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自查报告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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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自查报告(一):

办公室自查报告范文4篇

自县局行风政风评议活动开展以来,办公室全体人员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策划,狠抓落实,坚持在宣传上突出主题,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整改上力求实效,以行评工作促办公室工作发展,取得良好的成效。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

1、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为了充分调动办公室干部职工参与行评的积极性,我们把宣传动员、统一认识作为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首要环节。组织办公室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县局有关行风评议文件精神,使办公室全体人员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中去。

2、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了切实转变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我们针对服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结合县局开展的新“三严三考”办法修订和“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活动,我们按月对遵守纪律和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打分,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还注重加强后勤管理,规范日常行政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全局的“中转站”。

3、强化内部管理,狠抓行风纠风。坚持经常性抓好纪律作风教育,做到防微杜渐。通过强化内部管理,要求办公室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迟到早退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同时,办公室广开言路,欢迎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对我们工作提出批评意见,狠抓日常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以求更好地为大家提供服务。

二、自查存在的问题

行评工作开展以来,办公室尽管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与领导的要求、同事们的希望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办公室人员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和后勤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行业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团结奋进,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为我局行业作风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努力。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的学习,尤其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抓好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广泛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行为准则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继续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大力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群众关注和反映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建立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要求办公室人员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意识,全面开展党性、党 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民主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为县局各单位服务的水平,树立办公室良好工作形象。

办公室自查报告(二):

按照我局关于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五查五看”和换位思考、集中整改活动的通知要求,办公室认真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大家都一一对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努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达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

一、存在的问题

办公室是面向社会的窗口。办公室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和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机关形象。办公室工作看视平常,不接触具体业务,日常事务只是一些起草文件、打印资料、发送文件、布置会场、接待应酬之类的琐碎工作,每一项工作都平凡到不能再平凡,方方面面,千头万绪,但事无大小,都需要我们细心去做,来不得半点疏忽,因为哪怕是一点点疏漏,都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这就要求我们时时刻刻警醒自己,要在细节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大事不含糊,小事不马虎,处处留心、时时细心、事事精心,特别是公文的处理,要严格按规定运转。经过梳理,大家一致认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学习积极性不高,只满足于单位组织的一些要求学习的内容,很少主动去学一些东西,总觉得又不接触具体业务,学的东西用不上,再加上办公室日常工作繁杂琐碎,更不愿意抽出时间去充电学习。

(二)、有时只是为了工作而工作,对本职工作有放松懈怠现象。只满足于完成手头上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开拓性的开展工作,缺乏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

(三)、工作纪律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偶尔有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偶尔有闲谈、串岗等不良现象。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结合目前我局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加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等理论知识,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二)加强工作纪律,要自我加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克服”四个不足”:1、要树立办公室里无小事的思想意识;2、要有爱岗敬业的思想意识;3、要有雷厉风行、办事果断的意识;4、要有树部门形象的思想意识,处处维护本单位的形象。克服扯皮多,配合少的不足;克服唠骚多,意见多,但方法少,措施少的不足;克服浮躁多,实干少的不足;克服请示多,意见少的不足。在日常工作中,要受得了委屈,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秘密。事事从大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在随意中把握有序,在被动中把握主动,努力做到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大而乱为,不以事乱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凡事谨慎考虑,小心运作,确保各项工作零搁置、零积压、零失误,推动工作打开新局面。

(三)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积极投入工作,为全局更好地开展行风创建工作起到排头兵、领头羊作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首问责任,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做到来有迎声、问有回声、走有送声,打造诚挚热情的服务形象,努力为办事群众排忧解难。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积极努力,一定能够在工作上、作风上出现一个实质性的转变,对外重树一个良好的外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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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监察局:

根据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自以来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底成立。经过紧张筹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于9月正式进入行政服务大楼办公。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暂未购置车辆。

二、情况:

