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合同(4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2.43W
本文目录2017钢结构合同钢结构分包合同钢结构加工合同钢结构加工承包合同

钢结构承包合同

钢结构合同(4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现将自行车棚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发就本工程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此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

2、承包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合同价款:以每平方米120元计算,自行车棚每平方米200元计算,不开发票,不计任何额外费用。

2、承包方式:按工程内容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第三条:工期要求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20天,从基础浇捣完后,开工日期依据甲方签证为准。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工程造价 元;车棚钢结构 元;地面含挖土方浇捣光面 元。工程总造价 元,其中钢结构 元,泥工 元。泥工工程完成后付清全款,钢结构验收合格后付95%,留5%作为保质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行业标准、钢结构验收标准,质量等级为合格。

2、质量不合格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延长。

3、乙方须建全质量检查制度,做好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条例。若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财产损失和施工人员或第三者人生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其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协调配合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

(2)按合同规定,甲方工程审计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及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规定的工程内容。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国颁验收标准,如有违反,工程师有权提出停工或责任乙方返工。

工程质量、工期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不执行整改、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人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须及时将建筑垃圾清理到甲方制定的地点,保持现场文明清洁。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工程验收

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工程验收。如没达到合格要求或场地未整理清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后再组织验收。

第九条:保修期和最后结算

本工程以诚信为本,在保修期内(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乙方认真履行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保证保修的质量,若乙方不予以配合,甲方有权请他人代为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意见严重分歧,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付清工程余款及保修期终止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 乙方签:

xx年 月 日

钢结构分包合同2017钢结构合同(2) | 返回目录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同意订立合同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一)、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二)、承包内容:乙方包钢结构、屋面、围护的材料、制作、生产运输、安装。但不含土建配合费和防火。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 (¥ 元,含总包费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发票,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加5.72%作为税金。
第三条:工期:
工期初定为 天, 从 到 。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二)、钢结构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四)、工程进度达到80%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5%的余款,即人民币: 整(¥ 元)
第五条、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7-88)进行设计选材、制造和安装。
(二)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安装。
(三) 乙方应严格保证材料质量,加工产品严格检验,检验记录留厂内备查,出厂产品附备查验文件。
(四) 乙方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交甲方确认后方能制造安装。
(五) 所有钢结构表面必须作防腐处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对钢结构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七条、验收和资料:
(一) 验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并以竣工验收为准。
(2) 验收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及本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二) 资料
(1) 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关的产品合格文件及有关质检评定资料一式三份,作为整体工程资料备案,资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来往文件、通知、请示等资料均需有对方工地代表签方为有效,如有发生争执当以有效文件为依据。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 及时组织审核乙方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图纸和工程竣工 验收。
(3) 组织钢结构安装用工作面的验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安装并顺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础平面等)不属于乙方承包内容,甲方必须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责任。
(4)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土建等方面的关系。
(5) 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和处理四边建筑物情况,做好防护和善后工作,因此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6)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各方面的关系。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以及生产临时场地,提供安装人员住宿。
(二)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材料,生产和安装。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
(5) 指派专门工地代表或负责人,以便联系工作。
(6) 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 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第九条、其它
(1) 本工程为专业较强的工程,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2) 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竣工后按合同不变总价结算。
(3) 甲方由于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应顺延。
(4)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根据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顺 延。
第十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不能调解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满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禁止单方改动,如需改动,双方代表人同时签,并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条款。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钢结构加工合同2017钢结构合同(3) | 返回目录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 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订

钢结构加工承包合同2017钢结构合同(4) | 返回目录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程序,经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依照履行。
第一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本条款内容可作为合同附件列载)
1、地质资料由__________提供给设计方
2、地震烈度
2.1 地震基本烈度
2.2 钢结构建筑抗震等级
注:气象资料由承包方按国家现行规范选取
3、建筑设计规格及要求

