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老人活动方案(精选8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1.65W

关爱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篇1

老人们为社会,为家庭,为子女奉献了自己的一生。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当为老人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继承和发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展现出当代大学生关心,尊重老人的精神面貌。

关爱留守老人活动方案(精选8篇)

1、活动主办单位:

活动承办单位:

2、活动主题:集体慰问老人,给敬老院的老人们带去我们精心准备的一系列文艺活动,特别注重与老人的交流与互动,为老人平静的生活增添驿动的.色彩。让老人们充分感受到我们的热情与真诚,让湖北教育学院的光辉形象流传在广大土地上。

3、活动内容;帮助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打扫房间,晒被子,帮老人洗头,剪指甲等。为老人表演节目,陪老人聊天谈心,与老人们一起感受生活的美好。

4、参与对象;

5、活动场所几时间;老院;xx年4月27日下午

6、活动规模及范围:

7、活动宣传方式;前期宣传:以展板形式做小宣传;后期宣传:以海报、展板、新闻稿为主要形式。联系新闻中心记者进行跟踪报道,并尽力联系报社记者进行跟踪采访以提升经管系在全院师生中的影响与形象。

8、活动预算:400员(不包含车费)

9、活动策划单位:;活动策划人:;负责人:

关爱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篇2

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开展,加快空巢老人居家养老事业发展,提高老年群体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本乡实际,从深入开展关爱农村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着手,试点社会管理创新,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空巢老人生活质量为目的,构筑以政府为主导、村组为依托的为老志愿服务体系,组织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帮扶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推动文明和谐社会建设。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盼、老有所乐,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开创社会管理工作新局面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动员全社会力量,搭建平台、完善网络,以村依托,由包村干部牵头,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原则,建立起老年群众自愿参加,自愿组合的组织,开展“亲情牵手”活动,以心灵关爱、精神抚慰为主,以物质帮助为补充,帮助空巢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形成关怀空巢老人的良好风尚,优化空巢老人生活环境,让空巢老人生病能求助、困难能化解,营造稳定和谐、生活幸福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方式,为空巢老人特别是高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应急救助、文体娱乐、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具体服务活动内容如下:

1、生活照料。采取组织志愿者上门等方式,定期了解空巢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开展帮助老人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被褥、购买生活必需品等志愿服务,解决空巢老人生活中的急难问题,切实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方便和养老保障,提高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2、心理抚慰。不定期地为精神寂寞和有心理疾患的空巢老人开展精神关怀服务,通过给空巢老人打问候电话、上门走访慰问、为老人读报纸、陪老人聊天、为老人过生日、陪伴老人参与社会活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空巢老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空巢老人摆脱心理寂寞和精神孤独,保持乐观健康的精神状态。

3、健康保健。组织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讲座,对空巢老人免费提供保健咨询、健康体检。同时,为每一位空巢老人建立一份健康状况信息档案,确保每一位空巢老人都能享受到全面周到的健康保健服务。

4、应急救助。根据空巢老人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应急救助情况,向空巢老人提供便民服务、警民联系、医疗救助、困难救助等服务,确保空巢老人难有所帮、急有所助、病有所救。

5、法律援助。组织具有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涉及子女赡养、财产继承、林权纠纷等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有效维护空巢老人的人身权、财产权、赡养权等合法权益。

6、文化娱乐。依托乡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老年健身活动设施等,组织空巢老人开展体育、娱乐等群体活动。定期组织社会上的专业、非专业艺术团体,走进村组、敬老院,为空巢老人进行慰问演出,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他们开展自娱自乐的文娱活动,使空巢老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四、活动形式

