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起诉状(精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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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

案由:索要货款。

经济纠纷起诉状(精选22篇)

原告:XX市鱼粉厂。住所地:XX市XX街号,邮政编码:  厂长电话:。

法定代表人:杜,一O年出生,系鱼粉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冯,男,一九四五年出生,系鱼粉厂副厂长。

驻沈联系人:胡,驻沈阳旅社房间,电话:。(下达传票等文书,由胡传递。)

被告:XX市养鸡场。场址:XX市XX区,电话:。

诉讼请求:索要货款四万元,并由被告偿付利息。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月为X元。

事实与理由:

x年七月,被告与原告签订了购销鱼粉合同。合同规定,被告向原告购买国产鱼粉二十吨,总货款为四万元,货到付款。七月二十日,鱼粉送到后,被告则不履行合同规定,以“现有钱款急于买饲料,暂欠几日,卖完鸡蛋即还”为理由,不付货款。原告因生产急需资金,故派人常驻沈阳索要,但被告均以同样理由一再拖欠,原告为了维护正常生产,不得不支付利息到银行贷。至1xx年7月13日,被告以效益不好,连年亏损,现已转为个人承包为理由写下一纸欠据,企图继续赖账。被告既然无钱,为什么能去购买饲料?为什么能扩建场舍,修筑院墙?既然连年亏损,付不起鱼粉钱,为什么还要和鱼粉厂签订购销鱼粉的合同,转嫁亏损于他人?被告无理抵赖货款,并与此同时,不顾他人利益,利用他人资金,扩大生产,为己赚钱,缺乏社会主义经营道德。

原告系集体企业,靠贷款和职工集资生存,被告占用原告大量生产资金,使原告生产陷入危机,已再无法忍受,故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照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判令被告一次性偿付货款四万元,另外,按原告在银行贷款利率,每月付利息X元,至还清货款止。

此致

沈阳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XX市鱼粉厂(章)

法定代表人:杜(章)

委托代理人:冯(章)

代书单位:沈阳市XX区法律顾问处

代书律师:王(章)

附:一、起诉状副本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三、授权委托书一份;

四、原告在银行贷款及其利率证书一份;

五、购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六、原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七、被告的欠据一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2

原告:   ,男,   年   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被告:   ,男,   年   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200元;

3、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4、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3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 地址:× ×市× × ×路×号。

法定代表人:× × ×,院长。

委托代理人:×××,本院开发处处长。

委托代理人:×××,× ×市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市××制药厂。 地址:× ×市××区××路× ×号。

法定代表人:×××,厂长。

请求事项:

1.被告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原告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

2.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3.被告应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与被告××市× ×制药厂于l9× ×年×月就“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成果转让达成协议,并于同年×月×日在××市正式签订科技转让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市× ×制药厂)应向甲方(××市××工业研究院)支付实验室技术转让费用30万元。合同生效后,乙方先付甲方5万元。小试验开始时支付甲方5万元,试验结束后再支付给甲方5万元。之后,每个月支付5万元,3个月内付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依照合同规定先支付了5万元;原告也按规定,交给被告技术资料和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后来被告来原告处进行小实验复核,按合同规定应支付5万元,但被告未交付。当时原告虑及双方的友好关系,未再当面提出先交钱后实验的要求。被告派人进入实验室,连续进行了3次小试验验收工作。可是被告在实验开始时未付钱,实验结束后按规定应付的5万元也未交付。被告甚至在实验时还提出了一些合同上未曾列入的要求,原告稍有异议,被告便指责原告未履行合同。实际上,被告如此行事,正是为自己不履行合同在寻找借口。后来,为了妥善解决问题,原告特派有关处、室负责人赴京与被告磋商,希望双方原有的良好关系不要因此而受到伤害,要求被告按照合同办事,结果却未能得到解决。此后,原告又曾委托××律师事务所致函被告,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人员前来上海协商解决,而被告仍无诚意,竞采取拖延搪塞的办法,至今未作回应。为此,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尚欠原告的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依法判决。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市× ×工业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院长(签字)

