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短篇小说:不后悔靠近你,很庆幸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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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青春短篇小说:不后悔靠近你,很庆幸遇见你

雪花一片一片落在红房顶上,铺了一层又一层,红房顶终于变成了白房顶,可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有个男孩静静的趴在阳台,望着欢声笑语的院子发呆。

小时候,我住在镇上一座旧居民楼,我们家在四楼,没有阳台,正对窗户有一座红房顶的小楼。

每次不听话,惹母亲不开心,她都会说,你再不听话就不要你了,把你送到对面的孤儿院。

其实,很早的时候红房顶给我的是一种恐惧的感觉,因为那里住了太多无家可归,被父母无情抛弃的孩子。

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周末的一个午后,洗完自己的衣服,一件件抻平,晾在绳子上,嘀嗒嘀嗒……湿衣服上渗出的水打在盆里,滴出一个个小水圈。

我蹲的脚有些麻,直起身朝窗外望去,那时候天还很蓝,洁白的云朵懒洋洋的躲在蓝天怀里,对面的那座红房顶在暖阳中颇有意境,像极了一幅画。

忽然,我发现了画中的他,那双眼睛尤其吸引我的注意,有着同龄人不曾有的深邃,干净明亮,却又有许多读不懂的感情,可我觉着他的目光和我盯着橱窗里美味昂贵的蛋糕时有些像,渴望而不可求。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原来是魏姨家,她正带着两个孩子在院子里玩。

他们玩的很开心,难怪男孩的嘴角不自主的向上翘起。

嘿!我笑眯眯的朝他打招呼。

他朝我看过来,微笑僵硬在脸上,没有回应我的热情,反倒扭头跑走了。

我有些郁闷,心里暗想,真是个不友好的家伙。

02

我们学校在孤儿院附近,每个班上都有很多孤儿院的孩子。

五年级的时候,他转到了我们班,那时候我才知道他的名字——起风。

他还是像小时候那么不友好,和同学们很少说话,因为成绩好,相貌俊又是孤儿的原因,每个任课老师都喜欢他照顾他。

每次考的不好回家被训的时候,我都会羡慕他。

他每天第一个到班里,最后一个走,我坐在他后面,隔了三排,只要我抬头,就看到他单薄的背,埋在一堆书里。

别人越是不理我,我就越想去接近人家。

只是小时候那次碰灰让我至今心有余悸,作为语文课代表,我每次去他那收作业,都有的是机会同他说话。

起风,交语文作业。

他匆匆抬头,把语文本递给我,都不曾看我一眼,就低下头继续锁眉看书。

我拿起本子悻悻的走开。

从此我多了件心事,除了思考买点什么零食,还会思考他为什么这么孤僻。

或许他是没有感情的人,冷血动物,像蛇一样,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倒把我自己吓的颤抖了一下。

因为收作业的原因,我想我是小学时候和他说话最多的同学,然而这并没有让我们之间的距离有一丝一毫的靠近。

03

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没有感情的人。

那天,我刚坐到班上,同桌就小声跟我耳语,知道吗?起风居然喜欢韦露露,还写了情书呢,韦露露把情书贴在了黑板上,还嘲笑他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听完这个消息,有些难以置信,盯着他比平时伏的更低的身子,气愤不已,韦露露怎么能这么做,这对于一向孤僻的起风来说是多大的伤害。

同桌推了推我,你没事吧,脸色这样难看吓人。

不得不承认,韦露露是很漂亮,在我们这些连镜子都不照的乡下丫头中,她像是所有男生的魔咒,绝大部分人都暗恋她。

原来,在我心里与众不同的起风也一样逃不过这个魔咒。

班上几个爱起哄的男生还在拿着那封情书传看,居然有人大声读出来,你就像一缕明媚的阳光照亮我阴暗的生活……哈哈,酸死人了。

起风忽然腾的起身,三两步走过去,他的眼神异常愤怒,我几乎从来不曾在他眼中捕捉到过任何情绪,这种愤怒之情就像平静海面狂风大作。

无聊!扯过情书,撕碎,几个爱起哄的男生围住他扭作一团,他虽然高瘦,但一人终究势单力薄,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拿起笤帚加入战斗,和他们撕扯在一起。

因为有武器,加上我是女生,男生们对我多少有些忍让,很快我们俩占了上风。

住手!

班主任的喝声让我们停下了战斗。

我们几个人被叫到办公室,被狠狠的训斥了一顿,然后列队站在走廊里接受全年级同学行注目礼。

一向脸皮薄的我并没有觉得丢脸,反而觉着和起风站在一起是一件开心的事,这是我第一次靠他这么近。

谢谢你。下学的时候,我们的罚站才结束,我跟在他身后往教室走的时候,他回头跟我道谢,表情少有的柔和。

每次回忆起那个场景,我都觉着我们两个就像金庸小说里桃花林里舞剑的侠侣,这是我们第一个交集,我走近他的第一步。

04

我以为我们有了第一个交集,以后会慢慢走近。可直到小学毕业,还停留在原地。

初中,在好心人的资助下,他去了重点中学,而我的成绩只能读个普通中学。

在那个年纪,想打听一个人仿佛很容易,尤其是又帅学习又好的男生。

他成绩还是那么好,别人只能望其项背,我听说他变了,不再和小学一样,只是扎在书堆里。

他开始打篮球,开始被女生追。

我不想知道有多少女生追她,可我想去看他打篮球。

宽阔的球场,沸腾的人群,我紧紧盯着奔跑在球场上的他,身板比以前更宽厚了,也比以前高大了。

不知不觉中,原来我已经错过了一场盛宴,他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一个大男孩。

我紧紧的抱着那瓶冰凉的饮料,想用体温暖热。

那一场篮球比赛虽不能拉近我们的距离,可他飒爽的跑姿却能让我回忆无数次。

比赛结束,他所在的队赢得了比赛,人群中很多女孩高声喊着他的名字。

他拎起包朝场外走来,我拼命的挤着,想把温热的饮料送到他手里。

可惜,关注他的女孩太多,我越挣扎离他越远。最后只能看着他离去的背影,那瓶尚有余温的饮料没能成为我们的第二个交集。

后来,他考取了重点高中,又读了名牌大学,我再也打听不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

徐志摩曾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太阳终于出来了,红房顶上的白雪开始融化,嘀嗒嘀嗒……我的眼眶湿润了,这世界模糊起来,唯有他的脸是清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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