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简章(精选6篇)

来源:飞鸿范文帮 3.09W

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

一、报考条件

研究生招生简章(精选6篇)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4.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x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x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x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复试、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x年10月10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照相。 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x年12月24日至25日。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五、法律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精神,我校原有的在职攻读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从x年起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学位证书。

(三)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应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

(四)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为3个学期,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五)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六、警务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我校警务专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必须为在职人民警察(含武警现役的警卫、消防、边防等警种)。

(二)警务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警务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四)公安技术(网络安全执法技术)、公安技术(交通管理)、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公安技术(警务信息技术)等研究方向考生须具备理学、工学本科专业背景。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x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x年招生计划为40人,供参考)。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生源范围为: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为上述生源范围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四)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在网报阶段需到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接受资格审查,凭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在教育部指定的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六)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x年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该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x年该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招生计划单列,考生性别不限。

(四)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九、其他

(一)招生规模

我校x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x年为508人,供参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75人。

(二)女生录取比例

考虑到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25%。

(三)在校管理和毕业就业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全日制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106号)文件精神,我校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均为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专业为非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公开招录考试。

(四)推免生接收

x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x年接收44人,供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五)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xx〕19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1.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学费8,000元/学年,3年共计24,000元;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3年共计30,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2年共计30,000元。

2.关于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3.关于国家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4.关于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7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4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2500元。

5.以上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均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6.住宿费为900元/学年。

7.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

(六)考试资料

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自命题科目,有考试大纲可供考生复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下载),复试考试科目暂无考试大纲。

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2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x年硕士研究生面向地方在职人员和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考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体检要求。

(四)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表演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40岁(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非全日制非表演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45岁(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五)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艺术专业的研究、创作、实践经验,并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获得全军或省部级以上奖项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六)报考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具备艺术创作表演实践经验,达到我院各研究(或专业)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所需的专业水平。专业水平考核于报名前组织,由学院成立相应研究(或专业)方向考核组进行考核和公布考核结果。未参加我院专业水平考核,或参加考核但未通过者,不予核发准考证。专业水平考核有关要求如下。

1. 报考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的考生,须发表10万字以上独立创作的文学作品,或文学作品在国家级、全军性专业比赛中获奖。作品体裁须为小说、诗歌、散文(含杂文、随笔)、戏剧影视剧本、非虚构文学作品或文学评论等;作品须在省级以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书号的报刊、出版社公开发表,或在影视公司投拍,或在征文、大奖赛、指令性创作任务中入选。作品发表、出版、投拍时间应为复试报名日之前;复试报名时尚未发表、出版或投拍的,但已列入计划且发表、出版日期为复试之前,或影视剧拍摄立项审批及剧本投拍协议时间为复试之前,须由责任单位出具证明。

2.报考军旅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的考生,须提交1部以上由本人主演的不少于30分钟的影视剧、话剧作品或教学剧目。

3.报考军旅戏剧导演方向的考生,原则上须为导演专业本科毕业;非导演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 1部以上由本人导演或合作导演的戏剧或影视剧作品。

4.报考军旅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方向的考生,须接受我院组织的专业水平现场考试。

5.报考军旅音乐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创作的3部作品(其中包括 1部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1部3个声部以上的室内乐作品和 1部管弦乐作品(双管编制),作品附录音,乐队作品可以是电子版录音或 MIDI小样);或提交电子音乐作品2件以上(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和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作品各l件以上),管弦乐作品1件,均须附录音。

6.报考军旅舞蹈表演(编导)方向的考生,须提交3部以上由本人表演(编导)的舞蹈作品。

7.报考军旅美术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3幅以上由本人创作的中国画或油画作品。

(七)报考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的考生,作品于复试前提交,经审核达到本章第六条规定的专业水平考核要求,方可参加复试。军旅戏剧影视表演、军旅戏剧导演、军旅音乐创作、军旅舞蹈表演、军旅舞蹈编导、军旅美术创作方向的考生,须于10月16日前将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本科生为学生证)、学位证复印件及报考方向说明、本人创作表演的作品打包寄送至或直接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寄出作品后须及时电话告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以便查收核实。学院拟于10月25日前公布专业水平考核结果。考生在提交本人作品时如有欺骗、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不予核发准考证、取消复试资格、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报考军旅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方向考生,初定于10月16日上午9:00—11:30组织专业水平考核。考生应于10月12日24:00前将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本科生为学生证)、学位证复印件及报考方向说明(细化至唱法或乐种)信息以电子图片形式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进行申请,或直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通过网上提交材料后须及时电话告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以便查收核实。各方向专业水平考试具体安排,届时根据报考情况提前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和我院官网。

