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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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考试实施方案3篇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和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体育考试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考试项目范围内申报确定选项。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其中必测项目10分,选测项目每项10分。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选测项目:包括游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

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选项测试,其他项目我市采取过渡政策,即考生可直接从6项自主选择3项或2项(开始由市教育局在考前1个月或1个半月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现场从中随机抽取4项或3项)进行测试。

选测项目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如考生首先确认将游泳成绩计入总分,则该类考生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其余考生在自主选择的3项目中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中,取其中 最高3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参加自主选择的3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行。

届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中,中长跑(男生1000,女生800米)、篮球和游泳项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评分标准见附件4)。

四、考试时间

集中测试项目中,游泳选项于XX年8月进行 ,其他项目考试时间在4月中下旬。

附件2:

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

考试办法(电子测试适用)

本体育考试场地采取全封闭管理,考生需使用ic卡,经入口翼闸检录处刷卡核对考生基本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场地。所有考试项目均使用ic卡识别身份,记录成绩。考生在每项考试结束后可以在测试器材上刷卡当场打印成绩单确认考试成绩,所有考试项目结束后使用ic卡经出口翼闸出场,可通过大屏幕再次核对本人本次体育考试所有成绩。所有考试结束后以学校为单位打印考生所有成绩并交学校领队签确认。考试场所配备医生若干名。

一、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

1.场地器材:400米标准环形塑胶跑道,考前丈量准确。跑道上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ic卡读卡器、中长跑计时专用设备等。

2.考试办法:考生戴上专用臂表,并在臂表上插入本人ic卡站在起跑线,用站立式起跑。当发令器发出起跑信号,考生起跑并按规定跑向终点线,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到达终点后测试成绩将在ic卡及中心计算机上自动生成。考生测试完毕拔出ic卡,将专用臂表交还给裁判员,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每人测试1次。

二、50米跑

1.场地器材:100米以上的直形塑胶跑道,考前丈量准确。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ic卡读卡器、专用背心、短跑计时专用设备等。

2.考试办法:考生将ic卡交裁判员检录并穿上专用背心站在起跑线,起跑姿势不限。当发令器发出起跑信号,考生起跑并按规定跑向终点线,如有抢跑者,全组召回重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到达终点后测试成绩将在ic卡及中心计算机上自动生成。考生测试完毕将背心交给裁判员,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三、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专用测试垫、仪器、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考生在专用测试垫起跳线后两脚自然分开站立,语音提示后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垫步和小跳,动作完成后向跳跃前方任一侧走出测试垫。系统会自动测量判定跳远距离并记录成绩,并识别起跳踩线等犯规动作,有语音或警鸣提示犯规,如起跳犯规自动识别该次跳跃成绩无效。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每人最多可测试3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四、跳绳(60秒)

1.场地器材:干净、平整的场地、短绳、专用测试垫(70㎝×70㎝)、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跳绳考生自备。

2.考试办法: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考生站在测试垫指定区域听到语音提示后开始跳绳,可用单(双)脚向上跳,同时双手向前摇动跳绳,每摇动一回环并同时起跳一次算一次,仪器自动计数,拌脚不计数,仪器自动减少一次,然后再接着计数(双飞、三飞都按一次计数)。60秒后仪器自动停止计时并记录成绩。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五、掷实心球(2千克)

1.场地器材:4米宽、20米长的平地一块,质量2千克实心球、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考生在投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双手持球在头上方,原地向前过头顶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或超线。仪器能自动测量判定投掷距离并识别起掷踩线或投掷后踩线等犯规动作,有语音或警鸣提示犯规。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每人最多可测试3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六、篮球运球投篮

1.场地器材:标准篮球场半个(15*14米),橡胶篮球、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篮圈与地面平行,离地面高度3.05米,并悬挂篮网。以中线与边线的相交点为圆心(0.8米为半径)作弧,成1/4圆作为运球的起点区,另一对应点作为折返点。(测试场地见图示)

拆返区 起点区 半径0.8米

2.考试办法: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后开始测试。考生在运球起点区准备,听到语音提示后从起点开始运球至篮下投篮(投中),接篮板球后运球至另一侧脚踏标志后做同样动作返回到起点时,系统停止计时。考生在运球投篮过程中不得走步或二次运球,裁判发现考生出现上述情况鸣哨示意,考生必须从就近的标志线或端线重新开始运球,此过程计时不停。运球投篮过程中,投篮动作不限,投篮必须投中方能继续。在考试过程中,计时显示考生不能得分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裁判鸣哨停止考试。考生测试完毕,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七、引体向上(男生)

