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防用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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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防用品管理制度 篇1

劳防用品管理流程

劳防用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

1.目的:为树立公司形象,统一着装,对劳防用品,工作服订购、发放、回收、更换及穿着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上海区域员工。

3.权责

3.1总务部前台负责公司职员劳防用品、工作服的订购、发放、回收及更换;

3.2总务部前台对工作服的发放、回收登记按部门统一归档;

3.3总务部负责监督及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

4.劳防用品领用、穿着规定

4.1劳防用品的发放,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调入职工和已正式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合同制职工。

4.2新入职员工在办好入职手续后,拿人事部办理的工作牌到总务部前台领用。

4.3全体员工上班着装须按规定的服装配置统一配套,不能将工作服随意搭配穿着。

4.4全体员工上班须佩戴工作牌,相应岗位着装一致,凡违反者,一律按《员工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4.5劳防用品穿着应做到整齐洁净,不得露胸或披挂;男生衬衫必须束于裤腰内,不得将领带拉开,女生不得穿拖鞋上班。

4.6工作服着装时间为每周除周末之外的正常上班时间,遇周末可穿休闲服装。

4.7休息日或节假日在服务现场值班的工作人员,需穿着工作服。

4.8夏季换装时间为每年5月初;冬季换装时间为每年9月初。因气候变化提前或推迟换装时,由总务部负责书面通知各部门。

5.劳防用品的更换时间及报废处理

5.1劳防用品的更换由领用人(或部门文员)在系统内跑申请后,在每周二或周五到总务部前台领用。

5.2劳防用品更换期限到期,可拿旧的劳防用品到总务部前台处更换;也可根据工种的不同,对劳防用品使用破损程度着情考虑更换,但必须通过部门主管审批同意。

5.3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先将劳防用品退还至总务部前台,由总务部前台签字确认后,再找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5.4离职人员退回的劳防用品,由总务部前台根据新旧程度,统一整理调往洗衣房进行清洗,清洗回收后,按类别、大小号码分类分开整理叠放,作再周转发放使用。

5.5总务部前台负责对分公司各类报废劳防用品进行回收及处理。

6.劳防用品穿用时限

6.1劳防用品的穿用时限,依《各岗位劳防用品配置及穿用时限表》为准;

6.2劳防用品如未达到穿用时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穿用不满三个月,按全额交纳服装工本费;穿用满三个月,不满一年者,按50%交纳服装工本费。

7.劳防用品的订购、验收与保管

7.1夏装订购时间为每年的4月初,订量在平时订量的3倍;冬装订购时间为每年的8月初,订量在平时订量的3倍。

7.2总务部前台每月负责各部门劳防用品需求量确认,订购,验收及分发工作;劳防用品验收时需注意质量,围裙要长过膝盖,对不符合要求偷工减料的物品一律拒收。

7.3总务部前台对各类工作服按不同工种进行分类、编目,并注明工作服尺码、颜色、领用人员岗位、季节类别等情况,并登帐入册,每月28号前对各类劳防用品予以清查盘点及订购。

8.劳防用品---工作服制作

8.1工作服的制作由采购部统筹招商承制。

8.2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近人员使用。

8.3每一位员工按每年制发夏冬服各一套为限列入年度预算。

各岗位劳防用品配置及穿用时限表见附件:

各岗位劳防用品配置及穿用时限表

岗位名称

季节类型

着装配置

领用数量

单价/元

使用时限

备注

总管理处职员及各单位一级主管

夏季

女生

粉色短袖

2件

60

2年

深蓝色职业裙

2条

60

2年

男生

白色短袖

2件

55

2年

深蓝色长裤

2条

70

2年

春秋冬季

女生

西服上衣

1件

200

2年

340元1套(含2条裤子)

粉色长袖

2件

70

2年

深蓝色长裤

2件

70

2年

男生

西服上衣

1件

230

2年

370元1套(含2条裤子)

白色长袖

2件

58

2年

深蓝色长裤

1条

70

2年

四季配置

男生

领带

1条

自配

保安

夏季

蓝色短袖(保安服)

