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调研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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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4篇

我县社区建设始于20xx年5月,截止目前,全县10个镇共设立社区32个,辖区面积238.38平方公里,总户数61274户,总人口21.78万人,现有社区干部和专职人员236名。社区居委会下辖居民小组829个。全县现有社区按演变的过程划分,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县城基层组织因体制改革、规模调整所设立的社区,如在县城历阳镇设立的华阳等7个社区,因位于县城,主要管理服务对象是居民,故简称为“准社区”;二是由原来的居委会直接戴个“帽子”或经过规模调整后翻牌设立的社区,包括沈巷镇的沈巷、螺百、五显社区,乌江镇的鼓南、惠北、濮集社区,姥桥镇的姥桥社区,白桥镇的西梁山、白桥社区,西埠镇的西埠社区等 14个社区,因大部分处于现建制镇,故简称为“集镇社区”;三是为加强被撤并乡镇原驻地和农村集镇管理设立的社区,象沈巷的黄山寺、裕溪、雍镇社区,姥桥镇的联合社区,香泉镇的张家集社区,石杨镇绰庙社区等8个社区,因均为被撤并的原乡镇所在地,故简称为“特定社区”;四是由村委会撤并直接改为社区的,有历阳镇的金河社区,乌江镇的四联社区等3个社区,故简称为“农村社区”。

近两年来,全县社区建设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顺领导关系,明确社区工作任务。县里专门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自xx年起,县委、县政府相继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县直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和县县城社区居委会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部署指导工作,解决相关问题,推进社区建设。确定了51个县直单位与和城社区开展结对共建,选派21名县直机关干部到和城社区,分别担任党总支第一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县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社区建设推进工作。各镇也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同时按照职能划分,明确了社区应该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由于各级重视,社区建设各项工作逐步摆上了应有的位置。

2、适时换届,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办法》规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于20xx年,我县对全县25个没有换届的社区居委会统一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产生出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通过依法选举,共选出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182人,平均年龄41.6岁,高中以上文化122人,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的有20个,“两委” 成员交叉任职率近50%,减少了职数,提高了质量。为充实社区干部力量,提升社区工作水平,县、镇分别抽调县直、镇直机关干部到社区党组织任职,增添了社区干部活力。各社区围绕民主、自治,建立健全一系列议事、理财、办事等制度以及党组织活动制度,用制度议事管事,为居民开展服务。社区居委会的调解、治安、公共卫生等法定下设组织基本健全。

3、上下努力,推进社区工作用房建设。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自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社区工作用房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并及时成立社区工作用房建设工作领导组、工作组,进行具体工作。一是给政策。对历阳镇华阳、大桥、朝阳、横江、镇淮,共义6个社区兴建工作用房,按照“给地不给钱,给钱不给地”的原则,实行政策倾斜,予以支持,并确定一名县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抓落实。二是抓共建。动员县直51家结对共建单位大力支持社区工作用房建设,目前已筹措帮扶资金60万元。三是抓开发兑现。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商(如朝阳、大桥社区工作用房),按政策规定督促其配套建设,无偿提供社区工作用房。四是抓自筹自建。采取社区挖潜(如变卖原有资产、驻区单位赞助、大户老板捐助等),镇财政扶持,镇、村资产置换等途径,想方设法解决社区工作用房问题。截止目前,在和城城区7个社区中,除龙潭已达标、镇淮地皮未落实外,其余5个社区的工作用房均开工建设,其中有3个社区(共义、横江、大桥)即将竣工,总面积达3700平方米,累计投入900多万元(不含土地)。在25个集镇和农村社区中,除雍镇社区工作用房无着落外,工作用房达上200平方米以上的有13个,其中有4个社区达30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上不足200平方米的有9个社区。集镇和农村社区工作用房不足200平方米的问题,将成为下一步用房建设要解决的重点。

