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工作计划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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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机构是地方法治的重要推动着,发挥着内外政策功能。下面是有法制办20xx年工作计划,欢迎参阅。

法制办工作计划大纲
法制办20xx年工作计划范文1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 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和田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为重点,全面加强皮山县政府法制工作,切实发挥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实现皮山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完善报备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继续做好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创新机制,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和救济功能;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交流;及时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强化层级监督。

使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呈现出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送审、审查、发布、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监督都作了明确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规范。明确规定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未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从而确保文件的合法、科学、统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文件的管理规定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继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和田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根据县政府法制工作要求,加强对各执法单位(部门)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五、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培训。

加强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对政府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及时发布重大依法行政信息;办好固定栏目,切实发挥政府法制宣传窗口的作用。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料网上查询系统,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申报资格考试和领取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的审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水平。

七、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和机构建设。一是要在科学设置岗位上下功夫;二是深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机关,鼓励工作人员在职进修,适时安排参加政府法制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办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确保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八、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及《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新政发[20XX]86号),建立建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和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执法的错案追究制度。做好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着重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等工作进行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法制办20xx年工作计划范文2

20XX年,博州政府法制办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突出法律服务和执法监督两大重点,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服务我州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评机制。

继续以依法行政网上考核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对部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核单位作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同时,协同电子政务办对当前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系统进行升级,依托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系统,探索建立涵盖州、县(市)、乡(镇)三级的依法行政实时监督考核体系,动态反映各级依法行政工作轨迹。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工商、公安、审计等6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指导力度,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全州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指导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风险评估报告制度,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三)突出重点,科学制定立法计划。

加强有关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听取专家、学者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做好犬类管理条例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四)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结合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指导州直各执法机关认真对本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理清权力边界,划分职责范围,明确执法责任,并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处罚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建设。对所有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全部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促进规范管理。利用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评平台,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组织编纂规范性文件知识读本,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细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四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指导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内部流程,规范受理、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五是引导行政执法机关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倡导说理式执法、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做好第十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州直单位进驻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的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完善配套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运作。加强对现有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六)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重点加强对基层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召开行政调解联席工作会议,研究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相关问题。继续收集、整理、编撰《行政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以理论、实践成果指导、推动行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司法、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探索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七)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

灵活运用政策法规,积极做好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对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争议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八)强化政府法制宣传。

继续办好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简报和行政调解动态,及时更新并不断丰富自治州法制信息网站内容,拓宽政府法制宣传平台,协调联系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督促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鼓励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具有前瞻性、实用性、有分量的法制理论研究成果,以指导政府法制工作实践。

法制办20xx年工作计划范文3

20XX年湖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效能,促进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真正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法制办《20xx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重点,着力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经常性和长期性的认识。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做到“五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法律法规素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使政府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设施、经费保障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三是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是否依法行使权力、是否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促进依法行政。

二、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各部门要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会。区直各行政执法机构举办听证会要确保听证质量,要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前必须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合法性审查的职责,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对重大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努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水平。

三、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重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制发规范性文件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着重审查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要求制定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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