1.场地器材:高单杠(单杠高度,以考生直臂悬垂脚尖不触地为准),单杠下有垫子。专用测试仪器、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著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裁判员将专用测试仪载在考生手臂上。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后跳起双手正手握扛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用力引体,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测试仪发出“嘀”的响声为完成一体。接着重复到开始直臂悬垂姿势后继续引体,按此方式反复进行。考生测试完毕交回专用测试仪,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八、仰卧起坐(女生,60秒)

1.场地器材:专用测试垫、专用测试仪、ic卡读卡器等。

2.考试办法:裁判员刷考生ic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裁判将专用测试仪固定在考生上半身右侧,考生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双脚脚掌由专门器材固定,考生听到语音提示后开始做仰卧起坐,起坐时上身与水平面达到或超过90度角,仰卧时上身成水平状,姿势正确时专用测试仪会发出“嘀”的声音并自动记录成绩,60秒后仪器自动停止计时。考生测试完毕,交回专用测试仪,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绩单,持ic卡离开测试区域。每人最多可测试2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

附件3:届慈溪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男生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实施方案(2) | 返回目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xx〕5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高体育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二、考试办法与考务工作

(一)考试办法

1.考试范围和对象。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市区 xx年4月21日~4月27日全天,在蚌埠市职教中心田径场进行。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如遇雨天不能进行考试,则考试日程以通知为准。三县时间、地点安排参照市区安排由三县自定。

3.考试内容。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4.考试项目与分值。

(1)考试项目: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a.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b.选考项目:xx年体育考试选考项目数不变,仍为4个项目,①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考生须从中选1项;②2kg实心球、50米跑,考生须从中选1项。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从开始,我市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将在原来4个选考项目的基础上增设2个选考项目,具体增设的选考项目另行通知。

(2)考试分值: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从xx年开始,我市体育考试总分定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5分。

5.测试手段。使用学生体质测试仪器。所有项目的评分完全由电脑进行,确保评分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6.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内容之一,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作为初中毕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依据。并设4个等级:50-45分为a等级,44-40分为b等级,39-30分为c等级,29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出现因突发疾病、受伤或中途离场等造成考试中断的,与文化课考试中类似情况同等对待,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不进行缓考。

考试不设及格与不及格的界限,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7.执行规则。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规则制定的《xx年xx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分值对照表(见附件1)。

8.免考与缓考。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程序是:由考生与家长凭《残疾证书》提交书面申请,填写《xx年xx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应将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满5天无异议后,市区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县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市、县在审批免考考生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校要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凡经市、县审核批准后的考生方可免予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记载。免考材料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交市考试院或县教育局备查。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公示。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中考体育成绩按我市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入考试总分。免考材料放入考生档案。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填写《xx年xx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县教育局体卫艺科,经市、县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市区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在4月28日上午半天集中进行补测。逾期不参加考试视为放弃,成绩按0分计算。

免考、缓考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已被 批准免予体育考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体育考试。对体育考试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体育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二)考务工作

1.报名。各校考生(含往届生)由原学籍所在学校到市教育局考试院(县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回蚌(县)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考试院(或县教育局体卫艺科)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市区报名时间:xx年3月20日~3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三县报名时间由各县自定。

2.考试。考生凭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县考生由县教育局体卫艺科)核准颁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中,考生若有疑问,应当场向监考教师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事后一律不予受理。考生一律不准穿带钉的跑鞋、跳鞋参加考试。

3.成绩统计与公布。考试中采用多台计算机同步当场进行成绩处理,由监考员在考生出场时告知考生成绩,如考生对于成绩有异,由监督员协助主裁处理。上午考试结束的,下午领取考试成绩册,由考生本人签确认;下午考试结束的学校,第二天上午领取考试成绩册,由考生本人签确认。当天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成绩,并将成绩册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密封存档。

