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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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1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通用5篇)

镇成立临湖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飞任组长,主持镇政府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陆春晓任常务副组长,镇分管此项工作的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落实到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摸排

按照涡纪发〔20xx〕37号《关于印发涡阳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各单位对固有资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和清理,全面掌握本单位资产状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

要求各单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任何单位不得瞒报虚报,并落实责任追究。

四、对统计结果进行公示

镇纪委对各单位上报的统计结果进行了公示,具体表格附后。公示结果无异议。

20xx年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省市局安排,我局近期经过15天的耐心细致的工作,对全系统的固定资产进行了重新核查,达到了清查工作的预期目的。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下辖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洪家所、亭口所、办税厅5个基层单位和局机关7个股室,共分为12个清查单位。

(一)分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情况

直属税务分局:现有人员6人,台式计算机6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3台,班台1张,办公桌7张,椅子10把,三人沙发3个,茶几3张,茶水柜2个,资料柜6个,三门书柜1个。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稽查局:现有人员4人,台式计算机5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3台,班台1张,办公桌5张,椅子6把,三人沙发2个,茶几2张,茶水柜2个,资料柜4个,三门书柜1个。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洪家所:现有人员5人,台式计算机6台,打印机2台,班台1张,办公桌4张,椅子6把,三人沙发3个,茶几3张,茶水柜2个,资料柜6个,三门书柜1个,保险柜1台。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亭口所:现有人员5人,台式计算机6台,打印机2台,办公桌5张,椅子7把,三人沙发2个,茶几2张,茶水柜2个,资料柜6个,三门书柜1个,保险柜1台。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办税厅:现有人员9人,台式计算机8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8台,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电子显示屏1个,触摸查询机1个,咨询台1个,班台1张,办公桌6张,办公椅2把,转椅6把,吧椅5把,长条铁椅2张,三人沙发1个,茶几1张,茶水柜1个,资料柜7个,铁皮文件柜1组,三门书柜1个,验钞机3台,保险柜3台。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征管信息股:现有人员3人,台式计算机3台,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2台,班台1张,办公桌5张,办公椅6把,三人沙发2个,茶几2张,茶水柜2个,三门书柜1个,资料柜4个。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税政股:现有人员1人,台式计算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1台,办公桌2张,办公椅2把,三人沙发1个,茶几1张,茶水柜1个,资料柜2个。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基金股:现有人员1人,台式计算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1台,办公桌2张,办公椅2把,三人沙发1个,茶几1张,茶水柜1个,资料柜2个。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政工股:现有人员2人,台式计算机2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2台,办公桌2张,办公椅2把,两人沙发1组,茶几1张,茶水柜1个,资料柜2个。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计财股:现有人员3人,台式计算机4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2台,办公桌3张,办公椅3把,三人沙发1个,茶几1张,茶水柜1个,资料柜3个,铁皮文件柜1组,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纳评股:现有人员2人,台式计算机2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1台,办公桌2张,办公椅2把,资料柜2个。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办公室:现有人员4人,台式计算机4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个,办公桌4张,办公椅4把,资料柜3个。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办公室同时清查包含各领导办公室、门房、一楼餐厅、二楼会议室、档案室、接待室、图书室、荣誉室、视频会议室、五楼多功能厅、职工单身宿舍等集体使用公共设施。经核查,物品与账务能一一对应。

经过清查,全系统固定资产总值截至20xx年4月30日为87XX522.12元。其中:房屋建筑物6290473.12元;专用设备352372.00元;通用设备1562540.00元,其中:交通运输设备870968.00元,其他通用设备691572.00元;家具用具514137.00元。无形资产土地1053078.00元,各类资产实物与账面金额价值相符。

(二)往来款项清查情况

其他应收款:结余41300.00元。其中:张峰预借工资10000.00元,晁利刚预借工资及初任培训费9300.00元,贺新选预借职工灶周转金及审车费16000.00元,办税厅预借经费周转金20xx.00元,司机预借周转金4000.00元。借款在2年以内。

