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管理制度培训(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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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管理制度培训 篇1

1、各单位区域内所有安全设施,必须明确分管科队并固定维修人员。

试验管理制度培训(通用5篇)

2、所有安全设施,都必须实行日检制,并认真作好记录。

3、严格执行检修制度,按照检修周期,由固定维修人员进行认真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灵活可靠。

4、发现安全设施失灵时,必须立即进行修理,否则不准生产。

5、凡因漏检、失修造成重大事故或重要损失时,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6、对斜井的警铃必须每班检查试验一次。

7、对斜井内防跑车装置必须每班试钩一次;每日全面检查一次;每半月对装置试验一次,内容包括断绳保护、上下限位保护、下头挡车栏动力电源断电保护、通讯电缆故障保护等。所有以上试验、检查必须建立记录,并认真如实填写。

试验管理制度培训 篇2

试验室样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抽(送样)样品的登记、编号、留样、发放和处理工作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期限保存样品,做好登记和处理工作。

3、对保存样品的失真、丢失和保管不善负完全责任。

4、保持样品的清洁卫生,做好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5、销毁过期样品时,应请示质量负责人批准。

试验管理制度培训 篇3

1、负责配合技术及生产部门做好材料检验和试验工作,保证测量结果的科学合理、真实可靠、准确及时,为项目组织施工生产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2、负责按施工规范要求编制切合工程实际的试验计划,并交给技术负责人审核其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操作行后认真执行;

3、负责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原材料合格报告及试验性质保资料;

4、负责按规范要求重点做好以下试验工作:砂浆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砂浆强度的验收评定、混凝土坍落度检测、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混凝土试块抗渗试验报告、混凝土强度的非统计评定、主要结构混凝土强度的数理统计评定、混凝土(砂浆)级配通知单、其他材料(钢材、粗细骨料、沥青、水泥、预应力张拉、钢筋连接、砂浆垫层、回填土、砖、玻璃幕墙等)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责任人:

试验管理制度培训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我公司各类电气试验工作,有效的检测各类保护的灵敏可靠性,预防因保护不起作用而造成的诸多事故的发生,结合鑫铜公司目前在用的各类保护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鑫铜公司使用各类保护的单位,对从事设备使用的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和操作维修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划分及试验时间安排

第一条机运部负责全公司电气试验管理工作

第二条每年对高压馈出的电缆进行一次电气预防性能试验。

第三条每年对电气保护装置根据所计算数值进行一次整定试验。每年5月底前试验完。

第四条对接地电阻,地面每年春季一次,井下每季一次,并测定其接地阻值。

第五条每年3月底前,组织高压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整定。

第六条每年3月底前,组织避雷器、接地电阻试验。

第七条每年3月和9月底前,分别组织对绝缘用具、绝缘胶鞋、绝缘手套耐压试验一次。

第八条每年4月底前,组织对全公司主要高压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第九条分管维护单位每季度应对高压供电电缆绝缘程度全面摇测一次,将摇测试验结果在季度末报机运部。

第十条每年5月份由机运部负责组织进行一次高压供电设备继电保护整定试验。

第十一条变配电场所、线路等装置用避雷器,机运部组织每年5月1日前全部试验一次。

第十二条机运部负责组织对井上、下各变(配)电场所的绝缘用具在3月底前统一进行耐压试验。各使用单位应在5月底前将分管井上、下各变配电场所的绝缘用具送机运部统一进行耐压试验,每拖延一天及一处交不全罚款50元。对试验不合格的绝缘用具一律不再退回,以防个别单位重新使用,造成事故。对所缺少的绝缘用具由使用单位提出增补购置计划,按购置程序进行审批,最后交供销部购买。

第十三条每年5月底前由机运部组织,供用电单位配合对全公司主要高压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试验报告按规定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每年5月底前由机运部组织对6kv电气设备做电气耐压试验。

第三章照明信号装置试验及奖罚

第一条每班使用前必须对保护器进行跳闸试验,试验人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但必须是机电维护工,在井下填写,妥善保管,月底由队将记录交到机运部,记录保存半年。

第二条机运部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次不试验的,罚款300元,发现不填写记录或者填写不规范罚款100元。

第四章选漏开关试验及奖罚

第一条凡是在采区(变电所)的干式变压器都必须使用灵敏可靠的选漏开关,并做到接地合格,使用正常。

第二条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塞住或甩掉不用选漏保护,一旦甩掉不用者,对责任人罚款800元,责任单位队长、支书、机电队长各300元。

