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精选20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09W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

建议议案领衔人:徐代表 时间:x年2月

关于加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能力建设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妇幼健康及计划生育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重要工作任务,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妇幼事业的健康发展,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状况直接关系到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委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6号)和《关于优化整合我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责机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椒机编[]25号)部署要求,椒江区妇幼保健所与椒江区计划生育指导站于x年2月完成机构合并工作,成立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

椒江区妇保所目前办公用户使用建筑面积约4200㎡,科室包含妇保科、儿保科、妇科、儿科及综合科,工作人员81人;椒江区计生指导站目前办公用户使用建筑面积约1400㎡,科室包含业务科、综合科及办公室(其中病房所需面积较大),工作人员27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基础设施不足,办公用房无法满足科室人员安置。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后,在重新规划业务范围、调整医疗场地过程中发现,俩家单位业务用房均呈饱和状态。如放弃计生指导站现有办公用房,区妇保所现有门诊大楼无法安置机构合并后所有科室及工作人员,直接造成新单位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如仍使用原址分散办公,由于区妇保所及区计生指导站单位相隔距离较远,则会造成两套设备、两套人员配置、两套管理模式,不利于新单位各科室之间的交流协作,也对群众就诊造成不便,造成人、财、物的低效利用。且现有妇保所楼下没有停车场地,群众只好违规停在道路两边,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交通。也经常有群众拿着违规停车抄告单找妇保所领导要说法,影响了正常的办公秩序。

2、服务能力不足,妇幼人员配置远远低于标准配置人数。根据《xx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x年)》(浙卫发【】272号)文件要求,辖区内妇幼保健人员配备标准需达到0.29/千人以上(其中妇保人员每1-1.5万人配备1人,儿保每1.5-2万人配备1人),x年台州市对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人员配备考核指标也按此标准设置,按此计算,在未考虑流动人口的情况下,全区妇幼人员就需配置152人。而目前全区在编妇幼人员仅71人(其中妇保所在编人员25人,基层妇保在编人员27人,基层儿保在编人员19人),与标准配备人数相距甚远,现有的服务能力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与所承担的日益增多的妇女儿童保健任务极不匹配。

3、就诊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就诊群众需求。目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开展妇保、儿保、“两癌”筛查、婚检、国免二胎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四项手术等业务,x年,完成“两癌”筛查13万人次,四项手术20xx5例,婚检6298人,国免二胎优生健康检查1247人,全年门诊量为15万人次。随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我区每年户籍人口新增符合再生育二孩人群4万人,预计每年户籍新增出生人口1200——1300人左右,流动新增出生人口800人左右。随之带来妇保、儿保、国免项目检查、取环等服务对象大大增加,预计x年门诊量将达到20万人次,已饱和的业务用房无法满足门诊量不断上升的趁势,B超等检查项目等待时间延长,门诊大楼拥挤、吵闹等矛盾等逐步显现。

4、医疗设施不足,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现有妇保所东边房间无窗,不通风,不适宜作为医疗场所。又如消毒供应室要求三区划分清楚(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通风良好,起码要有三间房间,而现有妇保所仅有一间且不通风。且随着业务的发展,急需添置乳腺钼靶X光机1台、彩超2台,全自动大型生化仪1台等医疗设备,但由于业务用房限制了设备的添置。

三、关于加快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

妇幼保健工作属于公共卫生的范畴,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需要重点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政府理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1、提高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人事、编办、卫计等相关部门在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中的职责, 落实相应任务, 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实。将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建立经常性考核评价机制,以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尽早起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异地迁建工程。为有效缓解各种矛盾,从社会需求和事业长远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尽早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异地迁建,将单位业务用房面积要求扩大至1.2万平方米,落实建设规划用地15亩。

3、落实人员编制,加强妇幼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妇幼保健人员编制,按要求配足妇幼人才队伍,开展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知识技能培训,鼓励学术交流,加强继续教育,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

4、加大财政对医疗设施的投入,提高服务能力。加大财政投入,添置医疗设施,在强化保健服务的同时,强化临床基本诊疗服务,整合服务资源,创造优美、舒适、环保、温馨和有特色的就医环境,满足妇幼事业发展的需求。

5、加强宣传与健康教育。制定具体的健康教育计划,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中心,通过大众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妇幼卫生宣传教育,扩大妇幼保健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妇幼保健意识。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2

代表姓名:

建议内容:

随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改革,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乡村医生的主要工作职责从从事简单的医疗服务向居民健康的监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型。由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慢病的监管、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的门诊报销的等工作的开展,使得广大的基层医生,任务繁重,工作繁忙,再加上乡村医生年龄都偏大,操作电脑不熟悉,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服务人口多,对某些工作疲于应付,不能很好的为居民服务。

而在卫计系统中,还有一批对本村人口熟悉,业务知识相对精通的人,这就是村级计生信息服务员,大多数年龄不大,能操作电脑,这些人,还有一部分人取得了相关的卫生技术方面的资格,随着由卫生计生的合并,村级计生信息员工作量减少。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县卫计工作的发展,合理运用这些人员,我建议:

