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工作计划4篇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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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2019年检查工作计划药监局加强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市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20xx年度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检查工作计划4篇大纲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监管有效性为目标,以从源头抓质量为重点,按照依法、规范、高效的要求,不断创新切合实际的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强化日常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企业法律责任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结合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检查重点对象

1、生产环节

(1)产品列入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企业;

(2)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

(3)上年度国家、省产品质量抽验中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发生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企业;

(4)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

2、经营环节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2)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经营企业;

(3)经营省重点监控产品的企业。

3、使用环节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XX年因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被查处的医疗机构。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生产环节

1.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2.质量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质量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培训情况;

5.质量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情况;

6.影响产品质量关键原材料采购的供方评价及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7.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国家发布新的强制性标准后,企业是否及时执行的情况;

8.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特别是净化车间的控制情况;

9.产品检验规定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检验报告书是否规范等情况;

10.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及报告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经营环节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

4.产品质量跟踪情况,产品追溯性如何;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现场抽查2—3种产品,查看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9.查看有无建立质量手册(三类企业,除隐形眼镜门店),是否建立重点环节程序控制文件。

(三)使用环节

1.是否建立了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的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记录;

2.是否存在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

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严格实施;

4.是否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并有完整监测记录;

5.是否建立了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制度并有完整的处理记录;

6.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实;

四、监管责任

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资料等。

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药品批发公司、连锁公司总部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药品稽查大队:负责药品批发公司的分支机构、药品零售连锁公司门店、个体药店、社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所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各县、区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市局

1.2月15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实施20xx年度全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建立监管分布图、区域责任人员图,明确重点监控企业,将工作任务、监管责任落实到科室、人员,并报省局备案;并对各县区局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药监局加强质量检查工作计划2019年检查工作计划(2) | 返回目录

药监局加强质量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XX年工作已经接近尾声。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通过我领导班子和全体人员的努力。但和其他兄弟单位相比,尚有一些不足之处。XX年里,决心,以 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场监管上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工作思路,有的放矢,打防结合,着眼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的长效机制,监、帮、促”相结合,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通过对照今年的工作,局对明年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强化农村“两网”建设,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查处大案要案,使制售和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快速有力的打击,重点监控区域的非法经营活动,制售和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案件得到彻底查处,维护药品生产、流通的正常秩序,促进全县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重点

把上述区域内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网点及乡镇医疗单位、个体诊所作为重点监控单位,1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把全县境内及周边地区作为重点区域。把案发率较高的药品、一次无菌医疗器械、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作为打假重点品种。同时,突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做到五不放过。继续把县以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网点,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作为重点监控单位。对销售使用假劣药品、无注册号医疗器械,擅自配制、采购、使用无文号制剂,从非法渠道购药,特殊管理药品不按规定储存、使用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搞好农村药品市场检查。为保证我县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2强化日常监督。局计划明年对农村药品市场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乡级医疗机构、乡镇个体诊所及农村卫生室,检查的内容集中在购销记录建立情况、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过期失效药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重复使用等。检查中要认真执行市局制定下发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管内容、程序、标准和责任。争取做到村村必到每个村卫生室必查,检查率达到100%对使用假劣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积极发动,3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建设。积极探索和规范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的管理办法。严格标准。谋划发展农村零售药房的设置,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购药,鼓励连锁,唯条件不唯成分的原则,争取在较大的村庄全部设置药房,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购药难的问题,保证农民群众用上安全药、放心药。

借鉴和吸取其他县局的工作经验,4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要坚持“严格标准、积极努力、稳步推进”原则。争取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卫生部门的合作,健全乡级和村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弥补药监力量的不足,努力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我监督、新闻舆论、四员一体(信息员、监督员、检查员、宣传员)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提高群众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巩固gsp认证成果。加强对通过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5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杜绝假劣药品流入,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严格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按照药品分类管理和《河北省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督促和检查,争取全部达到分类管理要求;零售药店销售抗菌药、二类精神药品、粉针剂、大小容量注射剂和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必须做到凭处方销售,对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进一步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抽验工作。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非常重要,6周密部署。直接关系到对药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因此我要做好医疗机构、经营企业培训,使他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准确地反馈药械信息,同时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对质量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及新药、特药加强监督及时抽验,运用技术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具体措施。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届五中全会精神,1认真学习 届五中全会精神。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组织认真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用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并将五中全会的精神作为强大的精神动力,贯穿到全局的各项工作中去,更好地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具体工作,锐意进取、奉公守法、秉公执法、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药监队伍形象。

