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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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

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通用20篇)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近年来,随着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习惯逐渐养成。然而,当我们充分享受城区交通治堵成果的同时,在我县城区主干道和交通路口,行人乱跑、乱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行、乱停等不文明现象仍比较突出,增加了交通事故隐患,影响了交通畅通,影响了城市形象。

城区道路安全畅通,让县城更美丽,是全体洛宁市民的共同心愿。良好的交通环境要靠我们共同创造、共同呵护。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行文明路,倡导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的交通习惯,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文明礼让斑马线。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表率。家长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孩子的表率: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孩子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

广大市民朋友,城市交通拥堵是“发展中的烦恼”,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既需要公安、市政、住建等多个政府部门协同作战,更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和配合参与,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为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2

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

洛宁,是我们一起工作、学习、生活的共同家园,建设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也是我们携手追求的共同目标。

现在城区车辆越来越多,交通越来越繁忙,行走时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一次侥幸,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有可能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交通事故已成为当今年代最大的“杀手”,时时危害着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全国每年被车祸夺去生命的中小学生有近1万人,有数以万计的同学也因交通事故而落下永久性的残疾。惨痛的教训再次给我敲响警钟——“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安全出行”。

家长朋友们,请你们在驾车出行时,要时时警醒自己。积极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长时间与用超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六大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不要让自己的孩子乘坐无安全资质的“校车”。

同学们,请你们在参与交通时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步行上路时,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要闯红灯,不要随意横穿马路,不要翻越护栏,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下通道。骑车上路时,要靠道路右侧路边行驶,要遵守交通信号,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要与机动车争道抢行,不要扶身并行、猛拐、互相追逐,不要攀扶其他车辆。乘车时要讲文明、排队候车,有序上下车,不要在机动车道内拦乘车辆,乘坐小汽车和摩托车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戴好安全头盔,千万不要乘坐机动三轮车、低速载货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家长朋友们、同学们,人生是短暂的,生命是宝贵的,在车祸面前,生命又是如此脆弱,为了不能重来的生命,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请大家在行车走路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多一份关爱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带文明上路,携安全回家”,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守护者。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3

广大居民朋友们:

城市交通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交通安全通畅需要你我共同参与。为扎实推进“文明出行,绿色交通”,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我们倡议:

一、改变陋习,文明出行。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改变“中国式过马路”的交通陋习,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跨越隔离设施过街。

二、传播文明,示范引领。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提醒亲友远离闯红灯、酒驾、违停、超速、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路口违法穿插和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不良违法行为,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们都知道: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在社会高速发展、交通面貌日新月异,道路四通八达,车辆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近年来,我们平度市的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管理水平稳步上升,但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依然存在,与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极不协调。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这是我们中小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小小市民的我们,一言一行既折射出个人的修养,也关系到我们平度市的对外形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积极参与者、认真实践者。

同学们,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的珍视我们的生命,我们一定要把“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一交通安全主题贯穿于我们现实生活的每一天。在此,特向全体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密切注意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当我们穿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左右观望一切安全后方可过马路,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或翻越护栏。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

5、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口因等人而堵塞交通,有车接送的同学,要在学校规定出接送,并要告诉家长尽量不要因停车而影响同学们的出行。

6、每个同学都要审视自己的交通行为是否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做到安全出行,把交通行为与自己的生命安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

同学们,平安是每个家庭的期盼,预防交通事故是每个公民的责任;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位同学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5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为党的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厅、省文明办等部门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全力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

在此,我们倡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带头响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

开文明车。做到酒后不驾车、实线不变道、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行车道上不乱停的“五不承诺”。

行文明路。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设施、不在道路上乱丢东西、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与车辆抢道、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八不规定”。

当文明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做文明事。自觉参与文明劝导,踊跃认管文明路口、路段,利用空余时间,引导行人、车辆文明有序出行,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路有你,一起同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和党员同志的带头作用,把文明交通意识、行为传导给广大市民,真正把我们金华打造成一个安全畅通、温暖和谐的幸福城市。

市文明办 市直机关工委 市局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6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❶积极倡导“七大文明交通行为”

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

机动车有序停放

文明使用车灯

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横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

不翻越护栏等

❷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

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6分。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因随意变更车道而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罚款100元。

违反禁止标线(即驾驶机动车压黄实线、白实线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罚款200元记3分。

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第1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的规定,处罚款100元。

开车打手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不系安全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50元。

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❸坚决抵制非机动车及行人“七类交通陋习”。

坚决抵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50元。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4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口头警告。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8条第2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20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谐、有序、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莱州市局交通警察大队

20__年6月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7

各处室:

交通文明,相互礼让,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市城市规划日益完善,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机动车驾驶人无视道路斑马线、不注意避让行人,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是全体市民的责任,我们都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受益者。

为此倡议如下:

一、礼让斑马线。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不横穿道路,不翻跨护栏。驾车行经斑马线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礼让行人优先通过。行驶过程中不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专用车道和应急车道。

二、排队上下车。乘车、购物、观影、办理事务时,自觉排队等候,不拥挤、不争抢,礼让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群。

三、有序停放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人员上下车时到边进站停靠,在停车场、公共停车位按指示有序停放,不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小区道路、绿化地等处随意停靠。

广大公职人员发挥示范作用,积极行动起来,开文明车,做文明人,自觉践行“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为“财富青岛”增光添彩!

