤坝无垃圾倾倒、无漂浮物;2、龙泉村支两委高度重视,特别是支部书记能够首先做好自己责任片的卫生从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发动村组党员干部、十户长清扫4天,在考核小组督查时房前屋后没有裸露垃圾,田园、水塘干净,无任何漂浮物。经党委政府集体决议奖励托坝居委会、何洞村各1000元,柳厂、龙泉村各800元,给予所在村办点干部奖励。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督查考评中,某些村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

1、部分村干部的环境整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思想上有厌战、畏难情绪,甚至还有抵触情绪,整治工作停滞不前;

2、有些办点干部不够务实,没有把文件精神宣传到位、把督促落实到位;

3、有些村人力、物力、经费投入太少,日常保洁工作做的不够,只对公路沿线进行清扫,纵深隐蔽部位还有不少垃圾未动。

x年xx月xx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14

学院各部门:

过去的20xx年,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响应校党委提出的“重返国家队,建设领军高校”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党的建设、教学科研、团学工作、运动竞赛、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和谐快速发展,经基层评选推荐,经20xx年1月1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授予郭兆霞等16名同志“优秀教师”、授予何素艳、孙丽娜2名同志“科研工作突出贡献奖”、授予王晓文等5名同志“优秀教练员”、授予潘崇帅等2名同志“优秀辅导员”、授予郭俊安等2名同志“先进工作者”、授予张美珍等21名同志“科研先进工作者”、授予排球教研室、院团委等2个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立新功。同时,学院号召全院教职员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为建设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体育学院奋斗目标而努力。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15

20xx年1-10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进展情况通报

一、大气环境质量通报

10月份,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以AQI指数统计)25天,优良率达80.6%,较去年同期上升16.1个百分点。市区PM2.5浓度为49 μg/m3,浓度较20xx年下降9 μg/ m3,下降幅度为15.5%。

1至10月份,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2天,优良率为73.0%,较去年同期上升4.6个百分点。市区PM2.5浓度为50μg/ m3,浓度较20xx年下降7μg/m3,下降幅度为12.3%。

二、主要工作进展通报

1、清洁能源行动。(牵头部门:经信委、城管委)

开展高污染禁燃区创建,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超额完成金华下达的淘汰任务,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564台,占金华下达淘汰任务数的215%。淘汰落后产能,印染14060万米,织造4510万米,砖瓦窑3000万块。推进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完成天然气管网建设24.1公里,居民管道项目新增覆盖14个小区12500户。

2、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牵头部门:公安局、环保局、商务局)

完成拆解场地标准化建设,出台黑烟车举报制度,将限行区域扩大至各镇街主干道,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6187余起。截止10月30日,已淘汰黄标车8055辆,占今年淘汰任务的88.52%。

3、有机废气整治工作。(牵头部门:环保局)

环保局积极开展有机废气整治工作,对省、金华市重点治理企业上门督查,加强技术指导,对整治进度慢的龙头企业进行约谈。推进有机废气企业整治进度,已完成整治企业有30家。

4、城市扬尘控制工作。(牵头部门:城管委、执法局)

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组织在建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完成创建三鼎商业广场和义乌国际电子商务城绿色工地2处。

5、大气综合整治行动。(牵头部门:交通局、执法局、农林局、农合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

发展清洁能源汽车,已完成新增或更新清洁能源公交汽车76辆,新增公交线路9条。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排查,重点区域14家维修企业中,有6家已完成喷漆房拆除。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综合整治行动,累计查扣炉具203件,移动遮雨棚151件、桌椅板凳735件、三轮车、冰柜、蓄电池等其他物件2424件,有效打击了露天烧烤等违法违规行为。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14万亩,化肥减量305.2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8.71万亩,农药减量29.6吨。

三、镇街工作考核通报

根据《20xx年度镇(街道)考绩细则》及《20xx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绩细则》精神,对列入考核的四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通报,其中针对垃圾秸秆禁焚和农村工程扬尘管理两项工作,大气办于10月27日和28日组织了城管委、农合联、交通局以及执法局工作人员对镇街进行了现场考核。结果如下:

1、截止10月底,按照各镇街黄标车淘汰完成率,对该项工作进度排名通报,从高到低依次为:后宅、大陈、福田、稠江、苏溪、江东、佛堂、廿三里、稠城、赤岸、上溪、义亭、北苑、城西。

2、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完成较好,但各镇街的进度很不平衡,截止10月21日,按照各镇街燃煤锅炉淘汰完成率,对该项工作进度排名通报,从高到低依次为:赤岸、大陈、上溪、义亭、廿三里、稠江、后宅、福田、江东、城西、北苑、后宅、苏溪、佛堂。

3、垃圾站(点)管理有较大改进,除江东外,其余镇街均落实了垃圾站(点)标牌设立工作。但是垃圾秸秆焚烧现象仍较普遍,现场考核发现:苏溪、廿三里垃圾站(点)垃圾秸秆焚烧痕迹较明显,希望相关镇街引起足够重视,强化网格化管理,打击焚烧行为。经统计查实的垃圾焚烧举报件,以下镇街垃圾焚烧现象较多:江东、苏溪、稠江、佛堂。

4、农村工程较少,可考核点少,虽然扬尘管理有所改进,但各镇街应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附件:《义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镇街10月份月考综合排名通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16

各部门、各员工:

我们好莱客的产品通过技术研发和创新,获得了多项技术专利,经过了6年的努力,好莱客整体衣柜已经实现产品风格体系最丰富、价格覆盖最广、性价比最高的目标。好莱客已经成为中国整体衣柜行业发展的先导者和领军品牌。

在集团的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本次研发新产品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予以通报表彰,表彰他们发扬主人翁的精神,以企业发展为前提,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积极进取,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正因为有这些优秀员工的认真努力、兢兢业业的工作,才有了集团今日的辉煌与成功。这些优秀员工的品质是需要公司每一位员工进行学习的,相信有了每一位员工的努力,广东好太太集团会更上一层楼的。

再次表彰那些优秀员工!

X年XX月XX日

关于工作纪律检查通报 篇17

20xx年10月时,我司常州办销售员薛销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 19000米后,客户反馈其质检不合格,要求退货,薛传委于是申请退款汇至客户处。储运部司机前去拉货时发现退回货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绝退回。客户于是自行将坯布拉至储运部要求退货,经质检确认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户强行卸包至我司,储运部只好暂时收下此批货物。此事件发生后,储运部、薛传委都应第一时间反馈信息至副总谭xx处,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未坚持原则,隐瞒不报,造成此事件被搁置,此货物被闲置。针对此事件,处罚如下:

此事件真实反映我司相关部门工作不仔细,马虎大意,且存在问题不主动汇报,也不及时与其他人员沟通交流。由于人员的思想意识不高,造成此事件的被动处理,形成资源浪费,更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望所有员工,尤其是仓储部、业务部所有人员提高思想意识,注意工作细节,思考问题时考虑周全,出现问题积极与相关责任人联系沟通,全面利用公司资源,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彻底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办公室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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