三、招生专业目录

我院x年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领域、方向、初试科目及有关说明见附件1。各方向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届时结合我院导师情况、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等,在复试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报名

(一)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x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的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选择我院在北京市的报名点:中国政法大学。网上报名期间,凡选择北京市报考点的考生,均应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未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为无效。具体办法请阅读北京市研招办有关网上支付办法的公告说明。考生也可根据本人所在省市选择其他考点。

(2)提交报考信息成功后,请考生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以便到所选报考点进行报考信息确认时使用。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

(3)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报考研究方向名称(声乐考生要具体到唱法)。

2.现场确认。时间为x年11月9日—12日。考生须持个人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亲自到网报时所选择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并现场照相。我院在北京市的现场报名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蓟门桥南)。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在确认前,务必根据我院各方向招生的类型限制,认真核对“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

(二)招生单位审核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后最迟于11月20日前,将本人签字的“报名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寄送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初审。军队在职干部和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核发准考证。

(三)考生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于x年12月15日-22日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我院招生单位代码为。

(四)报考资格复查

报考资格复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书。届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1)登录研招网下载《网报信息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复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统考,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我院组织考试。

(二)初试时间:x年12月24—25日。初试科目见附件1,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考试范围见国家出台的考试大纲,业务课考试范围见附件2。

(三)复试科目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试(含面试)。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有关说明见附件2。如在复试之前国家和军队就复试工作出台新的规定,届时按照规定执行,在复试通知中予以调整和明确。

(四)复试报名费100元。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体检费约160元)。

(五)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和参考书目见附件3。

(六)复试考试之前,考生选报导师,填写《解放军艺术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录取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双向选择情况再做调整。学院现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情况见附件,实际导师名单以复试前选报导师时公布的名单为准。

六、录取

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根据我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演、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x年5月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x年9月入学。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入学协议书(见附件4)。

七、培养方式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全日制学员基本学制为两年半,脱产学习;非全日制学员基本学制为3.5年,非脱产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毕业考核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颁发相应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硕士学位。

八、学习费用

全期培养费5万元。住宿费3600元/学年。

九、其他

(一)被录取的地方研究生入学不入伍,食宿费用自理。全日制研究生档案、户籍可在入学时迁入学院,也可保留在原籍,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户籍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二)学院将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身体复查,如患有重大疾病或不适宜军队集体生活的传播性疾病等,将依据军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我院招生信息和招生公告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官网公布,请及时查阅。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3

一、招生对象

正营职及以上职级指挥管理军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强,具有丰富的部队和机关工作经验,业绩突出;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4、军以上单位推荐;

5、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军队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先网上填报信息、后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并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只能在北京市或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于x年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间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和缴纳报名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现场确认:考生于x年7月12日-15日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具体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地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二)初试

x年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举行,考生于x年10月15日后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参加全国组织的军事硕士研究生联考。全国联考包括“军事共同基础”和“英语”两个科目。

(三)复试

学院根据总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通知达线考生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在x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干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复试时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

考试参考书由研招办统一寄送给考生。

(四)录取

x年我院计划在军事装备领域招收40名,在军队政治工作领域招收20名,根据考生全国联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x年3月中旬完成,3月下旬寄送录取通知书。(最终名额以总部下达为准)

(五)全程培养

包括入学教育(5天)、课程集中学习(不少于500学时)和论文工作(不脱产)三个阶段。

四、招生领域

招生院校及代码:装备学院,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宁

联系电话:军 地

手 机:

通信地址:路1号x号邮箱

邮 编:

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4

x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协同创新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最高学府”。

为规范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培训工作,方便学员了解平台和参与学习,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x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考试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开办专业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以及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二、课程设置(分专业方向)

宪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民法总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犯罪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民法债权(合同法)、民法物权、侵权行为法、破产法与重整法、财税法学、企业与公司法、金融法、债权法、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海商法、竞争法、经济法理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三、招生对象

1、公、检、法、司、律师、仲裁委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人员。

2、社会各界有学位及职业能力提升,以及系统学习法学理论需求的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如申请硕士学位,需有学士学位)。

四、学习方式

主要通过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五、学习时长

学制两年,完成500课时,学习成绩有效期为五年。

六、学习费用

1、培训费:20xx0元,在核准入学时一次性交纳,开课后不予退费。

2、在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基础上,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按照x大学研究生院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颁发证书

1、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结业,颁发“x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加盖学校钢印、红印及校长印。