其他应付款:暂扣孙东栋1-3月份工资3711.00元。

二、清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密安排部署。我局召开专门会议,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长尚军民为组长,副局长崔亦平为副组长,办公室、计财股具体负责的清查工作小组,逐单位逐资产进行了清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清查。本次清查,我局对固定资产逐单位逐办公室逐型号一一进行了重新清点和核对,并造册登记一式三份,一份留保管人,一份留所,一份留县局,人员调动时做为移交公物凭证。

(三)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管好、用好固定资产,我局利用本次清查的机会,对全系统固定资产从购置、调配、使用、损毁、转让、报废等各个环节都按照市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了科学的规范和要求,明确了各股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所会计和各股室专门负责,各使用人具体保管的固定资产管理格局,明确职责,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四)对电脑、打印机、验钞机、电视机等因系统配置过低、故障多,虽多次经专业人员维修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旧文件柜等长期闲置的资产,经专业人员评估及时予以处置或报废。

三、存在问题

(一)账务与实物管理手续不够完善,例如因人员调动频繁,固定资产调拨随意性大,未及时完善手续,造成实物与账务管理人不符。

(二)部分无使用价值或报废资产未及时报废而闲置,造成资产虚增。

(三)对资产维护程度不够,部分损坏资产未及时维修使用,造成闲置和浪费。

四、整改措施

(一)建立资产责任机制。增强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各自的责任意识,管理好维护好资产,使账物管理责任和使用维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购置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权限,按照规定程序落实资产购置及处置审批制度。

(三)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对使用资产做好经常性维护,对长期闲置及无使用价值资产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处理,避免资产虚增。

总之,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技能,将资产管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保证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镇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昆明贝伦斯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镇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镇于20xx年4月6日至20xx年5月10日期间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镇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财政所长魏仕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财政所、会计站全体人员组成。由会计站章海燕同志具体负责全镇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

首先进行账务核实,列出账上各项资产;再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实地盘点,对照账面数填报账面达到清查标准的资产明细表及盘盈、盘亏明细表;在填报以上前两表的时候严格按照市有关计价的文件规定,进行固定资产重估、折价等;而后根据明细表进行卡片录入和报表的填报;在填写报表时同步进行财务方面的清查;最后完成上报、撰写清查报告及相关的报表打印和数据备份工作。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其结果为:资产清查数为58,331,471.72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2,436,590.67元),负债清查数3,829,585.23元,净资产清查数为54,501,886.49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为42,411,860.73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504,549.41元),负债清查数3,360,568.98元,净资产清查数为39,051,291.75元。具体是:镇人民政府资产清查数为41,594,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452,908.00元),负债清查数2,905,528.30元,净资产清查数为38,688,492.89元;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资产清查数为676,255.55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51,641.41元),负债清查数455,040.68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21,214.87元;镇科学技术协会资产清查数为141,583.99元,净资产清查数为141,583.99元。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数为15,9,610.99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1,932,041.26元),负债清查数469,016.25元,净资产清查数为15,450,594.74元。具体是: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9,256,448.50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304,293.76元),负债清查数294,404.11元,净资产清查数为8,962,044.39元;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经营)资产清查数为2,005,471.41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1,169,801.00元),负债清查数81,161.06元,净资产清查数为1,924,310.35元;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59,176.33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362,1.00元),负债清查数800.00元,净资产清查数为58,376.33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2,156,896.06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65,284.50元),负债清查数87,794.96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069,101.10元;镇便民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27,979.44元,负债清查数2,637.30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5,342.14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2,413,639.25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754,781.00元),负债清查数2,218.82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411,420.43元。

(二)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账面资产总额为58,331,471.72元,此次资产清查过程中,清查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会计差错盘盈资产共计362,1.00元。

(三)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58,331,471.72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计清理出资产盘盈总额421,569元;清查出资产损失合计2,858,159.67元,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占资产总额的基准数5%,资产损失均为固定资产损失。