关爱空巢老人志愿帮扶,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服务模式,关爱空巢老人志愿帮扶实行“四个一”的服务机制。一个主体:在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以村委会为主体,组织、监督对所在辖区的空巢老人开展服务活动;一个团体:整合邻里低龄老年志愿者、社会志愿者、村委会的力量,组成一个志愿服务团体;一个机构:乡、村、组分别成立关爱空巢老人服务中心、服务站和互助协会,为关爱行动提供组织保障;一个满意:经常就志愿服务工作请结对的老人提出意见,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改进和提高。一是发放便民联系卡。在老人遇到应及情况或有需求时可以打电话与有关部门联系;二是开展全方位关爱。组织乡村干部、党员和志愿者定期上门服务,进行家务劳动、整理房间、打扫卫生、陪同聊天、读报、讲故事和心理疏导等服务,为老人排忧解难,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向老人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加强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三是组织医务人员定期上门进行健康检查,开展健康咨询与讲座,传授饮食与养生之道,为留守老人的身心健康提供保障;四是安排邻里结对帮扶。让邻里经常性的过问,帮助料理生活起居和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五是由乡政府安排资金,逢年过节开展上门慰问;六是每年召集几次留守老人集体活动,加强相互之间的勾通。通过关爱行动,解决留守老人的一些实际生活困难,增加空巢老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拓展老人的社交网络,丰富老人的文化生活,增强老人的安全防范意识,缓解他们心理上的空虚感、孤独感,使老人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同时解决老人子女的后顾之忧。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1月至2月)。开展农村空巢老人情况调研和调查摸底,建立空巢老人信息档案,招募志愿服务人员,组建关爱空巢老人服务机构和制定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服务机制。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3月)。组织对空巢老人帮扶志愿者进行相关帮扶的技能及素质教育培训,召开村、组关爱服务动员大会,确定1至2个村先行试点,实现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的有效衔接。

第三阶段:实施关爱(3月起)。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应急救助、文体娱乐、法律援助等关爱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新型居家养老服务。

第四阶段:督导检查(8月与12月)。由乡党政办、综治办牵头,分半年和全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各村、组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试点的情况进行督查,要把“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到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中,保证志愿服务活动落到实处。

第五阶段:交流总结(12月)。召开全乡关爱空巢老人志愿帮扶活动座谈会,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和健全服务体系,奖励一批在关爱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吸收和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志愿服务事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把“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摆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负责,乡综治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强化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巢老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关爱的特点和规律,分类建立空巢老人电子信息档案,提高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团组织,各类志愿者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作用,动员更多的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不断壮大“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队伍。

3、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

关爱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帮助和服务我校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陂头中学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背景和意义

“留守儿童”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农村基层群体,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我校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留守儿童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情感的呵护和思想认识的引导,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留守青少年群体出现的问题是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有利于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有利于加快农村家庭的脱贫致富,有利于维护和谐校园建设大局。

本次关爱留守儿童行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以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帮扶留守儿童弥补感情缺失、提高道德素养为目标,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本着“动真情、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营造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进一步促进我校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活动主题

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手拉小手”优秀青年牵手留守少年儿童活动,充分借助镇内杰青、劳模、青联委员、当地知名人士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帮扶和关爱行动,从学习、生活和精神等方面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动员青年干部、团干、少工干部、志愿者、学生,并广泛联系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活动,担任“爱心志愿辅导员”并和帮扶对象签订“爱心结对卡”,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1、每个月了解一次留守儿童在校表现情况;2、每月与留守儿童通一次电话或写一封信谈心;3、每学期陪留守儿童过一个有意义的双休日;4、每学期资助一批学习用品;5、每年帮助留守儿童学会一项技能或新本领),达到“一对一”长期持续的定向帮扶目的。

(二)招募“爱心志愿者”,组建“爱心志愿服务队”开展辅导帮扶活动

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青年教师活动的重要内容,发动青年教师在各班学生中招募“爱心志愿者”,组建“爱心志愿服务队”,专门面向留守儿童开展学习、心理、法律和平安自护等方面的辅导帮扶工作。

