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调研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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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时期,是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是世界观的形成阶段,是决定一个人有无作为的关健时刻,具有精力充沛、记忆清晰、思维敏捷等优点,但也存在着思维片面、情感不稳定、容易冲动、行为偏激等弱点,引导不好,容易养成不良习惯,走上犯罪道路。因此,认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和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十分必要。

犯罪调研报告4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计199所,其中教师进修学校1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2所、普通中学11所、完全完小140所、教学点36个、幼儿园7所。有在编职工3251名,学生71713名。有法制副校长136名,其中公安民警91人、检察院检察官1人、法院法官1人、司法干警5人、村党总支书记3人、村委会主任1人、村委会治安员34人。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

(一)类型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盗窃烟、玩具、食品、化妆品、摩托车等侵财类案件和殴打他人为主的伤害类案件上。侵财类案件中青少年的犯罪动机主要表现为“贪利型”,大多以侵占他人钱财为目的,得逞后伙同他人共同挥霍、享乐。伤害类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动机主要表现为“报复型”,大多因日常琐事产生不和,出于报复,殴打他人。

(二)犯罪方式多为团伙化,共同犯罪较为突出。青少年的心理特征表现为迷茫、空虚、自卑,对社会认识不足,加之体力较弱,为了寻求“自我保护”和讲“哥们义气”,往往相互纠合,拉帮结派,凭借人多势众,互相壮胆,有恃无恐,实施犯罪。

(三)犯罪低龄化倾向越来越严重。

三、犯罪原因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部分青少年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看问题简单、片面,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计后果。交友不慎,很容易被人利用。

2、少数青少年法律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往往从一些影视作品、电脑游戏、书刊杂志中,吸收一些不健康的内容。

3、少数青少年性格内向、孤僻,加上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大,心理长期受压抑,缺乏倾诉对象,平时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再加上易冲动,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

(二)客观原因。

1、家庭教育不当。一是家长教育方法不好。一种是对孩子无原则的溺爱、袒护和娇纵,致使孩子对自己的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另一种是孩子出现问题后采用极端粗暴方式管教,无情的谩骂毒打,甚至赶出家门。二是家长监护不力。有的父母在外打工或因工作太忙,无暇顾及孩子,孩子几天不回家,也不过问。三是有的家庭教育环境恶劣。如单亲家庭、不和睦家庭,致使青少年心理受严重伤害。四是有的家长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五是有的家长平时只过问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少主动与学校、班主任联系,了解其子女在校表现,一旦孩子出事,就把发生问题的责任都推给学校。

2、学校教育有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学生的智育教育,对学生的品行教育重视不够。为了应付考试,有压缩、挤占其它非考试科目课的现象发生。二是学校监管不力。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不够,与有关部门沟通少,其结果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教育管理脱节,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三是学校法制、思想道德教育不够,课时少,且形式呆板、效果差。四是部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较差,教育方式、方法不当。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致使少数学生厌学、逃学,流入社会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3、社会诱因的侵蚀。一是近年来,社会上不良风气对青少年有腐蚀作用。文化部门有时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够严格。特别是音响制品和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很大。有些网吧的业主还利用各种手段引诱青少年上网,并给买烟、买食品、开夜场等,致使他们“乐不思蜀”,学习没心思,整天想着上网、玩游戏,成瘾者就如同吸毒一样,对孩子的身体、精神造成严重损害。二是缺少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课余时间无处可去。三是少数学生在外租房,造成学校、家长监管失控,极易沾染社会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对策及建议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从苗头抓起,抓紧抓实,才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加强法制教育。组织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青年志愿者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开展法制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参观法制图片展览,旁听法庭审判,邀请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教等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自护能力。

(二)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书育人的水平。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青少年(特别是学困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配备心理学教师进行心理辅导,引导青少年建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社会各界要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创造全社会遵纪守法的良好环境。针对社会上的负面环境影响,应当加强网吧、出租屋、小书摊、棋牌室等这些地方的查处打击力度。从严管理,让这些场所的经营人员,合法经营。同时各单位组织青年志愿者与学困生结对帮扶,对他们生活上予以关心、学业上予以辅导、心理上予以引导,全社会创造出关爱青少年的良好氛围。

大学生犯罪调研报告2017年犯罪调研报告(2) | 返回目录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对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2017年犯罪调研报告(3) | 返回目录

县委: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立案13人,立案7人,第一季度就达到18人(其中6人为在校学生)。有轻微违法,没有立案的更多,呈上升趋势。为此,县政协把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研列为的重点工作之一,得到了县委的批准和支持。近日,县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邀请县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文体局和博湖镇等有关部门领导,对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研,认真研究和分析了我县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方法:

这次调研活动采取了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家长、询问犯罪嫌疑人、突击检查网吧等多种形式,由于接触面广,了解了较多的实情。