(四)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镇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资产盘盈421,569.00元。其中:行政单位(镇人民政府)资产盘盈55,800.00元;事业单位资产盘盈365,769.00元。具体是: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资产盘盈362,1.00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资产盘盈3,650.00元、申报处理资产损失(收益)2,858,159.67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损失560,349.41元。具体是:镇人民政府资产损失508,708,00元,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资产损失51,641.41元;事业单位资产损失2,297,810.26元。具体是: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损失304,293.76元,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经营)资产损失1,169,801.00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资产损失68,934.50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资产损失754,781.00,申报处理的资产损失(收益)占资产总额的基准数5%元。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

经审计,由昆明贝伦斯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我镇申报的清查出的资产盘盈共计421,569元、资产损失(收益)共计2,858,159.67元,与我镇资产清查数吻合。

三、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这项工作的完成,我镇摸清了“家底”,建立起了完整的清查系统,包括卡片及报表系统,为以后对资产进行科学、有效、动态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有关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资产取得时不能及时入帐,购入时属于私人垫款或部门借款,经办人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依据,故不能及时入帐。另一方面,接受捐赠或上级划拨转让等取得的资产没有相关的依据入帐。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资产在转让、毁损、不能使用等情况下,保管、使用人、部门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依据。有些资产在赠与下属部门或其他单位、部门时只是凭部门负责人一句话,过后无具体人员办理相关的过户或毁损的手续,故不能及时作资产减少的财务处理工作,难以形成资产科学的管理系统。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以这套清查系统为载体,做到入账后及时更新,严格按标准入账。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2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要求,调兵山市地税局20xx年2月25日至4月18日进行了本年度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对本次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资产管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彻底摸清家底,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根据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了全局性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清查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把清查工作作为三季度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由局长赵东光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王英俊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相关同志为组员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并要求局其他部门对清查工作全程给予配合支持。

(二)提高认识,宣传到位。为更好地达到清查效果,我局召开了清查领导小组及局机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了开展上级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清查范围、清查内容、领导机构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局清查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了清查动员会议,对清查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使每一位职工对清查工作都有一个较高的认识,积极配合清查工作。

(三)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明确分工,准备清查的相关资料。对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实物清查工作又安排各相关部门专人予以配合。

(四)合理安排,重点突破。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清查人员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并同财务软件中相关信息相核对。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臵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是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帐实相符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维护,并形成清查工作总结交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三、清查的主要成果

局领导和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清查工作定期召开作碰头会,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解决。

经过此次清查,我局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全面落实了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特别是针对一些实物信息与资产资料不相符的情况,我局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调整,对卡片信息不齐全的按市局财务便函要求一一核对,填写齐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台帐的信息登记,做到帐实、帐卡、帐帐相符。

四、下一步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制度。今后我局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实物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对核对准确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双重签字确认,从而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三)加强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四)严格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于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五)抓好落实。重点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搞好协调、衔接,督导各部门抓好落实,努力把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搞得更好。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3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19〕4号)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定于2019年3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市直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二、资产清查要求和报送时间

对于近两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对于近两年来没有进行过资产清查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此次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认真开展本部门和单位的清查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市财政局。资产清查报表全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录入、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2019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附件)和财政厅有关要求进行。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4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 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19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二、资产清查工作特点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 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 (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四、清查工作成效及从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5

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号)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综【2019】15号)精神,全区资产清查工作正在进行。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根据市财政局(榕财综【2019】15号)精神,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1、区直主管部门应按本部门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2、区国资管理中心按区直主管部门清查数的10%进行抽查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或复核,原则上不重复。

二、中介机构的抽取和时间要求

1、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计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区直各主管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联系区国资管理中心抽取审计中介机构,并与审计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联系人:杨扬、魏岑83985322)

2、区直各主管部门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清查单位数30%的单位专项审计工作,将审计结果上传至金网际资产管理平台,并将纸质审计报告报送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便汇总复核。

三、费用承担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2019】15号)通知,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单位承担。

2、区直各主管部门按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直各主管部门承担。

3、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抽取的10%的行政主管单位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承担。

4、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的支付,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二O一七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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