4、整合资源,政府公共服务与社区便民服务不断融合。全县建立了19个社区警务室、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普遍开展了城乡低保救助、扶贫帮困、医疗救助等工作,各种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居民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相继建立。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城镇社区通过“一站式”服务,农村社区通过“全程代理”使居民和村民办事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走一道程序,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县直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帮助历阳镇城区每个社区购置3台电脑、两组档案柜、20个档案盒;为城关社区建立居民健身房,还结合万家图书援建工作,为社区建立了图书室、阅览室,使社区的服务功能得到加强。县劳动保障局每年给付和城每个社区6000元,用于社区专管员的工资补贴,体现了“费随事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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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不仅体现出凝聚性与组合性,同时更加具有包容性。构建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可以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待遇,使各项公共服务惠及生活在社区内所有的居民,同时还能够增强社区居民对共同体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有利于新时期农村治理体制的创建。由于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困难与阻力,我们就必须在实践中突破一些陈规旧俗的束缚,进行制度创新,提升思路,拓展思维,从而将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符合农民利益的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创新农村基层组织体制。现在,农村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村级组织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新型乡村治理模式的要求,特别是在宏观环境已经发生变化时,农村的微观管理和组织体制本身还很不适应。因此,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各种类型社区组织发展的基础上,重构运行效率更高、管理成本更低的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社区真正成为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承担起促进农村政治、民主、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打破现有的治理体制,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组建农村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社区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可由各方面的代表组成,在社区管理委员会内设立一些具体的服务组织,如互助救助组、环境卫生服务组、民间纠纷调解组、文体活动组、公益事业服务组、志愿者服务队等等。可以推选出一批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充分发挥他们德高望重、阅历丰富、办法建议多、村民易接受的优势,让他们来担任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从而由他们来带动和服务群众,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或者也可以采用与城市社区一样的做法进行试点,把一些经过专门培训、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选聘到农村社区,专门从事农村的社区建设工作。当然,我们还可以学习借鉴韩国的经验,对那些选聘到农村的社区工作者进行专门的培训,并将他们挂职到一些试验区实践一段时间,再聘用到需要的农村社区去工作。他们的福利报酬也要像城市社区工作者一样,由政府财政购买服务,且不得低于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这样就解决了工作载体和人才难题。选择在一定的区域内对乡镇职能转变进行改革试点。撤销乡镇,改建为中心社区,统一管理农村的公共服务事务,从而真正实现乡镇在功能上、职责上的转变,使其从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公共服务为主。

二、重视服务区域的规划配置。在沿海一带的农村,村庄很小,单一行政村的户籍人口相对都比较少。村落太小,就会与社区公共服务的配置产生矛盾。因为对于公共服务而言,有些内容需要具有规模效应,才能很好地运作,如一个社区卫生站设立起来,没有人来看病,久而久之也就运行不下去;再如社区工作者的配备,需要政府购买服务,村多社区多,工作人员势必就多,政府支出就要增加,财政就难以承受。诸如这方面的矛盾还有很多,如何来解决呢?笔者认为,对农村社区的配置要进行重新规划,以现有的村落为基础,根据情况进行规划配置,特别是在一些已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进行试点。如我市的东阳在XX年就已经对许多行政村进行了合并,从原先的500多个村合并为现在的300多个村,这些村在某些方面已经融合,但在有些方面却难以融合,特别是经济方面要实现融合还存在着高难度。但实际上这些合并后的村,就可以规划配置为农村社区,而合并前的村仍以村委会建制。这样在规划中可以做到既分又合,像磐安县深泽的4个村一样,原来的建制村负责组织经济方面的事务,而其他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则由合并后的社区来行使。当然,在一些暂不合并又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村仍可保持现状,待条件成熟后再设立户籍人口在XX户左右的社区。

三、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除了市场化服务项目和居民自愿、自助服务外,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构成主要有五大体系:一是公共福利服务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开展低收入家庭奔小康工程,发展慈善事业,做好扶贫帮困、助残扶孤工作,开展农村避灾、减灾、救灾,深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弱势群体、优抚对象等提供政策服务,让公共福利事业项目真正惠及每一个社区居民。二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计生服务站,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价廉、优质、综合的基本卫生服务,如提供免费体检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治疗、护理和伤残康复,生殖健康服务,加强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卫生健康管理等。三是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建立村民学校、图书(电子)阅览室、活动场所、文娱活动组织等,经常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改善乡风民风,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四是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信息化工程,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作用,开展科技培训、科普教育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活动,开展现代公民素质教育,组织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培育高素质、技能型农村创业带头人和致富领头人。五是公共安全服务体系。建立社区警务室,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发挥群防群治机制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小事不出社区,矛盾化解在当地,确保农村社区公共秩序的和谐稳定。

