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规章制度管理(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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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规章制度管理 篇1

一、办理营业员入职

商场规章制度管理(精选3篇)

1、准备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经查验合格)、2张1寸彩照、300元管理费(可退还)、5元工本费、培训费200元(可从货款中扣除)。

2、办理流程:到商场二楼营运部填写《营业员入职申请表》,经专柜或公司负责人签字后,交由值班经理签字,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3、培训费、培训结业证:营业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须交纳200元培训费(不予退还),参加公司的统一岗前培训、岗中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注:持有X培训结业证的营业员,离职后1年内再回上班的,不再扣除培训费,可不参加岗中培训;离职后2年内回上班的,须参加岗中培训,但不扣培训费;超过2年的,则须参加岗中培训并交培训费200元。

二、办理营业员离职

1、准备营业员管理费收据、工牌;

2、到营运部填写《营业员离职申请表》,经专柜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由值班经理签字,批准后执收据、工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并到财务部退还管理费。

注:营业员上岗时间满三个月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不予退还管理费300元。

三、办理营业员临时工牌

1、准备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经查检合格)、1张1寸彩色照片。

2、办理流程:到营运部填写《营业员入职申请表》,经专柜或公司负责人签字后在营运部办理临时工牌。

注:临时工牌期限为3-7天,到期必须退还至营运部,逾期不交,处以30元/天的罚款。临时工牌按20元/个收费。

四、遗失工牌的补办

1、遗失工牌:持公司证明到营运部填写《营业员上岗证申请表》,批准后执管理费收据、1张1寸彩色照片、10元(工本费5元,罚款5元)到人力资源部办理。

2、离职时遗失:到营运部填写《营业员离职申请表》,经批准后执管理费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10元罚金将从300元管理费中扣除。

注:管理费收据遗失须持公司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申明该收据作废),经财务部核实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五、购买售货小票等

购买地点:值班经理处。值班经理开票后,到指定收银台交款,到值班经理处领取物品。价格如下:售货小票:3.5元/本;价格标签:0.1元/张;打价纸:4元/卷。

六、营业员申请打折及POP

1、申请打折或促销:执书面申请到业务部办理。

2、申请打折并制作POP:至企划部填写《关于制作卖场POP申请表》,经公司或专柜负责人签字,经业务部审批后,方可至企划部办理制作POP手续,一个工作日后,由专柜营业员到企划部领取POP。

七、申请标价签支架手续

至营运部填写《领取价格标签支架申请表》,经柜台负责人签字后,执表至人力资源部登记和领取支架。

注:专柜撤场时须将所有支架归还给人力资源部,如支架丢失或损坏,按150元/个赔偿。

商场规章制度管理 篇2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设备,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全部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的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果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需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果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帮忙灭火工作。

商场规章制度管理 篇3

一、广播室播出促销信息规定

1、各专柜需要广播室宣传、介绍商品及促销信息的,必须写出文字稿,并经楼层经理审核批准后,送交广播室。

2、送交的广播稿每天广播的时段、频次,由广播室负责人根据《广播室工作流程表》合理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广播室的广播安排。

3、广播室对各专柜送交的广播稿有文字修改权,并对稿件内容进行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楼层经理、区域主管联系,协商处理,避免播报错误信息。

4、广播室应根据商品特点,公正、合理地安排播出时段和频次,不得照顾关系、徇私情,厚此薄彼。

5、各柜组对广播室有监督权,有异议或建议,直接向企划部书面反映。

二、dm单等宣传品发放规定

1、购物广场楼内(指顾客进出大门以内,包括地下超市)严禁任何专柜、供货商发放任何形式的宣传品。

2、各专柜需要发放dm单等宣传品的,须到企划部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发放。

3、各商专柜、供货商发放dm单等进行促销宣传的,可在xx大楼南广场、西面的存车便道上进行,不得堵塞商场的各个门口。

4、各专柜导购员发放dm单等宣传品时,要衣着整齐、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5、现场管理部有权制止在商场内发放宣传品行为,一经发现,没收全部宣传品,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处罚。

三、pop管理规定

1、购物广场大楼内的公共场地、设施,及商场各进出门口,严禁张贴、悬挂pop等宣传品。

2、超市pop的悬挂由超市统一部署。各专柜的pop严禁在柜组内随意张贴、悬挂,应根据场地实际合理安排悬挂位置和方式。无处悬挂的,专柜应自备展架张贴pop。pop展架的高度为:1。6――1。9m。

3、柜组内展架摆放要规范有序。pop张贴、悬挂须接受企划部的指导和检查。

4、pop的书写必须由企划部美工人员书写或授权相关人员书写,各专柜不得私自书写。

5、pop应遵循美观、大方、时效的原则,对过期或坏损的pop企划部和现场管理部有权责令撤除。

6、各专柜促销内容的pop,必须经楼层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到企划部书写。

7、非购物广场广场统一印制的pop,必须经过企划部审批核准后方可悬挂。

四、促销活动场地资源使用管理规定

1、条幅:各专柜需在xx大楼外墙悬挂促销信息宣传条幅的,须提前三天向企划部申报。企划部同意后,在条幅尺寸,悬挂位置、时间和管理等方面将给予明确规定。任何柜组不得私自在楼体、外墙、门口以及广场周边悬挂条幅。

商场内部严禁悬挂任何形式的条幅。

2、商品展台:商场、专柜如需在dd门口搭建临时展台的,须提前一天向企划部申报。企划部同意后,将在展台位置、面积、时间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原则要求:展台摆放时间不得超过一天;最小不少于2个展台,最大面积不得超过30平米。

未经批准,严禁在商场内部公共区域设立展台、堆头等。

3、气模、展牌(架):各专柜如需在购物广场大门外、广场上摆放气模、展牌(架)的,须提前三天向企划部申报,企划部同意后,按规定位置、时间摆放。

商场内部公共区域严禁摆放气模、展牌(架),柜组内摆放气模须报企划部审核,不得影响周围柜组。

4、外场“路演”:须提前一周向企划部申报,为保证效果,企划部需对活动组织形式、内容、气氛营造等进行严格要求。原则要求:舞台面积不得小于20平米,带裙带;背景喷绘不得小于5米×2。8米,吊挂平整;音响功率不小于1500w,音质好;登台演员不少于5人。

5、上述各类促销活动结束后,所搭建、张贴的.各类物品,白天2小时内予以拆除,晚上10小时内予以拆除。

6、上述各类活动造成dd既有硬件设施损坏的,活动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五、其他规定

1、商场内不得使用任何音响器材,以达吸引顾客之目的。

2、导购员在柜组内不得大声叫卖,不得拦截、拉扯顾客。

3、不得使用具有视觉、听觉、嗅觉刺激作用的设备,以达吸引顾客之目的。

4、如需进行媒体广告宣传,如:电视台的硬广、软广,报纸平面广告等,须向企划部申报、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附注

1、本规定由购物广场企划部负责解释。

2、现场管理部、企划部、各楼层经理、区域主管负责督察本规定的执行。

购物广场企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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