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质量自查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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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质量自查报告 篇1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xx年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林种函(66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技术人员在全县范围开展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林木种苗质量自查报告(通用3篇)

一、基本情况

我县林场光皮桦良种基地种子生产要到明年5/6月份,故本次没有进行种子的相关调查。我县将这次质量自查工作重点放在拟纳入林业重点项目工程所用的种苗。这次全县共抽查x县合作社、x县三禾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良种育苗和长安、金沙等乡镇部分造林和个人造林所用的苗木,共抽查9单位和个人,苗批数10批。重点检查了山核桃、油茶2个树种。

二、自查结果

1、苗木苗批合格率。本次共抽查了9个生产销售和使用苗木的.单位和个人,抽查苗批数10批,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2、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情况。我县的苗圃经营水平较高,圃地管理到位,合格苗出圃率高。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持证情况,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较为规范,规范的苗圃,办证率100%。林业部门也积极主动的上门办证。

4、林木种苗标签使用情况。我县规模苗木生产单位和造林大户都能自觉坚持林木种苗标签使用,也有部分在本县销售的苗木标签使用不够到位。

5、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建立情况。较大的苗圃和造林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部分有待完善。

6、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情况。我县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清楚,无来历不明的种子。

7、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情况。近几年来,我们严把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关。春季造林时林业站跟踪检查,监督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壮苗,杜绝劣质苗木上山造林;秋季验收时不是良种壮苗不予验收、不予安排任何林业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有一些个体苗圃认为有证无证无所谓,两证已过有效期,不及时年检、更换。

2、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苗木的个体户对林业政策、特别是《种子法》研究不透。认为政府不给补贴,苗木又是走市场经济,主要靠自己推销,特别是绿化大苗生产销售与林业部门关系不大,故对林业执法检查工作不太配合。

3、加强种苗生产、经营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林木种苗工作者和生产经营者水平,让他们及时了解苗木市场变化,掌握种苗生产的前沿科技。

4、规范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加强对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培训,让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持证上岗、着装执法,提高林木种苗执法的震慑力,同时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

x县林业局

20xx年xx月xx日

林木种苗质量自查报告 篇2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xx年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林种函(66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技术人员在全县范围开展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林场光皮桦良种基地种子生产要到明年5/6月份,故本次没有进行种子的相关调查。我县将这次质量自查工作重点放在拟纳入林业重点项目工程所用的种苗。这次全县共抽查x县合作社、x县三禾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良种育苗和长安、金沙等乡镇部分造林和个人造林所用的苗木,共抽查9单位和个人,苗批数10批。重点检查了山核桃、油茶2个树种。

二、自查结果

1、苗木苗批合格率。本次共抽查了9个生产销售和使用苗木的单位和个人,抽查苗批数10批,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2、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情况。我县的苗圃经营水平较高,圃地管理到位,合格苗出圃率高。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持证情况,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较为规范,规范的苗圃,办证率100%。林业部门也积极主动的上门办证。

4、林木种苗标签使用情况。我县规模苗木生产单位和造林大户都能自觉坚持林木种苗标签使用,也有部分在本县销售的苗木标签使用不够到位。

5、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建立情况。较大的苗圃和造林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部分有待完善。

6、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情况。我县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清楚,无来历不明的种子。

7、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情况。近几年来,我们严把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关。春季造林时林业站跟踪检查,监督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壮苗,杜绝劣质苗木上山造林;秋季验收时不是良种壮苗不予验收、不予安排任何林业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有一些个体苗圃认为有证无证无所谓,两证已过有效期,不及时年检、更换。

2、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苗木的个体户对林业政策、特别是《种子法》研究不透。认为政府不给补贴,苗木又是走市场经济,主要靠自己推销,特别是绿化大苗生产销售与林业部门关系不大,故对林业执法检查工作不太配合。

3、加强种苗生产、经营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林木种苗工作者和生产经营者水平,让他们及时了解苗木市场变化,掌握种苗生产的前沿科技。

4、规范林木种苗执法工作。加强对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培训,让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持证上岗、着装执法,提高林木种苗执法的震慑力,同时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

林木种苗质量自查报告 篇3

一、综述。

1、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年度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品种、注册证号或备案号以及数量(包括委托或受托生产),未生产的医疗器械品种及未生产原因。

2、管理承诺的落实情况:包括对企业负责人(最高管理者)履职情况评价,管理者代表体系职责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质量目标的完成、产品的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全年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

1、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变化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技术、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情况。

2、生产、检验环境变化情况:对生产、检验区域涉及位置、布局、设施等主要变化的,详述相关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3、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检验设备变化情况:对于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参数发生变化的,是否重新进行验证和确认。

4、重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对于特殊采购物品主要物料、关键物料等重要的供应商发生变化的,应详述相关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报告期内人员培训和管理情况。

包括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的各类培训和考核情况以及对培训效果评价的描述。

四、报告期内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

1、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报废更新、维护保养、检定校准情况。

2、关键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条件的验证情况。

3、生产、检验等过程记录的归档整理情况。

4、委托生产行为情况及实施管理的描述,包括委托生产的产品名称、产品批次、控制方式、质量状况和委托检验的管理(如有)等方面。

五、报告期内产品设计变更情况。

对于与产品安全、性能、预期使用有关的产品设计变更,应对设计的更改、评审、验证及确认进行描述,包括对设计变更后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说明,如产品设计变更后需履行注册手续,应说明相关注册情况。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及内容。

六、报告期内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情况。

包括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开展供应商审核、评价情况。

销售、售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顾客投诉的处置以及产品召回(如有)等工作情况。

七、报告期内的不合格品控制。

对发生的质量事故、产品抽验发现不合格、出厂检验发现不合格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采取措施的情况以及原因分析。

八、报告期追溯系统建立情况。

生产过程的追溯,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验过程的产品追溯系统建立和实施情况。

产品上市后追溯系统建立和实施情况。

九、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情况。

1、年度开展内部审核的情况,包括实施的频次、审核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

2、年度开展管理评审的情况,包括实施的频次、评价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

十、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收集不良事件信息并按规定上报和开展不良事件再评价工作情况,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置情况。

十一、其他事项。

1、与企业有关医疗器械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收集情况以及就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宣传贯彻的情况。

2、年度接受监管或认证检查情况:年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实施的各类监督检查,包括检查性质、检查时间、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结论以及整改情况。年度接受其他机构检查或认证的情况及结果。

3、年度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相关措施。

十二、企业承诺。

本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确保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报告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管理者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企业盖章: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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