(三)开展“少先队与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

按照“就近就便、重在实效”的“手拉手”互助活动原则,发动同乡、同村或同校的少年儿童和“留守儿童”结交成为“手拉手”小伙伴,开展“少先队与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通过共读一本好书、互通一封书信、同过一次队日等活动,密切小伙伴之间的感情,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温暖与亲情。进一步深化“手拉手”活动内涵,为不同群体、不同学校儿童之间、少年儿童与社会各界搭建奉献爱心、帮困助学的桥梁。通过发动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和广大热心人士捐书、赠书、读书等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多读书、读好书”,为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等困难少年儿童群体送去爱心和希望,丰富他们的'课外生活。

(四)关爱空巢老人

1.对象:居委会“空巢老人”

2.模式:帮扶“空巢老人”志愿活动实行“多对一”的服务模式,即以社区为依托,组织学生志愿者小组与老人结对,签订帮扶协议,为老人提供包户、定期、接力式亲情服务。

3.内容:

(1)生活服务:每周六或周日到老人家问候,了解老人需求,帮老人打扫卫生或力所能及的做些买菜、做饭、洗衣服等家务,帮助老人分担一些日常生活的负担。

(2)精神服务:每周六或周日到老人家陪老人聊天,给老人讲故事、读书读报,陪老人散步、游览,参与适宜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3)了解老人的需求,及时与其家人或社区取得联系、反馈老人的需求和生活情况,力所能及的帮助老人解决实际问题。

(4)服务的同时可以开展一些调查、访谈等活动,增进对社会的了解,锻炼自己的能力,也可以从老人们的阅历和感悟中学习到人生的经验。也可以请一些有专长和有独特经历的老人到学校做报告。力争将此项服务活动同时同时变成学生受锻炼和受教育的活动。

四、行动分三个阶段:

20xx年9月—10月为准备阶段,对本地留守儿童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切实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并做好计划部署。学校制定帮扶“空巢老人”志愿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10月—20xx年11月为实施阶段,陆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相关活动。

20xx年12月为总结阶段。通过召开经验介绍座谈会、工作目标考核等形式,探索关爱行动深入开展的方法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家庭社会方方面面。我校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数量多、分布广,各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密协作,将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在本班积极发动招募“爱心志愿辅导员”,做好活动策划,确保此项活动有序高效。

2.务求实效,形成机制。各班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少年儿童为本,针对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为留守儿童群体提供多样化的帮助,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团队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同时积极探索帮扶队伍、资金来源、激励措施等方面的机制化建设,努力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在结对关爱行动中,各团队组织要建立结对信息库,定期了解结对情况,摸索经验,指导结对的志愿者通过家访、慰问、谈心、赠送学习用品、捐助学款等方式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挖掘典型,注重宣传。各班要充分发挥团内宣传载体的作用,要积极宣传留守儿童中自强自立的优秀典型,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爱心志愿者先进事迹,宣传基层团队组织关爱留守儿童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在全校形成关心、爱护、帮助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4.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班要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为“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将“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志愿服务工作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把这项工作建设成为服务困难青少年群体的重点工程和品牌行动。

关爱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云南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福〔20xx〕1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村留守老年人是指因子女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务工或经商等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者是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随着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进城务工和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农村留守老年人也在增多,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这些留守老人不少还承担着繁重的农务劳动或者抚育孙辈的义务,不同程度存在着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护、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护理等问题。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是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是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关乎广大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晚年幸福生活,关系到脱贫攻坚的目标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得到更好的关爱服务。

二、总体目标要求

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对象,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扶养留守老年人中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在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中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老年人组织、村民互助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力争到20xx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脱贫。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各县(市)要组织对辖区内因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建立健全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二)落实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家庭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扶养人要依法履行扶养义务。子女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委托亲属等其他有能力的人代为照顾并妥善安排老人生活,同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如实报告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患有严重疾病、已经丧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内部应协商至少留下1名子女在家照料。留守老人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不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或虐待老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发挥村民委员会的权益保障作用。村民委员会在县乡两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下,加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以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定期探访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村民委员会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予以照顾,同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要将赡养孝敬老人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孝敬父母、尊重老人、互帮互助、邻里相亲的良好乡村社会风尚。