三、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耐力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 15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测试中,出现跌跤受伤等情况,能坚持跑完全程的,以及未能坚持跑完全程的,均以仪器实际测试成绩为准。其他特殊情况参照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二)短跑(50米):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2人一组,站立式起跑,每人限跑一次。测试中,出现跌跤受伤等情况,能坚持跑完全程的,以仪器实际测试成绩为准;未能坚持跑完全程的,以最低分值成绩为准。其他特殊情况参照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三) 实心球:在实心球测试仪器上进行,两脚左右或前后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每名考生投掷三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四) 在立定跳远测试仪器上进行。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每名考生连续跳三次,以最远一次计分。

(五)跳绳(1分钟):考生可自备跳绳,在规定区域内,考生将跳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电子测试仪自动记录受试者1分钟时间内的跳绳次数。测试过程中跳绳拌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学生跳出测试区域或在规定区域内出现身体“转向”,绳触碰仪器,影响仪器及时记录成绩的,以仪器实际测量为准,每考生一次测试机会。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

(一)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体育考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区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县考试由县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成立“xx市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次体育考试工作。市教育局考试院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三县教育局也应确定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确定专人做好考试期间各项工作,并做好对考生遵规守纪、诚信互助、人身安全和考试要求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二)工作人员

体育考试成立纪检组、调度组、医务组、场地组、后勤组、安全保障组、宣传组等工作组,各组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确定。

五、考试纪律

(一)封闭考场,考试工作人员凭证入场。

(二)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xx年xx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须知》(见附件3)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和相关体育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对冒名顶替者,该项考试即按零分记录、取消该考生录取省示范高中资格并对有关人员做出处理。

(三)体育考试工作人员要签定《诚信承诺书》,工作中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遵守《监考守则》和《考场规则》。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串岗,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如发现违纪工作人员有违纪现象,市、县教育局将立即将其撤离岗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其当年晋职、评优和表彰的资格,并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

六、安全工作

(一)鉴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各校要把考生安全摆在第一位,切实重视考生的交通安全、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和考试安全,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裁判等方面的教育。

(二)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义务监督制度。学校要组织考生学习本《实施办法》、《考生守则》及《考生须知》,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

(三)各地各校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四)在体育考试前,学校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同时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对经体检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三县要制定本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并于2月10日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从xx年开始,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市、县体育考试落实省厅文件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附件:

年xx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分值

对照表。

年xx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年xx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年xx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江西省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考试实施方案(3) | 返回目录

江西省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xx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的精神,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考录工作服务水平。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见招考职位表)。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xx年应届毕业生(xx年9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基层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xx年7月。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1991年11月2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实施步骤

考录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制定录用计划

各招录机关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申报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的通知》(赣人社〔xx〕279号)要求,编制录用计划,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二)发布招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11月中旬在有关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和考试大纲。各设区市招考的有关具体事项可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发布。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xx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9日24:00。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江西人事考试网()。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在省内11个设区市中选择笔试考区。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将定期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xx年12月21日至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缴费。

(四)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xx年12月27日。公共科目笔试的组织、阅卷等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这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潜能。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江西省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2、专业科目考试

全省统一的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发布公告。其他经批准同意的专业科目考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省直招录机关经批准的专业加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

3、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只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五)面试

1、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

规定的报考比例和面试比例如下:计划录用数在5人及以下时,规定的报考比例为5:1,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规定的报考比例为5:1,面试比例为2.5:1;计划录用数在11人及以上时,规定的报考比例为4:1,面试比例为2:1。

确定第一批入闱人员时,先根据职位实际报考人数和对应的报考比例计算出第一批可以完成的计划数,再乘以这一计划数对应的面试比例,即为第一批可入闱的人数。然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第一批可入闱人数范围内,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

按此办法,报考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第一批无人可以入闱,全部面试人员需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5人但未达到本职位规定报考比例的职位,或报考人数已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但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第一批入闱只产生一部分面试人员,不足人数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且笔试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全部面试人员都在第一批产生,无须进行调剂。

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合格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则相应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调剂职位还需公布调剂入闱人员最低分数)。

3、面试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要在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xx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并服务期满的人员,要提供由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xx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由县(市、区)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录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1)职位出现面试缺额时,从该职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职位调剂到其他职位未入闱人员及原报其他职位调剂到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生在原报职位与调剂所报职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职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

(3)递补出现同分时一并递补入闱;

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按照“不足调减1个计划时不调减”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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