调研组首先来到博湖中学,用了一天的时间,分别与博湖中学教师、学生进行了座谈,共同探讨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对策。并于当晚深夜,组织调研组部分成员对全县三家网吧进行了突击检查,除“e家”没发现学生外,在“科普”发现5名学生,“五彩鱼”发现1名学生。由于业主对进入者没有按规定实行身份证登记制度,不能确定其它上网人员还有无未成年人。

第二天,调研组分成三个小组走访了部分优秀学生和表现较差学生的家长,询问了少数在押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了解了其家庭教育情况、生活情况等。

二、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根据调研的情况,调研组认为,导致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部分青少年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计后果。交友不慎,很容易被人利用,今年所发生的一起团伙盗窃案中,就有两个学生是被人利用而犯罪的。

2、少数青少年法律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往往从一些影视作品、电脑游戏、书刊杂志中,吸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

3、少数青少年性格内向、孤僻,加上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大,心理长期受压抑,缺乏倾诉对象,平时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再加上易冲动,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去年博湖中学一学生以刀伤人就是这一情况。

(二)客观原因:

1、家庭教育不当。(1)、家长教育方法不好。一种是对孩子无原则的溺爱、袒护和娇纵,致使孩子对自己的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第二种是孩子出现问题后采用极端粗暴方式管教,无情的谩骂毒打,甚至赶出家门。(2)、家长监护不力。有的父母在外打工或因工作太忙,无暇顾及孩子,孩子几天不回家,也不过问;(3)、有的家庭教育环境恶劣。如单亲家庭、不和睦家庭,致使孩子心理受严重伤害;(4)、有的家长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5)、有的家长平时只过问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少主动与学校、班主任联系,了解其子女在校表现,一旦孩子出事,就把发生问题的责任都推给学校。

2、学校教育有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学生的智育教育,对学生的品行教育重视不够。为了应付考试,有压缩、挤占其它非考试科目课的现象发生。二是学校监管不力。主动和学生家长联系不够,和治安等有关部门沟通少,其结果是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教育管理脱节,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起不到防微杜渐作用。三是学校法制、思想道德教育不够,课时少,且形式呆板、效果差。据悉,目前博湖中学只有初中二年级安排有法制教育课,其它年级都没有课时安排。四是部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较差,教育方式、方法不当。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轻则讽刺挖苦、状告家长,重则打骂、赶出教室,致使少数学生厌学、逃学,流入社会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3、社会诱因的侵蚀。(1)、近年来,社会上不良风气对青少年有腐蚀作用。文化部门有时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够严格。特别是音响制品和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很大。 有些网吧的业主还利用各种手段引诱青少年上网,并给买烟、买食品、开夜场等,致使他们“乐不思蜀”,学习没心思,整天想着上网、玩游戏,成瘾者就如同吸毒一样,对孩子的身体、精神造成严重损害。博湖中学出现过学生半夜从宿舍二楼跳窗出去上网的事件,可见网吧对学生的吸引力之强。他们上网的钱是有限的,没有了钱,有的向家里人要,有的就去偷,去抢。据我们调查,违法青少年,绝大部分是游戏迷。如今年所破获的一个青少年团伙盗窃商店案,当晚盗窃来的钱,当晚就直奔网吧。(2)、我县缺少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课余时间无处可去。博湖中学有2300多学生,只有两个篮球场和十几个乒乓球案。(3)、少数学生在外租房,造成学校、家长监管失控,极易沾染社会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今年破获的一个青少年盗窃团伙,就是因为不愿意受家长、学校的约束,方便玩,才合伙租房,结果没钱就去偷。(4)、文化路横穿博湖中学,造成中学不能进行封闭管理,一些社会青年随意进出,尤其是晚自习以后,他们对一些学生进行欺诈和拐带,影响很不好。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从苗头抓起,抓紧抓实,才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1、加强法制教育。第一、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思想道德教育课时,采取多种形式,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参观法制图片展览,旁听法庭审判,邀请表现好的犯人现身说教等形式,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政治思想觉悟,以期收到明显的效果。

第二、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书育人的水平;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特别是后进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改进教育方法,不要歧视有问题的学生,要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在目前情况下,可以让一些责任心强、学生信任、懂心理学的教师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消除一些学生的不良心理(博湖中学张战科老师是个不错的人选)。

第三、学校最好采取封闭式管理,减少外界的干扰。绝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居住,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建议封闭文化南路,由博湖中学管理建设该路段,防止外人随意进出校区。

第四、学校尽量少用开除的方式处理有问题学生,把他们推向社会是不明智之举,这样不但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可能给社会造成更大危害。

第五、老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要形成制度,多进行家访,及时召开家长会。平时以电话、书信的形式与家长联系。要办好家长学校,积极指导家长搞好子女的家庭教育。