1、对村级计生信息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提高村级计生信息员工资待遇,和乡村医生待遇相等。

3、把村级计生信息员纳入村级卫生所,协助乡村医生进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3

关于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建议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日益突出的一个社会问题,残缺的亲情,谁来呵护留守儿童的心日渐成为社会大众需要关心的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是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是我国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所带来的附属产物。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据资料显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检出率高达57.14%,而且父母打工年限越长,孩子的心理问题越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容易违纪,叛逆心理苗头出现。在农村学校违纪学生中,“留守学生”占绝大多数,低年级及学前儿童一般表现为逃学、迟到;不完成作业;小偷小摸;不诚实,经常说谎;高年级“留守儿童”开始出现叛逆心理,攻击意识很强,与老师顶撞,不服从管教,更有甚者还盲目冲动、打架斗殴。

2、普遍厌学,自卑心理十分严重。大多数“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较差、对学习没有兴趣、不愿参加活动、自卑心理严重、生活无聊而空虚。小学低年级“留守儿童”中,胆小怕事、课堂不敢回答问题的占75℅以上;高年级“留守儿童”中,由于对学习失去信心,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

3、缺乏沟通,性格内向孤僻。由于缺乏父母亲情的滋润,许多留守儿童长期处于自我封闭的状态,监护人的缺位沟通使他们长期看电视,并模仿剧中人,自言自语或与小狗小猫说话。长期的自我封闭,导致一些“留守儿童”出现了人际交往敏感,口头交际能力减弱,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的性格内向孤僻冷谈。

为此建议:

1. 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可以以学校(或者村、镇)为单位,对全部的留守儿童的生活思想,学习情况,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反映其进步与不足的成长记录档案,根据档案记录情况有效的做好工作。

2. 建立留守儿童志愿之家。 如经费允许,可建立“留守儿童志愿之家”,给孩子们一个专门的活动场所,可供孩子们阅读,娱乐,交流。

3. 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可以联络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寒暑假时期,开展音乐,美术等陶冶情操的课程;培养留守儿童与人沟通的最基本礼仪,学会说“谢谢”“对不起”,打破留守儿童群体普遍与人沟通的障碍;也可以开设一些生活能力训练内容,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4.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鼓励农民工返乡。父母在身边,是留守儿童最大的期盼,因此,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使农民工能兼顾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所在。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4

为预防学生在春游途中、活动中出现的意外事故,保障春游活动有序、顺利、安全进行,以最快的时间进行实施救治,特制定此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学校安全工作条例》为指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教育学生遵守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培养引导学生具备一定的自护能力,让活动既突出意义,又安全愉快。

二、领导小组(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常禹柱副组长:王普杨光华张有祥(村卫生室医生)组员:项学祥样和进王友寿常禹福陶玉文李正元陶亚平魏国华(志愿者)刘磊(志愿者)胡海涛(志愿者)雷凯(志愿者)职责:制订本次活动的各种方案,事先实地踏看,使活动顺利进行,处理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如后果严重事故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都龙镇中心学校和马关县教育局局。

三、具体应急方案:1.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各班的安全由班主任负责)。如有带队老师不能处理的意外事故应马上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边处理边等待,稳定学生情绪。2.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摔伤等伤害、溺水等事故时,由跟班协调及有关上报事宜;由张有祥责组织人员现场解救、报警、严重的送医院治疗;同时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3.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排队回校,每班学生分成若干组,由学生会成员负责自己组的安全。4.出发前下班老师点名,到目的地后再次点名,回程前,排队点名后再返回。做到:高高兴兴春游去,平平安安回校来。

四、工作任务及要求:1.各年级领导和年级组长一起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各班的活动,力求做到趣味性强,学生喜闻乐见。2.注意安全、纪律、卫生,特别注意爱护绿化和保护环境(自带垃圾袋),及时清点人数,确保活动圆满成功。3.统一行动,有事及时联络,活动结束师生全部返校。

年4月8日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5

市人大代表关于建设生态城市的建议议案

关于建设生态若干建议

生态城市是全球或区域生态系统分享其公共承载力份额的可持续子系统,它是基于生态学原理建立的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与人工协调、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理想人居环境。在生态

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加强环境立法,提高环境管理效率为手段,作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立足点。

2、要规划好生态城市建设中的几个问题

建设生态城市首先要做好规划,在规划中要根据我市生态现状和发展目标,优先考虑生态城市建设的城市经营成本问题、人力资源转化问题、区域生态安全问题、以及增长空间控制问题,从而使城市生态设计建立在理性分析基础上。

3、要加快形成五位一体的生态城市建设基本思路

把培育生态文化、塑造生态主体、构筑生态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创新生态制度等方面作为生态城市建设抓手,综合全方位考虑才能真正又快又好地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4、走均衡城市化之路建设生态城市

