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枣收购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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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枣收购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红枣收购合同(精选5篇)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红枣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辅料及包装材料:

1、由乙方全面负责收购加工产品所需的红枣,甲方为乙方支付定金 元。

2、加工的产品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如由乙方提供包装另行协商。

3、乙方在加工过程中,须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如有丢失或流入市场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同等价格赔偿给甲方。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甲方所需产品,乙方交付的产品在市场流通中,因加工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经双方鉴定或经相关单位鉴定事故责任后,应负直接损失赔偿责任,因其他问题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问题由甲方承担。

5、乙方优先生产甲方所需产品,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二、产品交付及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付,交付地点为乙方成品仓库,装卸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2、产品交货数量按甲、乙双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生产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货确认,产品离开乙方成品仓库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三、收购加工费用及其他

1、乙方为甲方收购加工的红枣须达到以下要求:

2、加工时所需的水、电、燃料及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后无果,再经相关部门调查认定后协商解决了,如一方不认可协调结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权益为半年,合同签定地为**县,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红枣收购合同 篇2

甲方(购货方):

税务登记证号:

乙方(供货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就红枣收购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收购乙方 红枣,品种: 枣。大的 吨,只限本园的红枣,双方商定在枣完全达到枣质量要求的条件下成交价格为 元/公斤(大写: 元/公斤)。

二、采摘时间为同意后。方可进行打枣采收,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质量要求:烂枣、发霉枣、黑斑枣、病虫害枣、囊枣、杂枣、皮皮枣此类枣按比例折扣。

四、乙方负责选烂枣、干皮、装箱、装车等事项。

五、甲方首付乙方定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定金的5倍作为经济补偿。

七、因管理不善或自然灾害而造成未风干、烂枣比例超过15%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返还甲方支付的定金。

八、乙方不准将本园的大枣另卖,发现问题乙方向甲方赔偿定金的10倍作为经济补偿。

九、付款方式:乙方按要求装箱、装车护送甲方人和货车到达大道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以资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时间: 时间:

红枣收购合同 篇3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为了调动果农积极性,促使红枣生产优质、高产,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为三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红枣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

2.甲方评定红枣等级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对乙方交售红枣提供种植技术及进行有关的技术培训工作

4.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抽样检测。

5.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红枣,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红枣。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无公害农产品果蔬的用药标准规定施用农药,严禁使用违禁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红枣严禁上市。

3.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红枣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第四条 红枣质量、价格及办法

1.红枣品种的等级价格,按觑定执行。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2.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3.红枣交售时间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数量,开出红枣预约通知单,乙方凭条办理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20%。因数量、质量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内的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所订数量交售、收购,所订品种完成90%以上者,均按执行了合同对待。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红枣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红枣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没有提供技术信息、病虫害信息,而使订单农户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偿付乙方承包面积总投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灾害,未完成当年合同总数量的90%者,应根据所欠红枣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红枣,每出售100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100元。

3.乙方如没有按甲方指导技术规程操作进行种植,而造成红枣损失,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4.乙方如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喷洒的红枣,应按每百斤

100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红枣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订

红枣收购合同 篇4

甲方:(转让方)

乙方:(收购方)

目标公司:

鉴于:

1.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 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___,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___,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份。

第二条 收购标的

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 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

第五条 股权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5.1 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5.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5.4 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5.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 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6.1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6.2 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6.3 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4 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

6.5 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

6.6 保证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6.7 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6.8 在完成收购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目标公司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债务、延长债权偿还期、免除担保责任等。

6.9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6.10 不得隐瞒目标公司业务或财务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尽未尽的纳税义务等。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竟业禁止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经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十条 其他权利归属

甲方基于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涉及目标公司和乙方现实或将来利益的一切权利,包括已现实存在和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因甲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乙方收购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2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违约金。

11.4 前两款规定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2.1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2.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

1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存于目标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和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的移交内容与方式

16.9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如果认为还有哪些必须的附件,也可在此列明)

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红枣收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县 镇(乡) 村______________农户

为促进订单农业的生产,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养殖的产品的名称、数量。

乙方负责养殖:春蚕种 张,夏蚕种 张,中秋蚕种 张,晚秋蚕种 张。

第二条 蚕种由甲方提供。种款由乙方向甲方订种时支付,价格按金华市特产站定价执行。

第三条 养殖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一甲方无偿负责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养殖,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产品质量标准:磐安县桑 蚕茧地方标准.

三产品收购: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

第四条 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一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具体价格约定:一等上茧每公斤 元,其他等级按等级差类推。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二货款结算: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第五条 收购地点、期限:

收购地点:磐安县蚕桑专业合作社茧站,收购期限:春茧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夏茧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中秋茧自__年_月__日至__年__月___日止,晚秋茧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商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 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养或改养其他品种或少养合同约定品种的数量,应承担差额部分 %的违约金。

二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__________%的违约金。

三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死亡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工商部门一份,一份,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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