20××年×月×日

附:

·本起诉状副本6份

·书证5份

·物证4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4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 地址:× ×市× × ×路×号。

法定代表人:× × ×,院长。

委托代理人:,本院开发处处长。

委托代理人:,× ×市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市制药厂。 地址:× ×市××区路× ×号。

法定代表人:,厂长。

请求事项:

1.被告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原告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

2.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3.被告应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市× ×工业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院长(签字)

20xx年×月×日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5

原告:赵

被告:郦

被告:向某

请求事项:

1、 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50000及相应的利息(还款期内利息按约定一千元计算,20xx年1月20日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借款清偿日止);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12月19日,被告向通过被告郦认识原告并向原告借款50000元,被告向当时说其开办公司缺少现金,急需周转一下,一个月就偿还,并愿支付利息五千元。加之被告郦愿意作为其担保,所以,原告就毫不犹豫地借给了被告向50000元。

但是,一个月过后,原告向被告向催还借款时,被告向总是以各种借口拖欠不还或者干脆就说无力偿还借款,但被告向却驾驶着高级马自达商务车,还经常出入各种消费场所。迄今为止,被告向分文未还。原告找被告郦要求履行担保责任时,被告郦也予以拒绝。

以上事实,有被告向及郦签字的《借据》为证。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 月 日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6

上诉人:李X,男,x5年6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村x号;

上诉人:薛,男,x7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村x号;

被上诉人:丁,男,出生于x9年6月24日,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村。

被上诉人:沈阳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系该公司经理),住所地:xx市x村。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XX市人民法

院的()民(三)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

1.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辽宁省XX市人民法院的()民(三)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

2. 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3. 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一、 一审法院查明事实错误。

1、 一审法院在查明事实中称“被上诉人丁于x0年10月15日开始供应的熟棒,截止x0年11月18日供熟棒12万余棒,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与事实不符。丁在庭审中却实提供了部分养菇户签字的收条,因为上诉人不知道此事,于是庭审后原告要求签字的养菇户到法院把事情说清,可是一审主审法官态度蛮横,不接待养菇户,于是养菇户只好向法院提交了说明,即大部分养菇户出具的收条是x0年7月3日签订菌棒购销合同因菌棒的质量原因(当时丁和康口头约定成活率必保95%以上)丁合伙人康根据每户的成活率情况答应给种菇户补的菌棒。而不是一审法院认定的12万棒都是被上诉人丁履行合同供应的菌棒数量。

2、 一审法院在查明事实中称:“做生棒协议签订后,原告的用户从x0年12月2日至12月7日拉走14万棒的原料(含部分欠料、有欠条),价值35万元。”与事实不符。根据丁供应的原料及其提供的配方来算上诉人只能够生产63013棒菌棒,而不是14万棒。一审法官应当明白“木桶效应”即按照丁供应的花生壳、玉米芯只可以做63013棒,即使其他原料充足,也是无法生产,也做不成14万棒菌棒。而且至今丁也没有将所欠的花生壳、玉米芯补齐。因此,认定拉走价值14万棒的原料及价值35万元是与事实不符的。

3、被上诉人只供了部分平菇菌棒,合同约定的姬菇50万棒至今一棒也没有供应。造成广大养菇户品种单一,无法适应市场的需求,导致部分平菇销售困难,价格偏低。

二、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1、 上诉人不存在违约行为。上诉人之所以没有在x0年10月5日前交齐180万购货款,是因为被上诉人丁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在x0年9月23日开始供货,并且在x0年10月5日前丁一棒菌棒也没有供给上诉人的养菇户,更甚者至今丁也没有供齐70万元的菌棒。因此,上诉人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规定,没有继续支付购买菌棒款,即上诉人不继续支付菌棒款是依据合同法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一审法院认定的违约。

