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低保工作会议讲话稿(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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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低保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1

同志们:

民政低保工作会议讲话稿(精选3篇)

今天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布置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和“平安铜梁、健康铜梁”工作的顺利推进。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召开的全市城乡低保工作会议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阶段。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项改革的深化,都对低保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低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城镇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在农村涉及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把这项工作做好了,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了,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做好低保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改革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否则,什么事情都办不成。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可以说,低保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把低保工作做好了,把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做好这项工作,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重大实践,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

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做到完善制度,程序明确,操作规范,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这是实施城乡低保制度的根本宗旨和要求,必须贯穿到城乡低保从制定完善政策到实际操作的各个工作环节之中。坚持公开透明是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要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基层干部掌握政策、规范操作,使群众知晓政策,心中有底。要明确程序,规范操作,推广最低生活保障“阳光操作”的成功经验,避免暗箱操作,防止发生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让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真正做到阳光低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审核、审判。坚持由户主提出申请,坚持听证制度,坚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这里我要通报一下少云镇的事情,今年7月份,接群众举报少云镇长滩社区(原中和乡场镇)有8户不应享受低保政策。根据唐县长批示,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这8户中,有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只有1户符合享受低保政策。这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有的其子女是机关干部,有的是经营中巴车、有的有门面出租、有的在外打工等,都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工作马虎,对低保申请人的情况核实不清楚;随意简化程序,不按低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办理;对辖区内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对此,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对7户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享受对象进行了取消,对相关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处理。希望大家以此为诫,类似事情不要再次发生。

三、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实现应保尽保

市委、市政府提出20xx年全市农村低保要达到农业人口的5%的目标,这个目标是就全市而言,并非每个区县都要达到5%,我县地处渝西,经济发展较快,农村真正十分贫困的群众已经纳入了低保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是目前也还存在因生病返贫等困难群众尚未纳入低保。全县的保障比例还较低。农村低保全市平均为3.41%,而我县目前为2.32%,还有一定的空间,保障面较窄。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城乡低保纳入目标考核。渝西地区16个区县为第二考核区域,考核的内容:一是补差水平,城乡低保对象全年平均补差水平分别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45%,每差1%扣1分;二是保障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凡未达到考核片区考核的平均保障人数比例90%的,每差1%扣1分;三是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走样。城乡低保政策不落实,违反政策规定扩大或限制保障范围的不得分。鉴于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内要使农村低保对象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工作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无论如何,我县的农村低保不能落后于同一考核区域。县民政、财政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后3个月的重中之重来抓,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的目标。城市低保我县目前的比例为4.54%,基本上达到同一考核区域的平均水平。目前城市低保“稳中求准”,坚持动态管理,把收入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清退出低保行列,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最近,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xx年起,每年10月作为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理念融入宣传活动之中,注重创新、讲求实效,把此项工作抓好。

对于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问题,这里我要强调一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把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作为构建平安重庆、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少数地方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差,导致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很低,对社会救助政策的享受条件、资格及审批程序等缺乏了解,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否公开、公平、公正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缺乏广泛的社会监督。为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开展街头咨询活动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低保政策走进村、社和家庭,做到家喻户晓;要让老百姓知晓、了解低保政策,并自觉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我们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城乡低保工作肩负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把城乡低保工作做实、做细、做精,认真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使广大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以友谊的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谢谢大家!

民政低保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年审工作,部署今年年审工作任务,推进我县低保规范动态管理。下面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xx年年审工作的回顾

xx年是我县实施低保年审制度的第一年,全县广大低保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施年度审核制度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大胆探索,努力工作,为推进全县低保动态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县应参加年审的低保对象x户,x人。通过年审,低保对象异动x户,x人。其中增标x户,x人;取消x户,x人;减标x户,x人。这主要是:

1、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低保年度审核,涉及千家万户城市贫困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健全和完善低保动态管理的大事。为此,县切实加强了对这工作的领导,健全了由民政局局长为组长,民政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纪监局等同志为副组长,等同志为组员的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制定了《xx年低保年度审核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审内容、时间、程序、方法;召开了各系统单位、乡镇、省市驻县企业分管低保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低保工作人员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年审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年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举办了业务培训班,培训年审业务骨干,为全县顺利有序地开展低保年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矗

2、统一作法,规范程序

低保年度审核,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且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步调不一致,方法简单,是达不到年审目的的,为此,我们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宗旨,统一了年审作法,规范了年审程序。探索了不少成功经验。

第一,统一了低保年审工作的审核申请、初审调查、复核审查、重点抽查、审核审批五大步骤,层级有序,步步到位。

第二,确定了两个重点。一是核实保障对象的实际收入,对每户保障对象家庭成员的固定收入、非固定性收入按实计算,逐项核实,消除自报收入水分;二是核定保障金额,按照核定的实际收入,分别调整确定保障金标准。

第三,明确了审核方法。采用查看“七证件”、“四证明”、上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法,多方位、多渠道逐户审查、审核,尽量确保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真实性。

第四,注重了五个结合。业务学习,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基层单位普查与主管单位、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一般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档案管理,文书档案与微机管理相结合;动态管理,平时与年审相结合。