社会经济城市化存在三种类型:滞后性城市化、均衡性城市化、超前性城市化。唯有均衡性城市化才能既确保资源充分利用,城市发展水平符合城市承载能力,又能避免用地紧张、环境恶化、大多数人生活水平下降等“城市病”的出现。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6

人大代表关于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并列入省财政预算,保障百姓吃上安全食品。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各种机制,成立专门研究机构,设立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研究专项基金。另一方面,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不断改善监管的条件和设备,做到监管设备先进,人才稳定。

同时,要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尽快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构建我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和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本省实际,在食品安全生产领域,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阻止禽流感向人群传播,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按规定报告和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让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变得有法可依,尽快制定《广东省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在充分发挥广东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综合实力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建立新的长效管理机制。沈演泉认为,为让我省人民吃上放心的食品,今后要重点加强五大体系建设: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体系,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市场认证体系,四是建立健全市场准入体系,五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7

关于“建设诚信社会”的议案

X人民代表大会:

诚信作为一种传统的道德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诚信既是道德的基础, 也是法制的基础。 各类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咎其原因就是诚信的缺失。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为止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因为政府既是社会信用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持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所以,政务诚信是引导社会诚信的指南针,是第一诚信,处于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位置。设立“市长”信箱、“县长”信箱、“镇(乡)”信箱,时时听取人民的呼声。

2、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对企业而言,诚信是一种企业经营文化和价值理念,是企业的形象展示和声誉保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企业应该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让失信者无机可乘, 在经济上得不偿失,通过扎紧诚信法律制度的“篱笆”,让企业不敢冒失信的风险。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种失信行为,让企业失信者因自己的失信行为受到舆论的谴责和大众的唾弃。

3、加强我们个人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系统。政府应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

4、加强诚实守信教育。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从娃娃抓起,必须从孩子教育开始,让孩子从小形成要诚信的思想,讲诚信的美德。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扬真、善、美,形成讲诚信,讲道德,讲法律的社会舆论和社会氛围 ,重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只有这样,老百姓做好事才会没顾虑,会有更多的人敢做好事,乐于做好事,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才会更和谐,人民才会更幸福,社会才更美好。

签名:

时间:X年X月X日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8

学生食品安全无小事。多年来,各级部门都非常重视学校的食品安全,取得一定成效。但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管理还存在着很大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有些问题并未引起有关部门足够的关注和重视。据我们调查发现,南浔镇几乎每所中小学的周边都有小商店、食杂店,甚至还有大量流动的餐饮摊点。每到放学时分,我们总是会看到这些店里和摊位旁边挤满了学生。有的学生甚至就在边上的小吃店里解决晚餐问题,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一、现状:

首先,当前一些校园周边的饮(副)食品店无证照经营,经营过期食品、变质和“三无”食品。从央视记者的暗访来看,这些食杂店售卖的多数廉价的食品,多数商品价格在1元左右。这样的商品有的外包装上面的地址电话都是虚构的,而有的甚至连生产日期都无标注;其次,部分学校周边饮食店经营人员不能提供健康证明,加工环境卫生条件极差,原料及成品存放无防护措施,食物来源不清,加工制作质量无保证,餐具无消毒。特别是无证的水煮、油炸食品店及流动摊点都在大胆招揽学生顾客,向中小学生销售小食品,由于中小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弱,很容易上当受骗。长期食用这些不卫生、不健康甚至有毒害的食品对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二、建议:

1、加强对学校周边饮(副)食店的卫生管理,采取得力措施、督促整改,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特别是流动摊点,对不服从管理经营者根据法律法规给予处罚。要把加强对学校周边饮(副)食店的卫生管理工作列为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牵头,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监管长效机制,不要只抓阶段性整治,要把定时检查与突击检查整治相结合,建立长效性的监管机制。

2、政府,学校,家长三结合,加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学校中宣传、普及卫生及法律知识,加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们卫生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家长,也要让他们意识到给孩子吃这种食品不仅不能够给孩子带来营养,还会影响孩子正常的生长发育,甚至会危及生命健康。如果是自己买零食吃的孩子,也要家长做到不给钱或少给钱,配合学校、政府一起普及学生的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其鉴别能力。

3、加强校园周边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教育,做到户户遵纪、人人守法,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卫生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学校周边的交通情况本就不好,在上学和放学期间更是人满为患。在这种情况下,在小吃店外、路边摊上买卖食品更是加剧了交通堵塞。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的管理,对流动摊点的摆放位置设立专门的区域,这减少对市容影响,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也有利于管理。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9

案 由:解决农村中小学实际困难

提案 人:

发布日期:x年4月24日

内 容:

