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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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学习贯彻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的通知》(安监总煤行[xx]133号)精神,按照《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曲靖市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办法(试行)的通知》(曲煤发[xx]14号)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xx县地方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

预警实施方案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事故防范在于落实预防在先”这一中心,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摸清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有效促进隐患整改,切实推进建立和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规避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我矿成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于控状态,杜绝一般事故,遏制重伤事故,防范轻伤事故。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体系。

建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体系,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警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制定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方案,明确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总体目标,对我矿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的运行模式。

(二)风险预警。

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对照《xx县煤矿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手册》,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管理,对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辨识、风险评估。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中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从政策、技术、管理等层面,采取召开会议、现场点评、交流探讨等方式,明确具体的风险管理对象,正确辨识和评估危险源,经煤矿领导负责人明确后,交责任人进行风险预警。

(三)风险防控

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的在人员、技术、环境、管理方面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度,按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或其他计划等对危险源进行防控。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对专业性较强、危害度较大、整改较难或无法评估的危险源风险评估防控,提请总公司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处理。

(四)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

1.员工准入管理。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明确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准入条件。

2.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员工不安全行为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具体、有针对性分类。

3.员工岗位规范。在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煤矿应制定员工岗位规范,并符合以下要求: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工作任务;

(4)明确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制定书面安全程序。

4.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结合我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5.员工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要按以下要求执行:

(1)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由办公室和生产技术科负责,并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

(2)与县安全培训中心签订合同

(3)每年对员工进行1次以上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年末进行1次风险管理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和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

(4)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5)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6)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7)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8)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账;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由记录。

6.员工行为监督。建立完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员工行为监督必须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对监督的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员工档案。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所有在岗位的档案齐全,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重点监控对象。

(五)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1.通风管理。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矿井、采区和工作面应急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严重矿井的采区等,应设专用回风巷;

(2)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部通风机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应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2.瓦斯管理。煤矿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2)建立完善瓦斯检测,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鉴定,相关入井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交接班,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有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排放瓦斯前先确认回风系统人员以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临时停风应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长期听风区在24h内进行封闭。

(4)应采取瓦斯隔爆措施,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5)健全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aq1027-xx标准,并按定期对抽放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根据实际情况,综合采取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凡是应当采抽采的煤层,都应最大限度地抽采。矿井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前的瓦斯含量,达到aq1026-xx标准要求。

3.防治水管理。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方针,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井下掘进工作面坚持“有掘必探”防治措施;

(7)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4.防尘管理。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防尘系统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进回风大巷、主要运输巷、带式运输机巷、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及转载点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2)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m-200m范围内)、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运输顺槽的溜煤眼(转载点)上口及破碎机处、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主要进回风大巷等地点设置净化水幕,水幕灵感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

(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定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5.防灭火管理。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防灭火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防灭火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防灭火基础管理达到有灭火管理制度、矿井放灭火系统图,有防火密闭管理台账、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账、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井上、下有灌浆、均压、注氮等防灭技术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6.监测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现实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行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按期调校,其报警、断电、复电值准确,监控中心能实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7.采掘管理。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采掘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采掘设计应结合系统危险源辨识的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

(2)作业规程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应制定专项措施;

(4)支护方式、支护参数选择合理,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5)监测采掘工作面顶板,进行趋势分析和判断;

(6)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7)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编制专门设计,并制定专项防治措施。同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冲击地压发生后,应做好调查及数据收集与分析工作。

8.爆破管理。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爆破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钥匙有放炮员随身携带;

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先关规定;

爆破前编制爆破作业规程,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地测管理。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地测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定;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要求;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放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10、供用电管理。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为双电源、双回路,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

(2)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电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齐全、灵敏、可靠;

(5)大型设备检修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10)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机电设备产品。

11、运输提升管理。建立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运输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底、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程;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13、压气、输送和压力管理。

(1)煤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压气设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验,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新安装和检修后的系统进行打压试验;

(2)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压力容器出厂检验合格证,有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账,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气瓶有防震胶圈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放倒装置;

(六)应急与事故管理

制定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和社会影响。

(1)按照aq/t9002-xx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3)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的培训;

(4)煤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每季度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设立兼职矿山救护队与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7)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2.规范应救管理,并达到以下要求:、

(1)每一班组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应张贴、公布;

(2)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3)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备应急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4)应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5)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6)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有明显的标识;

(7)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3 .规范事故管理,做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的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实践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七)体系保障。