(四)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作用。农村老年协会是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支持乡镇、村建立老年协会或其他老年人组织,鼓励留守老年人入会互助养老。鼓励和引导农村老年协会积极参与和组织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知识讲座等活动,提供权益维护、互助养老等服务。鼓励支持将建好的农村幸福院等养老设施委托给老年协会管理、运营,采取以老助老、结对帮扶、抱团养老等方式,重点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认真落实农村老年协会登记备案制度,鼓励各地将具备资质的老年协会纳入政府购买承接主体。

(五)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组织组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与留守老人结对帮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要的志愿服务。探索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加大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农村基层组织、为老服务组织根据需要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社会工作人文关怀、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通过设立社会工作站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纾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试、社会融入等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快孵化培育专业化为老社会服务机构,提升其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安全防护、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能力。鼓励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电商组织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关爱留守老年人。

(六)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并提高服务水平,在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同时,向有需求的农村留守老人开放,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低收费照料服务。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继续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农村社区覆盖率达60%以上,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低收入、独居、空巢、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服务。

(七)加大留守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留守老人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各县(市)要健全管理规范、标准合理、资金落实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认真落实高龄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及时发放补贴。为农村贫困残疾留守老人免费配发居家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对有康复需求的提供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留守老人发放残疾人补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住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建立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乡镇政府要定期组织排查,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摸底,掌握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家庭结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照料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动态信息;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做到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县(市)级层面要掌握辖区留守老年人数量规模、基本分布、主要特征等总体信息。以县(市)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村(居)民委员会要落实专人通过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留守老年人台账,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切实防范留守生活安全风险。力争到20xx年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建立并运行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访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护理服务。对独居、失能、贫困、高龄等特殊困难留守老年人要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并及时实施关爱救助,发现留守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市)级民政部门报告,紧急处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要求和分工实施关爱救助。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和老年协会发挥骨干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纳入统筹指导范围,推进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与老龄工作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各县(市)要积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责任。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留守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农村为老设施的消防器材建设、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老年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民政部门牵头做好工作协调,培养壮大农村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纳入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考虑。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为留守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文体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卫生计生部门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会同民政部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扶贫部门要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支持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留守老年人脱贫工作。老龄工作机构要统筹协调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培育和发展老年协会,做好留守老年人权益维护,加强孝亲敬老社会宣传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资源支持。地方各级财政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支持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不断完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权益。坚持应扶尽扶,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增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辖区为老服务资源,探索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清单制度,定期梳理并发布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项目内容和资源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村集体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支持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依托城乡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为留守老年人获取有关服务以及与其外出工作子女亲情交流等,搭建高效、便捷、适用的职能服务网络平台。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扬积极老龄化理念,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开展健康生活知识教育,引导留守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守法意识,督促落实赡养义务;加强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宣传,形成互帮互助、助老爱老的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正确对待、积极接纳、关心关爱留守老年人的友好环境。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县(市)、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在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中的基本职责。各县(市)要把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并通报检查情况,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任务不落实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对底数不清、风险隐患排查不扎实、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关爱服务流于形式的要严肃处理。州民政局等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矛盾,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各地创新工作方法。

各县(市)民政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关爱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云南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福〔20xx〕1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村留守老年人是指因子女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务工或经商等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者是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随着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进城务工和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农村留守老年人也在增多,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这些留守老人不少还承担着繁重的农务劳动或者抚育孙辈的义务,不同程度存在着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护、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护理等问题。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是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是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关乎广大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晚年幸福生活,关系到脱贫攻坚的目标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得到更好的关爱服务。

