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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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1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食堂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食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通用5篇)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食堂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食堂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食堂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食堂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食堂及餐饮部着想,为食堂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客户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客户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食堂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食堂影响、宣传食堂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食堂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食堂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食堂优秀员工的;

(2)在食堂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食堂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食堂利益,使食堂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食堂利益和客户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食堂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食堂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食堂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食堂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食堂,无故在食堂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客户不礼貌,与客户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食堂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食堂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羞辱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食堂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食堂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食堂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食堂带来损失的;

(22)在食堂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食堂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在营业场所吵闹,扰乱食堂秩序的;

(2)涂改、伪造单据和证明的;

(3)工作粗心,出现工作或服务质量的事故的;

(4)对检举违章纪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5)拾遗不报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

(6)工作中与客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8)劳动纪律松散,当月被口头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职守,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

(10)不按规定收发,登记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极怠工,当月工作失误或完不成工作任务2次(含2次)以上的;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坏人坏事或他人求助时,有意躲避的;

(14)发现损害食堂及餐饮部利益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15)违反消防规定,导致出现责任事故,情节较轻的;

(16)丢失工作制服或员工饭卡或更衣柜钥匙,隐瞒不报的;

(17)背后对领导和同事不负责任的乱发议论,列中生有,进行人身攻击的;

(18)造谣生事,写匿名信,诬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同事的.;

(20)其他类似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辞退:

(1)工作严重失误,给食堂及餐饮部和客人带来损失的;

(2)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3)工作中违反治安规定和工作失职,导致食堂及餐饮部财产或客人财物被盗,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4)工作中违反消防规定或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发现或排除消防患,使食堂发生火警,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参与或变相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6)在食堂打架、斗殴的;

(7)观看或传播淫秽书籍、录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恶语伤人、侮辱谩骂或殴打客人与同事的;

(13)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15)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的;

(17)当月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食堂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食堂声誉的;

(20)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计划生育或无计划生育的;

(21)品质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的;

(22)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应予辞退的。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食堂的奖励和处罚工作由部门经理具体组织实施,经理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并及时收集员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和提高执法水平;

第十六条各区域可以根据食堂奖罚条例确定的奖罚标准和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奖罚条例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对员工给予通令嘉奖以上奖励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需由人事部调查核实,再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对员工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奖励或罚款的,由员工所在区域报部门经理,经核查,再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下发奖罚单;

第十九条各区域根据所在部门奖罚条例对员工进行奖罚,奖励或处罚金额在50元以下,由区域自行决定,报行政办公室备案;50元以上报由行政办公室核准,下发奖罚单。

备注:以上罚款统一公司财务室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部门活动经费,留作为奖励员工的奖金和员工活动用;

第四章申诉和申诉的受理

第二十条奖励或处罚,如果与事实不符,员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诉,申诉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有关具体事项请按照《金果湾食堂员工奖罚条例》。

食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2

通过对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的全面考核,使每一位职工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道德品质,提高技术业务能力,促进全体人员学技术、学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改进食堂面貌,更好的为师生服务。

一、考核内容:

(一)出勤情况。

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扣币10元。积极参加食堂组织的培训,不参加每次扣币20元。

(二)工作情况

1、文明礼貌。工作期间使用文明语言,不讲粗话脏话;热情、耐心服务师生,虚心接受师生意见和建议。

2、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按照操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不推卸责任。

3、节约用水,工作完毕要关掉水龙头,若让水白白流掉发现一次扣币20元。用电要人走灯灭,人走灯不灭者每次扣币20元。

4、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视学校为家,视学生为子。让学生吃饱饭、吃好饭、少剩饭、不浪费粮食。工作人员应根据学生个体差异适当增减饭菜量,将剩饭剩菜总量控制在每天半桶以下。若超过此量则每天扣币100至300元。

(三)卫生情况。

1、个人卫生

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操作加工食品时不戴首饰;工作时戴好工作帽和口罩,上卫生间要脱掉工作服,若违反一次扣币30元。

2、食堂卫生

食堂灶台干净整洁,用具摆放规范整齐,操作台面无灰尘,食堂地面干净明亮,食堂内外无蜘蛛网。若达不到以上清洁卫生标准,每人扣币20元。

3、环境卫生

保持食堂周围环境整洁卫生,物体摆放有序,地面无垃圾,水沟无污垢。若达不到以上清洁卫生标准,每人扣币20元。

二、奖惩办法

为加强考核工作,由总务处牵头组成考核小组,每学期考核四次,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众,对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对成绩不合格者予以适当惩处,并定期培训。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食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3

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发现迟到、早退情况,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半年内累计四次开除处理。

