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双十一” 网商座谈会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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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一:

工商局“双十一” 网商座谈会简报

4日,四川省工商局和四川省网商协会在成都联合主办了以“诚信经营 放心网购 共护网络交易繁荣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四川省 “双十一”网商座谈会。文轩在线、中药材天地网、成都京东、四川苏宁等近20家省内网商代表参加座谈。

据悉,20xx年,四川网民人数达3336万,移动互联网用户超过4000万户,省内接入网站达11万家。四川省网络经济发展起步较晚,但起点较高、发展很快。20xx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首次突破万亿大关,达1.23万亿元,同比增长40.5%,继续保持全国第六位、中西部领先地位。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首次突破千亿元,达1428亿元,同比增长54.7%。

现场,省工商局发布了1至9月收到的网络消费投诉情况,全省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1925件,重要集中在成都市,质量、合同、广告问题是网购投诉的三大重点,分别有1325件、326件、114件,占投诉总量的68.8%、18.5%和5.9%。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7日无理由退货、知情权等。

“6.18”、“双十一”、“双十二”等促销活动对于活跃网络购物消费、通过竞争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繁荣,以及让广大消费者享受更加便捷、优质、低价的网络消费体验,都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也要看到,在促销活动期间出现了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网购中,明显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及广告违法、欺诈消费者,以及相关服务应对措施不足等问题不断出现。

座谈会上,四川省工商局洪波副局长分析、点评了网络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介绍了工商部门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利用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加强监管等工作举措,并特别介绍了正在建设的全国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系统的一些功能,如推进政府行政资源与企业资源的开放和共享,着力打造由政府、平台、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主要网络交易平台的社会监督网络,逐步构建社会共治的网监工作格局,营造宽松的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洪波副局长还提醒网络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恪守法律底线,加强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包容,建设和谐营商环境。

在座谈会上,四川省网商协会秘书处发言表示将团结省内网商,共同维护我省网络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规范、快速发展。四川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天地网信息有限公司等网商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他们均表示会在“双十一”来临之际做好货物供应、物流信息保密、售后、消费者权益保障等各个环节的服务,努力优化网络购物体验,让网络促销活动真正成为消费者受益的购物狂欢节。

简报二:

随着时间进入11月,年末大型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网络交易环境,强化企业自律管理,引导青岛电商企业自觉履行责任义务,近日,青岛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本市大型电商企业约谈会,邀请了利群商城、海尔商城、海信商城、淘青岛、儒行天下办公商城等18家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站参与。

约谈会上,青岛市工商局向与会电商企业宣讲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青岛市消保委发布了“双11网购审慎、理性”的消费警示。利群商城代表青岛市电商企业宣读了“守法合规、诚信经营倡议书”,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平台内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铸就诚信崇德电商平台。

青岛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网监办主任段启辉在会上表示,电商企业应将诚实守信、公平正义作为网络经营活动的第一要义,真实、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信息,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不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误导消费者,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全面排查商品信息,坚决杜绝侵权假冒行为,做到不售假,不护假,不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商品或服务,不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商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的合法规范。

据了解,“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青岛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市场的在线检查监控力度,及时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合同格式条款不公、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好网络市场秩序,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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