第三条每天使用单位对选漏开关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试验人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填写好试验记录,每发现一次不试验的,罚款300元,发现不填写记录或者填写不规范罚款100元。

第四条选漏开关试验不合格,必须立即处理,处理不好时向队值班人员汇报,队值班人员负责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好不准使用。否则,对责任人、值班人员罚款500元。

第五条每月由机电二队和使用单位共同对所辖馈电开关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试验结果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纪录报机运部。发现一次不试验罚款500元,迟报一天罚款1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管理制度培训 篇5

(1)倾斜巷道运输矿车之间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第416条规定执行。

(2)井下各地点绞车连接装置(连接器、钩环、销、保险链)的安全系数,均不得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表12之规定系数,本矿用于斜巷提升的连接销,其直径不得小于38mm。

(3)井下所有斜巷提升均为单车提升,严禁串车提升。

(4)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插销等连接装置,初次使用前或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载拉力进行试验,凡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使用。各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斜巷连接装置(三环链、多环链、马蹬)必须指定专人每半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磨损、焊缝、裂纹、锈蚀、弯形、变音等,并将检查数据登记入卡。临时使用的长绳套,每三天检查一次,坚持每月更换一次。滑钩头工交接班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直观全面检查一次,凡发现不合格的连接装置禁止使用。

(5)倾斜运输巷道使用矿车插销,必须购置合格标准插销,严禁用它物代替。

(6)运送超长材料、物件时,可以用6分绳套代替,但绳套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所用绳套必须是φ18-6×19新钢丝绳插制,两端桃型环必须插足三个半捻距。⑵复用绳套必须无断丝,无严重变形,无锈蚀。⑶所提物料产生的静载荷拉力不得大于2倍所用绳套破断拉力。

(7)在倾斜运输中,对超重量设备需使用特殊连接装置时,必须制定特殊措施,并经矿分管领导及安全科审批后,方可执行。

(8)各单位所辖范围内使用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专人每半月全面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登记。检查人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及队值班人签字,检查记录一式两联,一联队部留存,一联每月28日交机电科运输组。对不按时检查、弄虚作假及上交检查记录不及时的每次对各队罚款1000元,分管运输副队长100元。机电科运输组负责对斜巷连接装置及检查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与使用单位检查不相符的将严肃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9)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插销、马蹬必须使用合格产品,插销规格不得小于φ38mm。

(10)机电科运输组负责全矿连接装置的管理,机电机运队及各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使用的连接装置,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要建立台帐和检查试验记录,配备专用量具。

(11)做斜巷提升用的“马蹬”,其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连接保险绳的“马蹬”其破坏力不小于保险绳的破断力。

(12)对φ18-6×19绳套的制作由机电机运队插制,其他单位一律不准插制。凡需用φ18-6×19绳套的单位,必须经分管领导或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到上述单位领取。

(13)一次提升车数必须经机电科核算,在各车场挂牌公布,任何情况下不准超挂车提升。

(14)机电科、安全科对各单位和各种提升运输设备连接装置、记录等要逐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本规定适用于倾角小于30度的倾斜轨道。

(15)严把连接装置进货关。井下所有斜巷连接装置全部由机电机运队负责计划进货,所有证件必须齐全可靠,包括ma标志、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并到机电科备案。使用前要对其进行内部探伤检测后,方可使用。

(16)各单位使用的斜巷连接装置必须到机电机运队领用,并开据使用申请单。

(17)各单位明确专人对本单位的连接装置进行管理。负责对连接装置进货、资料整理、检验、现场检查等工作。

(18)斜巷提升的所有地点、岗位建立连接装置检查记录(包括滑头、链环、保险绳),每班有专人(岗位人员)对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每半月指定专人全面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磨损、焊缝、裂纹、锈蚀、弯形、变音等,并将检查数据记录存档。以上所有记录均有现场岗位人员及工区值班人员签字确认,每月28日将复印件报机电科运输科存档。

(19)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连接装置的现场使用管理,发现连接装置存在问题,要及时汇报消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

2、考核

(1)凡对于斜巷未使用专用连接装置、使用不合格连接装置、发现不合格的连接装置未及时汇报消毁的,一经发现对单位罚款50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运输负责人各500元,责任人按严违论处。

(2)对于连接装置档案不完善、证件不齐全的单位,对单位罚款20xx元,联责单位负责人、专职连接装置负责人各200元。

(3)连接装置检查记录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对于不按时检查、弄虚作假及上报不及时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运输负责人100元。

(4)对于由于检查不仔细、不认真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个人,除按以上规定进行考核外,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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