2、上班时间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对于着装不整者,(如未着工服、帽子、胸牌等)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卫生不合格,经检查发现一次罚款负责人10元。

4、厨师改刀浪费,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厨师实行负责制,对于厨师所做的菜肴多数人反映不合格者,相应厨师罚款20元。遭到甲方员工投诉的菜肴,厨师罚款50元。

6、所做才要中发现不属于菜品及调料中的异物时追究其相关责任人,调查是哪一步骤出现问题,并视异物性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20元—100元不等。

7、工作中搬弄是非,羞辱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致使工作受到影响者罚款50元。

8、员工间有骂人者罚款50元,打架者直接开除。

9、服务态度不好,遭到投诉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20、50、100元罚款处分。

10、在规定禁烟时间、禁烟区域内吸烟者罚款20元。

11、对分配工作迟缓、拖延;工作不积极主动,互相推诿、推卸责任者,罚款20元。

12、浪费物料,将物料挪作己用一经发现罚款50元。

13、上班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态,罚款50元。

14、私自接受客人或供货商小费或物品者,罚款50元。

15、盗窃或私拿单位、私人物品,经查核属实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100元处分,或者开除处理。

16、侮辱、羞辱、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上级或打架斗殴直接开除处理。

17、所做菜肴受到表扬,奖励20元。

18、由于给甲方人员造成便利,受到表扬者视其情节给予20、50、100元奖励。

19、厉行节约,为公司(食堂)明显节省费用者视其情节给予20、50、100元奖励。

20、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给予20、50、100元奖励。

21、为保护公司、员工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视其情节给予50、100、200元奖励。

食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4

惩罚部分:

1、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的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的作旷工处理。

2、不请假私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每天罚扣三天工资,严格执行食堂节假日值班制度,不请假或私自调动班次的,罚款20元。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违反以下条例之一的每次罚款10元: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戴金银首饰,留手指甲,不注意个人卫生,接触熟食不戴口罩不洗手,在食堂经营范围内吸烟等。

4、未经同意私带外来人员进入厨房间、备餐间,每次罚款20元。

5、有私吃、盗窃食堂食品、物品,一经查实,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报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上班时严禁打牌、赌博、干私活,违反者每次罚10元。

7、不团结合作,与同事争吵而影响工作,罚款20元,严重的用停工处理。

8、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无故顶撞、漫骂上司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不按要求搞好卫生工作的,每次罚款10元。

10、拾到用餐者的物品不及时上缴,私自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50元。

11、因菜肴质量、服处质量投诉的,查明责任人后每次罚款10—100元,情节严重的,作除名处理。

12、不开无人灯、无人水、违反者每次罚款10元。

奖励部分:

1、食堂提供合理化建议而被采纳的,每条奖励10—100元。

2、拾金不昧者视情节给予10—100元的奖励。

3、工作表现突出,尽职尽责,给食堂工作带来直接效益的,给给予20—200元的奖励。

4、揭发他人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经核查属实的,奖励10—100元。

注:违反条例者的罚款将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食堂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5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1、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8、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厂方的工作车间等禁止区域,违者按厂规处罚,并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9、食堂工作人员应团结友爱,既分工又协作,不得拉帮结派,吵闹打架,违者每项给予扣罚20—4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员工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任务,如发现饭菜、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净,米饭蒸不熟,饭菜不新鲜,卫生区域不干净,追究其岗位责任,扣5—30分。如发现同样的失误重复出现三次,立即给予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如:蒸饭箱坏掉)

11、上班时间应严肃认真,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玩笑嬉戏,乱扔东西。违者每项给予扣罚5—30分。

12、打饭、菜时假公济私,不收餐票,或一票多餐等,须照价赔偿,每次扣罚20分;未经许可私带饭菜或公司物品离开食堂、或交给他人经发现照价赔偿,并扣罚10—30分。

13、食堂工作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用好服务用语;对就餐人员要以理相待,杜绝与就餐人员吵闹的现象,有误会应耐心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处理。如主动与员工吵闹,打架扣罚50—200分。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开除,并自己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14、不得私自调休调岗,须经主管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15、宿舍床铺日用品整齐干净,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垃圾。未经许可不得带非食堂人员进入厨房和食堂宿舍;违者按厂规处罚。

16、不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浪费公司财物,须照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扣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17、不服从公司的人事调动或工作安排,或对工作消极怠慢者,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处罚无效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8、管理人员应如实记录,漏记,或不准确的记录,要追究其责任。

19、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不好,经主管人员或公司负责人屡教不改给予开除处理。盗窃公司内外财物的,给予辞退,自己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制度实施由餐厅主管统计并监督,公司经理批准生效,实施过程中不存私心,一视仁,否则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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