3.1 长 度(轴线) m
3.2 宽 度(轴线) m
3.3 檐口高度 m
3.4 柱 间 距 m
3.5 跨 度(跨数) m跨
3.6 屋 面 坡 度 %
3.7 行车轨顶面高度(吊钩高度)
3.8 柱网尺寸 m × m
4、结构设计荷载
4.1 屋面均布活荷载
4.2 楼 面 荷 载
4.3 附加悬挂荷载
4.4 行 车 荷 载
4.5 行车(单梁或双梁)型号
4.6 行车制造厂商及操作方法
4.7 屋 面 风 机 荷 载

5、 材质设计要求
5.1 立柱、屋架梁


架梁梁
材质 构件颜色 备注
5.2 檩条 材质 构件颜色 备注
5.3 支撑 材质 构件颜色 备注
5.4 型钢 材质 构件颜色 备注
5.5 用于围护结构的自攻螺钉 材质 构件颜色 备注
5.6 其它材料 材质 构件颜色 备注
5.7 吊车梁 材质 构件颜色 备注
6、 屋面设计构造要求
6.1 外 层 板 品牌颜色: 板型: 备注:
6.2 玻纤保温棉(12kg/立方米) 厚度: 有箔
6.3 内 层 板 厚度: 颜色: 板型:
6.4 透 光 板 材质: 板型: 透光度: %
6.5 天窗或通风屋脊
6.6 机械通风设施
6.7 外包角及收边板 材质厚度: 颜色


7、 墙面设计构造要求
7.1 外 墙 板 品牌颜色: 板型: 备注:
7.2 玻纤保温棉(kg/立方米) 厚度: 有箔: 无箔:
7.3 内 墙 板 板型: 颜色: 材质厚度:
7.4 外 墙 门 尺 寸 高: 宽: 总面积:
7.5 窗 玻璃: 厚度: 窗材质:
7.6 窗 尺 寸 长: 宽: 总面积:
7.7 雨 篷(门斗) 长: 外挑宽: 高度:
7.8 女儿墙 高度: 颜色: 厚度:
7.9 其它
7.10 外包角及门窗泛水收边板 材质: 厚度: 颜色:

8、 其它设计要求
8.1 天沟 天沟形式: 材质: 厚度:
8.2 下水管 直径: 材质:
8.3 基础 由发包方施工及提供
8.5 防火等级、防火涂料 耐火时间: 分钟: 材质:
8.6 基础螺栓 材质根据设计要求,由______________提供。



9、 上述设计技术条件发包方已确认,作为最终设计图纸依据。
10、 发包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经发包方确认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0.000以上建筑钢结构部分及屋面、墙面(不含砌体和混凝土),详见第一条相关的内容和最终报价书的报价范围。
二、±0.000以上钢结构原辅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及按现行国家法规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及发包方委托的钢结构施工图设计。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本工程运输由_________方负责,运费_______在本合同造价内。
五、本工程基础设计由________方负责,基础施工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造价

?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具发票:材料、制作费___________万元,技术服务及安装费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工程设计

?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负责本工程基础土建的设计。
1、发包方委托承建方负责本工程基础土建的设计。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承担±0.000以上钢结构部分的设计,发包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工艺条件及技术条件(详见第一条工程技术条件)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提供全部相关的技术条件和工艺条件,以供承包方进行设计。
3、发包方或发包方指定的设计院须对承包方的钢结构施工图进行审核、签证,并在施工图进行会审交底后作出书面确认,如在五天内仍不作出书面确认,视为已被确认。

? 承包方责任
1、承包方必须按现行国家钢结构相关规范和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技术条件进行设计,发包方的超规范要求必须书面告之,承包方在国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倾向量。
2、在合同生效,如基础图由发包方负责设计,发包方提供全部相关资料及技术条件后___天内,由承包方提供基础反力和柱网布置图,供发包方设计基础图;如基础图由承包方设计,发包方提供全部相关资料及技术条件后___天内,由承包方提供有资质设计院图签的土建基础施工图-------套。
3、承包方代表不经书面有效授权无权设立、变更、终止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所发出的要约与承诺必须符合本合同的条款,凡有冲突者,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第五条 工地代表责任

