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培养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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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培养方案 篇1

一、培养目标

学前教育培养方案(精选3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热爱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理论基础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有创新精神和持续发展潜力、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学前教育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够从事幼儿园教师、幼教机构专业从业人员、学前教育相关领域的工作。

二、培养要求

具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儿童观、教育观和教师观,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具备理解学前儿童、引导学前儿童成长和自我专业发展的知识与能力,具有一定的研究学前教育的经历和体验。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1)具有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和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

(2)具备良好的学前教育专业信念与职业伦理;

(3)系统掌握学前儿童发展和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

(4)熟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了解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动态;

(5)掌握观察、分析与反思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过程的基本能力;

(6)掌握设计、实施与评价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方案的能力;

(7)掌握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活动组织与班级管理的能力;

(8)熟悉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基本手段的运用,具有文献检索、信息收集与分析能力,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9)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语言运用能力;

(10)具有知识自主更新、自我成长与终身学习的愿望与能力;

(11)具有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健全的人格和心理素质。

双语教育方向学生还应具备:

(1)扎实的英语基础知识,较强的英语表达和沟通能力;

(2)系统的学前儿童英语发展特点与教育规律的知识;

(3)用英语设计、组织和实施学前儿童英语教育活动的能力;

(4)较强的教育专业英文阅读能力。

艺术教育方向学生还应具备:

(1)良好的艺术素养、审美能力与创造能力;

(2)系统的学前儿童艺术表现特点与教育规律的知识;

(3)艺术领域的教育教学组织与实施能力;

(4)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前儿童艺术活动的能力;

0—3岁儿童教养方向学生还应具备:

(1)扎实的0—3岁儿童发展和教育的知识,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组织和指导亲子教育活动的能力;

(3)指导家长进行亲子教育的能力;

(4)指导社区开展亲子教育活动的能力。

融合教育方向学生还应具备:

(1)系统的学前特殊需要儿童发展和教育的知识;

(2)观察和鉴别学前特殊需要儿童的能力;

(3)IEP的制定与实施能力,学前融合教育活动的设计、组织和实施能力,协助特教老师实施个训的能力;

(4)支持学前特殊需要儿童家长及与之沟通的能力。

三、专业核心课程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游戏、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数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美术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音乐教育与活动指导

四、学制与学位

学制为4年,弹性学习年限为3—6年。

五、学分与学时

约2400学时,152·5学分(含第二课堂3学分)。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修满60学分。

2.学科专业课程模块修满89·5学分。其中,学科平台课程必须修满9分,专业基础课程必须修满32·5学分,专业方向性课程必须修满21学分,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必须修满27学分。

3.第二课堂模块修满3学分。

学前教育培养方案 篇2

一、基本信息

学科门类:教育学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专业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学前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观察、分析幼儿身心特点的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了解学前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动态;具备编制及操作幼儿园课程方案的能力;具有从事学前教育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的专业能力,能胜任幼儿园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以及在其他有关机构如教育行政部门、妇联、少年宫、少工委、少儿出版社等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成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熟悉国家有关学前教育的法规、方针和政策,具有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认同感,热爱儿童和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刻苦钻研的精神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和先进的教育理念。

3、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掌握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基本技能,具有相应的艺术素养和较强的审美能力;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和幼儿卫生、保健、营养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对学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各项技能,具备观察与分析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编制和实施学前教育方案的能力;掌握管理科学的基础知识,具备从事幼儿园管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掌握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

5、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学前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掌握学前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学前教育研究能力。

6、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认证考试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和提升就业素质。

四、修读年限要求

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

五、学分要求

最低毕业总学分:160·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40·0学分,通识教育选修16·0学分;专业教育62·0学分;个性发展24·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8·0学分。

培养方案规定的每门必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目,要求必须全部修读并获得学分;选修课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各类学分不能互相冲抵。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1·毕业: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和各类学分,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符合《大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大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七、辅修及双学位要求