机关党总支

20xx年9月9日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8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车辆的猛增,我们的交通条件也日趋完善。大家在享受这种便利的同时,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也时有发生。我们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是相当严峻和复杂的,不安全的因素时时在威胁着同学们的安全。

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位同学的责任。我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珍爱彼此的生命吧!在此,学校团委向全体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行路的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2 、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无人行道,靠路边右侧行走,横过道路走斑马线;步行或骑自行车过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 、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不越护栏、不追车、不抛物击车。

4 、出行时,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不搭载轻便摩托车或改装电动车;坐车时不向窗外乱扔东西。

5 、骑车靠右,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骑车时不载人、不戴耳塞听音乐。

6、上学时,必须在校门前下车,推车进校,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学校规定有序停放,停放整齐;校内不得骑单车,严禁堵车行为,确保校园道路畅通。

7、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到校上课。

8 、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

9、爱护交通标志、标线,不在绿地护栏、交通标志等物体上栓、锁自行车,不随意移动、遮挡甚至破坏交通标志、标线。

10、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交通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应主动劝阻,对不听劝告者应尽快向保卫处反映;遇交通事故主动报警。

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珍视安全,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共同营造一个道路畅通、交通和谐、出行文明的平安校园。

共青团揭阳岐山中学委员会

20__年3月3日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9

城市交通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交通安全通畅需要你我共同参与。为解决主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扎实推进“文明出行,绿色交通”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我们倡议:

一、改变陋习,文明出行。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改变“中国式过马路”的交通陋习,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跨越隔离设施过街。

二、倡导新风,绿色低碳。“有车族”树立“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出行理念,每周少开一天车,积极参与交通‘135’行动,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

三、传播文明,示范引领。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提醒亲友远离闯红灯、酒驾、违停、超速、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路口违法穿插和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不良违法行为,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文明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力量,从我做起,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我们深信,“治堵”工作有了您的支持和参与,天台交通一定更畅通、更有序、更安全、更文明。

签名:

时间:20__年__月__日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0

广大同学: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

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

一是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

三是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行重于言。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1

全市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及广大志愿者朋友:

文明交通是一种美德,是一种修养,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积极参与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西安市志愿者联合会向全市各级各类志愿组织及广大志愿者朋友发出倡议:自觉做文明交通“车让人”行动的践行者、引领者、传播者,让志愿者成为城市宣传和践行文明交通的主力军。

一、从我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践行者。积极组织参与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志愿者招募,到交通拥堵路口协助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各社区志愿服务站行动起来,就近就便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辅助活动、文明出行劝导和爱心护学活动,积极提供交通安全咨询、服务和救助,协助交警部门纠正、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公交站点、主要大街及十字路口等设立志愿服务岗,帮助广大市民提高文明出行意识,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中去。

二、从小事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引领者。全体志愿者要带头遵守交通规则,践行文明交通。自觉把文明出行理念融入日常生活;开车时礼让行人、礼让斑马线,按序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严格遵守信号灯。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骑乘时不上机动车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人人都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引领文明风尚,展现全体志愿者的文明风采。

三、从现在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传播者。每一个志愿服务组织和每一位志愿者都是城市文明交通的宣传员、传播者。积极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用行动带动身边更多的人文明出行,制止和劝导各种交通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带动身边更多人自觉参与到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中来,让城市多一路畅通,多一点文明。

广大志愿者朋友们,文明交通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维护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建设美丽文明西安作出自己最大贡献。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2

同学们:

近阶段,城市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频发,自3月以来,一直对8例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杀死三人死亡,5人受伤不同程度的影响,引起社会关注。文明是城市的交通标志的文明,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一个新的时代的中学学生,更应该做的文明,实践交通倡导者,提倡,共同维护安全、平稳、有序的交通环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高中学生的现代风格和功能!出于这个原因,我们建议:

1,努力学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起,从自己,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理念,牢记交通安全。

2,而不是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是没有驾驶执照或旧机动车。没有驾驶机动车到学校。

三、遵守交通规则,应当按照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指挥骑,注重友谊文明;在贫穷的交通,无可争辩的和抢劫,不拥挤,以免更多的交通堵塞。