? 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1、发包方任命的驻工地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由具体管理人员担任,并代表发包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验收单、结算付款单等,一经该代表签署的所有单据具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签单无效,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若发包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五天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指令、联系单、通知、须经其本人签名,并以书面形式递交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时间后方生效。
3、发包方驻工地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共计__________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实行监理公司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时间:______________权限___________。
?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1、承包方任命委派的驻工地现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并代表承包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验收单、结算付款单等,该代表经授权后行使承包方进入现场后的权力,所签署的联系单、通知、验收单具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签单无效,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若承包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五天书面通知发包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工程竣工时,代表的权力终止。
2、承包方代表的联系单、验收单,须经其本人签名,并以书面形式递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承包方驻工地总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施工准备

? 承包方
1、由承包方提供设计时,本合同生效并收到发包方完整准确及有效的设计条件后____________天内,向发包方提交设计图纸,发包方在签收图纸后必须在五日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逾期则视为已被确认。
2、在本合同生效及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后_________日内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图___________套,并通知发包方组织设计会审和施工图交底会议,会后______日内,由发包方提出会审纪要和修改决定,交承包方修改设计,如有设计变更的,则工期视变更情况作相应调整,增减的工程量按报价单计算作相应调整并另签补充合同。
3、组织原材料采购制造加工,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 发包方
1、合同约定委托承包方设计的,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由发包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资料及技术条件,供承包方设计,在设计完成后有义务书面确认设计。
2、承包方进场前做好本工程符合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及预埋螺栓并验收合格,同时提供全套土建交工资料及发包方验收数据的结论。如无条件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块地坪或夯实地坪,以保证承包方的安装机械能随意移动。

3、在承包方进场前,保证本工程施工所需各类车辆进出道路的畅通,以可承载汽吊通过和施工作业为最低标准;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及照明和动力电源(包括水表、配电板、电表),并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并负责维修。做到道路畅通,地坪平整压实,可承载吊装作业和堆放钢构为准,拆迁障碍物等符合满足钢结构安装的条件。
4、开工前办理建筑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许可证而发生的相关责任和一切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钢结构工期自合同签发包方付达定金之日起_______内完成。其中设计______天,制造_____天,安装自进场起_____天完工.
二、发包方基础工程完工后要求承包方进场前__________天,发包方应承包方交付土建验收资料,承包方确认施工现场符合施工要求后,由发包方发出进场通知书,进场安装时间以承包方收到进场通知书后第_________天起计算,总工期按有效工期以予以调整。
三、除下列“9”款以外,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顺延:
(一)、开工日期顺延至下款情形消除时止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满足作业要求的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时;
2、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条件、验收文件不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时;
3、 发包方没有按时交付土建工程验收资料的。
(二)、下列情况作总工期顺延
4、重大设计变更,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的,自提出变更起到变更项目完成止,作工期顺延;
5、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时;
6、因现场代表或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自未签证起,到影响消除止,作顺延;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定金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从应付款之日起,到以款项实际收付的时间止,工期作相应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法规并强制性技术规程,要求必须停止作业或停工的,自应停工或停止作业起,到应复工之日止,工期顺延。
9、基础由发包方负责承担的,由于发包方的延期或因基础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影响承包方的正常施工,或因发包方负责的其它工程项目因交叉施工而影响承包方正常施工的;自影响开始之日起,到影响消除日止,作工期顺延。
四、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的14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应予签收并在14天内予以答复,不予签收的,承包方将以邮电形式予告之,告之后逾期不予答复,承包方即可视为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均被确认。

第八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发包方要求精心设计,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文件进行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如果施工与图纸不符的,发包方应自发生当天发出书面停工指令,并即时与设计单位书面联系.
三、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标准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 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标准件,也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
3、 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出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
4、 钢构主体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围护系统的安装。
5、 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项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送发包方。
6、 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7、 承包方发出工程竣工通知后,承包方开始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时间为一年.

