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会的通知(精选6篇)
推进会的通知 篇1
校属各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后勤服务单位:
为总结x年学校各项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确保x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决定召开行政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1月1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地点:东风校区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三、汇报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名单与汇报顺序见附件)
四、参会人员:各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后勤服务单位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
1、工作汇报要求言简意赅,简要按条叙述x年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汇报x年未完成工作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突出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2、行政职能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教辅单位、后勤服务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4分钟。请严格控制时间。
3、各部门(单位)须提供纸质汇报材料一式6份(采用PPT形式汇报的单位也要准备汇报材料),于10月31日下午6:00前将纸质汇报材料6份交校办崔玮处(202房间,电话:),电子版发。
推进会的通知 篇2
各学院党总支、各相关部门:
为了扎实推进我校文明创建工作进程,确保创建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教育部高校文明校园活动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召开创建第十一届全省文明单位和创建全国高校文明校园工作推进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x年11月17日(周四)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逸夫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燕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四、出席对象:校办公室、纪委办、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工会、思政部、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请出席人员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xx学院
x年11月17日
推进会的通知 篇3
各中小学:
为顺利推进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召开近期几项重点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x年9月19日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地点:碧阳初中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县局分管领导、教研室相关教研员、各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的校长或教导主任;另外,碧阳初中、碧阳小学、xx县中学、渔亭初中四所学校的校园足球队教练各一人。
三、会议内容
强调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校园足球三级联赛、全县中小学运动会、发明创造大赛等各项重点工作。
请参会人员按时到会。
特此通知
xx县教育局
x年9月18日
推进会的通知 篇4
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9月14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工作推进会精神,做好迎接省高工委第三轮专项督查准备工作,部署下阶段党建工作任务,决定召开党建工作任务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年11月28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综合楼406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
各党总支书记;
机关党支部书记、各系负责党建工作的辅导员、党委工作部工作人员。
中共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委员会
推进会的通知 篇5
各县(区)供销合作总社、宿城区商务局:
经研究,决定召开业务工作推进会,部署农展会各项筹备任务、研究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
x年10月 12 日 下午2:00;
二、会议地点:
市供销总社六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县(区)供销社主要领导和一名业务工作人员,请按要求参会。
xx市供销合作总社
x年10月 12日
推进会的通知 篇6
水专项领导小组和重点流域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水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水专项咨询专家组、总体专家组、主题专家组、流域专家组、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专项实施推进会、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水专项领导小组决定召开水专项实施推进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x年2月28日(周二)9:00-12:00(27日下午报到)。
二、 会议地点
新世纪日航饭店三层世纪厅(地址:xx市xx区首体南路6路,电话:)
三、 会议内容
学习传达国务院重大专项推进会、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水专项“”工作,部署“”和x年工作。
四、 主要议程
(一)水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同志作重要讲话;
(二)科技部领导作重要讲话;
(三)重点流域协调领导小组成员、重点流域专家组专家、项目(课题)负责人代表发言;
(四)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与重点流域地方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水专项部省合作协议;
(五)颁发重点流域专家组专家聘书。
五、出席人员
(一)邀请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领导出席;
(二)请水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重点流域水专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环境保护部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领导小组成员,有关省(区、市)水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咨询专家组、总体专家组、主题专家组、流域专家组专家,项目牵头单位领导、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参加会议。
六、其他
(一)参会人员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请参会人员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并于x年2月20日前传真至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国家水专项管理办公室钱
电话:
传真:
附件:水专项实施推进大会会议回执
x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