近几年来,我县抓住校安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契机,农村中小学硬件条件大为改观,校园面貌焕然一新。然而有限的公用经费无法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大部分中小学校又产生了新的债务,学校的持续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造成当前中小学校债务的主要原因有:(一)校安工程的许多附加工程、辅助设备都由学校自行解决。(二)学生营养餐实施后,工人工资进一步增多,临代人员工资也成为学校一大债务负担。(三)水电费负担沉重。农村中小学水是路老化、浪费严重,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学校维修费用增加。

综上所述,当前农村中小学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特建议: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尤其针对农村中小学

2、科学有效使用,解决当前实际困难

(1)投入专项资金,解决农村中小学临代人员工资(根据学校规模、学生数核发)

(2)投入专项资金,逐步对农村中小学校水、电路进行改造。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0

案由:关于xx中学、xx小学校门修建及道路的议案

提案人领衔人:李 通讯地址:xx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3180 联系电话:840266

议案全文:近几年西城中学、樊川小学两所学校发展较快,学校知名度也不断提高,而两校的校门口及进出学校的道路窄小,时常发生交通堵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解决此事,特要求区政府协同各部门落实两校的具体事项。

1、解决两校进出口道路的土地及各项资金;

2、西城中学从现在的东边通道改建成南边的道路;

3、樊川小学的校门从南边改建到西北角方向与劳动南路连接;

要求:20xx年6月底前答复,西城办事处主办、区教育局协办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1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能源产业政策支持导向的提案》

新能源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新能源发展应用,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林蓝天自控技术有限公司等会员企业联合建议:

1.保持新能源装机规模稳步发展。当前,光伏和风电是最具商业化发展前景的新能源,承担了重要的减排任务,其装机规模的快速发展成为我国客观现实需要。根据国家电力“十三五”规划,到20xx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为105GW以上,若按照105GW(20xx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3GW,累计装机77GW)下限测算,每年新增光伏电站规模仅7GW左右,难以确保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需要。建议维持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到20xx年,太阳能光伏电站累计装机量应达150GW”的目标不变。

2.平稳、合理地调整新能源上网电价幅度。为促进新能源平价上网目标的早日实现,从政策层面根据成本变化,有序下调上网电价,是非常必要且合理的,但在考虑电价调整幅度时,建议尽量保持连续性、渐进性,减少对行业的负面冲击。1)根据当前产业技术创新现状,预计未来光伏电站系统成本每年下降5%~8%,因此,建议“十三五”期间光伏上网标杆电价按照10%左右的幅度进行下调。2)为促进和扶持中国光伏持续领跑全球,建议参考我国台湾地区政策,采用领跑者技术产品的上网电价补贴加价5%。3)为推动国家光伏扶贫事业的发展,考虑到贫困地区投资初始、建设运营成本较高等因素,建议针对光伏扶贫项目,不分光照资源区,制定全国统一的上网电价(建议该电价为1元/千瓦时)。

3. 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简化补贴程序。1)加强可再生能源基金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基金征收标准。有关地区居民生活用电和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的基金征收标准低于国家统一标准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将电价及时调整到位。加强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以及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的基金征收管理,确保基金征收到位。2)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来源,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根据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规划目标,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水平进行上调,确保补贴资金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要。3)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拨付方式,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支均由电网公司代为完成。

4.创新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促进作用。绿色金融体系可以有效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明显减轻环境治理对财政部门的压力。建议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多元化融资,推动绿色发展。一是明确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定位、政策框架和重点领域,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推动更多正向激励的绿色金融政策落地生根;三是加强绿色金融理念的宣传和推广。

5.消除新能源贸易壁垒。为保持产业竞争力,在国产多晶硅品质尚无法满足高效产品发展需求的背景下,针对多晶硅进口实施差别对待政策,放开纯度在99.9999999%及以上的多晶硅料进口加工贸易限制。

6.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出台政策支持多能互补的微电网试点项目发展。微电网代表了未来能源发展趋势,发展多能互补微电网项目是改善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重要方式,是解决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为实施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应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多能互补的微电网试点项目发展。

7.鼓励各行业先进企业率先使用绿色能源,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应积极鼓励各行业先进企业率先使用绿色能源,引导全社会主动选择绿色能源,淘汰高污染、低效率的用能方式;通过特高压电网,把我国西部、北部电力大规模输送到东中部地区,促使绿色能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同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通过新材料、储能、电池等技术的重大突破,大幅降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成本,提高绿色能源经济性。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2

6月30日,清远市六届人大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初步审查了市政府关于《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该条例预计于今年年底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是我市依法行使立法权之后的首部实体法,被称为清远“首法”。

《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

该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显示状况及需求,主要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饮用水源的水质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市六届人大会环资工委对于《条例(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指出,饮用水源是人类的生命之源、生存之本。

目前,我市饮用水源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形势良好,但也存在市区饮用水源由于选址规划原因,保护存在极大困难;备用水源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

然而,现行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还不能满足我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的需要。

另一方面,我市在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管理经验,国内外立法提供的有益借鉴以及社会和群众对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的普遍关注,为立法提供了成熟的社会条件。