2、 被上诉人已供货近70万元是错误的。上面上诉人已经对丁实际交货数量已经说明清楚,在这里不再论述。

3、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所诉被告违约,请求赔偿证据不足。”是错误的。一审法院在本院认为中已经认定“丁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供应第一批货,已构成违约。”可是又在同一段的论述中又称“原告诉丁违约赔偿证据不足。”真是不可理解,上诉人认为作为一名法律“知识渊博”的老“优秀”法官不可能违法故意偏袒被上诉人,应当是年岁已高的原因造成逻辑思维出现了混乱,所以做出如此荒唐的错误论述,上诉人表示理解,请二审法官纠正过法官的思维混乱造成的错误。

4、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第一次供货数量未明确约定,到x0年10月15日供货数量也未约定。”但是依据合同法第62条第五款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因此,虽然没有详细说明第一次供货数量及每日供货数量,但是被上诉人丁应当按照总共货量和供货时间均衡的供货。而不能以第一批货物供货数量约定不清,就可以不供货,而逃避违约责任。

5、 一审法院认为“x0年10月9日丁与康及二原告为公证人签订的合作协议看,是在未供货及货款未全部付清的情况下签订的,此协议可视为供货时间准许延期,给付货款时间准许顺延。”是错误的。上诉人在丁与康合作协议上签字,明明是公证人身份,只是对该份协议见证。而且该份协议的内容只是丁与康合作事宜,根本没有涉及丁与二上诉人之间的合同内容。不知道一审郭法官哪来的突发奇想,将毫不相干的两份协议联系的“天衣无缝”,真是天才呀!这样的法官还在基层法院工作,真是屈才呀!请求二审法官认真阅读并调查研究x0年10月9日丁与康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该协议是否真的能证明供货时间准许延期,给付货款时间准许顺延。

三、 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认为上诉人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被上诉人违约,继而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可是,一审法院在论述中已经认定了丁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因此本案适用法律与认定事实是相互矛盾的。上诉人认为本案应当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法律依法进行判决。

四、 一审法院审理程序违法。

1、一审判决中称“本院认为双方应进行结算,被告欠原告的料应给付或退款,如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如被告给付货物不足70万元,原告可另行诉讼。”是推卸审理责任的做法是错误的。这种做法真是让人啼笑皆非,上诉人如能与对方进行结算,协商解除合同,上诉人还花一万八千多元的诉讼费找你法院解决啥?丁给付货物不足70万元在该判决书中已经认定,而且在诉讼请求中也要求被上诉人退还购买菌棒款,为啥还要求上诉人另诉,是不是法院缺钱?你法官在退休之前准备多为“法院搞点创收”呀!一审法院到底是在为上诉人解决问题,还是人为的制造矛盾、制造不和谐的社会因素呀?

2、一审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对因有事晚来的当事人薛XX大声呵斥,不让其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并强行将薛撵到旁听席。可见,一审法官剥夺上诉人质证权、辩论权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已经构成严重违法。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没有依法查清事实,导致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而且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因此,恳请贵院在依法查清本案事实的情况下,严厉惩罚坑农害农的违法和违约行为,给xx村的农民一个公正、公平、合理、合法的判决。

此致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年 月 日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7

原告:陈,男,汉族,出生于1982汉族,现住xx省xx市人民中路。 。

被告:李X,系被告胡之妻,女,1978年出生,汉族,现住xx省xx市人民中路翰林世家。

诉讼请求:

一、判决二被告偿还借款169000元及按月息2%算至清偿之日起的利息。

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年6月7日,被告以做生意为由从原告手中借款169000元。被告给原告出具借条一份,约定还款期限为x年6月29日还清。当时约定利息为月息2% 。被告未在承诺的期限内把钱还了,甚至到期后被告却拒接电话,迟迟不予偿还该笔债务,被告李至拒绝与原告协商还款期限。被告无理推脱,毫无付款诚意。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69000元及相关利息,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人民法院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8

