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失误的通报(通用5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6W

关于工作失误的通报 篇1

20xx年10月时,我司常州办销售员薛销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 19000米后,客户反馈其质检不合格,要求退货,薛于是申请退款汇至客户处。储运部司机前去拉货时发现退回货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绝退回。客户于是自行将坯布拉至储运部要求退货,经质检确认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户强行卸包至我司,储运部只好暂时收下此批货物。此事件发生后,储运部、薛传委都应第一时间反馈信息至副总谭春明处,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未坚持原则,隐瞒不报,造成此事件被搁置,此货物被闲置。针对此事件,处罚如下:

关于工作失误的通报(通用5篇)

此事件真实反映我司相关部门工作不仔细,马虎大意,且存在问题不主动汇报,也不及时与其他人员沟通交流。由于人员的思想意识不高,造成此事件的被动处理,形成资源浪费,更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望所有员工,尤其是仓储部、业务部所有人员提高思想意识,注意工作细节,思考问题时考虑周全,出现问题积极与相关责任人联系沟通,全面利用公司资源,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彻底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办公室

年3月1日

关于工作失误的通报 篇2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各地查处问责的5起失职失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桑波因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把关不严被问责。20xx年3月,桑波在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在参聘人员资格复审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参聘人员谷某敏复审过关,取得录用资格,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xx年3月10日,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员会给予桑波党内警告处分。

二、泗阳县政协学习文史委主任刘琦因单位拉广告赞助费等违规违纪问题被问责。20xx年至20xx年,刘琦任泗阳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泗阳县委党校先后联系13家单位及企业获得15.05万元广告赞助费,及价值1.008万元的10箱酒。该款物未入单位账,账外保管,被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处理招待费及党校日常开支等。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xx年12月4日,泗阳县纪委给予刘琦党内警告处分。

三、泗洪县半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辉因对分管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被问责。20xx年2月,刘辉在财务支出凭证审核中,把关不严,致使购买的28条高档香烟违规入账报销。20xx年12月28日,泗洪县纪委给予刘辉党内警告处分。

四、宿豫区顺河街道周石庄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周胜民因对社区财务监管不力被问责。5月,周石庄社区居委会副书记、会计朱立志套取1万元集体资金被查处。朱立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周胜民作为社区支部书记,对社区财务监管不力。20xx年5月5日,宿豫区纪委给予周胜民党内警告处分。

五、宿城区蔡集镇人武部部长仇文武因分管单位乱收费被问责。20xx年上半年,宿城区蔡集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城管队在该镇“两违”管控工作中,以违建拆除保证金的名义向该镇197户违建户收取费用75.15万元,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相关人员分别受到了处理。仇文武作为分管领导,对此收费行为负有领导责任。20xx年4月21日,宿城区纪委对仇文武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案例表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问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关键少数”,突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查)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问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从严管党治管的强烈政治信号。

中共xx市纪委

年9月13日

关于工作失误的通报 篇3

20xx年1月11日,开发部经理更新edu20服务器时操作失误,将本应发布到测试版的代码更新到正式版上,更新后也没有进行检查,使正式版网站发生错误;虽隔日发现后采取措施补救,并于1月14日下午恢复,但给企业带来了损失,为重大事故。

根据企业制度,现对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没当月部分绩效工资720元。希望各位员工能以此为鉴,加强责任心,杜绝不必要的工作事故。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年1月17日

关于工作失误的通报 篇4

8月8日到8月10日,黄荆乡党建督导室对全乡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问题清单通报如下,请相关支部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按排名先后顺序):

1、大付村:资料齐全,还有部分资料可以再完善。

2、大坪村:资料基本齐全,但还有部分资料可以再完善。

3、石塘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相关影像资料存在手机中未打印出来;缺村支书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

4、付家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未体现经费投入;缺与会人员花名册;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述职报告;党费未按标准收缴。

5、毛铺村:缺学习计划;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不完善;未组织党员学习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缺3次党课课件。

6、南山村:未组织党员学习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缺3次党课课件;缺“双述双评”会议记录。

7、长乡村: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不完善;缺影像资料;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8、四塘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缺支委会会议记录;缺两次专题学习讨论会议记录和发言提纲;缺党课课件和会议记录;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

9、青山村:缺学习教育动员会会议记录,影像资料;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0、田庄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缺影像资料和与会人员花名册;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1、雄塘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学习教育动员会影像资料和与会人员签字;缺学习笔记;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2、白马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缺两次专题学习讨论;缺党课课件和影像资料;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3、仁和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未开展专题二学习讨论会;缺党课课件和影像资料;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未建立突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缺党费收缴台账;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4、腊树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太少;缺会议记录,且已有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开展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等相关内容;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3次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流动党员台帐只有一个外出党员,信息不真实。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5、高龙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与会人员签字;缺学习记录;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联点领导和村支书党课课件各一篇;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支委会会议记录缺6次;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双述双评”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6、响石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与会人员花名册;缺学习笔记;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联点领导和村支书党课课件各一篇;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对本次督查排名前5名的党支部,乡党委将分别给予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的奖励;对排名后3名的党支部,乡党委书记将对这三位支书进行约谈。同时,请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根据本次督查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漏补缺,整改到位。

关于工作失误的通报 篇5

近日,县作风办会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按照全县正风肃纪“五个三、一个六”的工作要求,对县直单位上班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xx年11月16日下午4时许,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张伟玲、刘清雨、张颖三人未经请假提前脱岗;20xx年11月17日,县体育局工作人员刘洋在没有单位领导安排其休息,也没向单位领导请假的情况下,正常工作日不在单位上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呆在自己家中休息。

上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遵守单位上班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违反了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县农业局、体育局虽制定有机关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但在抓作风建设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力、管理不严的问题。

11月26日,县纪委监察局责成县农业局、县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张伟玲、刘清雨、张颖、刘洋警告处分;县农业局党委、县体育局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责成县农业局党委、县体育局党支部向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炼平,县体育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鲁梦龙给予诫勉谈话;对县农业局、县体育局存在作风散漫、纪律松驰的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加以整改。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xx县纪委

xx县监察局

20xx年11月30日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