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由煤矿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并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并提供必须的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2.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员工。

3.技术保障。建立并保持安全技术管理与控制程序,以消除和控制重大危险源。优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安全技术标准、方法、工艺、设备、设施,针对煤矿具体实际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4.安全文化保障。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煤矿的各项管理,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要认清目前煤矿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方针制定方案,明确风险预警的目的,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理念,采取多种检查方式(自检自查、回返复查、阶段检查、日常检查等),查找人员不安全管理行为和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瓦斯、防排水、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安全生产系统要素管理中有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的问题,专人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思考,形成定期的安全状态制度。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有可能诱发事故的隐患,做到提前风险预警、消除事故隐患。

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防控监测运行机制实施方案预警实施方案(2) | 返回目录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防控监测的运行机制和救助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食品药械突发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药械突发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确保人体饮食和用药(械)安全有效,促进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预案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省**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群体健康损害,或可能构成威胁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械突发事件的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防控监测方案(试行)》,负责本区药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牵头处置,局内各相关股室队按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第五条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实行监督管理。要贯彻依靠科学技术防范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发生的方针,实施科学监管。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日常监督、监测和评价,密切关注药械在使用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及相关危险因素,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人体用药(械)安全有效。

第六条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相结合。建立预警和控制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食品药械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 食品药械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与控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第七条 根据引发事件的主题不同将食品药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分为三类:一是食品群体性安全事件;二是药品不良事件;三是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四是药物滥用不良事件。根据食品药械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实施分级响应。

ⅰ级:特别重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药械突发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ⅱ级:重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的;

(2)出现食品药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药械滥用行为;

(3)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

(4)省人民政府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ⅲ级:较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辖区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体饮食用药(械)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

(3)发生人数超过30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级(含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ⅳ级:一般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区)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人体饮食用药(械)安全带来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市级(含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药械突发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全区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事件发生后,局成立指挥部,在市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指挥部由区食品药监局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食品安全协调监察股、药品器械监督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事件处置的领导、组织与协调。职责如下:

(1)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

(2)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发生人员伤亡的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有关证据材料,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4)做好引发不良事件的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取样、留样和送检工作。

第九条 下设机构与职责:

(1)食品安全协调监察股

协调辖区内有关部门承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收集、汇兑、上报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食品安全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2)药品器械监督股

对药品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传达指挥机构的各项指令,协助指挥机构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对有关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负责收集、核实、初步评价不良事件,并按要求向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分中心报告;配合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并决定采取停止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组织部署市场监控;向区指挥机构汇报事件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应急措施。

(3)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对药械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协助指挥机构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并决定采取停止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组织部署市场监控;向区指挥机构汇报事件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应急措施。

(4)办公室

传达指挥机构的各项指令,协助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负责通讯、交通工具、经费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新闻信息。负责有关应急处置文件、新闻稿的审核,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

第三章 监测、预警与报告

第十条 食品、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戒毒机构发现食品药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区卫生局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第十一条 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组成我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

第十二条 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通过日常监管和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分析,做好食品药械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预警级别参照第七条分级方法,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预警。同时,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毗邻市(区、县)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预警通报后,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十三条 任何事件发生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以保护人体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原则,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包括:1、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将事件情况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3、协助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救治和维护社会稳定;4、做好有关资料、证据的收集和保护;5、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6、做好上级指示的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 根据事件分级,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应急响应。按照分级处置原则,省、市、县(区)根据食品药械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高层次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低层次应急响应自然启动。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上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在上级的指挥下,做好应急工作;一般(ⅳ级)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在市局的指挥下,做好应急工作。在区内发生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应急预案程序:

1、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对所涉食品药械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以下工作:①依法责令立即暂停生产、经营、使用该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②依法封存所涉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③协助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救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④做好有关资料、证据的收集和保护;

2、立即会同**区卫生局组织核实以下情况:事件发生地、事件、不良事件表现,发生人数和死亡人数;食品、药品或医疗器械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在本行政区域的销售、使用情况,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以及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分中心报告;麻醉、精神药品群体滥用事件,会同区公安部门调查并报告市公安局;涉及疫苗接种的,及时与区疾病控制中心沟通;

3、监督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的紧急控制措施,对已经确认为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引起的不良事件依法进行处理;

4、向区人民政府汇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在24小时内填报《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或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或《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同时按要求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 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住院病人不足5%,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论证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其中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事件,由省人民政府以上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事件,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 对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应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单位恢复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监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实施整改,及时跟踪、通报整改结果。