打造一流药监队伍。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2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干部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提高思想、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改善形象为重点,做到团结协调,配合默契,凝聚力强,努力打造一支与时俱进、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药监队伍,进一步发挥集体智慧,提高班子决策水平。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勤于思考,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务实的实干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完善并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廉洁办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药品监督工作。重点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建设,不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还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对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知法犯法、严重败坏执法队伍形象的人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决不姑息。

做到事事有着落,3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对质量公报、群众举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建立协查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配合,确保药品放心工程的顺利开展。

广泛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假劣药品简易识别方法,4加强宣传和新闻舆论监督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典型案件的嚗光力度,全社会形成对假劣药品“人人检举,人人喊打”社会氛围。

市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019年检查工作计划(3) | 返回目录

根据《XX年度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监管有效性为目标,以从源头抓质量为重点,按照依法、规范、高效的要求,不断创新切合实际的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强化日常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企业法律责任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结合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检查重点对象

1、生产环节

(1)产品列入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企业;

(2)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

(3)上年度国家、省产品质量抽验中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发生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企业;

(4)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

2、经营环节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2)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经营企业;

(3)经营省重点监控产品的企业。

3、使用环节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XX年因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被查处的医疗机构。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生产环节

1.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2.质量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质量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培训情况;

5.质量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情况;

6.影响产品质量关键原材料采购的供方评价及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7.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国家发布新的强制性标准后,企业是否及时执行的情况;

8.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特别是净化车间的控制情况;

9.产品检验规定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检验报告书是否规范等情况;

10.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及报告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经营环节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

4.产品质量跟踪情况,产品追溯性如何;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现场抽查2—3种产品,查看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9.查看有无建立质量手册(三类企业,除隐形眼镜门店),是否建立重点环节程序控制文件。

(三)使用环节

1.是否建立了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的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记录;

2.是否存在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

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严格实施;

4.是否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并有完整监测记录;

5.是否建立了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制度并有完整的处理记录;

6.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实;

四、监管责任

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资料等。

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药品批发公司、连锁公司总部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药品稽查大队:负责药品批发公司的分支机构、药品零售连锁公司门店、个体药店、社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所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各县、区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市局

1.2月15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实施XX年度全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建立监管分布图、区域责任人员图,明确重点监控企业,将工作任务、监管责任落实到科室、人员,并报省局备案;并对各县区局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2.2月底前,组织辖区内生产企业签订年度质量承诺责任书;督促企业建立并实施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制度,重点监管产品生产企业应每季度向市局上报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市局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全面分析辖区内重点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对日常监管中的重要、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评价,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解决办法;市局的季度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分析汇总表》应于下个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省局医疗器械处;

3.3月底前组组织辖区内经营企业签订质量承诺责任书,督促企业建立并实施相关情况报告制度,市局每半年召开一次重点监管企业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全面分析辖区内重点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对日常监管中的重要、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评价,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解决办法;

4.组织开展本辖区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省局组织的各类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按照省局要求或根据本市实际,适时开展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定制式义齿、体外诊断试剂、医用防护服等专项检查;

5.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企业的突击性检查,对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企业至少进行一次突击性检查,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经营企业达到100%;在完成检查任务时,每季度不得少于全年任务量的四分之一;

6.对上年度确定为警示等级的生产经营企业,每半年实施突击性检查一次;对确定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实施突击性检查一次,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7.8月底前,按《x市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

8.加强第一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杜绝“高类低划”、“不是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审批”等情况的出现,并按时完成省