作为我市的首部实体法,《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4月份以来,市人大会相关负责人曾赴我市8个县(市、区)提前开展了立法专题调研,市人大会法工委也多次深入有关乡镇、村委会、市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等进行立法调研,并组织到广州、中山等地学习取经。

尽管提请第一次审查的《条例(草案)》主要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饮用水源的水质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但其中的一些不完善之处,依然逃不出市人大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成员、立法顾问和列席人员的“法眼”。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3

市人大议案调查组到武鸣县对《关于解决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建设融资问题的议案》开展调查,县领导韦华清,石岩及县交运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马头镇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座谈会。

当天,市人大议案调查组听取了关于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武鸣段建设情况汇报。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武鸣段涉及武鸣县马头镇小黎、四明、清江、莫阳、全曾、小陆等7个建制村(社区),全长约14.18公里,计划投资1.5亿元。该项目列入自治区交通建设投资计划。目前,该路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环境影响评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

市人大议案调查组对武鸣县扎实做好公路建设前期工作表示肯定,同时针对项目建设中面临的地质复杂、融资困难等问题向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希望各部门能够统筹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逐一解决遇到的难题,确保公路建设按计划顺利进行。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4

案由: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唐媚媚

内容: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人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创业创新,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尤其是工业的异军突起,使我县人口、产业得到了快速集聚,大批省内外务工农民涌入我县就业,在为我县经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等问题。虽然,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让外来务工子女同样享受到城区优质的教育资源,尽最大努力促进教育起点公平,出台了《青田县城区暂住人员子女就学招生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享受同城同待遇。但就青田目前情况来看,还需进一步去研究和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城区校舍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具体表现在:

1、城区校舍不足,乡级校舍闲臵。我县农村学校学生逐渐减少,逐步流向县城或集镇,给县城或集镇学校带来很大的招生压力,同时也产生乡校闲臵的现象。如吴坑乡、贵岙乡、小舟山乡三乡最多学生总数达1600余人,而今年吴坑乡等三乡学生总数不足200人。

2、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人数急剧增加,小学生就学难尤其突出。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剧增,如意尔康集团就有6000多务工人员,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自然就落在城区、集镇学校的肩上。目前,青田共有在校小学生29432人,其中外来务工子女有12679人。且绝大部分分布在县城或集镇。例如今年县实验小学、东山校区、城东小学、塔山小学、城西小学、水南小学共有学生7887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有5099人,占总人数的64.7%。温溪镇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洲头校区、沙埠校区共有学生4848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有3268人,占总人数的67.4%。

(二)学生人均用地、绿化面积等指标低下,未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在《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试行)》中明确规定:“三类中小学校园用地面积指标36个班级为9.64平方米/生,18班级为10.43平方米/生”。青田县城实验学校校园用地面积11552平方米,36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为5.89平方米/生;城东小学校园用地面积7453平方米,36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为4.29平方米/生;温溪镇第二小学校园用地面积是2658平方米,18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2.77平方米/生,温溪高中洲头校区校园用地面积675平方米,10个班级,学生人均用地面积1.42平方米/生。上述数字表明,我县部分学校硬件设施未能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要求。 (三)学校专用教室严重不足,跟新课程背景下的素质教育不相符

部分学校因缺少多媒体、音、体、美、计算机房等专用教室,无法开设最基本的课程,基本的课外活动得不到保证。到目前为止,部分学校的上课模式还停留在一支粉笔,一本教科书。学生一天六节课,除了教室上课,还是教室。多媒体、音、体、美教室、计算机房、400米环形跑道,这些本来是学校必备的,可对他们来说,却成了难能实现的美好愿望。就目前青田县各小学情况看,还有大部分学校专用教室严重不足,跟新课程背景下的素质教育不相符。 二、几点建议

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尽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效果明显,但要让每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书读、读好书,相关部门还须进一步调查研究,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统筹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使他们安心在我县工作,为我县的经济腾飞注入新的活力。 (一)统筹规划,合理利用,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

1、科学规划,解决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工作。根据经济发展行政区划调整的趋势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以及和谐、两化一新等新理念融入同时,建议政府要充分考虑当地人口增减、城市发展、产业升级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趋势,较为准确预测每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及时调整我县教育规划,适时新建、扩建校舍,合理配臵教育资源,从更高层面、更宽视野来考虑城乡架构、产业的分布、功能配套及教育布局。

2、充分利用闲臵教育资源,缓解城区、集镇学校的招生压力。我县部分乡校校舍闲臵,教育资源未能有效利用,建议将这些闲臵学校可以由城区学校实行“一拖一”的管理模式,统一招生,统筹安排教师和学生,以达到教育资源的共享。如杭州、衢州均有成功的办学经验,值得鉴赏。 (二)规范管理,因人施教,让务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

