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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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地应对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明确重污染天气市级预警条件下我市环境保护各部门应急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结合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十篇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市环保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逊,副组长:陈运、徐蒂、凌云志。成员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污防科、宣传法规科、市环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陈东鲁兼任办公室主任,苏凌寒、葛朝军、陆奇志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实施等相关事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

局污防科: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措施,按照《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督促指导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警响应级别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应急实施方案并通报启动应急预警级别,督促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局宣传法规科:拟定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相关新闻报道通稿,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健康防护措施等信息。

市环境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的预测、预警及其变化情况的综合分析和会商,及时研判,提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会商意见和预警级别,向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供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调整响应级别及解除预警的意见。

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市环境监测站的工作建议,提请市局主要领导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议,确定启动级别报市政府应急办审批发布。根据响应级别制定完善我市工业污染源限产、停产名单和制定重污染天气督查方案并组织落实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确保大气污染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市环境信息中心: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二、应急响应流程

(一)预报会商

1、监测。市环境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2、预报。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市环境监测站与市气象台建立联系会商制度,由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发起会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x2)规定,结合未来48小时内的气象预报情况,及时研判。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提出启动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的建议和意见,以及预警的级别,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由市环境监测站及时报市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预警发布

1、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在研判市环境监测站提出预警发布意见,认为符合《预案》规定的预警条件时,由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xx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于当日提交市局领导审批后,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审批。

2、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得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复启动预警的命令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联络员发出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

3、局宣传法规科在预警启动后及时联系媒体,根据预警级别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大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倡导公众节能减排,绿色生活,宣传政府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4、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应按照预警级别结合各自的.职责采取降低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应急措施,并于每天下午16∶00以前形成工作简报,报送到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响应级别和具体措施:

我市将重污染天气分为四级预警,IV级(蓝色)、III级(黄色)、II级(橙色) 和I级(红色)预警。

IV级(蓝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1)会同市气象局持续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2)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xx市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企业名单》见附件4)。(3)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现场巡查,要求各排污单位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4)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IV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III级(黄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1)会同市气象局持续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2)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开展现场巡查,严查各类燃煤设施、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3)对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减排比例的措施。(4)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5)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II级(橙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1-5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1)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会同市气象局持续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2)对照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开展现场巡查,严查各类燃煤设施、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环境违法行为。(3)对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驻厂现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比例的措施。(4)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5)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Ⅱ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I级(红色)预警: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在实施II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1)全市除热电行业外,其它企业全部落实减排比例或停产措施。(2)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Ⅰ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深入企业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3)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及时调度各成员单位采取应急措施和分析研判取得的效果;向市政府、省环保厅报送重污染天气信息;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密切追踪舆情。

三、预警变更与响应终止

1、市环境监测站根据监测结果以及与市气象台会商情况,可以提前提升或降低预警级别的,按照上述预警信息形成、发布流程提请预警变更;空气质量指数将降至或已降至预警条件以下时,按照上述流程提请预警解除和响应终止。

2、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解除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向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提请应急响应终止、解除预警状态,经批准后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申请解除预警。

3、应急终止、解除预警状态的报告经批准后,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成员单位和联络员通报,解除预警,终止应急响应。

响应终止后,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编写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报告,按规定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报送重污染天气信息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报告。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2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中心镇。

二、整治原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节日秩序、城市安全运行、禁放烟花爆竹等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巩固20xx年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成效,坚持工作劲头不减、管理标准不降,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完善市容秩序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主要领导,市局相关业务科室、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管控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相关具体问题。整治工作根据市局领导联系县(市、区)、市直园区分工,实行局领导挂片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管控方面

1.规范户外占道经营。及时纠正制止临街商铺、游商摊贩违反我市出台的支持户外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遂城管办发〔20xx〕8号、9 号、11号)规定,未经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备案登记的擅自占道经营行为。(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2.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履行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规定数量投运车辆,及时清理在机动车道、绿道、绿地、隔离带、无障碍设施等禁停区域停放的共享单车,规范未停进非机动车停放区以及在停放点内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教育引导其他非机动车使用人在停放区内车头朝向一致规范停放。(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船山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3.规范广告信息张贴。运用数字城管平台语音警示系统整治乱张贴“牛皮癣”小广告行为,规范管理便民广告信息发布栏,督促责任单位(人)及时清理乱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向公安部门及时移送卖药、办证等违法小广告线索。(责任领导:刘迎春,责任科室:市数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4.规范公共空间秩序。及时劝阻制止新安装违规的外置式防护栏(网)和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占道设施,清理严重影响市容观瞻的污损广告、店招、布幅,坚决拆除未经审批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占道设施,保证城市空间秩序和运行安全。(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综合督导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执法监管。逐一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六必须”“六不准”防尘降尘措施,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后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施工单位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陈绍荣,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安居区城管执法分局)。