二、总体目标要求

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对象,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扶养留守老年人中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在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中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老年人组织、村民互助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力争到20xx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脱贫。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各县(市)要组织对辖区内因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建立健全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二)落实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家庭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扶养人要依法履行扶养义务。子女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委托亲属等其他有能力的人代为照顾并妥善安排老人生活,同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如实报告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患有严重疾病、已经丧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内部应协商至少留下1名子女在家照料。留守老人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不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或虐待老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发挥村民委员会的权益保障作用。村民委员会在县乡两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下,加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以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定期探访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村民委员会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予以照顾,同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要将赡养孝敬老人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孝敬父母、尊重老人、互帮互助、邻里相亲的良好乡村社会风尚。

(四)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作用。农村老年协会是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支持乡镇、村建立老年协会或其他老年人组织,鼓励留守老年人入会互助养老。鼓励和引导农村老年协会积极参与和组织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知识讲座等活动,提供权益维护、互助养老等服务。鼓励支持将建好的农村幸福院等养老设施委托给老年协会管理、运营,采取以老助老、结对帮扶、抱团养老等方式,重点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认真落实农村老年协会登记备案制度,鼓励各地将具备资质的老年协会纳入政府购买承接主体。

(五)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组织组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与留守老人结对帮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要的.志愿服务。探索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加大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农村基层组织、为老服务组织根据需要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社会工作人文关怀、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通过设立社会工作站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纾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试、社会融入等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快孵化培育专业化为老社会服务机构,提升其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安全防护、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能力。鼓励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电商组织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关爱留守老年人。

(六)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并提高服务水平,在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同时,向有需求的农村留守老人开放,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低收费照料服务。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继续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农村社区覆盖率达60%以上,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低收入、独居、空巢、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服务。

(七)加大留守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留守老人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各县(市)要健全管理规范、标准合理、资金落实的临时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认真落实高龄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及时发放补贴。为农村贫困残疾留守老人免费配发居家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对有康复需求的提供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留守老人发放残疾人补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住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建立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乡镇政府要定期组织排查,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摸底,掌握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家庭结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照料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动态信息;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做到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县(市)级层面要掌握辖区留守老年人数量规模、基本分布、主要特征等总体信息。以县(市)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村(居)民委员会要落实专人通过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留守老年人台账,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切实防范留守生活安全风险。力争到20__年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建立并运行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访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护理服务。对独居、失能、贫困、高龄等特殊困难留守老年人要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并及时实施关爱救助,发现留守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市)级民政部门报告,紧急处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要求和分工实施关爱救助。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和老年协会发挥骨干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纳入统筹指导范围,推进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与老龄工作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各县(市)要积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责任。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留守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农村为老设施的消防器材建设、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老年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民政部门牵头做好工作协调,培养壮大农村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纳入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统筹考虑。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为留守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文体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卫生计生部门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会同民政部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扶贫部门要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支持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留守老年人脱贫工作。老龄工作机构要统筹协调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培育和发展老年协会,做好留守老年人权益维护,加强孝亲敬老社会宣传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资源支持。地方各级财政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支持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不断完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权益。坚持应扶尽扶,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增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辖区为老服务资源,探索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清单制度,定期梳理并发布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项目内容和资源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村集体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支持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依托城乡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为留守老年人获取有关服务以及与其外出工作子女亲情交流等,搭建高效、便捷、适用的职能服务网络平台。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扬积极老龄化理念,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开展健康生活知识教育,引导留守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守法意识,督促落实赡养义务;加强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宣传,形成互帮互助、助老爱老的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正确对待、积极接纳、关心关爱留守老年人的友好环境。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县(市)、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在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中的基本职责。各县(市)要把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并通报检查情况,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任务不落实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对底数不清、风险隐患排查不扎实、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关爱服务流于形式的要严肃处理。州民政局等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矛盾,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各地创新工作方法。

