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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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 篇1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精选3篇)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办〔20xx〕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90%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

(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xx〕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

(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今年,全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52项。督查中,抽查了其中的20项。其中,对7项市级挂牌整改隐患做到了督查“全覆盖”。目前,市级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项;20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13项;25项镇级挂牌已完成整改22项。

(四)企业单位场所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此次督查,抽查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九小场所”等企业单位场所,各企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总体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自查自纠率不足80%,且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二、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企业自查自纠远远未达到全覆盖,“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主动、不到位,能推则推,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不力。7月30日前,区安监、消防、交巡警牵头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了督查行动,8月8日前,区发改、住建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第一轮专项行动督查,8月11日,交运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各行业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情况。督查完成后,个别督查组未按要求上报督查汇报材料

(二)部分重大隐患整改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52项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7项,结案8项,录入“智慧安监”平台52项;有的板块上半年已经全部完成,有的板块完成整改了,但是还没有组织验收,整改进度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协调力度不够、督促指导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展缓慢,如度假区阳澄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元和街道天纶宾馆集宿楼整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需各有关负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动。

(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远远未达到100%。督查情况表明,除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场所对自查自纠要么不知晓,要么知晓了也没动作。望亭益文油品有限公司、阳澄湖海普威精锻有限公司、黄埭镇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等位28家生产型企业未能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五小企业”、“九小场所”的自查自纠情况更加令人担忧。

(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小门店、小场所,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与员工安全教育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生产现场管理无序和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以及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等现象大量存在,极易引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五)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督查中发现,如北桥泗塘小家具厂连片厂房、太平家具企业、各板块的“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企业内非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促整改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消防部门会同各板块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六)企业主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发展和投入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排不上队、站不到位。有些企业法人对待安全生产凭侥幸、靠运气,看见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唏嘘不已,面对自己的企业,却不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治理舍不得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

(七)部分企业隐患整改有“回潮”现象。督查发现,在位于渭塘镇的区级挂牌隐患**区裕达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州梦吉海绵有限公司(异地生产经营),经过区、镇两级职能部门都检查督促,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但是又在厂区另外一处发现违规使用液氧装置,紧邻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太平街道中贸铝业天然气储存仓库隐患,已邀请设计院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希望加快整改速度。

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厌战情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仅仅是一部分,也是实际存在隐患的“冰山一角”,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展开,请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8月13日

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 篇2

笏石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工作的部署,为掌握全区创卫整改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创卫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开展创卫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人员组成及督查时间安排

(一) 督查人员组成

第一督查组:区政府杨玉华副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城市执法管理局第六大队、建设局、经贸局、环保局、工商局、交警大队、笏石镇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

第二督查组:区政府柯加水副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药监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经贸局、笏石镇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

(二)督查时间

由9月1日起至创卫迎检结束。

二、督查范围

涉及新修订《标准》的内容,重点督查健康教育和宣传情况,市容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单位和居民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市民对城市卫生及创卫工作的满意度等等。

主要检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其中包括旧城区街巷)、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拆迁)工地、河道、小饮食店、小美容美(理)发店、小旅馆、小网吧、夜市、医院、车站、公共厕所。

三、督查方式

现场察看、查阅资料。

第一督查组重点检查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单位和居民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市民对城市卫生及创卫工作满意等。主要检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其中包括旧城区街巷)、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拆迁)工地、河道、夜市、车站、公共厕所、农贸市场周边。

第二督查组重点检查健康教育和宣传情况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主要检查小饮食店、小美容美(理)发店、小旅馆、小网吧、医院、学校、农贸市场。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第一督查组的人员名单于9月1日报送区建设局,联系人:欧俊勇 联系电话:。车辆由区建设局安排,每周督查具体时间由区建设局安排。

(二)参加第二督查组的人员名单于9月1日报送区爱卫办,联系人:吴素娥 联系电话:。车辆由区卫生局安排,每周督查具体时间由区卫生局安排。

(三)每次督查结束后,各组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检查情况汇总至区爱卫办,由区爱卫办以简报形式报送区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并全区通报,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 篇3

根据市委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xx年4月25日进驻我县开展巡察工作。20xx年8月25日,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当作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会,认真研究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县巡察的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下发了《安福县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细化为7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整改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县委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实施、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深刻总结,注重长效。一边狠抓整改、一边深刻反思,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完善工作思路的过程,促进转变干部作风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市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关于“有些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上尚有差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机构。抽调9名工作人员成立了查处顶风“违插”问题工作组。转发了省纪委《关于渝水区、贵溪市、浔阳区“违插”治理项目问题排查不力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再次对“违插”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得触碰“违插”雷区。二是认真再排查。由县纪委牵头,再次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3月7日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117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20xx年1月1日之后财政投资5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再排查、再梳理,规定凡漏查、漏报、错报的,一律严肃问责,共排查5万元以上项目20xx余个。三是成效明显。严肃查处了一起正科级领导干部“违插”案。