2、努力改造社区环境。首先,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第三、治安部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为学校教育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第四、县上要努力争取尽快建成青少年活动中心,并投入使用。博湖中学应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免费对学生开放其计算机房,并尽快多建设一些体育活动场所。第五、文化部门对网吧等场所应进行严管重罚,坚决制止诱惑、唆使、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

3、积极改善家庭教育环境。要大力开展“五好家庭”(家庭团结好、尊老爱幼好、发展经济好、遵纪守法好、邻里关系好)创建活动,大力表彰教子有方的家长。营造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作为家长,首先要改变教育孩子的错误观念,多与孩子沟通,多与学校联系,不要以粗暴的方式教育孩子,避免孩子产生逆反心理;第二、家长要起好榜样示范作用,对孩子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第三、要加大对孩子的监护力度,多关心孩子的心理动向和去向。多留些时间陪伴孩子,要用爱心去感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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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为什么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日渐突出呢?究其原因有社会、家庭、学校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据统计,**镇今年因青少年所引发的各种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的4%以上。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的成长有着极其特殊的规律,表现在违法犯罪上有以下特点:一是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抢犯罪。二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明显增多。由于青少年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有的青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三是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采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四是一些青少年文化水平低,道德品质差;在不健康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下,寻求精神刺激,骄横放纵胡作非为,公开和半公开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根据**镇近两年来相关统计数据来看,青少年犯罪其主要原因:第一,社会环境和不健康的文化现象不时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日今社会难免残留着旧社会的痕迹,在一些阴暗角落滋生蔓延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及不相称的丑恶现象。主要是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使他们不择手段地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加之,见钱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在一定条件和某种物质享乐的诱惑下,心血来潮,寻衅滋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XX年6月23日晚23时,杨、王、魏等人在站西路吃夜市,张、付等人骑摩托车路过此地骂了杨某一句,导致群体打架,多人受伤,其中魏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付某(现役军人)刺伤被依法逮捕。第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障碍。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青少年第一任老师,不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人格障碍。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情况下,孩子的心理畸形。三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四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五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不闻不问,任其发展。青少年在这些不良的家庭环境中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使他们变得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第三,学校缺乏给学生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素质教育已实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近些年来,虽然在中小学校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五.五”普法教育、“法律进校园”等普法教育活动,但大多是为了应付了事,有的教育工作者本身就是法盲。加之在具体教育中缺乏联系实际,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满堂灌、填压式教学方式,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逃学;还有的教师歧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公开进行人格侮辱,极大地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另外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谈心式的教育。

今年8月份我县某重点中学高三学生唐某由于学校没有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变化,导致跳河身亡,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第四,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青少年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者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还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抱有想试试的好奇心理。还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服心理。众所周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引进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进步,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资本主义国家某些腐朽东西也乘虚而入,许多青少年思想单纯,世界观尚未形成,在社会各种不良因素强烈刺激下,分不清美与丑、是与非,生活空虚,精神颠倒,加之青春期狂躁情绪的驱使,一些青少年在过量的酒精刺激下,失去理智而闹事斗殴,有人借酒状胆,在半麻醉状态下临场演唱、歌曲低级,南腔北调,丑态百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有人求唱心切,不按编排顺序点歌,争先抢唱引起纠纷。XX年4月9日晚11点在**镇城区某歌舞厅,因覃某争着要唱涂某所点歌曲,涂某又坚决不让,覃某找来木匠所用釜子当场就砍,造成一人重伤,三人轻伤。故此,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第五,公复场所监管不到位。一些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场所混乱复杂,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场所单纯追求经效益,对违法犯罪活动视而不见,有的还提供方便,一些不法商贩公开出售黄色书刊、画报、淫秽制品,腐蚀毒害青少年。有的是地痞流氓独霸一方、长期在周边滋扰,一些好逸恶劳四处游荡的流氓人员,为了寻求刺激,经常出入歌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目无法纪,不服从场所人员管理,进场不买票,还故意起哄,捉弄客人,挑逗女青年,强拉硬扯女青年处对象交朋友,进行流氓活动,对青少年产生了诱发性的消极影响。还有暗娼嫖客引诱,一些卖淫女打扮时髦,行为轻挑,在歌厅、酒吧、夜总会、网吧等场所出出进进,物色嫖客,部分娱乐场所有意给青少年小恩小惠拉拢,以给门票,陪客人吃喝为诱饵把青少年拉下水,干起卖淫嫖娼勾当。我镇在配合公安部门一次扫黄打非突击检查中,发现歌厅、酒巴、夜总会等场所至少有一名暗娼,个别地方多则十几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另外管理工作失控。一些歌厅、酒巴、夜总会、网吧场所重视经济效益,忽视内保工作,有的管理人员思想品质差,政治素质低,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内外勾结,扰乱治安秩序,违法治安案件明显上升。

