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介绍协议书(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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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1

甲方:

工程介绍协议书(精选15篇)

负责人:

乙方:

承办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屋顶的防水、防潮、防漏工程事宜达成并签订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及地址: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计算:

四、工程价款:

五、工程工期:

六、工程要求:

1、防水材料、产品名称:

2、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地清。

3、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建筑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质量规范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规范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工程质量,乙方承诺对维修后的屋面防水质量保修五年,五年内出现渗漏水问题,乙方负责修复,因顶层层面渗漏水造成的装修损坏或其他问题均有乙方负责无偿、及时修复。如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不予修复或甲方无法通知乙方,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管理规定,避免对物业正常使用的影响,工程施工中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对因本工程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

5、乙方施工需拆除、移动,不能损坏业主财产,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时,必须将屋顶沙石垃圾清理干净,不得损坏原有防水基础。

七、结算方式:

1、乙方料进现场预付工程款 %工程款,为 元。

2、乙方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 %工程款,为 元。

3、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 日内付 %,为 元。

4、剩余 %工程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情况下,支付给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并结合______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平方米、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米、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协议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程

2.1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协议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协议中应明确,并将协议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4.5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力、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协议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协议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非7.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协议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协议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______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协议价款及调整

9.1协议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协议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协议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11.3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1.4甲方未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八计算。

11.5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验收完毕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1.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自甲方动用(或使用)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责任问题及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11.7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

第十二条 保修

12.1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边为一年,水泥砼路面为三年。

12.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2.3保修内容包括:协议价款(含补充协议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2.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协议总价款计算为3%,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2.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12.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和按保修期内银行存款得率计算的利息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议

13.1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2、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13.2选择上述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结果作出后七天内执行,若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结果作出七天后请当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协议仲裁机关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违约

14.1违约的处理:协议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4.2违约金的标准:协议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协议,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协议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4.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 甲方代表不按协议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 乙方不按协议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4.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14.5除非双方协议将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协议。

14.6因一方违约使协议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协议,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协议的协议书,报原协议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协议,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14.7因乙方原因中止协议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安全施工

15.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5.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等)。

1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须条件。

16.3因16.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__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______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银行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协议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意见: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审查机关(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3

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

以下简称分包方____。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第九条 工程期限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______。

第十五条 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份。

第十七条 协议附件总承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分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__年__月__日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4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协议甲方为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协议乙方同意受让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协议”)。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协议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协议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协议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协议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协议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协议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协议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据本协议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协议、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协议终止

10.1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协议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协议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协议第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协议”、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协议第10.3条规定将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协议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协议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协议总额的30%及本协议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协议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协议。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12.不可抗力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事先未经本协议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

本协议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协议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 本协议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协议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协议,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 下列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协议”(复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协议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 本协议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 本协议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协议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协议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协议的另一方)。

16.7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无锡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协议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协议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无锡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协议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协议,提出终止协议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协议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协议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可视为本协议解除。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乙方确保在x年x月x日开工,于x月x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____合格____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5、工程质量。

⑴、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⑵、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⑷、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6、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⑴、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⑵、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⑶、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⑷、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⑸、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⑹、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5个月,养护标准达到《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试行)》,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7、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300元。

⑵、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⑵、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0、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7

〔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

(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20xx年三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第三条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第四条 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 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5.2 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_____元(大写_____),协议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元作为定金(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 本协议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_____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第六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 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革新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2 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

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协议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1.2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提前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元计算加班费。

7.1.3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_____元。

7.1.4 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7.1.5 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并承担费用。

7.1.6 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7.1.7 本协议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7.2 承包人责任

7.2.1 承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2.2 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了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

7.2.3 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7.2.4 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7.2.5 本协议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 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8.3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

8.4 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 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协议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

9.1 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

9.2 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0.1 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人的报告、成果、文件。

10.3 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以到现

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10.4 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0.5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10.6 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协议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据理力争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承包人_____份。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盖章)               (盖章)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因生产需要,甲方在 工业园区 路 号建厂房、办公及生活用房建筑总面积约120xx 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建工价