原告:甲,女,汉族,生于19xx年x月xx日,住xx省xx县竹阳镇xx街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乙,男,汉族,生于19xx年xx月xx日,住xx省xx县竹阳镇xx街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 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的借款100万元及违约金10万元。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x年7月17日,被告因做生意向原告借到现金人民币8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双方约定还款时间为x年7月17日前一次性还清。还款日期到了,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被告没有偿还。在x年3月15日,被告写了还款协议,加上利息共计为100万元整,还款时间为x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借款及利息,如果到期不还就另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被告至今也没有还钱,为了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及利息。特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延展阅读

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9

案由:索要货款。

原告:XX市鱼粉厂。住所地:XX市XX街号,邮政编码:  厂长电话:。

法定代表人:杜,x年出生,系鱼粉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冯,男,x年出生,系鱼粉厂副厂长。

驻沈联系人:胡,驻沈阳旅社房间,电话:。(下达传票等文书,由胡传递。)

被告:XX市养鸡场。场址:XX市XX区,电话:。

诉讼请求:索要货款四万元,并由被告偿付利息。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月为X元。

事实与理由:

x年七月,被告与原告签订了购销鱼粉合同。合同规定,被告向原告购买国产鱼粉二十吨,总货款为四万元,货到付款。七月二十日,鱼粉送到后,被告则不履行合同规定,以“现有钱款急于买饲料,暂欠几日,卖完鸡蛋即还”为理由,不付货款。原告因生产急需资金,故派人常驻沈阳索要,但被告均以同样理由一再拖欠,原告为了维护正常生产,不得不支付利息到银行贷。至x年7月13日,被告以效益不好,连年亏损,现已转为个人承包为理由写下一纸欠据,企图继续赖账。被告既然无钱,为什么能去购买饲料?为什么能扩建场舍,修筑院墙?既然连年亏损,付不起鱼粉钱,为什么还要和鱼粉厂签订购销鱼粉的合同,转嫁亏损于他人?被告无理抵赖货款,并与此同时,不顾他人利益,利用他人资金,扩大生产,为己赚钱,缺乏社会主义经营道德。

原告系集体企业,靠贷款和职工集资生存,被告占用原告大量生产资金,使原告生产陷入危机,已再无法忍受,故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照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判令被告一次性偿付货款四万元,另外,按原告在银行贷款利率,每月付利息X元,至还清货款止。

此致

沈阳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XX市鱼粉厂(章)

法定代表人:杜(章)

委托代理人:冯(章)

代书单位:沈阳市XX区法律顾问处

代书律师:王(章)附:

一、起诉状副本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三、授权委托书一份;

四、原告在银行贷款及其利率证书一份;

五、购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六、原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七、被告的欠据一份。

相关知识

经济纠纷案件的起诉状,主要包括六个部分:

一、案由,也就是纠纷的种类;

二、原告的单位全称、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原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

职务、联系地址、电话等;

三、被告单位的全称、住所地和被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四、具体的诉讼请求;

五、详细的纠纷事实和诉讼请求的理由,包括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争执焦点、起诉的理由和法律

根据;

六、写明起诉状所要呈送的法院,并署名、盖章,写上起诉日期。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0

原告贾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市xx区某某村某号。TEL:

被告刘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民,住xx市经济开发区某某社区。 TEL:

被告李某某,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民,住址同上,二被告系夫妻关系。 TEL: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108000元及利息(自x年11月10日起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现计算至x年5月9日,利息为 元)。

二.一切涉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x年2月6日,被告因急用钱向我借款150000元整,口头约定利息为月息2分,截止x年10月25日,被告将利息全部结清,并又偿还了220xx元本金,并重新为我书写保证书一份,该保证书载明:借款本金128000元,x年11月10日前全部还清。后经我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分两次共偿还本金20xx0元。之后,被告一直以无款为由不再偿还。为此,特诉至贵院,望依法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此致

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贾某某 x年5月23日

准备起诉材料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主要包括:

