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职的通报(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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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职的通报 篇1

20xx年10月时,我司常州办销售员薛传委销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 19000米后,客户反馈其质检不合格,要求退货,薛传委于是申请退款汇至客户处。储运部司机前去拉货时发现退回货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绝退回。客户于是自行将坯布拉至储运部要求退货,经质检确认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户强行卸包至我司,储运部只好暂时收下此批货物。此事件发生后,储运部、薛传委都应第一时间反馈信息至副总谭春明处,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未坚持原则,隐瞒不报,造成此事件被搁置,此货物被闲置。针对此事件,处罚如下:

关于失职的通报(通用6篇)

一、常州办销售员薛传委作为直接责任人,操作严重失误,罚款1500元,并留职察看。

二、常州办主任杨红伟作为薛传委的直接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监督不力,罚款1000元。

三、总经理朱建军作为次要责任人,未经核实信息批准给付货款,罚款1000元。

四、仓储部主管陈云静作为次要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强、隐瞒不报,罚款800元,并记大过1次。

五、常务副总谭春明监督不力,罚款500元。

六、副总张实旺、秦建监管仓储部不力,各罚款500元。

七、采购二部主管刁陆峰未及时关注库存信息,工作失职,罚款300元。

八、副总曹景春对采购部工作监督不力,罚款300元。

九、订单处理中心陈冀湘盘库时未发现库存数量不正确,罚款200元。

十、仓储部调度中心周美娜、李桂萍、李婧发现问题不坚持原则,隐瞒不报,各罚款200元。

十一、此次事件仓储部严重工作失误,对其部记大过1次。

十二、自20xx年2月1日起,此批货物视为销售未回收货款,由薛传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应扣利息,直至此批货物被销售。

此事件真实反映我司相关部门工作不仔细,马虎大意,且存在问题不主动汇报,也不及时与其他人员沟通交流。由于人员的思想意识不高,造成此事件的被动处理,形成资源浪费,更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望所有员工,尤其是仓储部、业务部所有人员提高思想意识,注意工作细节,思考问题时考虑周全,出现问题积极与相关责任人联系沟通,全面利用公司资源,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彻底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大耀纺织 办公室

20xx年3月1日

关于失职的通报 篇2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各地查处问责的5起失职失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桑波因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把关不严被问责。20xx年3月,桑波在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在参聘人员资格复审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参聘人员谷某敏复审过关,取得录用资格,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xx年3月10日,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员会给予桑波党内警告处分。

二、泗阳县政协学习文史委主任刘琦因单位拉广告赞助费等违规违纪问题被问责。20xx年至20xx年,刘琦任泗阳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泗阳县委党校先后联系13家单位及企业获得15.05万元广告赞助费,及价值1.008万元的10箱酒。该款物未入单位账,账外保管,被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处理招待费及党校日常开支等。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xx年12月4日,泗阳县纪委给予刘琦党内警告处分。

三、泗洪县半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辉因对分管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被问责。20xx年2月,刘辉在财务支出凭证审核中,把关不严,致使购买的28条高档香烟违规入账报销。20xx年12月28日,泗洪县纪委给予刘辉党内警告处分。

四、宿豫区顺河街道周石庄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周胜民因对社区财务监管不力被问责。5月,周石庄社区居委会副书记、会计朱立志套取1万元集体资金被查处。朱立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周胜民作为社区支部书记,对社区财务监管不力。20xx年5月5日,宿豫区纪委给予周胜民党内警告处分。

五、宿城区蔡集镇人武部部长仇文武因分管单位乱收费被问责。20xx年上半年,宿城区蔡集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城管队在该镇“两违”管控工作中,以违建拆除保证金的名义向该镇197户违建户收取费用75.15万元,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相关人员分别受到了处理。仇文武作为分管领导,对此收费行为负有领导责任。20xx年4月21日,宿城区纪委对仇文武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案例表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问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关键少数”,突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查)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问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从严管党治管的强烈政治信号。

中共宿迁市纪委

年9月13日

关于失职的通报 篇3

3月16日,X X车间员工X X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旷工一天,将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望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相关纪律及奖惩条例

1、 迟到5分钟内罚款3元/次,5-10分钟罚款5元/次,10-30分钟罚款10元/次,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

2、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2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5日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3、 严禁代替他人打卡和委托他人打卡(门口有监控、打卡机有摄像头拍照),一经发现,重罚;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4、 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手续不完或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请假1天以内(含一天),由组长直接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内(含三天),向组长请假,组长签字后报上一级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向组长请假并报上一级领导交总经理批准。