2.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执法监管。严密管控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散装建材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对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以及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3.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常态化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宣传推广油烟在线智能监控工作,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和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4.认真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深入落实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占用城市道路销售和沿街兜售烟花爆竹、高香大蜡的行为,对在非指定区域、指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三)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根据《遂宁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督促市政环卫作业单位增加清扫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洒水降尘频次,及时清理遗撒路面的砂石、渣土、垃圾,确保城市道路路面干净。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及时纠正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综合督导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四)违法建设管控方面。春节期间是违法建设的.高发期,要切实落实违法建设治理各项防控措施。督促社区和物业管理企业做好落实防控职责,城市管理网格人员坚持执法巡查全覆盖,做到报告及时、制止有力,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出现。(责任领导:陈绍荣,责任科室:规划和建设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和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结合辖区特点和各自职责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突出开展整治工作。春节放假期间,各基层执法单位要按照不少于70%的标准配置在岗执勤人员。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宽严适度、审慎包容”原则,春节期间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更加注重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一切执法行为都要做到既严格规范又公正文明,既实现干净、整洁、平安、祥和的良好效果,又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不能发生重大执法负面事件。

(三)严格督查问责。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此次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由市局综合督导科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管理要求时紧时松、管理标准时高时低的现象和城管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履职差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单位机关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上报市局办公室存查,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坚持突发事件“零报告”和一日两报制度,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按程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情况。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3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环保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xx市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污染防治和环境监察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污染防治科、应急管理科及市环境监察支队、环保监测站、宣传与信息中心为成员单位,在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务安排、会议通知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车辆保障。

2.规划财务科: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经费申领和使用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对超标排污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工业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4.行政许可科: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5.污染防治科:承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列出全市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市控及以上规模重点大气污染源名单,及不同级别应急响应时限产减排措施;参加市政府层面、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6.应急管理科: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7.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管;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企业落实应急措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参加市政府层面、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8.市环保监测站: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与市气象台进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负责对全市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和监测数据的监管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源监测工作;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监测取证;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9.宣传与信息中心: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

10.各县(市、区)环保局: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监督辖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市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指令。

(二)工作机构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污染防治科,承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汇总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响应流程

当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小时内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并通知各相关科室,相关企业由县(市、区)负责通知,启动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各自职责。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按预警发布程序通知相关科室及终止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监测预报

1.监测。市环保监测站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市环保监测站和气象台跟踪监测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预报。市环保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根据环保、气象联合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机制要求,市环保监测站与市气象台于每日15:00会商。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提出预警建议,于当日16: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3次。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实时会商。

(二)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急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对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对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Ⅲ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采取限排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3.Ⅱ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采取限排措施,减少6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4.Ⅰ级响应措施

(1)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和生产工艺不能停产的'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停止生产。全市应急减排企业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以上限排行业范围,列出本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严格落实具体应急减排措施。

(2)市环保监测站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时时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区域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3)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4)由局领导带队,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环保局和企业落实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见附表)。

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措施中,工业企业通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减负荷、停止生产来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各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基数为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前一天该企业的排放量,控制排放浓度、降低生产负荷、限制实际产能的具体基数,为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前一天该企业的排放浓度、生产负荷、生产能力。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企业制定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方案,并报本局审查备案。

五、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环保局各督导检查组及时将督导情况和执法记录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环保局及时将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汇总,于12小时内将应急响应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报告应包括工作情况、采取的限产措施、存在的问题、经验总结等。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4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造福人民的“民心工程”。我市提出将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正是出于此思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责任分解的通知》和《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考评细则》,市教育局结合教育系统任务和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引领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在规律,从青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出发,强化生态道德和环境伦理教育,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的环境问题,正确认识个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帮助学生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的知识、方法和能力,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努力把青少年儿童的环境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广泛参与,整体全面推进”的原则,把创模活动与创建“绿色学校”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为把我市建成人类人民人居环境最佳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认真落实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市教育局成立“创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主要措施

以继续推进我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参与创建国家、省、市级绿色学校为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环保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和环保课程开发等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培育学生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主人翁意识,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一)积极加强环境教育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级校刊、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和“创模”的重大意识。使全体学生对我市“创模”的知晓率到达100%。

