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租赁合同(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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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精选18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2

经 营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租还车地点均为___市___路___号。

2、甲方按每天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__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__-__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___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_-_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__%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_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____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分还车: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 终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 牌照(前后) 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使用维修说明书

车况左前大灯 右前大灯 左前小灯

右前小灯 左前转向灯 右前转向灯

左反光镜 右反光镜 左后转向灯

右后转向灯 牌照灯 防雾灯

仪表盘 室内反光镜 雨刮器

天线 前后保险杠 收放机

座套 脚 垫 点烟器

烟灰缸 发动机工况 空调工况

底盘 外观清洁度 磁带

油盖

引擎盖路码铅封完好 底盘完好 没有更换部件

前保险框完好 没有撞击修理 面罩商标完好

工具千斤顶一只 轮胎扳手 灭火器一只

螺丝刀一把 备胎一只 呆板手一把

钥匙一把 故障警告牌

签字承租人 还车人

出租方经办人 出租方经办人

注:有、工况好打√,无、工况差打×。

(租赁经营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_座的_车_辆,允许载人数为_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__元

费用包含(__)、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带给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50%保证金__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职责,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职责,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x月x日起生效,至x年x月x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

(3)甲方装货。

(4)双方验货签收。

(5)发往目的地交货。

(6)收货单位验签。

(7)验收后取回单。

(8)将回单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x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 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 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 24 小时,一个月计 30 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 3 个小时计半天,超过 6 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 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备注:

油 量 发 车 时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出租方: 承租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或盖公章)

中介方代表: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只限海南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海南鸿顺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吨位:车牌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号: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方向情况:灯光情况:车辆成新度:车辆外观:随车工具: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六、意外风险及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

七、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9

一、汽车租赁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汽车租赁企业设立、备案及相应证件的配发。

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自有10辆以上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车辆,车辆行驶证件齐全有效,车辆类型为核载人数为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

(三)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可供企业20%以上自有车辆停放所需停车场地。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向所在地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5.自有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含检验记录栏)、《机动车登记证》及复印件;

6.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经营管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8.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汽车租赁服务流程和规范、服务投诉处理制度、租赁车辆维护保障制度、车辆防盗抢骗等治安防范等制度措施。

(二)受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1.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原则上应当场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许可前公示和现场审查

对已受理的汽车租赁经营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的有关情况在本部门网站或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结束后,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有关条件和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查验。

(四)许可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受理汽车租赁经营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依据查验及审核结果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抄告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许可结果公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应将许可结果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查阅。

四、汽车租赁证件使用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租赁的车辆配发《租赁汽车证》。

(一)《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1.《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本外廓尺寸为40×28cm,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国徽与带“DL”的边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

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福建省运输管理局监制”字样。副本外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带国徽。《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副本用于记录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变更结果等情况。

2.《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包含“闽交运管许可×字号、业户名称、地址、经济类型、经营范围、证件有效期、核发机关、核发日期”等内容。副本除有与正本相同的内容外,还有分支机构及地址、变更记录、检查(考核)记录、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等。“经济类型”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以及其它经济分类。

3.《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证号格式为“闽交运管许可×字号”,其中“×”为全省九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漳州开发区的简称,从福州到宁德按顺序分别为榕、莆、泉、厦、漳、龙、明、南、宁,岚,前六位为行政区划代码,后六位为自然数编号。鉴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未列入国家行政区划代码范围,“×”也用“漳”,编号前6位使用漳州市辖区的区划代码350601。

4.证件有效期为四年,经营者应当在到期前十日内到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

(二)《租赁汽车证》

1.《租赁汽车证》证件尺寸为9.0×6.2 cm,材质为205克

铜版纸,采用防伪标志,封面墨绿色,外廓尺寸为10.5×7.5 cm,。

2.《租赁汽车证》正面是车辆有关内容,背面粘贴车辆45度角纸质彩色照片,然后塑封,《租赁汽车证》有效期4年。

3.《租赁汽车证》内容为业户名称、地址、经营许可证号、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座位数、车辆尺寸、经营范围、核发机关等。其中“经营许可证号”填写经营许可证上后12位阿拉伯数字,“车辆号牌”填写车辆号牌号码加上号牌颜色,“车辆类型”填写车辆厂牌型号,“座位数”填写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数(含驾乘人员),“车辆尺寸”填写车辆外廓长宽高尺寸,以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数据为准,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无登记外廓尺寸的,以同型号车辆使用说明书或车辆公告目录上数据进行核定。