1、起诉状。

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诉讼请求一定要写的明确和具体,不同被告可考虑单独列为一项诉讼请求,利息和违约金、罚息应当列明是暂计算的数额,实现债权的费用单独列为一项诉讼请求。笔者举个例子,比如张三作为出借人将钱借给李四,王五为这笔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马六以自己的房屋为这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张三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可以这样写: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向原告返还本金 元,利息 元,违约金 元;(以上利息和违约金按照 标准计算,暂计算到20xx年1月8日,一直计算到借款人将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四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花费的律师费等费用共计

元;

3、请求法院判令王五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请求法院判令本案原告对被告马六用于抵押的 房屋拥有抵押权,有权以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获得的价款在上述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

备注:起诉时如果李四已婚可以考虑将李四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事实和理由部分律师建议不要长篇大论,以开门见山、简明扼要为基本要求,在起诉状中尤其要防止对自己不利的自认。关于事实和理由注意如下要点:

第一,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第二,起诉主张事实与请求应保持一致,并针对诉讼请求陈述相关事实。例如:(1)原告主张与被告就利息未作书面约定,但实际上既有口头约定利息,被告又在一定期间内按期归还利息,但是该主张在诉讼请求中却未有提及;(2)原告一方面陈述与被告就本案债权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一方面在诉讼请求中却未见要求实现抵押物权的要求;(3)原告提出为实现债权支出了必要费用,但在事实与理由中未就此进行任何陈述等。

第三,起诉意见中的观点不能相互冲突。例如:原告一方面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时根本没有可供归还的财产而存在欺诈,另一方面又认为被告隐匿资产,与其公司人格混同等。这两方面意见明显存在冲突。

2、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当原告是自然人时,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查验。当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有的法院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件;

(2)当事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如原告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应当提交符合法院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如原告委托律师出庭参加诉讼,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3、证据材料

当事人能否胜诉,提供有效证据至关重要。债权人在起诉时需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证据,债权人需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供证据副本,债权人提交证据最好整理一份规范的证据目录,将证据进行编号,并对证明目的等进行说明。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证据认定,法院会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在有的案件中,虽然债权人已经出具借条或者欠条,但在诉讼中,债务人及其代理人往往会矢口否认曾有过借款或者欠款的事实,要求原告提供全面完整的证据。实践中,曾出现过债权人向债务人出借巨款,但是该款系现金支付,没有其他凭证;或者虽是转账,但不是从债权人本人账户转出的,而是通过其他关系人账户付款;或者该款并没有直接支付,而是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案外人的其他债务互相抵消的情况。一旦进入诉讼,由于债务人的否认,导致法院审判出现困难。

因此,在立案前,债权人应对此有所预测,未雨绸缪,在出示借据或者其他条据的基础上,收集或者提供其他诸如证人证言、合同、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 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金融机构调取涉案款项的转账或者汇付的相关记录,以便更好地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依法保护自己的债权。

现如今,债务人不按合同及时结清,拖债、搪债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即使公证机关作出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也往往难以执行;有的债务人实质上是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遇到这些情况,债权人可根据法律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1

原告人:××市××区××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

被告人:××市××区××商店 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

案由:追索货款,赔偿损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x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x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2

原告:宋,男, 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xx省xx县桃州镇XX街号。

被告:杨,男,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公务员,住xx省xx县桃州镇XX社区X幢202室,联系电话。

被告:刘,男,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xx省xx县桃州镇路号,联系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杨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438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自x年7月1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支付利息(截至到起诉之日约为14000元),律师代理费20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4月11日,被告杨因工程周转向原告借款43800元,被告刘为其担保,三方签订《借款协议》一份,约定到期日x年6月30日,若逾期,自愿从逾期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计算到借款付清为止并承担一切法律费用。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到期后,两被告未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债务应当及时清偿。两被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犯原告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四月二十八日