1、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实行“入学绿卡”制度,阳光招生,保证农民工子女方便入学。为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管理,建议申办农民工子女“入学绿卡”,有计划的接收农民工子女,如凡在本县务工就业的外来务工者,根据暂住地和施教区域,凭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就近学校为子女申领“入学绿卡”。 只要持有“入学绿卡”孩子,就能跟本学区的孩子同等待遇地到规定学校入学。为了保证学校接收外来学生的积极性,政府可设立相应的补助制度,对于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除了政府按学生实际人数拨足事业费和公用经费外,还实行一定数额的经费奖励性补助。学校凭“入学绿卡”结算。 2、民工子女评优考学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实行混合编班教学。混合编班是“和谐共进”的基础。首先,我们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混合、统一编班,这是实现“和谐共进”的第一步,这同一个班级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朝夕相处,在生活和学习上相互照应,使外来民工子女在短时间内融入主流,让其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1、在发展工业的同时,有计划的预留标准化的学校教学用地,参照浙江省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标准建设高标准校园。把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到了全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教育建设投入,通过完善教育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臵等途径进一步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度。

2、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学校布局新的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标准化校园: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有一定比例的绿化场地。 3、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外来民工子女就读的人数将会越来越多,其义务教育问题将会日益突出,为此,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解决好外来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并按照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丰富教育内涵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学校内涵发展,扎实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优质化进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5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于x年教育经费达到占GDP4%的目标,为保证教育经费的落实,建议如下:

一、一旦《纲要》通过,应由国务院发布,并由全国人大通过相应立法予以保证。

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应公布每年教育经费的详细预算和决算,使国民都能了解4%GDP的具体数字和去向,以及各自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所获得的教育经费和人均经费。

三、各项经费的拨发都必须做到全额、及时,不得层层扣克或变相用于其他用途。所有年度经费必须在财政年度开始日或规定的日期到账。

四、对经费的执行人应授予全权,在法律或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不得干涉。

五、经费执行人对经费的使用负有全责,必须接受审计和监督,对经费使用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承担应有的责任。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6

xx市金安区第三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汪区长的政府工作报告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都描绘了我区公路交通网建设的宏伟蓝图,我区公路网建设将会起飞跃发展,但加强农村“村村通”公路养护工作势在必行:

1、我区在过去的农村“村村通”公路建设上成绩显著,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一大部分“村村通”工程是“顺地滚”的低级路工程。路面窄,路基弱,弯道多,路况差,行车难,无资金养护和有部分村未搭上“村村通”工程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在我区“”的发展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村村通”公路养护工作是区政府和区交通部门公路网建设的重要环节。三分建,七分养。加强农村“村村通”公路养护工作势在必行。

2、加强农村“村村通”公路养护工作要列入政府工作实施日程,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养护队伍建设,加大养护监督和检查评比,把“村村通”工程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农村“村村通”,使它发挥应有的作用,使“村村通”成为党委、政府的放心工程,人民群众赞扬的德政工程。

3、政府和交通部门要把有部分村未搭上“村村通”工程的村级道路放在心中,多方筹集资金和争取项目的支持,使百姓盼望已久的夙愿变成现实,彻底改变我区公路不适应“”的发展步伐的状况。

4、对我区“村村通”工程的路肩全面实行硬化,以补救“ 3.5”米宽度之不足,解决行车难问题。并对滚水坝、河口建桥以解决晴雨通车问题。对一些险工险段要除险加固以确保交通安全问题。

5、加大广大农民群众对我区“村村通”工程护路、养路、爱路的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走自己的路,养护自己的路,爱护自己的路。大张旗鼓地表彰在养护“村村通”工程方面的人和事,培养一大批护路、养路、爱路的优秀人才,让我区的“村村通”工程永放光芒。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7

食品安全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眼下餐饮卫生形势依然严峻,为此,近期,舒城县干汊河镇部分人大代表针对中小学周边流动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走访调研,并提出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食品加工设施简陋,无防护设备。一些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常常设摊于学校周围马路旁,粉尘以及汽车尾气污染无法避免;经营设备简陋,没有冷藏柜、消毒柜等设备,使用塑料方便袋盛装加工好的食品的现象普遍存在,餐饮卫生无法保证;生熟食品及原材料随意露天摆放,大部分摊位均没有防尘、防蝇设施, 给食源性疾病传播创造了条件、存在交叉污染的隐患。

2、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无保障。流动摊点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大多比较低,大部分无健康证和卫生证,更没有进行过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时不穿戴干净的衣帽,操作时不注意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

3、食品原材料来源难以掌握,无法保证消除隐患。流动摊点食材的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很难判断,食品原料在运输和贮藏过程中也缺乏有效的防止污染和保鲜手段。

4、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无法确保周围环境清洁。流动摊点的油烟污染,厨余垃圾污水随处倒,卫生筷、塑料袋随意丢,对校园周边文明创建带来不利影响。

为提高学校周边摊贩食品的安全卫生水平,营造一个安全、优质的饮食环境,保障学生及其他群众的健康利益,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学校和卫生行政执法单位要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并宣讲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加强对摊贩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