“中心”处于筹建期。年初,按照“中心”建设设计计划,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需采购的货物(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程(“中心”内部装修、“中心”网络)、服务(印刷等)编制采购预算3280000元。“中心”建设过程中,对所需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通过政府采购购进。进行招标20次,金额2784870元。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招投标程序,依法选定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办公用品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采购,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在所有采购活动中,无擅自变更合同现象。

三、情况:

“中心”正式运行。与相比,需采购货物大量减少。年初,按照要求和年度安排,编制采购预算50000元,主要是用于办公用品的采购。采购过程中,按照规定实行了定点采购,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

至,“中心”为节约经费,慎重对待每一次采购活动,实现了以尽量少的资金办更多、更好的事的目的。对每一次采购活动的文件,都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归档备查。但是,由于“中心”建设资金暂未全部到位,存在不按时履行合同现象。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办公室清理自查报告范文办公室自查报告范文(3) | 返回目录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神木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3个,科级以上领导813名,其中正处9名、副处28名、科级776名;包括部分租用以及办公、住宿一体的办公用房在内,共使用办公室684间(部分为合署办公),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3213.66平方米。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神木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楼堂馆所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的楼堂馆所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5960万元,总建筑面积23694.5平方米,除神木镇综合环卫服务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在XX年以前开工,大多数项目已进入尾留工程阶段或已经竣工。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县83个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人数1736人,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25人、科级738人、科级以下963人;实有在编人数2274人,其中正处级9人、副处级28人、科级776人、科级以下1218人、工勤人员240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03045.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967.26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829.2平方米、设备用房6352.255平方米、附属用房25896.5平方米、其他特殊业务用房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44.4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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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

(一)职能交叉重叠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部门(单位)履行着纪检监察的职能,而作为9个设立党委的市直部门(单位)的纪委,对本单位同样履行着纪检监察职能,形成了事实上的职能交叉重叠关系,在教育、监督等工作特别是信访调查、案件初核、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划分职能、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理顺关系。

(二)机构设置不配套

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过程中,保留纪委的9个市直单位中,有3个市直单位监察室被收回,其余6个市直单位中,除公安局设有督查大队,履行着监察职能外,都没有单独设立监察室,形成了只有检查机关、没有监察机构,纪检与监察两种机构设置不配套的状况,削弱了行政监察职能,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人员配备不足

9个市直单位纪委的人员编制中,除公安局纪委外,其余8个部门(单位)只设纪委书记岗位,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同时纪委书记还分管着其他业务工作。由于人员配备不足,无法独立地开展工作,遇有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靠组织协调其他人员参与完成,难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而要增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等岗位,又受到人员编制的制约,导致市直单位纪委无法正常的开展纪检监察业务。

(四)自身建设滞后

中纪委等五部委联发的9号、10号文件下发之后,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而市直单位纪委一方面处于缺编缺人的困境,另一方面又承担着繁重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成为一个被忽视的区域,在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的暴露出来。

二、工作建议

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按照中央关于“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直属部门(单位)纪委在预防腐败方面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发挥职能作用的空间和领域更加宽广,重视和支持直属部门(单位)纪委的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直属部门(单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在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收归直管后,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内部监督,加强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成立党委的部门(单位),要在保留纪委的同时,研究解决职务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干部总数超过100人或党员总数超过80人的部门(单位),要内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增设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干部总数少于100人或党员总数少于80人的综合部门(单位),要配备专职监察员,保证有2—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但涉及人权、事权、财权的重点部门(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反腐倡廉建设,并设置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业务指导。

(二)明确划分市直部门(单位)纪委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责权限

明确市直部门(单位)纪委全面负责所在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和指导。对涉及科级以下干部的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以及其他正常的纪检监察业务,原则上由市直部门(单位)纪委负责,需要纪工委支持配合的,向负责(联系)的纪工委提出;对“三重一大”的决策监督,以及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由纪工委和市直部门(单位)纪委共同负责,涉及需要初核和立案调查的,由纪工委负责,市直部门(单位)纪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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