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根据**镇对二千多名违法青少年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35.3%,家庭成员或近亲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9.8%。调查中还发现,当今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其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加之我们目前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为了从根本上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认为应把握以下工作重点。第一,必须完善行政立法,采用法律手段规范青少年的行为,以达到预防范罪的目的。国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青少年法》、《青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在这方面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试如,有些国家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即使是为别人买,也将被处罚。我国的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和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许多青少年的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第二,必须做好家庭教育,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父母应履行好首任教育的职责。每一个新的生命的诞生,都纯洁得像一张白纸,畸形成长的青少年,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父母的过错。他们犯罪心理的形成,往往是大人们肆无忌惮的行为活动,有意无意间扮演了“教唆犯”、“包庇犯”的角色,是潜移默化的结果。人们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子女的首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子女。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教育责任人,要对孩子进行教育,父母首先要教育自己,从自身做起,学好人,做好人,做好事,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另外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教育常识和方法。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上受到的不良影响,关注孩子结交的朋友圈,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家庭结构失调、家长有不良恶习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有可能导致青少年人违法犯罪。所以说,家庭安定则社会安定,家庭和睦则社会和谐。第三,必须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渠道作用,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把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自觉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思想纲要》,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积极探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牢牢把握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做人的道理。从我镇的情况来看,中小学校虽然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但效果仍然不佳,主要是因为教员兼职多,造成时间紧迫、准备不充分、法制课太少、授课方法不当、责任心不强等,使法制教育大多流于形式。第四,必须加强社区的共建共管,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要不断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镇应主动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指到社区和辖区责任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综治、警务室在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骨干作用。经常组织青年团干、团员到社区、到学校、到辖区责任单位、到小区、到居民家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讲座,以正面诱导为主,先进典范引路,使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第五,必须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一是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父母的离异。青少年渴望得到母爱和父爱,父母离异时,必须对孩子加以正确引导,教育他们正确对待父母离异的客观事实,帮助孩子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同时离异父母要多给孩子一份关爱,要避免家庭阴影笼罩到孩子的身上,保证父母离异后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离异后,其子女的心理健康应引起社会、学校和家庭的重视,要认真对待,加强防范。二是要对青少年进行心理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让他们学习英雄人物,不要学“帮派义气”,组织他们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阅读一些健康的书籍、报刊、杂志。家长和教师必须注意榜样的作用,要给孩子和学生做出表率,要耐心教育他们懂礼貌、守纪律、讲道德、讲文明。三是要对青少年进行适当的性教育。开设性心理及性行为的课程。让他们了解性科学,用科学的性知识保护自己的健康。四是积极开展道德、法制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和抵制错误的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家庭是子女成长和接受启蒙教育的场所,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第一课堂。过于苛求、简单粗暴、歧视讥讽起不到教育的作用,也会伤害他们的自尊心,激起逆反心理。

因此,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启发、诱导、鼓励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较为满意的效果。第六,必须加大文化市场监管理,保持打击“黑网吧”的高压态势。积极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网上“扫黄打非”,严格网络游戏的审批,从技术、教育、心理、文化等多层面入手,预防、干预、控制青少年网络成瘾,大力提倡“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鼓励社区、辖区责任单位为青少年开设健康网站。第七,必须加强对流动青少年的管理,要变动态情况下的管理为静态情况下的管理。对流动人员,分别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控制,防止犯罪。如对后进生、辍学生应由学校牵头负责接回学校继续就读;对闲散的青少年,应由户籍地和到达地的劳动、派出所等部门协同处理,是童工的应辞退返乡;对失足的青少年犯罪人员应依据事实,尽量判缓刑,落实就学就业;对在劳改、劳教等人员应不间断进行跟踪帮教,建立教育考察档案材料,促进彻底改造,防止走上社会重新犯罪。第八,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实践研究。要站在高起点上,研究预测更长时期我镇青少年犯罪的趋势、规律以及类型特点,如暴力犯罪、智能化犯罪、低龄化犯罪等。同时,解决青少年犯罪案件在调查、讯问、辩护、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系统、不规范等问题。

痛定思痛,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兴则国兴”。这些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强调的“谁主管、谁负责”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等原则,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从我镇犯罪青少年社会调查中看到,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面向未来的百年大计。只有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学校、家庭、社会全面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以教育预防为主,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不断改善社会环境,消除各种消极影响。唯有这样,才能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从现实生活中我们休会到,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又无法回避。它不仅直接危害着年青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时刻加强对青少年普法教育,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依法治镇方略,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奋斗,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我们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成长,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传统优势,用心、用力、用情去做好预防青少犯罪工作。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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