2、完善经营设施、实行审批管理。 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制订相关标准,集中管理流动摊点,完善卫生设施, 改善制作销售环境,配置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统一设置消毒、垃圾回收等卫生设施。特别是餐具和用具消毒,保证餐具一用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以控制食源性疾病的传播,促进食品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

3、定期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大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者。将经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对学校周边餐饮的卫生是否合格等问题,进行集中检查。要严格流动摊点的证照管理。对未取得食品卫生经营资格的流动摊贩,坚决予以清理和取缔。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流动摊贩食品原料来源的监管,严格要求经营者做原料进货登记备查。

4、多部门通力合作。政府、社会、学校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彻底整治全县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让学生健康、学生家长放心。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8

关于 股权收购意向书

日期:二零 年 月 日

关于

股权收购意向书

甲方(收购方):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甲、乙双方已就乙方持有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的相关收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

一、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2、甲方拟向乙方收购乙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甲方拟受让该目标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新的股东(以下称“股权转让”)。

二、目标公司概况

有限公司(注册号: )成立于 年

月日,是由乙方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品经销;汽车运输。

三、收购标的

甲方的收购标的为乙方拥有的目标公司其中80%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权益等全部财产(附资产明细、债权债务清单)信息。

四、收购价格、方式

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收购价格为 人民币(¥),最终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最终收购价格。

2、收购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 方式一次性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 日内全额支付完毕。

或者: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 方式分期完成收购,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 日内,甲方应至少首先向乙方人民币 元,具体在尽职调查完毕后,由《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五、尽职调查

1、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委托律师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2、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 日内,乙方和/或目标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满 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意向。

六、保障条款

1、甲方承诺如下:

(1)甲方已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时,应于 日内与乙方进入《股权转让合同》的实质性谈判,并最迟于 年月日前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2)确保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3)甲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该意向书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承诺如下:

(1)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乙方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乙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乙方承担。

(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乙方承诺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最迟于年月日前将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毕,并办理至目标公司名下;

(6)乙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

1、如股权转让成功,则目标公司股东由乙方一人变更为甲、乙两方,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由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由 方具体实行经营管理;

2、双方对目标公司实行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组织机构应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 日内进行变更,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担任/由乙方担任;监事会由 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其余由目标公司依法选举产生。

或者:目标公司由 方具体经营管理,有权自主经营、自主用工,另一方不得无故干涉;另一方有权依法查阅、了解、调取目标公司财务记录、会议记录等公司文件,对 方的经营行为有权予以合法合理监督。

3、交割: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将目标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财务账册、凭证、合同等全部资料交付目标公司新成立的董事会。

4、工商变更: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 日内,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涉及到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价款处置、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的变更费用、税费等后续费用,在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后由甲方依法承担/由双方按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比例进行分担/由目标公司依法承担;

6、目标公司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不得进行生产销售。

八、保密条款

除非本意向书另有约定,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意向书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被收购的议案范文二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日期: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鉴于:X公司在未来有更好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于即日达成如下投资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与乙方已就乙方持有的X有限公司的股权转

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第一条 本协议宗旨及地位

1.1 本协议旨在对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股权转让的实施。

1.2 在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和/或相关各方应在本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该等协议和/或其他

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本文来自: 千 叶帆文 摘: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代本协议的相应内容及本协议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

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第二条 股权转让

2.1 目标股权数量:X公司%股权。

2.2 目标股权收购价格确定:以20xx 年月 日经具有审计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其中,由甲方来承担

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

第三条 尽职调查

3.1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对乙方公司的资产、负债、或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3.2 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协议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

面通知发出满十个工作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股权转让协议

4.1 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起 工作日内,双方应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甲方已完成对乙方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

(2)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其附件)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满意。

(3)甲方公司内部股东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4.2 除非双方协商同意修订或调整,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应与本协议初步约定一致,并不得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相抵触。

第五条 本协议终止

5.1 协商终止: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得终止。

5.2 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

5.3 自动终止:本协议签署后,得依第3.2款之规定自动终止。

第六条 批准、授权和生效

6.1 本协议签署时应取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

6.2 本协议在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始生效。

第七条 保密

7.1 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从本协议双方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资料,惟如有关披露为法律所要求的义务与责任时则除外。

7.2 本协议各方同意,不将保密资料用于下述情况以外的任何目的:法律所要求、本协议有明确规定、或任何就本协议所遭至之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惟在该等情况下,也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使用保密资料。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兹此为证,本协议当事方于文首书写的日期签署本协议。

甲方:

法人代表:盖章:

(签字):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签字):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19

李绍兰之兄李绍乾在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工作多年。20xx年9月15日6时许,李绍乾在砖厂厂区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次日6时30分左右死亡。李绍乾生前未婚,父母均已去世,李绍兰作为其胞妹是其唯一近亲属。李绍乾死亡后,其丧事由李绍兰处理。后因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未在法定30日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李绍兰向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于20xx年12月6日作出临劳工伤认[20xx]45号工伤认定结论,认定李绍乾的死亡视同工伤。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不服,向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李绍兰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并作出聊劳社复决字[20xx]第1号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临劳工伤认[20xx]45号工伤认定。