相关知识

(一)民间借贷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

原告提供了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但这种证明是否能够达到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则是另一个问题,即是否达到了证明标准的问题。实践中,当事人没有借据、没有借款合同,而是以口头借贷关系为事实依据向法院诉讼的情况比较常见。即使在原告提供欠据或借款合同,白纸黑字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但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抗辩证据导致案件复杂,借款关系难以认定的情况亦不鲜见。此时,人民法院就应当注重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例如,贷款人与借款人口头形式达成借款协议,贷款人在诉讼后,因没有书面的证据提供,只能进行口头陈述,对此,应当综合当事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据综合认定。如果有其他相关证据证实贷款人的陈述的,对贷款人陈述和相关证据可以认定。但如果借款人否认贷款人陈述的,则无法对其主张予以支持。对于这一点,关键要慎重审查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既要对当事人提供的书证予以充分审查,又不要忽视其他相关证据,确保在证据形成关联性的基础上综合认定。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效力问题

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当事人双方提供数个证据且有矛盾的情况比较多见,在审查认证时就需要判断相关证据效力的高低,去伪存真。在具体审查证据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和质证、认证规则综合考量。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出具给贷款人的借据,相关鉴定结论等证据,真实性强,证明力应当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一般应当作为认定案件的主要证据,即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但是,必须注意的是,适用该规则的前提是数个证据证明同一事实,而有些案件中双方提供的证据证明的是不同的事实,因此,不能简单的否定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与此同时,民间借贷案件往往由于借贷双方当事人本就相识或相熟,在借贷关系发生时没有形成相关的书证等直接证据,当事人就会提供很多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间接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对这些间接证据的判断、分析和认定,应当根据《证据规则》第77条确立的最佳证据规则进行审查认证。

(三)高度概然性标准的应用

在借贷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的,应当分别进行审查,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分析认定。《证据规则》第73条第1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此条确认了民事审判中的高度概然性的证明标准。该标准要求,凡是发生之概然性高的,主张该事实发生的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相对人应就该事实不发生负举证责任。因为在事实不明而当事人又无法举证时,法院认定概然性高的事实发生,远较认定概然性低的事实不发生,更能接近真实而避免误判。高度概然性原则也是司法实践中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必须切实把握其适用尺度。

(四)民间借贷案件中证人证言的审查原则

在以口头形式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发生纠纷后,案件本身只有数个证人证言,没有证明力高于证人证言的其他书证、物证等证据,且数个证人证言相互之间存在矛盾时,此时在审查认定时要注重审查证人证言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果证人提供的系对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证言,其证明力应当低于其他证人证言,此时要注意,仅是证明力低,而非没有证明力。如贷款人的朋友、亲属所作证言;当庭出庭作证的证人所作证言,高于未出庭证人所作证人证言。从证人个体作证而言,数次证言内容保持一致的证人证言高于数次证言不一致的证人所作的证言。例如,两次开庭中一个证人所做证言存在明显的不同或矛盾,此时应注重审查证人证言发生变化的原因,据此再综合其他证据分析判断。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3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 地址:× ×市× × ×路×号。

法定代表人:× × ×,院长。

委托代理人:×××,本院开发处处长。

委托代理人:×××,× ×市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市××制药厂。 地址:× ×市××区××路× ×号。

法定代表人:×××,厂长。

请求事项:

1.被告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原告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

2.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3.被告应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与被告××市× ×制药厂于l9× ×年×月就“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成果转让达成协议,并于同年×月×日在××市正式签订科技转让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市× ×制药厂)应向甲方(××市××工业研究院)支付实验室技术转让费用30万元。合同生效后,乙方先付甲方5万元。小试验开始时支付甲方5万元,试验结束后再支付给甲方5万元。之后,每个月支付5万元,3个月内付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依照合同规定先支付了5万元;原告也按规定,交给被告技术资料和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后来被告来原告处进行小实验复核,按合同规定应支付5万元,但被告未交付。当时原告虑及双方的友好关系,未再当面提出先交钱后实验的要求。被告派人进入实验室,连续进行了3次小试验验收工作。可是被告在实验开始时未付钱,实验结束后按规定应付的5万元也未交付。被告甚至在实验时还提出了一些合同上未曾列入的要求,原告稍有异议,被告便指责原告未履行合同。实际上,被告如此行事,正是为自己不履行合同在寻找借口。后来,为了妥善解决问题,原告特派有关处、室负责人赴京与被告磋商,希望双方原有的良好关系不要因此而受到伤害,要求被告按照合同办事,结果却未能得到解决。此后,原告又曾委托××律师事务所致函被告,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人员前来上海协商解决,而被告仍无诚意,竞采取拖延搪塞的办法,至今未作回应。为此,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尚欠原告的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依法判决。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市× ×工业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院长(签字)