(二)认真落实环境教育课程。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为依据,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学校课程总表中安排环境教育科目,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须到达12课时以上,并积极上好环境教育课,鼓励学校开发环境教育校本课程,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做到环境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广泛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环保手抄报、摄影评比和参与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活动,强化环保意识、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热爱大自然的文明行为。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四)积极推进“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继续动员和鼓励各类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国家、省“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的重要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性。把“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保证我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创模”的领导。各校要将该项工作列入今后可持续发展整体规划之中,成立相应的主要领导牵头的“创模”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落实具体部门分工负责,保证“创模”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三)积极落实本方案。各校要严格实行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教育系统要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创模”工作。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5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辖区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区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xx〕2392号)和《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全市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河环函〔20xx〕23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及我区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矿山、有色采选等行业环境安全为重点,严防各类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保障我区生态环境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xx年1月上旬至20xx年2月底。

三、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有色金属采选、冶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排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环境集中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环境安全隐患,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一批环境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春节期间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蓝 杰 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 柯从军 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谭明照 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卓凌源 金城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

李剑锋 金城江区环境应急和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心主任

韦秋萍 金城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协调等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卓凌源同志担任。

同时成立集中整治现场检查组:

一组联系领导:蓝杰

一组组长:李剑锋

成员:李平、兰海峡、罗爱鲜、贲亚男(材料员)

负责区域:五圩镇、九圩镇、保平乡、长老乡

二组联系领导:柯从军

二组组长:韦莉萍

成员:卢凯、黄韬、周志云、廖文竹(材料员)

负责区域:六圩镇、六甲镇、河池镇、拔贡镇

三组联系领导:谭明照

三组组长:韦维奇

成员:容江伟、宋柳静、莫艳琴、马昊水(材料员)

负责区域:金城江街道、东江镇、白土乡、侧岭乡

五、集中整治安排

(一)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全面自查。督促辖区内环境风险源企业对本单位环境风险隐患进行自查,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物料堆场“三防”措施是否完善,特别是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工业固废堆放场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督促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并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帐。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要不间断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一是各股室、部门对负责的区域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河池市问题清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及砖瓦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等高风险行业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厂、缫丝、砖瓦等重点行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防范措施,积极保障岁末年初我区环境安全。二是对此次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现的环境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时完成环境问题隐患整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情况,须上报局领导班子,并依法进行查处。

六、集中整治重点

(一)涉重金属企业。企业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建有尾矿库的,重点对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在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来源情况、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应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停产及关闭企业重点检查遗留原料和中间物料、废水、废渣存放和贮存情况。

(二)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查五圩工业集中区和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污水沟、雨水沟、截洪沟、各水池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环保标识是否完善。

(三)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进行检查。全面摸清化工企业厂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环境风险点、周边环境敏感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三防”措施是否完善,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五)其他排污单位。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股室各二层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采选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小组于20xx年2月10日将本组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和重大问题隐患清单报至马昊水处汇总,汇总材料经领导审核后于20xx年2月12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6

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xx年第一季度那坡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及百色市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管理,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切实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环境安全,给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工作内容

组织开展县辖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隐患排查,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清单:

(一)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环境监测站:要根据县辖区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1、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查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

2、固体废物使用或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涉固体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3、县垃圾填埋场。重点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收集、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

4、县污水处理厂。重点对污水处理厂污水的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情况。

5、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按照县尾矿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尾矿库重点项目治理,实现全县尾矿库环境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三、工作方式

环境监测站: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县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监督检查工作。

四、组织机构

组长:关国凡局长

副组长:赵瑞连副局长

成员:黄富平环保局干部

吴昌竟局办公室主任

龙军局党建办主任

王渝淳局监测站负责人

梁国治局项目管理股股长

农春凤局监测站干部

黄丽霞局监测站干部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5日-1月7日)

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我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和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8日一3月15日)

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1月8日起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在开展本级相关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县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相关工作情况要逐级上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

环境监测站,局各股室要汇总整理本县相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填报20xx年那坡县环境风险隐患检查问题清单表(附件1)、20xx年第一季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企业问题汇总表(附件2)纸质扫描版和电子版交到应急中心,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突出排查重点。充分认识危险源排查的重要性,要从源头上查找各乡镇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突出排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要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危险源、危险区域集中排查、分析评估和隐患治理工作的认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局面,为排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务必严格按照目标和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彻底整改,不放过一个危险源,不漏掉一处危险区域。对发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要提出治理措施,尽早消除或达到可防可控。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或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国家生态镇创建成果。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国家生态镇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国家生态镇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书记、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居)部门、企业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企业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区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8

20xx年春节将至,为大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全镇居民营造温馨、祥和、洁净的节日环境,镇政府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打造“洁、绿、亮、美、序”的农村环境为主题,以全民参与为基础,从解决城乡居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突出抓好小城镇驻地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达到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驻地、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原则。各村委为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原则。培育试点村,形成工作亮点,实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高。