2、在获得结业证书的基础上,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可按《x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课考试(需来学校参加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x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八、特色优势

1、法大权威师资

网络授课的师资团队由我校各学院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教授领衔组成,在法学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经验丰富。

2、教学资源充足

网络学习平台上除专业课程教学视频外,为学员提供大量其他学习资源,并将持续提供法律法规库、经典案例库等法律数据库。

3、全程专业辅导

采用导师授课+专业教师指导的培养机制,使学员能够平等地享受我校教学资源以及专业化的教学指导,提供全国统考(英语及法学综合)辅导培训课程,更加能够满足在职人士的学习需求,有利于最终获取硕士学位。

4、自主互助学习

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课程学习,学员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加自主地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平台交流互动以及线上、线下的翻转课堂等活动,学员之间可以增进沟通,进行学习互助。

5、学习过程考核

网络培养模式并非简单的看视频、交作业的传统教学模式,而更加注重学员的学习过程考核,最终成绩主要由“在线学习时长+在线作业+结课考试(论文)成绩”构成。

6、学分认证支持

参加我校办学单位开办的非学历教育项目或属于我校合作行业系统的人员,通过学分认证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员免修部分课程,同时减免相应培训费。

7、专业管理服务

参加学习的学员,由专门的指导教师进行管理,提供学习、申硕、活动等各方面的服务,保证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8、拓展校友资源

参加学习的学员,作为我校校友参加校友会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结识更多法大优秀校友;同时可享受我校继续教育项目培训优惠政策、学位申请手续协助办理。

九、报名方式

1、填写《x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蓝底色);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x大学2号楼

联系电话: (同为微信号)

咨询尹老师

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5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省委豫发〔〕24号文件有关精神,我校x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行政管理、领导科学、经济管理、区域经济管理、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经济学、应用社会学、文化传媒、党建党务专业。

学 制:3年(x年9月—20xx年7月)

二、招生对象、培养方式、学历和待遇

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部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科级(含副科级)以上人员,以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教学采取集中面授和学员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集中两次,每次9天。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核全部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由省委党校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根据河南省委豫发〔〕24号文件规定,在干部任职选拔、公务员考评晋级等方面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同等待遇。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时间:网上报名x年2月20日—3月9日,3月1日—10日现场确认报名。 地点:省委党校新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 ,电话:。方法:首先登录河南省委党校网站注册并提交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办公电话栏须如实填写组织人事部门座机号),然后到省委党校新校区现场确认报名:1.交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验任职件(组织人事、党委(组)等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职务任免通知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复印件,3.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4.验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5.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现场照像,并备有复习参考资料供购买。现场确认报名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备齐,否则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科目:政治理论。 (二)专业科目:专业理论。x年5月14日在省委党校举行统一考试。

五、录取方式和学费

录取方式: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可登录河南省委党校网站查询。

费 用:每生三学年培养费为16000元,教材、资料费1200元。

另:中央党校x年继续在河南招收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经济学(经济管理方向)专业和法学理论专业。报名时间与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现场确认报名同期进行,直接到省委党校现场报名,不通过网上注册报名。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是党校、高校、科研院所、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有本科学历。(报名所需材料和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网站查阅中央党校招生简章,并下载报名登记表)。

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6

一、招生对象

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现役军官、警官和文职干部。

二、招生名额及学制

x年我院面向全军招收博士研究生15名,学制三年。其中,经济学5名,军事学10名。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志愿为国防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部队在职干部须有3年以上(截止x年9月1日)部队工作经历,包含合训分流任职培训时间,其中营、连主官须任现职满2年。报考军事学学科专业的,须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任职经历,其中包括参谋人员、指挥专业教员;军队院校(含武警部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在x年12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正式录取时须交验硕士学位证书。

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所在单位师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

报名时间:x年8月31日―x年9月10日。

报名地点:军事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

报名费:300元/人。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军事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登记表(贴照片,单位盖章);

-查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应届硕士生12月31前补交;

-专家推荐书(2名相关专业专家推荐);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评议书复印件(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单位盖章),应届硕士生可先提交论文摘要,12月31日前补交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查验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团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政治审查意见(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并加盖党委或政治部门公章)。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登记照2张。

五、考试

考试时间:9月下旬,具体时间根据xx省英语联考时间确定,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军事经济学院。

六、有关事项

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列入所在单位x年进修计划,经军级单位审批同意后上报军区级单位核准并报总政备案。总政规定,凡未通过培训工作信息系统上报对象院校不得录取。

考生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准考证》。

七、招生专业目录

八、通联地址

通信地址:xx省xx市号军事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