(一)其他专业辅修本专业要求

学分要求:修满40·0学分,并完成实践环节(实习、毕业论文等)要求,颁发大理大学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辅修面向专业: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音乐表演等专业

辅修修读课程: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课程理论与实践,学前儿童卫生学,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学前儿童体育与健康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幼儿教师美术技能,幼儿教师口语1,幼儿教师口语2,学前儿童游戏,学前儿童社会教育

辅修实践环节要求:完成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要求

(二)双学士学位授予

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修读本培养方案中所列学位课程,修满60·0学分,符合《大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八、课程结构及设置

(一)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为三个平台和一个环节,即通识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个性发展平台和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践环节和集中实践环节。课程实践环节指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集中实践环节包括公共体育2—4、军训和专业实践。专业实践指专业见习、专业技能培训、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

(二)课程设置

1·课程总体设置情况

(1)通识教育课程,共56·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5·0%。

必修课程:开设15门课程,计40·0学分,平台中比例:71·4%。

选修课程:要求修满16·0学分,平台中比例:28·6%。

(2)专业教育课程,共62·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8·8%。

必修课程:开设27门课程,计62·0学分。

(3)个性发展课程,共24·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5·0%。

选修课程:开设29门课程,计55·0学分,要求修满24·0学分。

专业方向:专业不分方向。

(4)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共6项,计18·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1·2%。

2·课程具体设置及修读顺序详见附表。

(三)学位课程

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卫生学,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学前儿童体育与健康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四)计算绩点课程

所有必修课程及选定的专业方向课程。

(五)考核及成绩记载

所有课程均实行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载。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成绩构成比例等具体要求在课程教学大纲中详细表述。

实践教学环节项目按相关规定评定成绩。

(六)说明

1·学分计算方法

(1)理论课程

学分数=学时/16,即1:16,每16学时计1学分。

(2)实验课程

学分数=学时/20,即1:20,每20学时计1学分。

体育、艺术类等以技能培养为主的专业,学分数=学时/16,即1:16,每16学时计1学分。

(3)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实习每2周计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计2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其他项目学分为指定。

2·绩点计算方法

绩点=成绩×0·1—5或:绩点=(成绩—60)×0·1+1(要求成绩≥60)

(七)附表含指导性教学进程表、修读顺序安排表。

学前教育培养方案 篇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掌握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幼教事业发展特点和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的,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各类幼儿园、幼教机构、儿童活动中心等单位从事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职业素质:

1.热爱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了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热爱儿童,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职业道德。。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人文艺术修养。掌握基本的礼仪规范,具备较好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

3.具有较高的文化基础知识,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知识,准确的汉语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收集、处理相关信息的能力,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借助工具书阅读与专业相关的英文资料的能力和一定的英语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4.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掌握基本的就业、创业知识,有一定的择业、创业能力,知识迁移和继续学习能力,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5.具有一定的体育、军事基本知识和一定的卫生保健知识;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心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能力:

1.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必备的教育技能,具有较强的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活动能力和有效地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有从事学前教育和保育必备的基本技能;具有开展各种学前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技能和一定的幼儿园班级管理、园务管理技能;

3.具有良好的口语表达技能和音乐、体育、舞蹈、美术等艺术表现技能;

4.具有从事幼儿英语教学的技能;

5.具有使用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制作课件的技能;

6.具有初步从事幼儿教育科学研究的技能。

三、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钢琴、舞蹈、美术、声乐。

四、主要实践环节

学前教育实习、顶岗实习等。

五、修业年限:

三年。

六、学分要求:

学生毕业时须修满124学分(理论课104学分、实践环节20学分),同时须取得创新创业教育1学分,素质教育课3学分。

七、证书要求:

须达到如下五项之中的两项:

1·幼儿教师资格证;

2·英语等级考试证书:三级B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3·计算机等级证书。国家二级或NIT考试证书;

4·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书;

5·早教师或育婴师证书。

八、附表:

1.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表

2.实践教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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