四、健全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从社区重建与发展的角度看,乡村社区发展的目标主要在人,在于人的精神层面的满意度、归属感、凝聚力。由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现代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个体”成为社会生产生活最基本的执行单位,农村社区价值共同体就不能建立在以血缘宗族关系为基础的传统伦理价值观上,而应建立在更加理性的利益观上,这是现化文明的价值基础。村民自治是村庄内部自治,十分容易受到宗族血缘关系的干扰影响而滑向“族居而治”,而社区自治是以体现共同利益的业缘、地缘为基础的,是社会利益集团在利益博弈过程中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自治。在政治上要求以社区自治取代村民自治,这不仅是因为社区自治是更加开放和扩大了的区域化的自治,也是因为社区自治能更好地彰显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具体来说,就是要重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乡村社区民主自治机制。一是要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塑造人文精神,即要通过开办“新村学校”等形式,从乡村社会的思想观念体系、价值意义系统、伦理道德系统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积极创造健康的乡村人文环境,通过农村社区文化和教育的建设,培育农民的民主意识,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增进交往,提高素质,以此为农村社区发展、提高人文精神环境,注入持续性的精神文化动力;二是要通过制度创新,即农村社区自治组织设计,以社区社会的管理和服务为职能取向,并参照城市社区组织建设、发展的经验和模式进行相应变革,在新农村建设中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注重发挥和保障村民大会对于本村建设项目的选定与组织实施享有决策权,引导农民自治习惯的养成,从而推进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步伐,保证农村社区服务走专业化、福利化的道路,实现社区自治的价值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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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这项工作开展以来,被我们县纳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我个人的思想认识上,也对这项工作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我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也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新型农村社区既是社区,又在农村,如果简单一点儿,可以理解为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在农村建的社区,但它又不仅仅是居住环境的改善,加上“新型”两个,其本质就发生了变化,提高到了新的层次。新型是对农村社区居民生活“质”的一个提高,他们不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其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新型农村社区不同于新农村建设,新农村主要是指居住环境的改善、农民精神风貌的改善,包括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五个方面,是较低层次的农村社区。而新型农村社区,实现了让农民群众享受与城市同质的、一样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待遇,并通过产业支撑,把农业劳动力变成了一产、二产或三产工人,实现了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生活理念的根本转变,物质、文化生活的根本转变,群众文化素质修养的根本提高。

(一)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城乡差距逐步拉大,“三农”问题愈来愈突出。就商丘而言,近年来,市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变化很大,环境更加优美整洁,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在农村,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产环境,虽有改善但变化不大,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不相同步。就是说,广大农民还没有完全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这些年,国家虽然不断加大惠农力度,取消了农业税,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费义务教育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但这些都是修修补补,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用于改善人们生活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绝大部分放到了城市,这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和现状有关。政府财政有限,如果投向农村,点多面广、居住分散、蜻蜓点水,根本不解决问题,所以集中用于城市发展。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路子,这就造成了政府对农村的历史欠账太多。比如,政府投资修建城市道路很正常,不可能让居民垫资,但在农村就不一样了,要群众集资一部分,还要争取列入省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那就更难了,专家曾经测算过,市区居民所占有的政府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在6万元以上,而在农村不到1万元。这就造成农村居住环境、农民生活质量差,农村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的发展,出现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三农”问题的突出。基础设施落后还带来了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滞后,农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滞后,农民就业难、收入增长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仅城乡发展差距在拉大,中国占大多数的农村和农民就无法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更无法实现全面小康。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政府财力的增强,解决“三农”问题,改善农民生产条件、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已迫在眉睫,而且也到了能够逐步解决这一难题的程度。所以说,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互动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必然要求和必然选择