4、文明骑自行车,不乱穿马路,而不是反向骑,不闯红灯,不骑的行,而不是通过临界点,而不是在电动机车道骑机动车。

5,而不是在公路自行车追逐玩耍,不与人并排骑阻碍交通安全(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不要骑自行车和货物,而不是听音乐而骑术与耳机,广播,或与人骑自行车。

6、自行车安全记在心,将放慢了道路;不是机动车当接近一个激烈的转变,而不是和用于机动车qianghang方式,下山。

7,过马路的行人或行人设施;不要超过,通过流量隔离护栏。

8日,热情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争做交通安全青年志愿者午餐和义务。让家人、朋友、同学一起遵守交通安全。

9日,乘车到文明礼让,提出“老、弱、病、残、韵”乘客座位,做一个文明的司机。

10日,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及时拨打“110”安全(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122”报警求助,汽车被盗的及时报警。

同学,美丽的汕头是我们的共同生活的家园,并具有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我们的共同愿望。遵守交通规则的不仅是我们的义务,但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我们真诚地希望和学生在一起,共同建设和平汕头、和-谐汕头。

汕头陀岸职业技术学校

两○4月12日,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四(2)班的高嘉玉同学。今天我在校班会广播的发言题目是“快乐秋游、绿色出行”。

秋高气爽,金桂飘香,美丽的大自然正张开双臂,等着我们去拥抱。每年的秋天,我们学校都会安排全校同学去参加校外实践活动——秋游。为了使同学们在校外实践活动中能更好地体验生活,学有所得,受到教育,本周四,学校会组织我们开展以"聆听秋的声音”为主题的春季校外实践活动,在此我代表四年级向全校同学发出“快乐秋游、绿色出行”的倡议:

一、亲近自然,但不损坏公园内的一草一木,保护绿色植被。

二、遵守公共秩序,上、下车不拥挤,发扬谦让精神;旅途中不能将手、头伸出车窗外,不大声喧哗;过马路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在公园里参加游艺活动时,要做到井然有序,不拥挤、不喧闹、不追跑、不打闹。在玩耍时,不要逞能挑战自己的体力和能力,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纸屑、剩余食品及包装袋,发扬传统美德,勤俭节约,做文明小学生。

五、班级之间、同学之间要做到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不能擅自离队,独自行动,有事要做到事先向带队老师和带队导游报告。

六、参观结束后,可以将自己所见所闻、所想、所感记录下来,写一篇日记,让这快乐的一天成为我们成长的一笔财富。

同学们,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本周的秋游即将到来,你们准备好了吗?最后,就让我们一起来承诺:做个文明学生,做个礼仪使者,平平安安出游去,快快乐乐返校来!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4

广大市民、志愿者朋友们: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近年来,随着包头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习惯逐渐养成。然而,当我们充分享受城区交通治堵成果的同时,在城市主干道和交通路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行、乱停,行人乱跑、乱穿,等不文明现象仍比较突出,增加了交通事故隐患,影响了交通畅通,影响了城市形象。

让城市更美丽、让星城更文明,是全体包头市民的共同心愿。为进一步引导市民形成适应时代需求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彰显大美鹿城的文明风采,我们向全体市民和志愿者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

行文明路,倡树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监督和推进文明交通环境的建设。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爱护交通安全设施,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影响、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

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以实际行动共建我们美丽的家园——文明包头!

倡议人: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5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的安全牵动着每位家长的心弦,保护孩子安全是学校领导、老师、家长的首要责任。在学校和家长们不懈的努力下,校门口上、下学秩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依然出现一些问题,有待改进。每天早晨和傍晚,我们都能看到接送孩子的电瓶车、摩托车随意停放、调头,堵住了孩子的生命通道;家长、孩子随意穿越马路;尤其是有些家长没到指定位置接孩子;这样就带来了很多潜在的安全隐患,造成校门口道路交通堵塞。为了消除孩子们上学、放学安全隐患,以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出现的拥堵问题,我们特发出此倡议,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配合护学岗的交警、校门口值勤老师做好规范行车,停车;

接送孩子放学时,私家车、电动车、摩托车请停在学校规定位置,不给校门口增加交通压力,学校周边三十米处不允许停放电动车、摩托车,不堵孩子的生命通道,降低安全风险;

接送孩子的电动车、摩托车不在校门口调头;机动车不在马路中间随意停车或让孩子上、下车。

孩子的安全,需要我们为他们护航!有序合理的停车只是举手之劳的事情,或许只是一个习惯而已,但是却能影响一个孩子的安全和一个家庭的幸福。

家长们,为我们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响应与支持!