关爱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篇6

一、活动背景: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我们每个人都要走过少年,青年,壮年,老年的人生之路,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抗拒的自然规律。尊重老人,敬爱老人,说到底就是尊敬自己,敬爱自己。会懂得孝顺父母的我们,更应该打开心胸去接纳慈祥的孤独的.空巢老人,给她们带来欢乐,给她们祝福,给她们带来美好的回忆,陪伴她们去寻找年轻的辉煌和对明天的希望。祝福她们安享晚年,老有所乐,老有所爱。

二、活动目的

慰问社区的孤寡老人,给她们送去一份关爱和温暖,让她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同时弘扬和践行小学生友爱、互助的精神。

三、活动意义

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共建和谐社会,展现当代小学生关爱老人的美德。

四、活动时间

20xx年9月7日

五、活动地点

嘉定南苑八村25号202室

六、活动主题

关爱空巢老人

七、活动成员

疾风小队全组同学

八、活动经过

1、到达目的地后,全体同学给老人问好,并给老人赠送慰问品。

2、陪老人聊天,并和老人合影留念,活动结束。

九、心得体会

要加强对空巢老人的关爱。作为子女应给空巢老人多一点的关心,“人老了,思念儿女心切,对儿女常常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希望她们能多关心自己一点。常回家看看。平时要多去关心父母,看看父母,关爱老人,需要从心做起。

关爱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篇7

一、基本情况

“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当子女由于学习、工作、结婚、外出打工等原因而离家后的中老年夫妇或独居老人。

留守儿童指的是父母在外打工,子女留在家中,由爷爷、奶奶或亲戚朋友等照料而形成的特殊群体。

二、目标任务

不断探索建立健全新时期“空巢老人”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空巢老人”个人档案和“空巢老人”干部包保责任制,建立“老龄人服务中心”和加大老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等建设,大力维护“空巢老人”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本地特色的“空巢老人”社会管理体系,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爱、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聚的目标。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以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帮扶留守儿童弥补感情缺失、提高道德素养为目标,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服务管理措施

一是健全档案。从20xx年开始,每年春季(3月)、秋季(9月),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空巢老人和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工作。调查登记内容包括:空巢老人基本情况、子女基本情况;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父母基本情况、务工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基本情况等。以村为单位进行分类统计,建立档案,纳入乡信访维稳中心进行管理。

二是建立责任制。

1、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村“两委”工作内容,建立工作机制,实行村、组党员干部包保责任制。

2、教育部门将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一部署。

3、民政部门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

4、卫生部门建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健康档案,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免费体检和健康咨询,督促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5、公安、文化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歌厅、舞厅、游戏厅及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和监管,制止留守儿童的不良嗜好和倾向。

6、司法部门成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7、综治部门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综治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考评重要内容。

三是具体工作措施。

1、各村要综合农家书屋建设,完善养老机构。每个“中心”配备图书室、娱乐室、休息室等,让60岁以上的老人有学习、娱乐活动场地,丰富老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2、建立联系制度,落实包保责任制。空巢老人和学龄前留守儿童由乡、村干部包保,乡包保干部要保证每周走访一次,村包保干部要及时掌握空巢老人和

留守儿童的家庭、生活情况,做好走访日志记录,每月与空巢老人子女、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一次电话、短信或网络交流,互通情况,增强空巢老人子女和留守儿童父母的责任意识;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由教师包保,建立教师家访制度,每月至少走访一次,与留守儿童监护人沟通,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同时每月向留守儿童父母沟通其学习、生活情况。

3、开展帮扶活动,解决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实际困难。首先,建立老龄人互助组织,实行自我帮扶。本着就近就亲的原则,以组为单位组建“老老互助组织”。

一般采取“十人一联”,让他们相互探望、相互关照、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相互通气,同时,若遇有重大情况(如生病及其他天灾人祸)向村(社区)、组干部报告,确保他们幸福安康的生活。其次,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和“留守儿童爱心辅导站”。