局委托的各类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9.9、10月底前配合省局组织对第三类医疗器械专营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

10.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宣传贯彻工作;

11.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不良事件;

12.从2月份起,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医疗器械监管情况月报表》;12月31日前将本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汇总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情况登记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情况汇总表》,随年度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确定文件报送省局医疗器械处;

13.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组织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14.对各县区局日常监管工作和各类专项检查适时进行督查和抽查。

(二)县区局

1.2月25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建立监管分布图、区域责任人员图,明确重点监控企业,将工作任务、监管责任落实到科室、人员,并报市局备案;

2.2月底前组组织辖区内经营企业签订质量承诺责任书,督促企业建立并实施相关情况报告制度;

3.对本辖区医疗器械重点监控经营企业至少进行一次突击性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在完成检查任务时,每季度不得少于全年任务量的四分之一;

4.对上年度确定为警示等级的经营企业,每半年实施突击性检查一次;对确定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经营企业,每季度实施突击性检查一次,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5.8月底前,配合市局组织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并配合做好市局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工作;

6.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不良事件;

7.从2月份起,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医疗器械监管情况月报表》;12月20日前将年度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确定文件报送市局医疗器械科;

8.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9.完善本辖区内企业监管档案,做好监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六、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认识,把加强对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局要加强对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追究,确保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

各县区局要结合本地监管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勇于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监管模式、监管方法、监管措施,推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各县区局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监管工作引入长效规范机制。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2019年检查工作计划(4) | 返回目录

XX年,在县优化办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率和效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预防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保证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发【XX】 11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的通知》(**办发【XX】 23号)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报送XX年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保优办发【XX】1号)的相关要求,我乡计划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本年度涉企检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乡领导高度重视涉企检查工作,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为乡内企业提供更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乡经济全面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领导。通过会议研究,建立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责任制,同时明确我乡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分管领导为龙显胜同志;责任部门分别为乡财政所、乡安监站、乡计生办、乡民政室林业站等;具体承办人为刘鸿志、彭寅、张仲文等人。

二是提升高度、细化要求。为确保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要求各部门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涉企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将之作为为企业办实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备案制度落实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决按照上级涉企检查相关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将其作为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并及时报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二、严格检查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站所严格制度不违规,狠抓落实不走样。涉企检查能合并检查的要合并,能集中检查的要集中,能定时检查的要定时,能减少频次的要减少。可检查可不检查的,一律不检查;能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处理的,一律不走进企业;必须到企业进行检查的,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执行;专项清理和常规检查实行“备案报告制度”,检查前填写《涉企检查备案表》,内容含检查单位、对象、依据、内容和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等等,报经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凭备案后的《涉企检查备案表》进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可先报经乡领导同意后按**办发【XX】23号文件进行处理,处理结束须及时备案,并附处理情况报乡优化办。涉企检查要提升服务意识、提倡服务优质、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和谐检查、和谐服务。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会议、短信、标语、政务公开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规范涉企检查的意义,做到乡涉企检查单位及对象普遍知晓。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涉企检查备案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社会监督,提高企业法人和其他行政执法相对人对依法行政的知晓度和监督能力。我乡根据每阶段工作实际,针对如何推动制度落实开展系列活动,为涉企检查责任制和备案制度的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实效

乡党委政府督促责任各站所部门确定全年涉企检查常规项目及制定检查计划,并积极敦促予以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检查出效。

一是乡安监站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对乡内企业开展适时安全生产类检查。针对单位及时间安排如下,上半年检查对象:三红采石场、梁东采石场、杉木河水电站、川洞电站;下半年检查对象:二佬佬网吧、龙勇烟花经营店。

二是乡计生办依据《湖南省计生条例》等文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涉企计生抽查,并执行本级涉企计生督查。

三是乡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应本年度不同时段任务要求,配合上级对口部门针对企业进行各类业务抽查。

XX年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优化经济环境、推动全乡发展的重要一年。涂乍乡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大力优化企业发展,为提高全乡科学发展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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