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局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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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要求扎实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的通知》(甘组电明字〔xx〕31号)精神,按照扎实推进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安排部署,为了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从严从实开展,真正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事务局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三严三实”,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省xx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习研讨质量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及局党组制定的《xx省xx事务局党组关于在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意见》,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进行交流发言,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确定发言主题,紧紧围绕研讨主题,结合对专题党课报告的学习,联系自身实际谈思想认识、谈存在的问题、谈努力的方向,坚决防止空洞无物、人云亦云。

(一)开展“严以修身”专题学习研讨

根据省委总体安排部署,6—7月开展“严以修身”专题学习研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学习,围绕如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如何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等方面的认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准备发言交流材料。

1.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党课教育的基础上,以更高标准带头做好研讨准备、带头进行交流发言。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7月23日前要完成发言稿准备,交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2. 局领导及副处级以上干部要紧紧围绕研讨主题,结合对专题党课报告的学习,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摆自身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局领导在7月25日前完成发言稿准备,并交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交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副处级以上干部,发言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7月28日前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备案。

3. 交流方式。局领导在所在支部和分管领域专题学习研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副处、正处级干部在支部专题学习研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各支部的交流时间和人员于7月25日前报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

4. 交流时间。局领导及副处级以上干部交流发言,务必于7月28日前完成。

5. 每月14日、29日前各支部将本支部半月开展学习情况汇总上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

6.进行小结。“严以修身”专题学习研讨结束后,各支部要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安排下一阶段“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研讨工作。各支部小结和列出的问题清单务必于7月30日前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

(二)开展“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研讨

根据省委总体安排部署,8—9月开展“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研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围绕如何严格遵守党章,落实xx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循组织程序,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严守组织纪律,领导干部外出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不向组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擅权干政,不让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等方面的认识、存在的不足改进的方向,准备发言材料。

1.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在8月23日前要完成发言稿准备,交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2. 局领导在8月25日前完成发言稿准备,并交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交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副处级以上干部,发言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8月25日前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备案。

3. 交流方式。局领导在所在支部和分管领域专题学习研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副处、正处级干部在支部专题学习研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各支部的交流时间和人员于8月25日前报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

4. 交流时间。局领导及副处级以上干部交流发言,务必于9月28日前完成。

5. 进行小结。各支部要将“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研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安排下一阶段“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工作。各支部小结务必于9月30日前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

(三)开展“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

根据省委总体安排部署,10—11月开展“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围绕如何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敬法畏纪,为政清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政绩观,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如何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精准扶贫、加快小康进程,着眼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障碍,坚持公平正义、建设法治xx等方面的认识、存在的不足改进的方向,准备发言材料。

1.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在10月23日前要完成发言稿准备,交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2. 局领导在10月25日前完成发言稿准备,并交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交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副处级以上干部,发言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0月25日前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备案。

3. 交流方式。局领导在所在支部和分管领域专题学习研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副处、正处级干部在支部专题学习研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各支部的交流时间和人员于10月25日前报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

4. 交流时间。局领导及副处级以上干部交流发言,务必于11月20日前完成。

5. 进行小结。各支部要将“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安排下一阶段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各支部小结务必于11月30日前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

(四)高质量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12月份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

1.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进行党性分析,会前充分开展谈心交心,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的目的。

2. 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每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都要对照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借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做法,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并邀请分管领导参加。

3.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于12月13日前完成,各支部民主生活会于12月20日前完成。

三、梳理问题清单,确保即知即改有方向

局机关各处室、院校、省各xx团体要不断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深查细照、对照问题即知即改,使学习研讨过程成为发现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过程。

1. 机关各处室、省各xx团体、院校,要结合上半年工作总结及《xx省xx事务局xx年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认真回顾分析今年以来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深化改革重大工作部署、“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各项任务情况,注意从中查摆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于7月30日前将问题清单(纸质及电子版)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

2. 党组班子成员要根据学习讨论情况,进一步树立不严不实的“班子病”、“集体病”,按照研讨专题,分别列出自身在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方面的“个体病”、“集体病”。办公室负责汇总列出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整改清单,即知即改情况,并于7月30日前将整改清单(纸质及电子版)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

3. 机关党委根据省直机关工委梳理出的“共性病”、“普遍病”进行对标认领。

四、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题教育见实效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质量标准,靠实把关责任,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效果不好的处(室)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指出、严肃批评、严肃问责。各支部书记,处(室)、团体、院校负责人要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人事外事处、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抽调专人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采取定期督查、跟踪问效等手段,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从严从实抓好即知即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工作。各支部、处(室),省各xx团体、院校,要高度重视学习研讨工作,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学习研讨《方案》,要集中精力,指派专人负责本支部、处(室)、团体、院校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时间完成学习研讨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二)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专注关节动作与抓好经常性教育的关系。中央和省委明确规定了专题教育的4个关键动作和6项具体任务,这是专题教育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要在狠抓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把专题党课与平时的“三会一课”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三会一课”的作用,推动经常性学习教育突出主题、聚焦问题、提高质量。二是要处理好“不是一次活动”与确保教育质量的关系。这次专题教育不分批次、不化阶段、不设环节,不高动员部署、不设专门办公室、不组建日常督导机构、不印发简报,不是一次活动。这次专题教育作为对今后党内开展经常性教育的一次实践探索,要求内容更是、标准更高。各支部、处(室),省各xx团体、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严要求,确保专题教育真正取得实效。三是要处理好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主与全体党员学习践行“三严三实”的关系。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作为专题教育的主题,要认真参与专题教育要求的各个“关键动作”,带头开展学习,带头提高思想,在践行“三严三实”上树标杆、作表率。同时,还要以恰当的方式安排好其他党员的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四是要处理好必要的组织推进措施与从严从实开展专题教育的关系。要在实施必要的组织推进措施的同时,本着从严从实的精神,尽可能将专题教育纳入各支部、处(室),省各xx团体、院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经常性工作,坚决防止不严不实情况和形式主义情况的出现。五是正确处理好专题教育整改与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的关系。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还没整改完成的整改任务或没有整改彻底的问题,要与专题教育中查找的问题整合起来,统一建立台账,紧抓不放,一并整改。

(三)营造良好的专题教育学习研讨氛围。各支部、处(室),省各xx团体、院校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交流,及时总结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专题教育开展情况、进度等,随时报人事外事处和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信息处要充分利用局政务网站、《xx》杂志等宣传阵地,宣传我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营造良好的学习研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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