【审 判】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工亡职工所在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只有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本案中,李绍乾既无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又未建立相应的工会组织,其死亡后,李绍兰作为其唯一亲属,且负担了李绍乾抢救及丧葬费用,事实上已成为工伤待遇直接受益人,理应享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因此,应将关于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直系亲属”作广义理解,认定李绍兰具备工伤认定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决定显属不当,判决撤销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聊劳社复决字[20xx]第1号”行政复议决定。

一审宣判后,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不服,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对工伤职工死亡,且无直系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和有关工会组织又未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工伤职工的近亲属能否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并未作出规定。确认李绍兰是否具备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资格,准确理解和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原审法院将“直系亲属”作广义理解没有法律根据,显属不当,应予纠正。

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看,工会组织是否提出申请和工伤职工是否存在直系亲属并无必然的联系。在工伤职工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也未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非是工伤职工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必然的法律救济途径。故原审被告以被上诉人李绍兰应申请有关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由否认其申请资格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可以看出,职工因工死亡后,所给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虽然由其直系亲属所领取,但工亡职工的兄弟姐妹等旁系近亲属并未完全被排除在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之外。本案中,李绍兰之兄李绍乾无直系亲属,李绍兰承担了其救治和死亡丧葬费用,李绍乾死亡一旦认定为工伤,李绍兰即依法成为由此而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直接受益人。据此,李绍兰与上述规定的所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直系亲属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未规定无直系亲属的工伤职工旁系亲属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可适用与此最相类似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直系亲属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认定李绍兰具有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资格。因此,复议决定认定李绍兰不具备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资格,不符合同等情况同等处理的基本法律原则。

原审法院在判决撤销原审被告所作复议决定的同时,并未责令原审被告重新作出复议决定,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予补充判决。综上判决:一、维持临清市人民法院(20xx)临行初字第7号行政判决;二、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关于计生方面的议案 篇20

案由:

农村公路建设是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施“村村通”、路桥改造等民生工程,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果,全县96个建制村全部通水泥路,建成里程达216公里。但“村村通”民生工程实施结束后,全县每年仍有近100公里的农村公路亟待修建。县委、县政府通过加大项目申报力度,每年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计划50公里左右,以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面貌。

“村村通”公路建设以后,全县各村村部、主公路沿线村等虽实现了通水泥路,但仍有大部分山区和半山区的农村道路十分落后,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还没有油路、水泥路,不少农村机耕路没有硬化,对于行人和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农村公路建设滞后的最主要原因是建设资金不足,我县在统计申报省厅“农村公路网化工程”时,部分镇、村因建设资金配套问题,宁愿放弃项目补助,也不愿多报项目。农村公路由于单体小,无法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上级补助资金比例也很小,批准的项目因建设资金问题举步维艰。如: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施工造价一般在40万元/公里,而省级补助为13.5万元/公里,其余的都由县、镇、村三级筹措。县、镇两级财政根本无力承担建设配套资金,何况每年还有国省道改造升级项目的配套资金;村里筹资落实不理想,一事一议也用足用活,无法再筹措更多资金。因此当项目实施时,建设资金压力很大,唯一办法就是负债建设,而且融资难度非常大。

方案:

要保持地方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建设目标,建议市政府统一规划全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加大对县级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力度,用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答复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xx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茂易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村村通道路升级改造的议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含山县村级道路建设现状

含山县农村公路受当地经济制约,底子较薄、发展水平较低。随着区划调整并入马鞍山市后,为贯彻市政府提出的“一江两岸,协调发展”战略,近几年,我局对含山县农村公路建设予以倾斜,补助资金逐年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xx年,我局争取省厅村级公路网化工程计划,给予含山县村级道路改造21条计32.59公里,按每公里13.5万元标准,合计给予补助资金440万元,占全市总量的25.1%;20xx年我局继续给予含山县村级道路改造27条计42.65公里,给予补助资金575.8万元,占全市总量的32.7%。今后,我局将充分利用农村公路优惠政策,对含山县村级公路的改造继续予以扶持。

二、关于“加大对县级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力度,用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

依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县(区)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集、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以县为主,省、设区的市补助为辅,社会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机制。”农村公路的建设发展,各县区在充分利用国家、省补助政策的前提下,也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目前,村级道路改造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需县(区)配套。根据其他县(区)会办意见来看,各县(区)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县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也在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要尽量减轻乡镇财力的负担。

三、关于“市政府统一规划全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建议

农村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我局将积极协调各县(区)政府,按照省厅规划内容,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对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现状,存在问题,我局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同时建议市人大代表提出相关建议,争取市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以减轻县区配套资金压力。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 B

联 系 人:徐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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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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