以实际建设地面平方计算,每平方米216.00元,总价546万元(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xx年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因公司经营,于__年__月__日起尚欠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 万元。

2、因甲方无力以货币方式清偿工程款,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以房产抵偿工程款。

双方为了明确有关权利义务,特订立协议书如下:

第一条 借款本息金额及还款方式

1.1双方确认,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方累计欠乙方工程款合计人民币 万元。乙方同意甲方以福泰商业广场的住宅房抵偿工程款。

第二条 按债标的物概况

2.1坐落地点:

2.2房号:

2.3总建筑面积:

2.4标的物价值:抵债房产市场总价为人民币 元,现标的物折价后(即成交价)总价值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三条 差价找补

3.1甲方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房产作价方债务后,由乙方找补甲方差价款人民币 万元,该款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给甲方,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差价,本协议认购行为无效。

第四条 手续办理

4.1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办理下列相关手续:

4.1.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认购书》);

4.1.2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相应金额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向乙方开具购房发票);

第五条 相关税费的承担

5.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施工合同关系转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有关商品房买卖所发生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另行约定,因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税、费担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允许中途变更一次购买人)。

第六条 其他

6.1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反房产抵偿债务协议书,原宁波建工与福泰房地产有限公司8月27日的承诺书依然有效。

6.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德兴市房产管理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10

工程名称: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

设计编号: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协议,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详见附件。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协议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协议内容抵触。

九、在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协议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___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略)

2.___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略)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11

同编号:水标协议字[____]第____号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水利标准化工作有关管理规定,协议各方就以下内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作要求

1、甲方指水利部或其授权机构;主管机构为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主持机构为水利部有关业务司、局。

2、乙方指由各标准主持机构指定并符合国家基建前期费和财政专项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或主编单位。

3、标准编制工作应按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遵照《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标准的技术内容应符合审定的编制工作大纲要求,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报批文件为协议标的。

4、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应按协议约定的计划和时间要求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宣贯培训工作总结报告为协议标的。

5、标准专题项目应按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专题项目成果为协议标的。

6、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时间,将标准编制工作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提交甲方,并通过水利科技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7、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在每年4月30日前,向甲方(主管机构和主持机构)书面报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含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经费使用情况等)

8、协议各方应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乙方严格遵守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经费使用要求和国家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9、其它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列出项目实施工作条件和要求、方式、协作事项等其它内容)

二、协议各方的义务和权利

1、协议生效后,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拨付补助经费。

2、乙方应按协议的约定,按阶段向甲方(主管机构和主持机构)提供项目成果。

3、编制标准的进度拖延一年以上时,若主持机构无正当理由,主管机构可采取更换主持机构等处理措施。

4、当项目涉及保密问题时,协议各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5、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6、协议终止,乙方应及时返还剩余经费。

三、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协议各方同意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协议金额(大写)

付款方式:一次付清

五、其它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十份,主管机构六份,主持机构、项目承担单位或主编单位各两份。

附件:(略)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1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协议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协议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协议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协议总价

1.本工程协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协议总价作相应调整:

(1)协议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协议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协议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协议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协议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协议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协议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协议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协议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协议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协议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协议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协议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协议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协议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协议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协议规定日期验收,按协议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协议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协议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协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协议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协议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规定执行。

协议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协议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协议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1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协议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协议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协议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不按协议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协议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协议纠纷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协议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14

(甲方)

立协议单位(人):南通二建奥体中心项目部

(乙方)

现因甲方工程需要,将该土方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南京奥体中心工地(南通二建项目部)土方工程,工期:按甲方

要求保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乙方挖土方外运单价按22.5元/立方米计算,内倒挖土方(运距在300米以

内)单价按12.5元/立方米计算。基坑土方整板余留10公分及整板土方以下基槽部分由乙方人工负责清理,22个大承台土方机械挖土按45%计算,人工挖土按55%计算,人工清理土方单价另外增加18.5元/立方米。