(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中国城镇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城镇化是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之路。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证明,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必须要推动城镇化,否则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我们商丘市对城镇化发展的理念也作了调整,增加了新型农村社区这个层面,明确要求要走出一条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是一次重大的战略改革。过去的城镇化是单纯的农民向城镇转移的“被城镇化”路子,现在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农民自主“进城”的新机制。目前,四个层面的新型城镇化在全国逐步达成共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必然选择,逐步步入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三)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加大,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农业现代技术的应用,粮食产量逐年增加,我们商丘市已经实现了“八连增”。在目前的基础上,要使农业粮食生产再上一个台阶,实现继续增收、继续增效,专家论证,实践也证明了必须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的新型农业现代化路子,要构筑完善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其中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实现土地流转,把大量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支撑二、三产业发展。通过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和种粮大户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利用产业支撑促进农民就地就业,使他们从生活理念上脱离传统的农村、农业观念,便于土地流转。我省农村土地利用呈现“一高一低”的态势,耕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小,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商丘市更是如此。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撤村并点,可以集中集约利用原村庄占地,将农村分散的土地要素重新布局,重新调整土地使用结构,从而整理出大量闲置用地用于补充耕地。根据初步测算,如果全市全部建设成新型农村社区,可节约土地70万亩左右。这些土地其建设用地指标可以飘移到城区或工业集聚区支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复耕留下的土地,可用于粮食高产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

(四)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三化”协调发展,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核心任务。商丘作为中原经济区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在“三化”协调发展上走在全省前面。如何走好“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对商丘来讲,就是要坚持新型城镇化引领,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切入点,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在新型工业化方面,两者也存在着密切相连、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关系。新型工业化发展到今天,面临两个方面的瓶颈制约,一是建设用地的紧张,二是劳动力的缺乏。目前,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两方面的形势非常严峻,一方面国家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使建设用地越来越少,可供工业发展用地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出现了用工荒、用工难问题。我们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两个问题带来的,像原来在深圳办厂的富士康转移到郑州发展,就要求在一年时间内提供10万个劳动力。而我们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通过撤村并点,可以腾出大量的原村庄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把建设用地指标飘移到工业集聚区,支撑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另外,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解放出来的劳动力,又为新型工业化提供了劳动力支撑。所以说,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三化”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五)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国制定了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大的问题、最难的问题是“三农”问题。目前,我省的城镇化率才刚过40%,如果按2个点的较高增长速度,到2020年还达不到60%。也就是说,我省还有4000多万人生活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谋生,这不能叫全面实现小康。因此,要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必须解决好农民问题,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使农民就地城镇化,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使生活质量、生活理念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变。小康目标是一个内涵很丰富的目标,它不仅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还包括教育水平、文化素养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这同样迫切要求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完善农村各种公共服务和文化教育设施,全面提高广大农村的文化教育水平,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的文明素质。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解决农民看病难和上学难得问题,可是这些配套设施谁来完善。

投资商只是为了赚钱,建起了一排排的楼房。等待着农民购买和入住,可是新型社区内没有建设医院和学校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农民们看病和上学和生活环境没有得到更好的改善,致使农民的购房思想意识不高。

我认为在建房的同时,应该把医院、学校以及娱乐场所等配套设施同时建设。这样可以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的认识,提高农民的购房意识。

(二) 加大依法治理“双违”建设

目前,我县虽然开展了‘违法、违规’建设综合整治工作。虽有明显的成效,但‘违法违规’建设仍有发生。这就需要我们加大综合整治工作的力度,要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设的综合整治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目前的宣传,仅限于宣传车和过街条幅以及宣传标语进行宣传。我认为这些宣传措施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能否通过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来宣传。通过学习和培训,首先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大群众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想认识和转变。

(四)群众购房能力的问题

新型农村社区在各乡镇都已不成程度的有所规模,但群众的购买能力已经成了严重的问题。目前,并不是每一户农民都能买得起房住得起楼。针对这些农户,政府能不能制定优惠政策。我们公务员,教师等工人阶层可以用公积金实施贷款按揭购房。我们农民群众是否可以享受这个待遇,政府制定出方针政策让群众也能按揭购房。同时开发商的利益应该最小化、政府的政策合理化、群众得利益最大化。这样既解决了群众购不起房的问题,也加快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步伐。

(五)村庄合并,补偿资金哪里来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起,将面对着一场村庄合并和拆迁的攻坚战。有的群众认为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地方不愿意搬迁,这就面对着一场新的‘思想革命’。村庄合并,对于农户的一些房屋是不要进行一定的补偿。政府能否整合资金,对于村庄合并的拆迁户给于一定的补偿和鼓励。