20××年×月×日

附:

本起诉状副本6份

书证5份

物证4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4

原告:   ,男,   年   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被告:   ,男,   年   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x元;

2.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3.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1年5月14日被告共同向原告借款1x00元整。双方约定被告应于x1年6月14日下午银行下班前一个小时将借款还清给原告,超过银行下班时间另加100元交通费;上述借款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每月按3%的标准计算。

双方约定该项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原告的,视为被告违约,被告每逾期一日应赔偿原告x元。被告同时将其名下合法资产交给原告做债务清偿,并无条件配合原告办理拍卖、变更、银行抵押等相关手续。同时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法院诉讼费、执行费、聘请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被告于x1年10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原告60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据此,原告请求两被告归还本金60000元,另加计利息18470元,违约金61x元,委托律师费3000元。各项共计人民币142670元。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

1、本起诉书一式三份;

2、借款协议复印件一份;

3、收条复印件一份;

4、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若干;

5、其他证据若干;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5

原告:,男,汉族,19xx年x月24日生,住河南省xx市八x乡陈村04号,身份证号:

被告:,男,汉族,19xx年1月2日生,住河南省xx市xx区凤凰台办事处凤凰台村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告:xx市货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电话:037x——

地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号

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公司地址:xx市黄河路1号附号。

诉讼请求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第一、第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x元。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第三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x9年xx月xx日被告驾驶豫a7号货车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xx村时与原告驾驶的手扶拖拉机相撞致使原告受伤,该货车所有人为被告xx市天运有限公司,该车在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x9年12月1日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xx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告与第一被告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后原告在xx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经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此次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原告多次找三被告协商赔偿问题无果,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依法公判。

此致

xx市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0年5月27日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6

原告:单位(或个人)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被告:单位(或个人)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诉讼请 求 :1.赔偿经济损失————元。

2.由对方支付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1.主要的事实经过;

2.由对方违约造成经济损失总额;

3.主要的证人和证据,并依法提起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件:1。本诉讼副本——份。

2.证据——份。

3.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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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纠纷起诉状的涵义和用途

经济纠纷是指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个人之间或公民个人之间,发生在经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之争。起诉状(诉状),俗称“状子”,诉状分为民事诉状和刑事诉状。本节所要讲的经济诉讼起诉状属于民事 诉状。 经济纠纷起诉状,又称经济诉状,是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而向法院陈述纠纷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书状。

(二)经济纠纷起诉状的特点

1.请求诉讼性。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递交 经济纠纷起诉状便是提出了诉讼请求。 2.适用范围的特定性。经济纠纷起诉状针对的是归人民法院管辖而未被审理过的案件。 3.处理案件的参证性。诉状本身就是一种处理案件时的证据。 经济纠纷起诉状的结构和写法 经济纠纷起诉状一般由以下七部分内容构成: (一)标题 标题要标明“经济纠纷起诉状”或“起诉状”。 (二)状头,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要写明当事人的情况,或单位的全称,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及帐号;有诉讼代理人时,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代理权限和其它情况。 (三)案由或事由 即概括写明因何事起诉。 (四)诉讼请求 即概括写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的具体事项,或诉讼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五)事实和理由 这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它关系到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此案。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事实经过、证据、理由和法律依据。 (六)结尾 结尾内容要求按信函格式写:“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签名或盖章;写明年、月、日。 (七)附项起诉状最后一页的左下角写附项。包括:本状副本份数,物证件数,书证件数等。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7