全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建站标准建立服务站,规范管理制度,丰富活动内容,教育部门要对建站管理工作进行考评;每村要确定一个场所(村委会或文化中心户等),建立“留守儿童爱心辅导站”,指定专人负责辅导站的管理工作,为留守儿童提供校外学习、生活、娱乐、管理、监护等服务。第三,组织成立志愿者队伍。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团员、退伍军人、退休教师、回乡知识青年为主体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健全志愿者服务机制,保证每周走访一次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并形成走访日志。同时,定期或不定期上门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学习中的困难。

4、卫生防疫部门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免费体检和健康咨询,督促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5、公安、文化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歌厅、舞厅、游戏厅及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和监管,制止留守儿童的不良嗜好和倾向。

6、司法部门成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7、综治部门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考评重要内容。

关爱留守老人活动方案 篇8

为切实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按照县民政局《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坚持党政统筹、部门联动、镇村同抓、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五位一体”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关爱服务、权益维护、投入保障、督查考核“五项机制”,推动实现农村留守老人精神有关怀、困难有帮扶、生病有照护、权益有维护、安全有保障“五有”目标,促进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五位一体”,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党政统筹。把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推进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同步设立关爱服务农村留守人员领导机构,做到统筹有力、统筹到位。二是部门联动。坚持民政所牵头抓总,池河镇派出所、司法所、法院、镇卫健办、镇社保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收集问题、研判工作、协调解难、督导落实,推动关爱服务措施落实。三是镇村同抓。建立镇村责任清单,落实镇村属地责任,镇设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中心,由民政所长兼任督导员,在15个村(社区)设立留守人员管护站,由村妇联执委担任工作主任,确保关爱服务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四是家庭尽责。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子女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外就业过程中,妥善安排老人的监护照料,落实赡养法定义务,让农村留守老人能够得到更多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五是社会参与。鼓励动员镇内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事业,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公益活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健全“五项机制”,形成长效有力。一是动态监测机制。建立镇村信息收集、报送、研判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需求信息等内容定期核实更新,建立需求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底子清、信息准、情况明。二是关爱服务机制。建好“四大阵地”(镇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村(社区)留守人员管护站、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组建“五支队伍”,通过需求调查,将驻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好心邻里等人员,组建生产互助队、生活互助队、慰问关爱队、文化关爱队,以结对帮扶、邻里互助、中心托管、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不同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政策保障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出现的生活困难、住房、就医、赡养等问题,由池河镇司法所、池河镇法院、镇综治办、民政所、资源办、卫健办、社保等部门联合联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四是权益维护机制。整合民政、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资源,组建农村留守老人维权服务中心、维权报警中心、维权合议庭等维权机构,构建强制报告、应急处置、法律援助为一体的维权体系。五是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人大代表视察机制,建立工作考核考评办法,优化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工作质效与评优树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促进各驻池单位和镇各站办所积极履职尽责。

(三)优化“五有目标”,做到亲情服务。一是做到精神有关怀。以生活互助队为主,常态化开展亲情陪护、走访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活动,搭建沟通桥梁,帮助农村留守人员缓解思想压力,疏导负面情绪,让留守不孤单。二是做到困难有帮扶。由镇村主导,采取产业帮扶、物资援助、生活资助等方式,着力解决留守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镇村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镇联动中心以联席会议的方式联动解决。三是做到生病有照护。统筹镇中心卫生院上门签约服务的方式,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医生制,做到有需及时看诊;同时,积极组织义诊志愿服务,做好日常健康体检。四是做到权益有维护。由县镇司法所牵头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落实“一村一警一法官”制度,为农村留守老人开展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确保农村留守老人诉求有回应、权益受保护。五是做到安全有保障。夯实镇、村(社区)、家庭各方责任,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安全预警告知机制,夯实村组防汛、防滑、防火、防盗、防侵权伤害等安全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全力守护农村留守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关爱对象