(六)安置自建问题

面对一层层的别墅和洋楼,不少群众发了愁。特别是五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岁数大了上楼不方便怎么办?像这样的大龄弱势群体,住在楼上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我认为,各个社区在建设的同时。应该规划出一定的自建区域,让群众按照规划自己去建。这样既解决了老年人上楼难的问题,也解决了拆迁难的问题。

(七)安置就业问题

面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建立,农民工的安置就业将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

村庄的合并,民对着社区人口增多。一部分富余劳动力可以外出打工,但一部分农闲时候的群众怎么就业。这就要求我们政府加强组织和招商引资力度,在社区周围和附近招商办厂。组织群众多学栽培技术和手工业技术,种植果业的同时发展蔬菜种植和手工业作坊。这样既解决了群众就业难的问题,也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入。

三、学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心得体会

10月30日随我县县委党校的领导和学员到城郊乡、王集乡、利民镇考察学习,他们在项目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气魄和成果,令人震撼,很受鼓舞。特别是听了各乡镇领导的点评,对他们的基本做法、主要经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重新认识。

现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招商引资上项目这两项工作,汇报这次考察学习的几点感受。

1、主要感受

一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思路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首先必须解决好“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这些经验大家都知道,但他们能联系本地实际,通过具体的途径解决难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二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起点高。新型农村社区要实行城市管理模式,这就要求设计标准高、建设起点高。城郊乡的和谐,北大花园社区三十几栋楼同时开工,王集乡、利民镇的社区一期、二期工程已完成,社区规模大,设施档次高,施工要求严,质量标准高,很受鼓舞。

三个人体会

这次考察学习,让我受益非浅。不仅是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了新的认识和更深的理解。认识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解决了农村的‘脏、乱、差’,而且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让群众有一个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空间,切实体会到党的优惠政策和惠农政策。这次考察学习,我们深感解放思想对社区建设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思想解放应成为工作创新的永恒动力,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思想解放永不停滞。提出了创建学习型社区的概念,做到学习启迪心智,学习净化思想,学习陶冶情操,学习升华境界。但最根本的还是在思想观念上。思路决定出路,观念新则思路广,思路广则发展快,必须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社区工作也要根据形势变化和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提高为居民服务的形式与质量。拓宽工作思路,强化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

我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加强学习和实践。

同时,衷心的感谢组织上给了我这次学习考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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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老龄社会的到来,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为了解市区的社区建设现状,探索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的路子,市政府研究室组成调研组对市区的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1986年,民政部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标示着“社区”概念首次进入政府工作的视野。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工作任务。随后,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测评体系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六盘水市创建平安六盘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帮社区创建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双拥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提升市民素质活动的通知》、《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方案》、《关于在全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社区建设工作。

在对社区的人口、地域、面积、单位、资源、社区办公用房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年以来,全市共整合成立86个城市社区,在社区建立了党支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了社区居委会。各级各部门相继重心下移,结合社区建设开展各项工作,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街道主管、社区主办、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目前,市区范围内共有50个社区,其中钟山区49个,水城县1个,管理总面积约7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9万人。通过近年来的努力,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办公条件和社区服务工作有了较大变化。

(一)社区队伍建设得到加强。XX年社区居委会选举后,一批文化程度高、有办事能力的人员进入社区机构工作,使社区工作者的年龄结构、文化素质得到优化和提升,形成了一支社区专职工作队伍。目前钟山区251名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0人,占19.9%;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有137人,占54.6%;30岁以下的67人,占26.7%;31—50岁的有175人,占69.7%。XX年,钟山区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中招考了20名素质较高的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同时,钟山区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先后对104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4个街道(办事处)采取多种方式培训社区工作者400余人次。为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在各社区均建立了党支部,并从街道(办事处)下派了118名干部到39个社区工作。以上措施,有效促进了社区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社区工作条件有所改善。一是根据实际,采取建、买、租、借等办法,解决办公场所和活动配套场地。现在,钟山区的50个社区中,办公用房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有10个,还有17个社区租房办公(年租金约11万元),13个社区借房办公。总投资820万元,总建筑面积813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国债试点项目正在实施,该项目完成后,将解决4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14个社区服务站的场地问题。二是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有较大的提高。钟山区在三年内两次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一次是在XX年,由平均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230元,第二次是从XX年6月起,把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正职、副职、委员的月工作待遇分别从260元、230元、200元提高到500元、450元、400元。同时,根据社区管辖人口的数量,将社区年办公经费从每年1600元提高到了6000—8000元。