第九条 钢结构材料的供应、 验收

一、 发包方供应或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的一方承担。
二、 材料须代用的,发包方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可以代用,承包方要求材料代用的,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两天内给予允许或不允许的答复,两天内不答复的,视为允许代用,承包方将代用的材料试验报告、设计单位意见及代用后的费用函告发包方。


第十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并结合钢结构建筑的特殊情况进行支付与结算。
一、本工程签订后的三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完毕合同总价的__30_____%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本工程钢梁、钢柱进场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30_____%作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承包方开始安装。
三、围护材料开始进场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30_____%作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承包方开始安装。
四、安装竣工通知发出后的七天内付足合同总价的____97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余款___3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作为质保金留滞,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三日内付清全部质保金。
五、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难以支付的情况发生,即逾期三天仍不付款,承包方将限期发包方提供有效经济担保,若发包方不能在承包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提供承包方认可的有效担保,承包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的履行。
六、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对延误的工期作双倍延长。
七、发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且又不能在承包方限定时间内提供承包方认可的经济担保时,承包方有权停工并将限定合理时间内由发包方将工程抵押给承包方,不办理抵押或不按时办理的,承包方将申请人民法院对在建工程强制留置拍卖并在拍卖后取得优先受偿。受偿全部工程款后,承包方恢复施工,期间发包方不得转包未完工程。
八、本合同结算方式:银行即期汇票,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九、本工程发票,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技术服务及现场安装部分开具发票,承包方所属公司内制造的构件材料由所属公司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正式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履行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纪要的义务,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方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的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发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提供设计图纸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修改变更期间工期中断。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发包方技术要求及设计标准的前提下,优化设计、修改工艺、其节约的价值归承包方。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界时,工期中断,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和工期时,必须另行协商,承包方在取得投资证明落实,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工期继续予以实施。
五、如由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如发包方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发包方正式以书面通知承包方进行设计变更,办法与上相同。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一、混凝土基础工程由发包方验收或监理验收合格后在发包方发出《进场开工通知》前交承包方复验。
二、钢结构工程验收:按施工图及说明文件、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标准进行中间验收,验收应在竣工通知发出后五天内开始,工期自验收通知发出后中断,逾期不进行中间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三、发包方应对整体完工工程作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应在收到整体竣工通知十天内开始,逾期不验收的,不影响支付工程款。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如未经验收,发包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五、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屋面、墙体渗漏等质量缺陷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发包方的基础质量原因或不合理使用以及超设计规范的自然力破坏造成的构件门窗变形和屋面、墙体的渗漏,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三条 奖励及违约责任
? 承包方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
二、因承包方过错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使用的,每天按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承包方负责提供设计图纸的,因设计错误而造成的各种费用增加的结果自负,延误工期的,向发包方支付设计错误部分的逾期违约金,越权代理设计的,承担越权代理之责任。
四、如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在工程进度款收到十日后再开工,工期双倍顺延,停工造成的在建工程损失、恢复施工必须的额外支出及相关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开竣工日期可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承包方的实际停工损失每日的机械租赁费及全体工人的工资并材料库存费。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停工、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工期作中断并赔偿承包方由此停工、窝工、返工、材料构件、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失去工程质量异议权并工期异议权,依法视为验收合格。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10天后发包方不组织验收的,按全部工程造价自通知送达之日起偿付每日万分之五逾期违约金,并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其所延付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偿付给承包方,并允许承包方停工,工期相应双倍延期。
六、工程提前交付使用时,发包方应给予承包方工程总价的每天万分之五的奖励,在承包方通知竣工验收发出十日内付清。
七、工程经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安 全

一、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发包方人员除驻工地代表外未经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其人身安全或引起其他安全事故均由发包方负责。
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违章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安全或在建工程损坏,其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三、承包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公告栏。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安全生产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的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份。甲已双方各执________份,本工程合同所属合同条款、协议条款、方案图纸、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投标书、招标会议记录、中标通知书,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联系单、指令单、会议纪要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本合同具有最高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收到定金后合同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满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定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并与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全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承包方:(全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