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拓展活动通知(精选5篇)
户外拓展活动通知 篇1
各县(市、区)党总支、党建联络组,各律所党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提高广大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团队战斗力,展现律师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市律协党委决定组织开展“凝聚产生力量、快乐源自团队”温州律师党员户外拓展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总领队:市律协党委委员姜正
2、领队:各县(市、区)党总支、党建联络组成员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党总支、党建联络组成员(2名)、市律协党委全体党员(自愿报名参加)
三、活动地点
瑞安市湖岭永安溪、巾仙峡谷基地
四、活动时间
5月6日(周六)
五、集合地点
第一集合地点:8:00温州松台广场
第二集合地点:8:40瑞安市虹北锦园旁边公交站
六、其他事项
1、因拓展活动具有一定难度和强度,如有血压高、心脏病史或怀孕的等情况,不宜参加此活动。
2、请各县(市、区)党总支、党建联络组认真组织党员报名参加,于4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发市律协邮箱。
中共温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xx年4月19日
户外拓展活动通知 篇2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团队凝聚力,打破职能壁垒,培养团队合作能力,激发潜能和创新意识,促进各部门员工在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的讨论和交流,公司拟于近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户外拓展训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6日
二、地点:武湖田田素质教育基地
三、项目:户外拓展活动
四、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五、注意事项:
1、穿着平底鞋或软底运动鞋,不要带饰物和贵重物品参加活动。
2、请勿擅自攀爬基地内的各类训练设施,以免发生意外;服从培训师和基地人员统一管理,不要离开您所在的小组单独活动,遵守规定、树立三新人形象。
3、培训中,您身体如有不适,请及时向本队队长和培训师通报。
人事行政部
20xx.4.21
户外拓展活动通知 篇3
为了促进公司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情感交流,通过团队协作促使员工突破心灵障碍,建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团队精神及合作意识,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经公司研究决定将于7月31日组织开展20xx年户外拓展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7月31日(星期天)早上07:20集合,07:30准时出发
二、集合地点
公司前门操场
三、参加培训人员
班组长级以下的所有管理人员、工龄满一年的计时员工以及未转正的大学生(符合条件参训人员名单请参考附件)。
班组长级、助工级(含)以上人员的户外拓展培训初步计划安排在8月6日、8月7日,请知悉。
请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认真阅读《员工户外拓展培训注意事项》,并参考《20xx年户外拓展培训人员名单》,根据班组人员实际情况,将“是否参训”(是/否,特殊情况请备注)填写完整,统计、整理后于7月27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xx-07-26
户外拓展活动通知 篇4
为更好地服务我校职工,为单身男女职工提供交友机会,搭建情感交流平台,学校联合上海市新松机器人有限公司,举办两单位青年职工联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xx年10月26日18:00
二、活动地点:临港校区教工之家咖啡厅
三、报名范围:我校未婚男女青年职工
四、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0月18日
五、报名要求:
1、符合报名要求的青年职工可通过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进行报名。
2、各部门根据青年职工的实际情况可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进行推荐报名。
3、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
校青年教师联谊会
20xx年10月
户外拓展活动通知 篇5
各乡镇(系统)工会,经济开发区工会,各基层工会,省市属驻淮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会法律维权工作,规范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经研究决定,从5月下旬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依法履职 依法维权
二、活动时间
5月20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目的
通过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发现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集聚工作合力,构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工法律援助“三位一体”的全区工会法律维权工作新格局,推进法治工会建设。
四、活动内容
检查工会法律维权“三位一体”组织、法律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情况,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资福利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落实情况,各类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及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和执行情况等。
各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实地检查之前,要向被检单位发出“淮安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表”(附表1)。要求被检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并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文本,考勤、工资发放资料,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劳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等工作资料。各乡镇(系统)工会、经济开发区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和汇总,并按时向区总报送统计表。
五、有关要求
1、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各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乡镇(系统)工会、经济开发区工会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好劳动法律监督活动。
2、明确重点,讲究方法。要对职工普遍关注的严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实施监督。要善于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创新监督和服务方式,为企业制定和完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努力做到“双维护、两服务”。
3、遵守规定,注重形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一律持证上岗,在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时严格执法,办事公正廉洁。要建立完整的监督检查案卷,保留相关影像、文字资料。
淮安市淮安区总工会
20xx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