三、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场地实挖土方量计算。

四、工程验收,工程竣工结束后,甲方开据签证单。

五、付款方式:该工程结束,付总工程款地70%,余款当年内结清。

六、乙方负责场外渣土保洁清理。

七、甲方负责该工程地下排水作业,负责夜间噪音证办理,提供乙方夜间照明及

派技术人员场指导施工及控制标高。

八、如遇障碍物及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九、协议有效期: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与公证后协议同等生效,甲方全部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

联系: 二0 年三月八日

工程介绍协议书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负责外墙涂料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优良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协议工程分四个施工段,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 施工段 工期(日历天)

外墙涂料 a栋 25

b、c栋 25

d、e、f栋 25

g-j栋 25

备注:①本协议工期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②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土建施工总进度工期,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较大而影响施工进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协议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协议价款

一、本协议总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 )。其中:

1、b-j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

2、a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

金额组成详见下表(人民币:元):

工程名称 施工段 暂定面积(㎡) 包干单价(元/㎡) 暂定总价(元)

外墙涂料 b-j 栋

a栋

合计

备注:①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与土建配合协调中乙方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验收费等所有费用。但不含外架使用费,超出工期范围的外架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天计算。

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协议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协议结算。

二、支付方式

协议按b-j栋、a栋两个施工段分段进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按乙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施工段的付款条件如下: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材料、人工进场,且完成相应施工段腻子层施工并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协议暂定总价30%,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 元整(¥ )

a栋为人民币 元整(¥ )

2、相应施工段所有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该施工段暂定总价的50%,同时甲方暂扣除该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实际支付分别如下:

1)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后,实际支付给乙方该施工段的工程款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 元整(¥ )

a栋为人民币 元整(¥ )(1)(2)(3)(4)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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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 元整(¥ )

a栋为人民币 元整(¥ )

4、工程结算:按本协议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协议结算。

5、本协议所有工程经质检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乙方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扣除质保金和配合费后,付清工程余款。

6、工程质保金为协议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内,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两年后,甲方将质保金按实结算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工程配合费为协议结算总价的3.5%,经双方按实结算后,根据暂扣除的配合费进行多退少补。

第四条:工程变更

因土建设计变更引起本协议项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乙方应于变更发生后7日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确认。否则,对乙方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三种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底漆层(一道)、外墙漆面层(两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四、外墙涂料工程符合以下规定,以乙方提供的涂料样品进行验收:

涂料名称 颜色色号 生产厂家

外墙专用腻子(两道) 有限公司

水性底漆(一道)

弹性抗污涂料(两道)

备注:①基层腻子为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②外墙涂料涂刷纹理为细纹(以样品验收),必须具有遮盖力,耐紫外线,抗酸碱,不变色,不起泡,无粉化,无龟裂,不脱落,可清洗等。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

1、进场材料报验;

2、抹灰基层质量和含水率测定报验(正式施工前报验);

3、打底腻子基层质量报验(腻子施工完成后,封闭底漆施工前报验);

4、抗碱封闭底漆层质量报验(封闭底漆完成后,罩面漆施工前报验);

5、成品质量报验(两道罩面漆完成后报验)。

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手续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协议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综合验收

1、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样板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监理方、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贰天内,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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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协议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经过贰次以上(含贰次)未能通过验收的,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次的处罚。

第七条:工程质保

1、本协议工程质保期为拾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拾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做好现场自身范围内的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前,乙方承担材料设备和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重置和修复责任。甲方提前使用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进行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施工需要,乙方须对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园艺设施或设备管线等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6、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安排,使施工能正常进行;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1000元/次的罚款。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三套给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生效后,协议的任何变动均需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协议,则需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暂定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元整(¥ ),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付款的,超过约定期限7天后,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应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按协议暂定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协议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相应顺延。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等的,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复完整。

5、乙方未按约定交付各类资料,经甲方一次催告后5日内仍不移交齐全的,视乙方延误工期,按本协议有关工期延误违约条款处理,并仍有交付资料的义务。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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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协议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收,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8、双方均不需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灾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第十条:其它

1、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3、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附件表如下:

序号 附 件 名 称 页 数 备 注

1 售后服务承诺书 1 附件一

2 乙方相关材料 附件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审核人: 开户银行:

经办人: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日期:日期:

第八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色色号。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可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3、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

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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