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交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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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通过,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新《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交优先

探索路权专用增强地面公交吸引力

上海道交条例更注重“公交优先”战略落实,外牌限行今年四月或进一步调整

市民李先生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延安路,这几天他发现延安路最左侧的左转、调头车道已经被漆划成醒目的红色,成为即将上线的中运量公交车专用道。“如果中运量公交能确保时间和频次,那我就放弃自驾通勤。”李先生作出如此选择。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更加注重“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不仅明确了公交专用道的使用规定,倡导绿色交通理念,对于促进动、静态交通平衡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交优先”须落到实处

“又慢又不准时”是不少市民对于公交车的看法。不过,今年春节之后即将开通试运营的延安路中运量公交系统有望打破这一既定印象——西起沪青平公路申昆路,东至延安东路外滩,延安路中运量公交系统的重点在于“系统”——通过实现公交路权专用改善和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以增强地面公交吸引力。

据悉,延安路中运量公交工程设置路中式公交专用道,时速有望提升五成,达到每小时18—19公里,发车间隔缩短到3—5分钟,打通一条东西向公共交通客流大动脉。

上海试运行中运量公交车这一全新系统,可谓“大手笔”:选址于交通繁忙的延安路,“奢侈”地改建出一条专用道,高架下方的站点打破原有公交站模式,不少车站还配备了人行天桥和电梯。

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公共交通品质好,选乘集约化出行的市民就多,道路得以更畅通;反之私家车大量开上马路,拥堵加剧。从国际经验看,上海这样的超大型城市,为公共交通提供道路优先使用权,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是促进城市集约化出行、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的必由之路。

目前上海公交专用道长度已达325公里,“十三五”期间还将新增200公里公交专用道,各区还将结合区域内公共交通运行情况,发展郊区中心城镇公交专用运行网络,在轨道交通未覆盖区域,为地面公交的运行效率提供保障。如奉贤、松江等区正大力发展BRT、有轨电车等不同形式的公交专用道。

优化服务方能把更多市民的出行从私家车吸引到公交车上。今年,上海将结合公交专用道建设,优化公交线网,提高公交运营效率;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加强公交线网与轨道交通的衔接配套;公交线网优化过程中继续采取网上公示线网优化方案征询市民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听取市民出行需求的工作机制。

目前,在距轨道交通站点100米范围内的213条公交始发线路末班车与轨道交通衔接,26条公交线路配套轨道交通1、2、8号线每周五、周六以及节假日前一天夜间延长末班车运营时间以确保市民夜间换乘出行——公交与轨交“两网融合”的服务模式将进一步推进。

车牌调控坚持交通需求管理

市民纪先生原打算去年购买新车,然而车牌屡拍不中,跟物业公司申请车位也被劝阻,最终决定“有了停车地方再买车”。近年来,上海小客车保有量快速增加,使用强度居高不下,加剧了道路交通拥堵,也带来日趋严重的停车难题。

据介绍,上海在停车供给上将形成“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停车供给结构,严格监督落实配建停车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及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等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夜间停车需求和医院、公共服务机构、商业街区等临时停车需求,适度发挥时段性道路停车作用。同时,严格控制中心城拥堵区域道路停车场设置范围和规模,加大对违法道路停车的执法力度。此外还将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修订完善本市公共停车设施收费管理规定,利用市场化手段有效调控出行停车需求。

“也许一些地方的确可以扩建停车设施,但我们真的有必要人人开车吗?”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无限扩建停车设施,会引发更多人不必要购买和使用私家车,私人交通必须综合考虑多方因素适度发展。此次《条例》保留了机动车号牌额度总量调控制度,继续坚持交通需求管理。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冯健理透露,目前仍在对外牌限行效果进行评估,今年4月可能对其进一步调整。

在呼吁公交出行的同时,《条例》也对充分利用道路资源进行了规定。原本全年早晚高峰都禁止其他车辆借用的公交专用道,将在双休日和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

“快”“慢”交通营造秩序之美

快捷、准时——轨道交通在市民出行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重,但高峰拥挤、“最后一公里”等问题也随之而来。据冯健理介绍,目前上海新一轮轨交216公里建设已全面启动,今年年底前8号线三期、9号线三期东延伸和17号线共55公里新线投入运营。通过增购车辆、优化运行等措施,今年将增能5%定为目标,至20xx年中心城区线路高峰运行间隔将普遍缩短至3分钟以内,部分骨干线路达到2分半以内。此外,今年还将进一步扩大周末延时的线路范围,并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将延时服务逐步覆盖到工作日。

每天下班之后,市民罗先生会乘坐8站地铁,到提篮桥站下车,再骑一辆共享单车花15分钟回家。蓬勃兴起的共享单车为解决“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但路网不畅、机非抢行等问题仍困扰着不少渴望绿色慢行的市民。此次《条例》将慢行交通法定化,明确应当改善慢行交通环境,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凸显了慢行交通在综合交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例如规定完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过街通道,优化交叉路口设计; 完善系统、连续的非机动车道网络;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非机动车道、步行通道的建设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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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明年3月25日起实施。

历经修改三次审议

与1997年的原《条例》相比,此次85%以上的条款是新创设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此次修订创新了立法机制,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副市长共同负责的“双组长制”,并由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组成联合起草小组。针对重点条款,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从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对重点条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据悉,此次立法坚持开门立法,广泛集中民智民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听取本市三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在二审后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市民来信、传真和电子邮件241件,对《条例》提出了132条修改意见;积极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分别听取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以及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对电子警察执法、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进行实地调研。

上路先看“负面清单”

开车上路,哪些行为不合法?《条例》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驾车上路后的禁止性行为:

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未设置限速标志、标线的,在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六十公里,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八十公里;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机动车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过座位数搭载乘客等行为,都被列为禁止范围。

另外还规定,不能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不能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根据《条例》,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罚单”须15日内处理

工作太忙没空,可否把平时收到的罚单积累在一起,等验车前一次性处理?《条例》明确,市民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近期本市已经推出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上海交警”移动终端应用软件等,市民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便捷地接受调查处理、缴纳罚款

买分卖分最高罚2万

《条例》针对实践中交通违法行为“买分卖分”突出的问题,对违反交通违法记分管理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如违反规定,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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