原告: 上海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路号,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电 话: 。

委托代理人:律师,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XX市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被告:上海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路号,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电 话: 。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XX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以上述货款为本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X年XX月XX日起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XX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XX月XX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买卖合同(或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故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条和民法通则第××条规定,判令被告支付货款XX万元,并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损失X元。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XX有限公司(章)                        

年 月 日

附:一、起诉状副本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三、授权委托书一份;

四、购销合同或证据目录一份;

五、原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8

原告人:_______________铝厂。地址: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性别:男;年龄:53岁;职务:科长。

诉讼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男;年龄:4l岁;职务:科长。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矿。地址: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诉讼请求:

请求______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追回______矿欠我厂贷款96300元和银行利息及有关损失,依法维护我厂的合法权益。

案情的诉讼理由:

______年___月___日和___月___日,我厂采购员______先后两次与______矿签订购销合同。第一个合同购买铝土矿石40吨,每吨963元,第二个合同购买60吨,每吨仍然是963元。两次共订购loo吨,总价96300元。我厂严守信誉,分剐在两份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将货款分文不差地汇到______矿的账号上。

但是,______矿却不守信用,在第一批款到后的第2l天,才给20吨,其余至今未供应我方。我方虽多次要求退款,但他们玩弄拖延、欺骗等手段,一直不给退款。两份合同都规定,款到后10日内不发货,罚供方货款的10%。而到现在,已经经过了62天,他们既无货供应,又不退款。鉴于______矿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为维护我厂的合法权益,特请求法院依法予以处理。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厂

(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附项:l.本状副本3份;2.书证3份;3.物证l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19

原告人:××市××区××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

被告人:××市××区××商店 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

案由:追索货款,赔偿损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x5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20

原告谢某,男,x年11月10生,汉族,住xx市xx区天马山南路X号。

被告洪某,男,x年3月23生,汉族,住xx市xx开发区芙蓉路1号。

诉 讼 请 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1万元整;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 实 与 理 由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x年8月9日,被告以做生意急需钱周转为由向原告请求借款。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原告借给被告人民币1220xx元,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并承诺借款期限不会太长。同年8月,被告偿还原告220xx元以示诚意。x年2月15日,被告又以同样事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10000元。被告两次向原告借款共计2320xx元,但至今仅向原告还款220xx元。余款210000元,虽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种种理由予以拖延、搪塞。现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具状贵院,请求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谢某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21

原告人:××市××区××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

被告人:××市××区××商店

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

案由:追索货款,赔偿损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x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x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 篇22

原告:张,男,x年9月26日生,汉族,大学文化,系A市A限公司经理,现住A市A地A小区,电话:。

被告:李,男,x年7月4日生,汉族,大学文化,系B公司经理,现住A市B地B小区,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所借原告本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并支付该款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约定利息伍仟贰佰贰拾元整(¥5,220.00);

2、判令被告赔偿因其逾期还款所致原告的经济损失;

3、因本案诉讼所支一切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间系老乡加朋友关系,两人来A市工作、创业均已数年。

20xx年4月11日,被告因在A市买房资金不足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因资金紧张,无钱可借,可又碍于被告面情,遂从朋友处拆借了3万元转借给了被告。当时,被告为原告出具了借条,借条上载明:借款3万元,月息贰分,本息将于20xx年12月31日前还清。

20xx年1月,借期届满,被告分文未还。此后,原告曾多次催要,被告总以它由推拖,至今仍未还分文。由于被告至今不能归还上述借款,致使原告所借朋友款项至今也无法归还。

为了尽快解决上述“三角债”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合同法》第196条、《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具状诉于贵院,请求贵院立案准状,判如所请!

此致

A市A区人民法院

附:

1、本状正本1份,副本1份;

2、有关证据复印件1份。

具状人:

20xx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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