(三)社区服务逐步开展。随着社区在城市发展中作用的显现,各部门对社区工作逐渐重视,法律、警务、城管、消防、民政、卫生、计生、街道、劳动保障、文体科教等部门逐渐将工作重心下移,社区服务工作也因此得到加强。目前,市区社区配备了计生服务专职管理人员50人,面向居民开展计生宣传、药具发放、妇检等生殖健康和计生服务,计生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已经建成卫生服务中心(站)25个,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结合“平安六盘水”创建工程,在各社区建立了警务室,实现了“一区一警”,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得到加强。各社区配备劳动社会保障协管员110人,负责开展社区就业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社会保障等服务。实施全国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项目49个,购置图书22500余册,部分社区组织开展了“三个一”(即一本好书、一个好故事、一支好歌)读书活动。已建设“星光老年之家”15处,为居民提供健身娱乐等服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有了较大进展,已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89支1万余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使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凸现出一些困难、矛盾和问题。

(一)对社区的认识有待深化。第一,对社区建设的主体认识模糊。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效力。而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一方面,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仍然以行政指挥为主导,对引导社区居民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认识不够,对居民的服务意识不强,简单地把社区工作等同于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从而形成对政府的依赖性,社区工作尤其是社区服务比较滞后。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往往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社区忙于应付,难以开展自己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社区居委会需要承担20多项行政性事务,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象,仅计划生育一项工作,就要占去社区工作人员60%以上的精力。此外,社区还要应对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考核、统计、会议等。第二,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识模糊,还限于社区就是办办证明、管管卫生的层次,对社区工作的参与意识不够。很多单位的居住小区自成体系,小区资源开放程度不高,对社区工作不关心、不支持;居民有事仍然习惯找单位,对社区活动缺乏了解,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二)社区服务有待深入。社区服务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点之一,是凝聚社区力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但我市城市社区服务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制约了社区服务的开展。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各社区主要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另外,受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在居民大量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还很欠缺,社区文化建设、青少年教育等服务还没有深入开展,社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吸引力,还不能满足居民需要。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居民就近、多形式活动的需要。除了广场社区能依托广场开展较多活动,人气较旺外,其他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难以聚集人气。三是社区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新型社区服务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协会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加强,社区服务的内容有待丰富,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社区服务不到位、不主动,辖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强,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薄弱,甚至大多数居民不知道自己生活在哪个社区。

(三)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待遇有待提高。尽管近年来社区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了很大提高,但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市区社区工作者的收入仅在400—500元之间,与其他城市工作岗位的待遇差别很大。由于待遇低,挫伤了社区工作者积极性,一些调研对象表示自己在任期满后将不再参加社区选举;钟山区招考的20名社区工作者中已经有部分人员辞职。造成社区经费紧张和工作人员待遇低的原因,一是财政投入不足,随着社区作用的凸显和部门管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逐渐增多,但“费随事转”的原则未能得到很好贯彻,社区在承担工作的同时,相应的工作经费较少,有的社区工作人员甚至自己垫钱开展工作,待遇与工作量不相符;二是社区自我发展能力弱,社区服务发展滞后,收入渠道少。

三、对社区建设的建议

社区作为城市的基层细胞,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一座城市的文明和稳定发展,对促进城市管理,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也有着重要意义。没有无数个社区的发展与进步,城市的整体管理和发展水平就难以提高。针对我市社区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作用。

——提高对社区居委会法律地位的认识,避免居委会变相成为政府的下属机构。社区建设的主旨是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使居民获得的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和亲情感,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建设社区的积极性,从而使社区成为社会的“减震器”。因此,在社区建设中,不应将社区视为政府机构,单纯地将政府工作职能直接转嫁给社区,把社区建设变为行政体制的向下延伸。应把政府的角色定位于“教练员”而非“运动员”,应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指导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区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作关系,形成共同改善社区经济、社会及文化状况的局面。同时,把转变政府职能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治安、教育、科技、文化、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以社区作为平台,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将工作开展到社区,并真正做到工作人员进社区。