3件

28

2年

春秋冬季

蓝色长袖(保安服)

2件

32

2年

深蓝色外套(保安服)

1件

60

2年

四季配置

保安帽

1顶

25

2年

深蓝色领带

1条

10

2年

深蓝色西裤

1条

自配

总部保洁员、司机

夏季

蓝色短袖

2件

28

2年

春秋冬季

绿色长袖夹克衫

2件

40

3年

电工

夏季

蓝色短袖

3件

28

2年

春秋冬季

绿色长袖夹克衫

2件

40

3年

便利店店长

夏季

白色短袖

2件

35

2年

深蓝色西裤

1条

70

2年

春秋冬季

白色长袖衬衫

2件

35

2年

西服上衣

1件

140

2年

深蓝色西裤

1件

70

2年

四季配置

深蓝色领带

1条

10

2年

便利店店员

夏季

红色短袖T恤

2件

18

2年

春秋冬季

红色长袖T恤

2件

20

2年

红色棉绒外套

1件

35

2年

美容美发技师

夏季

蓝色短袖衬衫

2件

18

2年

春秋冬季

蓝色长袖衬衫

2件

18

2年

四季配置

深蓝色领带

1条

10

2年

美容美发发型师

夏季

黑色短袖

2件

55

2年

春秋冬季

黑色长袖

2件

58

2年

四季配置

黄色领带

1条

15

2年

生产主管、仓管

夏季

蓝色短袖

2件

28

2年

春秋冬季

绿色长袖夹克衫

2件

40

3年

四季配置

蓝色帽子(发完为止)

1顶

1年

堂吃供餐人员与外送供餐人员

夏季

红色短袖T恤

2件

18

2年

春秋冬季

红色长袖T恤

2件

20

2年

四季配置

蓝布围裙

2件

16

1年

长要超过膝盖

红色帽子

1顶

9

1年

白色水鞋

1双

33

1年

仅堂吃供餐领用

静电鞋

1双

15.8

1年

仅外送人员领用

深蓝色长裤

1条

自配

厨师、帮厨、切配工、蒸饭工、面点工、保洁工、洗碗工

夏季

白色工作服套装

2套

42

2年

白色网帽

2顶

5

1年

白色防水围裙

2条

5

半年

长要超过膝盖

白色水鞋

1双

33

1年

劳防用品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用于本厂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防用品。

2、适用范围及责任人(部门):本厂安保科、厂办部、各部门车间使用人员。

3、内容:

3.1各类劳防用品由单位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由厂长办公室集中发放,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上签名。

3.2购买劳防用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3.3全体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清洁、整齐,树立单位良好形象。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对不正当使用行为,经教育不改正者,予以处罚。

3.4劳防用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防用品,不得将劳防用品变为非劳动保护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3.5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防用品时,使用部门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3.6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3.7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防用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原用劳防用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3.8劳动防护用品大部分实行期限管理,使用期限由安保科根据劳防用品性质和岗位情况确定,在规定期限内需要换的由部门提出,安保科同意,厂长室批准方可更换。

3.9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丢失或失去其应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补发或更换。

3.10仓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凡规定以旧换新的物品,一定要交旧换新;凡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物品,按原价及应使用的年限折旧赔偿。

3.11购买劳动用品,必须了解劳防用品生产单位的资质,不得购买和使用无生产资质单位的劳动防护产品。

3.12仓库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库存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期限,过期劳动用品应及时处理。

3.13安保科不定期抽查库存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检查情况记入检查报表。

劳防用品管理制度 篇3

为了保护xx项目部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

1、发放范围:

1.1从事高温作业、临近营业线施工等操作者。

1.2从事有烧伤、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1.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1.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1.5从事高空作业的操作者。

1.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1.7从事有强噪声作业的操作者。

1.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1.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10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2.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

2.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管理人员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时以旧换新。

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根据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1.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1.4项目经理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2.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3.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3.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4.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4.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5、其他部门

5.1综合办负责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5.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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