为了塑造我们自己及公司形象,确保车间生产有序、稳定、高效进行,及车间现场整洁舒适;请各位员工务必熟读《员工守则》及《车间6S现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年月日

关于失职的通报 篇4

20xx年10月时,我司常州办销售员薛销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 19000米后,客户反馈其质检不合格,要求退货,薛于是申请退款汇至客户处。储运部司机前去拉货时发现退回货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绝退回。客户于是自行将坯布拉至储运部要求退货,经质检确认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户强行卸包至我司,储运部只好暂时收下此批货物。此事件发生后,储运部、薛传委都应第一时间反馈信息至副总谭春明处,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未坚持原则,隐瞒不报,造成此事件被搁置,此货物被闲置。针对此事件,处罚如下:

此事件真实反映我司相关部门工作不仔细,马虎大意,且存在问题不主动汇报,也不及时与其他人员沟通交流。由于人员的思想意识不高,造成此事件的被动处理,形成资源浪费,更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望所有员工,尤其是仓储部、业务部所有人员提高思想意识,注意工作细节,思考问题时考虑周全,出现问题积极与相关责任人联系沟通,全面利用公司资源,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彻底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办公室

年3月1日

关于失职的通报 篇5

学园总部惊悉山林基地事业部于近日组织的“神秘岛夏令营”活动中产生重大失职,引发当事家长集体投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学园声誉之事件。

现紧急声明,决议如下:

1、对山林基地直接当事教师及管理人员停职审查。

2、暂停山林基地所有对外活动,立即整改。

3、对当事家庭受损害权益给予全面保护。

4、学园总部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进驻山林基地,全面接管山林基地的管理权与经营权。

5、择近期召开本次事件的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并向当事家长道歉。

对于这次事件,学园总部深表遗憾,并真诚道歉。

学园办学十余载,家长们的每一次问题反馈都是我们成长发展路上的助力,它鞭策着我们不忘初心,以孩子为本,以教育为本。此次山林基地失职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破坏了学园多年积累的声誉,我们与家长一样十分痛心。

学园郑重向社会承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学园教育机构将引以为戒,开展自检自查,孩子的保与教必须并重。细致的生活照顾是一切课程进行的基础,孩子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是一切教育的前提,我们将深刻反思本次事件中不足的地方,在客观环境、孩子照顾、课程设计中找到一个最适合的平衡点,把家长们的托付当做我们最重的责任,也诚恳邀请各位家长朋友们的监督。

学园

教育集团

20xx年8月19日

关于失职的通报 篇6

20xx年10月时,我司常州办销售员薛传委销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 19000米后,客户反馈其质检不合格,要求退货,薛传委于是申请退款汇至客户处。储运部司机前去拉货时发现退回货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绝退回。客户于是自行将坯布拉至储运部要求退货,经质检确认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户强行卸包至我司,储运部只好暂时收下此批货物。此事件发生后,储运部、薛都应第一时间反馈信息至副总谭处,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未坚持原则,隐瞒不报,造成此事件被搁置,此货物被闲置。针对此事件,处罚如下:

一、常州办销售员薛作为直接责任人,操作严重失误,罚款1500元,并留职察看。

二、常州办主任杨作为薛传委的直接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监督不力,罚款1000元。

三、总经理朱作为次要责任人,未经核实信息批准给付货款,罚款1000元。

四、仓储部主管陈作为次要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强、隐瞒不报,罚款800元,并记大过1次。

五、常务副总谭监督不力,罚款500元。

六、副总张、秦管仓储部不力,各罚款500元。

七、采购二部主管刁陆峰未及时关注库存信息,工作失职,罚款300元。

八、副总曹对采购部工作监督不力,罚款300元。

九、订单处理中心陈湘盘库时未发现库存数量不正确,罚款200元。

十、仓储部调度中心周、李、发现问题不坚持原则,隐瞒不报,各罚款200元。

十一、此次事件仓储部严重工作失误,对其部记大过1次。

十二、自20xx年2月1日起,此批货物视为销售未回收货款,由薛按照公司规定承担应扣利息,直至此批货物被销售。

此事件真实反映我司相关部门工作不仔细,马虎大意,且存在问题不主动汇报,也不及时与其他人员沟通交流。由于人员的思想意识不高,造成此事件的被动处理,形成资源浪费,更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望所有员工,尤其是仓储部、业务部所有人员提高思想意识,注意工作细节,思考问题时考虑周全,出现问题积极与相关责任人联系沟通,全面利用公司资源,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彻底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大耀纺织 办公室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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