第十八条 对事件预防、报告、评价、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并报送上级部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保障监督、监测网络有效运转,负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向社会公布电话、网址等,方便公众及时上报发生的事件;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沟通方式,保证及时互通事件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后,监督、监测网络应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通畅。

第二十一条 组成由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人员、专家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技术鉴定和现场处置设备,保证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开展事件处置与技术鉴定。

第二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开展应急工作所需要的物资、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机制,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物资缺失或报废后必须及时补充和更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和储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体系建设和日常工作经费区财政承担。所需经费列入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由财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管理,以保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四条 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常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和责任意识,使公众能正确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促进合理用药,避免、减少和减轻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引导媒体正确宣传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避免引发恐慌;要组织开展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应急处理水平和应对药械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报送资料要求:

(1)药品经营企业:

事情发生、发展、处理等相关情况;

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需提供国外说明书);

质量检验报告;

是否在监测期内;

⑤典型病例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⑥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2)医疗卫生机构:

事件描述:

发生时间、地点、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名称、批号、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表现、诊治过程、转归情况、在该地区是否为计划免疫药品;

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十六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调整。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及时组织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预案由**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开展党员干部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预警实施方案(3) | 返回目录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党员干部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内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区纪委的工作要求,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党员干部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契机,以全面排查腐败风险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负责人为重点,以风险管理和预警监控为手段,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大对党员干部腐败问题实施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以及事后处置力度,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推动我区教育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方法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xx年10月20日到11月20日)

1.抓好动员部署。召开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工作,全面启动预警防控工作。要制定好实施方案和详细工作计划,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教育培训。把预警防控教育与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法纪条规,特别是把预警防控教育与“读书思廉”、“承诺倡廉”活动,廉政报告、警示教育活动,廉政文化学校工作相结合,增强教育培训的合力与效果。

(二)分步实施阶段(xx年11月20日到xx年2月28日)

1.排查腐败风险。学校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全面排查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和干部作风风险。重点排查教育收费、干部人事任免、大宗物品采购、学校基建维修、财务财产管理、招生考试、教师招聘、学生学籍管理、贫困学生资助、教师师德行为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风险点,形成腐败风险清单,做到岗位职责明确、腐败风险清楚。拟好腐败风险清单,经小组审核后于12月底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防控措施。对排查出的腐败风险,相应制定防控措施。一是在事前防范上制定预防性措施,主要针对权力的决策环节,强化事前规范,加强决策监督,杜绝决策腐败。二是在事中管理上制定监控性措施,要突出权力运行过程监控这一重点,强化事中规范。要建立多渠道事中腐败信息采集制度,健全多形式举报、投诉受理网络,形成全方位监测系统,对腐败风险点实行动态跟踪监控。三是在事后处置上制定警示性措施,强化事后规范。重点是完善补救性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建立腐败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对监控掌握的腐败风险分三级进行预警:一级为一般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提醒式谈话;二级为中度预警,对于可能导致不廉洁结果的异常行为,采取警醒式批评教育;三级为严重预警,对于已查实但程度较轻的不廉洁行为,开展诫勉谈话,责令进行整改,同时予以通报,教育本人,警示他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在研究提出措施后,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将腐败风险及防控措施向党员群众予以公开,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完善防控措施,并将腐败风险及防控措施于xx 年12月底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具体组织实施。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抓好预警工作和防控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明确学校内部各级组织和各个岗位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注意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包括社会群众的积极性,善于集中各方智慧,群策群力抓好预警防控工作。

(三)优化调整阶段(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根据前一段工作运行情况,以及腐败风险的变化情况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对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进一步探索腐败信息的收集方式,细化预警对象风险点的监测事项,改进预警监测系统,拓展预警结果的运用范围,提高预警防控的实施效果,提升学校预警防控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总结提高阶段(xx年5月1日至6月30日)

1.自我总结。对前一段工作进行自我考核、评定,并撰写总结报告。

2.检查验收。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座谈、访谈、评议等形式,对各部门开展腐败预警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将各块工作目标考核结合起来进行。

3.调整提高。根据自我总结、检查验收的情况,不断改进腐败预警防控工作方法、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形成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张x

成 员: 邓x

全体班主任

(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江夏教育信息、单位博客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宣传预警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效果,形成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广大群众关心支持预警防控工作的社会氛围,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督促检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保证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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