2.关于“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完善了招投标工作制度,转发了吉府办发[20xx]14号、15号、16号文件,制定下发《安福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乡镇10万元以上至35万元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由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招标,并将招投标工作列为年度考核内容,实现了招投标监管全县上下一盘棋的监管局面。为规范和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效率,县政府在20xx年10月22日研究出台《安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提高项目推进效率的通知》(安府办〔20xx〕24号)文件,规定对涉及贫困村“七改三网三场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工程量在35万元(不含35万元)以下的,可由项目业主采取直接发包方式进行招标给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工程量在35万元(含3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可由项目业主采取邀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建立联合会审制度,切实强化扶贫攻坚领域建设工程的监管,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二)关于执行换届纪律情况

1.关于“宣传教育不够扎实,尚有死角”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媒体宣传。在《今日安福》报、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安福党建网开设专栏,学习宣传中央“九严禁”和省、市委“十严禁”要求。二是做好换届宣传。通过安福手机报向县乡“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全县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在外人士公布了中央“九严禁”和省、市委“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县党代会召开期间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发送严守换届纪律短信近2万条,印发《换届纪律要求提醒册》1500册。三是开展学习通报。督促各基层党委采取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严肃换届纪律有关通知要求和典型案例,尤其是辽宁“贿选案”通报精神。四是督查换届风气。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期间,成立了换届风气督查组和会风督查组,专项督查换届纪律学习情况和会风会纪情况,并对“两代表一委员”了解掌握换届纪律情况进行电话抽查,确保县乡换届风清气正,取得圆满成功。

2.关于“少数基层干部借汇报工作名义进城串门,走访、认识领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县乡换届期间,县委督查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不定期督查,重点督促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情况。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不力,对任务差欠较大的单位以及只关注个人进退流转,不认真履责的干部,严肃开展函询诫勉谈话,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与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干部收心归位,把心思放到工作上来。

(三)关于落实20xx年市委巡回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单位食堂接待标准太高等问题整改效果不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全县党员干部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和私人会所会员卡、不违规接受吃请”的公开承诺,并对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二是下发了最新的《安福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范围和流程,要求全县各乡镇依据《安福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本乡镇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强化了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指导。接待标准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对公务接待中存在的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和铺张浪费等问题的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

2.关于“对房地产项目烂尾,无法向购房户交房、购房后办不到房产证等问题整改推进缓慢,缺乏有效办法,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位推动。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龚海生任组长,其他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和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措施。二是加强宣传。将反对非法集资纳入综治宣传主要内容,在平安法治巡回宣传过程中大力宣传,开展了以“防范风险 护航发展”为主题的打防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咨询日活动,形成联合法制宣传机制,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财。同时引导民营企业良性发展经营,营造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良好环境。三是认真排查。重点排查房地产开发中涉及办证、延期交房、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方面矛盾纠纷,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做到及时介入,消除隐患。四是加强监管。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对于开发商开发的项目,在资金来源、金额到位情况等方面加强监管。五是盘活资金。通过提供金融服务、降低门槛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六是严厉打击。建立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联合机制,法院、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合力,坚决取缔违法从事典当、担保业务的经营性机构,遏制非法集资势头,肃清金融借贷市场秩序,确保民间借贷合法有序。

(四)关于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情况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考虑换届工作或个人问题较多、抓整治工作只求过得去的现象”:一是宣传发动全覆盖。层层召开集中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同时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刊登公告,在农村集市和乡镇、村公开栏内张贴公告,确保家喻户晓。二是压力传导全方位。举办了2期培训班和召开了3次会议,指导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县委“两个责任”考核,硬性要求每个乡镇查处2起以上案件,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三是监督检查全过程。搭建群众监督平台,公布市、县、乡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号,设置了举报信箱。组织由县纪委带队的5个督查调研组,专题调研各乡镇集中整治工作,主持召开了集中整治问题查摆座谈会19次。今年以来,全县共有4456人主动查找问题4051个,截止目前已解决3890个,主动上交或退回资金62.5万元,其中县纪委收到主动上缴的违规资金51.3万元;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6件,处分20人,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下发6起10人案件通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目前,我县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必须持续狠抓,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开展“四个百日”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10月份开始,用3个月时间,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百日宣传”、解民忧和帮企业解决疑难老旧问题“百日走访”、机关效能建设“百日整顿”、纪律审查“百日攻坚”等“四个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关注度和满意度。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招投标机制,加强工程监管,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行阻碍施工、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整治“宽松软”、宣战“庸懒散”、严惩“微腐败”等活动,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安福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至安福县行政中心六楼县纪委信访室(信封请注明:对安福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796-7626902。电子邮箱:进入吉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击“我要举报”,选择“安福县”。

中共委

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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