4.《租赁汽车证》证号按9位编号,格式为“闽交运管×字000000001号”,其中“×”为九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简称,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的“×”也用“漳”。“000000001”前3位取行政区划代码的后三位数(第一位区分设区市,2、3位区分县级),漳州开发区使用“601”;最后六位为自然数编号。

五、汽车租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程序

自有车辆300辆以下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行政许可。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

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有偿租赁甲方客运出租汽车中标凭证书_______份。

甲方出租汽车中标凭证书号______________、甲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汽车名称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时间

1.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当月的实际天数租金,以后应在每个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营运手续真实有效:

2.为乙方提供顶灯、计价器、座套、灭火器等设施,费用由_______承担;

3.负责办理车辆全部营运手续,费用由_______承担;

4.负责缴纳第一年的车辆保险,费用由_______承担;

5.有权依照《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7.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办理保险理赔;

8.乙方不遵循职业道德,经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并给甲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行车;

3.按时交纳租金及各种代收代缴税费:

4.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由乙方交付各项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 )、五座的座位险及交强险( )、年损险( )、火险、盗抢险( )、玻璃险( )、不计免赔险( )等。交付方式:甲方代交( ),乙方自行交付( ):

5.有权依法自主经营,可雇用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需报经甲方批准、并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6.有权对甲方的经营管理提出改进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保养并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应接受行业利用车辆载体进行公益广告宣传;

8.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税费增减可随时进行调整;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正常向甲方缴纳租金和税费;

9.在合同履行期问,应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检车、检表、交暴力保险等事项,如不按规定办理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无特殊情况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在_______日内将营运手续交还甲方。无特殊情况下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

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情况出现时,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单办解除合同应在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未缴纳租金,经书面催告_______天仍不缴纳的;

2.乙方擅自将车辆用于质押、变卖或拆改车辆,至使车辆无法继续从事出租汽年运营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车辆的;

4.乙方利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触犯刑律被判刑入狱的;

5.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蛮违法经营,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甲方违反政府有关规定滥收费用,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3.甲方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予以对方赔偿或按双方约定赔偿;

2.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按规定交纳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自逾期交纳租金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交付滞纳金;

3.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无法上路合法经营或被处罚,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终止出租汽车标书使用权,在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一切营运手续,超出期限按规定补交租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______________法院判决。

第九条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 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 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 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 24 小时,一个月计 30 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 3 个小时计半天,超过 6 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 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3

承租方(甲方):____

出租方(乙方):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出车时间____年07月05日全天。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租金为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约定时间准时到约定处待令派遣。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制度,服从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付。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时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8、甲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苏E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30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乙方需支付车辆年租金 元/年,不含驾驶员。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5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__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6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 ,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7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豫etc______的所有权及经营权,现将此车租赁给乙方从事出租车营运,租期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租金在承包期内不会变动。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风险抵押金。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甲方交给乙方的车辆随车证件及附属设备有:

(1)证件:行驶证、计价器审验证,营运证、交通信息牌。

(2)附属设备:出租车顶灯、出租车计价器、座备胎、 千斤顶 轮胎扳手,如果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

2、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公司服务费管理费、工商费、年审车辆、计价器、税收、一切由乙方承担;如有燃油补贴由甲方支取,与乙方无关。

3、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和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车辆不能营运,乙方应正常交予甲方租金,并承担车辆停驶期间和各项费用。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买卖、转借、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添改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位或部件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出租车营运按二十四小时两班制,乙方在行车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整洁,每天检查水、机油、电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机械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赔偿,车辆如有故障应及时修理,如乙方人为损坏必须按价赔偿。乙方交班时保持上述车辆状况。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

6、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

车辆营运时应手续齐全,营运期间乙方应遵纪守章,应按照,出租车公司、客运管理处的‘章程下、合法经营,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被执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查处,扣押车辆及行车手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因车辆手续不齐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同时,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由承租方预留人民币1000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年审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10、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十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达成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13、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在乙方不愿支付或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由其担保人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承租方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址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8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六、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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