留守老人是指在本镇(不含社区)生产生活的,因子女外出务工或创业半年以上而留守在家60岁以上的老人。

四、工作措施

(一)安全关心

1、在防汛期间时刻掌握帮扶对象的安全情况,对处在滑坡点、洪水淹没区或居住危房的在必要时要积极协助镇工作人员将其撤离至安全区域。

2、注意掌握帮扶对象的身体情况,每年带领留守老人到镇中心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平时要及时了解其病情变化,随时通知其儿女或其他亲属。

3、积极指导帮扶对象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对其家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积极指导帮助排除。

4、及时化解帮扶对象与他人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为帮扶对象及其在外的儿女、丈夫提供维权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困难帮助

1、对帮扶对象因生产或婚丧嫁娶事项缺少劳动力的,要积极帮助联系村其他劳动力提供支持。

2、对行动不便的帮扶对象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手续代办帮助。

3、对贫困的`帮扶对象优先实施民政救助和其他惠民政策的优先享受。

4、力所能及的为帮扶对象解决其他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三)精神关怀

1、向帮扶对象在外创业或务工的子女寄一封信,介绍正在实施的留守老人的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教育他们要孝敬、关心家中的老人、妻儿,要常与家中联系,维护家庭的和谐。

2、各帮扶人要定期联系帮扶对象,了解其生活情况,谈心交流。每月电话联系不少于4次,家中走访每季度不少于3次,与其在外的儿女或丈夫电话联系全年不少于3次。

3、完善村文化活动室的设施,组织留守老人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下象棋、打纸牌等日常文体活动;有条件的村应在重阳节组织留守老人开展座谈、文艺表演、登山等集体活动。

4、每年举办“好公婆”评选,肯定留守在家人员为家庭和谐所做出的奉献;评选“优秀帮扶志愿者”以表扬在关爱留守老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村组干部和爱心人士。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及动员阶段(20xx年4月25日—20xx年5月8日)。

镇村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做好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营造社会关怀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数据建档阶段(20xx年4月25日—20xx年5月15日)。

由各村负责做好留守老人摸底工作,详细掌握每个人的基本情况、实际需求等信息,为留守老人建立个人档案。

第三阶段:试点建立保障机制阶段(20xx年5月15日—20xx年5月31日)。

1、在西苑、城镇社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制度、管护服务工作职责。

2、在西苑、城镇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村治保主任、妇联主任、村警务室、卫生室负责人、小组组长、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爱心人士为成员的管护服务中心,管护服务人员不少于15人。达到有阵地、有牌子、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

3、开展留守老人与村干部、爱心人士、志愿者的结对和日常帮扶、关怀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0日)。

认真总结西苑、城镇社区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形成书面总结报镇民政所。

第五阶段:巩固提升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10日—20xx年12月31日)。

各村按照西苑、城镇社区工作模式,结合实际,全面开展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建立“五位一体”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实现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五有”目标顺利实现,为池河高质量发展提高民政力量。

六、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吴小普同志为组长、镇长段昌明同志为副组长,人大主席刘淼同志为责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的农村留守老人管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研究措施、每年镇对留守老人工作的开展设置专项经费来解决问题。

(二)宣传引导,典型带动。充分发挥宣传报刊作用,精心筹划和组织池河镇开展留守老人活动管护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无私奉献、关爱留守老人的先进事迹。重点选择2-3个结对帮扶对象进行报道,树立典型,由点到面,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向先进者学习,积极参与关爱留守老人的活动中,形成关爱服务热潮。

(三)完善机制,着眼长效。留守老人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不仅要形成热潮,更要着眼长效,形成品牌活动。各村(社区)要针对留守老人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其生产生活遇到的难题,通过多形式的活动为其提供交流活动平台,予以精神关怀。建立检查督办制度,通过定期检查、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考核,保证任务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将完成目标任务的考核结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先争优先进村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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