淮北市实验小学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6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是广大市民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深化“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万名志愿者集中行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努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因此,我们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倡议:

一、做一个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认真学习宣传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开展“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的“四让”活动,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谅解宽容、文明礼让;

二、做一个文明的驾驶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无证驾驶,不酒后开车和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违规使用远光灯,保持行车车距,不开斗气车。

三、做一个文明的行路人。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非机动车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四、做一个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随时提醒身边的亲友,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劝导交通违法者,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

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出行,我行你行,让沭阳明天更文明、更有序、更和-谐!

倡议人: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7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四(2)班的高嘉玉同学。今天我在校班会广播的发言题目是“快乐秋游、绿色出行”。

秋高气爽,金桂飘香,美丽的大自然正张开双臂,等着我们去拥抱。每年的秋天,我们学校都会安排全校同学去参加校外实践活动——秋游。为了使同学们在校外实践活动中能更好地体验生活,学有所得,受到教育,本周四,学校会组织我们开展以"聆听秋的声音”为主题的春季校外实践活动,在此我代表四年级向全校同学发出“快乐秋游、绿色出行”的倡议:

一、亲近自然,但不损坏公园内的一草一木,保护绿色植被。

二、遵守公共秩序,上、下车不拥挤,发扬谦让精神;旅途中不能将手、头伸出车窗外,不大声喧哗;过马路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在公园里参加游艺活动时,要做到井然有序,不拥挤、不喧闹、不追跑、不打闹。在玩耍时,不要逞能挑战自己的体力和能力,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纸屑、剩余食品及包装袋,发扬传统美德,勤俭节约,做文明小学生。

五、班级之间、同学之间要做到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不能擅自离队,独自行动,有事要做到事先向带队老师和带队导游报告。

六、参观结束后,可以将自己所见所闻、所想、所感记录下来,写一篇日记,让这快乐的一天成为我们成长的一笔财富。

同学们,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本周的秋游即将到来,你们准备好了吗?最后,就让我们一起来承诺:做个文明学生,做个礼仪使者,平平安安出游去,快快乐乐返校来!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8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到我市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乡居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目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文明交通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积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是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开始,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在此,市局交警大队向全市沿街单位和居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做到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文明使用灯光、主动礼让斑马线。

二、养成文明规范停车好习惯。请将机动车停放到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车库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在路内停车泊位临时停车一定要靠右侧顺向停车。请不要私自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停车。

三、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驾驶二、三轮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不要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到指定区域。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翻越护栏或者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不驾驶非法生产、销售的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等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是未申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将按法律规定应进行查扣和处罚。请您并告知您的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

五、自觉维护沿街单位、店铺门前交通秩序。城区沿街各单位、商铺门前,不得违法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超门头经营或有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为,保持单位门前停车秩序良好。

全市广大居民群众,维护永城城区交通秩序,是我们正常生产、生活的保障,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交通陋习,打造永城安全、畅通、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19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积极倡导“七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横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不翻越护栏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1、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6分。2、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因随意变更车道而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的,违反了《条例》第44条第2款,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100元。3、违反禁止标线(即驾驶机动车压黄实线、白实线等),违反了《法》第38条,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200元记3分。4、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违反了《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办法》第49条第1款,根据《法》第93条第2款、《办法》第71条的规定,处罚款100元。5、开车打手机,违反了《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6、不系安全带,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7、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三是坚决抵制非机动车及行人“七类交通陋习”。1、坚决抵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法》第35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2、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3、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反了《法》第37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50元。4、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了《条例》第68条第4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5、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了《法》第38条、第62条、《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口头警告。6、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2条、《条例》第75条,《法》第89条,罚款20元。7、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2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谐、有序、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注:本文中《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简称,《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简称,《办法》为《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简称。

文明交通家长倡议书 篇20

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交通条件也日趋完善。可我们在享受这种便利的同时,也看到一些破坏交通秩序的行为:擅自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双手脱把、互相飙车......

由此,我们联想到每天上、放学时看到的危险状况:学校附近人行道被占用,一些车辆驾驶员和骑车人不让行人,一些骑自行车和电动车逆向行驶,一些家长不顾川流的车辆带孩子横穿马路,每天上、放学时,接送孩子的车辆拥堵在校门口,使广大同学难以安全行走。

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望直港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部向全校小学生倡议: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课程,牢牢树立安全行路的意识。

2、必须乘坐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证照齐全的车辆

3、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与同学结伴行走时,不在路上追逐玩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

4、骑车的学生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牌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5、骑自行车进出校园或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行人横穿马路时须走人行横道;不斜穿、猛跑,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和隔离墩。

6、乘坐公交车时,请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

7、从影响自己的家人开始,劝告自己的家人、亲戚要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路。

8、不食用、不购买校门口无证设摊上出售的食品和小玩具等商品。

柳堡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部

20__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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