3、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低保年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加上低保对象居住分散,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说情风干扰,要如期如质完成年审工作任务决非易事。尽管如此,全县广大低保工作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化工作压力为动力,撇开关系网,巧避人情风,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感,始终坚持原则,按年审要求,上户调查、邻里询问、信函索证,多渠道、多形式核实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及其人口变化情况,使低保情况尽量接近客观实际;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一律取消,根据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当提标的提标,当降标的降标,不少地方对年审结果进行了公开,从而保证了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减少了因低保不公正而上访的人员,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总之,~年的低保年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政重视的结果,是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在坐同志们艰苦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一向关心、支持低保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在坐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年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企业、乡镇把关不严,为了局部利益视低保为福利,拿低保送人情,为职工开具虚假收入证明,骗取低保;年审工作联动千家万户,众多家庭成员收入核定、出证工作空前,加之部分对象认识模糊,配合消极,甚至产生埋怨、不满情绪,更给低保年审工作增加了困难和压力;工作经费紧缺,为一年一度的年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逐步克服和解决。

二、xx年年审工作任务

x年年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及细则,严格审核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客观公平地重新确定低保对象和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城市贫困人户的基本生活,维护城市贫困户口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请同志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

各民政所、单位、社区居委会要认真宣传贯彻年审工作会议精神,要利用标语、会议、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县市关于低保年审的文件精神,使低保政策、低保年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民政所要召开主管低保工作的领导、各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年审工作会议,传达县会精神,部署年审工作。

2、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家庭收入是界定低保的重要条件,是分类施保的关键所在,家庭收入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低保政策的正确落实,直接影响居民合法权益的维护,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各民政所、各单位一定要把核实家庭收入作为年审工作的重要一环抓紧抓好。低保对象收入来源渠道不一,且稳定性差,要准确核实家庭收入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务必请同志们在核定低保家庭收入时多长几个心眼,多问几个收入渠道,一项一项地把收入搞清楚。从目前我县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看,有下列8种渠道的可能。一是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收入;二是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保险收入;三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四是企业发给内退、息工、待岗人员的生活费收入;五是法定赡养、抚养和义务抚养、义务责任方提供的收入;六是继承赠产、接受馈赠、利息、红利、有价证券以及固定资产租赁的收入;七是破产、改制企业补偿的一次性安置收入或征收房屋、土地所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八是家庭成员中,自谋职业或从事第二职业取得的现金和实物收入,等等。请同志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实在地把低保家庭收入一个个核实准确。

3、注意步骤方法。全县低保年审工作为2个月的时间,即从4月10日开始到6月10日全面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由低保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含企事业单位已移交属地管理的保障对象)民政所、社区居委会、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未移交保障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审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证件,交民政所、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

第二阶段:核实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乡镇民政所、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及其家庭成员变化情况,采用逐户登门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初审,将初审资料报民政所、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复审阶段(5月11日至5月25日)。民政所或主管单位对上报初审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并将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签具意见上报县低保局,逾期未报,则视为自动取消。

第四阶段:抽查审批阶段(5月26日至6月10日)。县低保局对乡镇民政所或主管部门复审上报的对象,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工作结束后,集中逐户审批,确定低保对象。

4、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低保对象审核,由保障对象所在地的民政所、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负责,未移交的低保对象暂由原管理企事业单位负责;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核实的收入要准,各种证明、证件要真,严防低保年审人情化;三是坚持审核审批从严的原则,在年审资料真实齐全的基础上,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批;四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居委会要及时公开年审结果,做到保障对象姓名、家庭人口、保障标准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切实加强领导。

低保年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务必引起重视,切实加强对年审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民政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监察局、低保局局长为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的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人员组成的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年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年审工作如期如质顺利完成。

同志们,目前工作很多,低保年审工作又是一件具体细致耗时的工作,需要一定的力量和一定的时间,请同志们一定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扎扎实实搞好低保年审工作,推进我县低保规范动态管理,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民政低保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3

同志们: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当前我区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就是安排部署我区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今年7月11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一件划时代的事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极大关心,是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不断推进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顺民意、得民心的一项重要事业。我区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惠及贫困群众的好事抓紧抓实,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来宾市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区共有农村贫困对象 9618户、36087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9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确保我区今年10月份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乡(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村(居)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市政府出台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各乡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区、乡要分别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要加快农村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农村低保工作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全区农村低保制度顺利实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成员,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层层抓好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保障有力。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准确地完成摸底调查和审核上报工作,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民政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民政部门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低保工作主力军的作用,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牵头做好农村低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履行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方面的职责;要加强请示报告,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部门的支持配合,为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管理力量。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关键在基层。当前我区各乡镇只有1到2名民政助理,管理力量十分薄弱,难以适应农村低保工作的需要。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基层管理力量建设,整合乡镇行政资源,充实管理力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低保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到人。要合理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给予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配备低保专用设施设备,将农村低保对象的所有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实行数据库管理。要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广大低保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扎扎实实为低保对象服务。

同志们,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xx大顺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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