(三)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则。实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在完善体制、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三、整治内容

(一)小城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

紧紧围绕小城镇整治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保洁、增绿、美化,完善小城镇驻地环境综合管理制度,充分体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1、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城镇主干道、广场、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环境卫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生活垃圾死角;加强绿化养护,及时进行补植补栽,镇驻地无枯树死树,无裸露土地,无杂草垃圾。

2、道路交通整治。对破损道路、沙土路进行综合整治,按照道路维修标准,集中整治车行道、检查井、路沿石、给排水管线等,规范施工方法,落实质量管控,注重道路硬化、照明设施改造相结合,打造示范街。

3、广告牌匾整治。整治户外广告设施,重点抓好主要街道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清理整治,对未经行政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全部拆除;要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的设置,做好门头牌匾的规划设计,做到统一规范、美观有序。要加强沿街建筑立面的整治,规范空调室外机设置,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建筑立面整治美观。

4、镇容镇貌整治。加强对主要道路、广场等区域的游商浮贩的查处力度,落实巡查制度,依法查处沿街占路经营行为。

5、不文明行为整治。采取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改变居民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生活陋习,逐步养成文明习惯。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清脏治乱为重点,重点整治村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搭乱建、农业废弃物和沟渠湾塘,继续健全完善城乡同治的城乡环境一体化管理机制,继续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1、整治村庄环境。彻底清除村庄内、村旁、沟边、田边及湾塘、沟渠陈年垃圾堆、粪堆、草堆,划定柴草固定堆放点,规范畜禽养殖,杜绝村庄内外垃圾乱倒、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拆除村内乱搭乱建、垮塌房屋,清除建筑垃圾、墙面乱涂乱画、乱贴乱挂及破损广告牌,规范宣传栏(墙)。平整修护村内主干道,清理疏通村内排水沟渠。

2、整治河渠沿岸环境。重点整治辖区内大中小河道、水库及沿岸环境,全面清除水域垃圾漂浮物、沿岸积存物。拆除沿河破损广告及乱搭乱建,清除违法占用河道,治理违法采砂行为。

3、整治道路沿线环境。重点整治309国道、217省道、农村生产路沿线环境,全面清除道路两侧及沟渠内存积物、树挂塑料袋、建筑废弃物、废弃地膜棚膜杂物。清除破损广告牌,拆除乱搭乱建,清理违法占路经营。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搞好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各村保洁员必须按时上岗。二是按每百户一个垃圾收集点标准,将垃圾桶集中摆放。三是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保护垃圾收集设施。四是各村委及保洁员要认真做好对环卫公司垃圾清运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云山镇20xx年春节期间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春节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整治情况的督查、协调和调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协调解决。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二)落实各项制度。

1、周巡查制度

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责任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巡检,对重点区域联合现场办公,加快推进问题的解决。

2、通报制度

对存在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全镇通报批评。

3、考核评比制度

建立月考核制度,领导小组每月组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终农村干部考核。

(三)加强宣传发动。采取一封信、宣传车、文化墙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持续加强宣传发动,教育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9

为保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按环境管理标准分析现场影响环境的因素,针对影响因素制定有效的环保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对周围的影响。

1、 环保方针; 坚持人文精神,营造绿色建筑追求社区人居和施工

环境的不断改善。

2、 该工程的重大环境因素; 主要有;噪声的排放、粉尘的 排放、

光的污染。

2.1、 现场控制噪声的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工序,尽最大可能缩短工期,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中午12;00至14;30,晚上10;00以后不使用噪音大的设备,保证周边人员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休息,混凝土振动棒采用环保型底噪音高频振动器,可以比普通振动棒降低15.5分贝,操作时文明施工,避免人为敲击声响,进入现场后所有车辆禁止鸣喇叭。

2.2、 粉尘的排放控制;

土方开挖时运土车辆须进行覆盖,散落道路上的渣土安排专人跟车清扫,气候干燥时,开挖区域表面的浮土先洒水湿润,土方施工阶段用草袋覆盖防止扬尘。

2.3、 光的污染控制;

统一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规格,使用之前配备定向可拆除灯罩,使夜

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不致影响周围人群及领导休息,如需要焊接时,施焊范围四周加临时围挡。并在该施工工地周围居民区张贴安民告示,必要时可先向附近居民通报,已取得居民谅解,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益西桥办公楼改造项目;

20xx年3月15日项目部。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国家生态镇创建成果。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国家生态镇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国家生态镇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书记、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居)部门、企业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企业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二、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三、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区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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