——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居委会选举改革,试行居民直接选举,扩大选举参与面。指导社区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行社区民情恳谈会、民事协调会、民意听证会和民主评议会“四会”制度,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实事项目和公共事务决策,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组织体系,制定社区居民公约,明确社区居委会选免权、社区事务决策权、社区财务自主权、对政府部门的评议监督权和不合理摊派的拒绝权等自治权,在社区建设中在城市规划、建设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中,有关部门应通过社区征求居民意见,保障社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帮助社区开展好工作。

——认真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使责、权、利统一起来。一是对部门转移延伸给社区的有关工作进行清理和规范。对确需社区居委会协助完成的行政性和临时性任务,可按照社区管理人口数量制定社区工作补贴标准,由相关部门及时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二是所需人员由社区居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社区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监督;三是明确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权,尽量将社会公益性的工作交由社区,而政府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同时要避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避免社区承担本应由政府部门履行的职责。

——加强对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让各级部门、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和理解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使社区内的居民都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提建议、出点子,监督评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同时,社区要增强主体意识,加强宣传,主动开展服务,提高居民的认知度,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

(二)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社区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但目前服务设施有限,成为制约市区社区服务能力提高的“瓶颈”,要下大力打破这个“瓶颈”,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落实社区服务所需场地。在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开发中应考虑到社区服务的需要,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落实所需的用地、配套设施和活动用房,对已验收但未提供相应配套公用设施的住宅区,要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形式逐步加以解决。对《关于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市府办发〔XX〕137号)中要求的“房地产开发商要按照建筑面积百分之一的比例无偿帮助所在社区建设社区工作用房,或折成相应资金支持社区建设”,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社区公益设施的投入,并明确这些设施的产权归属于政府,使用管理权归属社区居委会。推进社区信息化,为社区配备电脑、网络,形成信息终端,获取社情基础数据,实施人口、舆情、公共事件的动态管理。

二是对社区内的场地资源进行整合。以建设“适宜居住的城市”为目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居民生活需要,合理规划服务场地,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鼓励驻社区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开发、开放社区居民需要的体育场、图书馆、博物馆等活动场地,解决当前文化娱乐场地缺乏的问题。

三是加快发展社区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14号),针对社区就业、文体、教育、体育、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1、政府与民间的关系。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改善公共服务方式,同时支持各类民间组织发展,让它们积极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来,防止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大包大揽。2、部门指导与社区推动的关系。有关部门要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结合本单位业务,积极制定社区工作方案,指导社区开展服务工作。既要防止撒手不管、一推了之;又要防止相互争利、引发矛盾。3、市场与志愿服务的关系。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鼓励创办各类社区服务企业,鼓励待业人员、下岗职工开办社区服务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社区服务,同时,要提倡中华民族互助互爱的美德,注重志愿服务队伍的培养,将社区志愿服务的经历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内容。

四是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活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点,拓宽社区服务面和影响力,增进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居民和单位、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促进社区共驻共建。就目前的状况和条件而言,卫生、文体娱乐、下岗工人再就业、残疾人住房难、低保工作等系列问题都是群众关心的生活热点和难点,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下,由社区进行统筹管理比较现实,而且情况也更为清楚,反应更为直接,解决起来更方便。关键是理顺管理体制,真正放权给社区。

(三)加强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一是扩大居民对社区选举的参与面,把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队伍中,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二是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聘用服务人员的待遇,把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列入议事日程,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强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四是加强社区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体系,对社区治安、服务满意度、居民参加活动率等指标进行考核,促进社区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筹资机制,解决社区建设经费问题。一是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市、县各承担一定比例,将社区工作者补助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二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改善社区福利和服务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建设;多渠道筹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企业,鼓励社会捐助社区事业。三是出台政策,明确驻社区单位按照共驻建的原则,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社区建设给予支持,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促进社区资源整合;四是鼓励社区结合社区服务兴办经济实体,开展家政、物业、信息等居民大量需求的服务,确保社区收入不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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