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集合(精选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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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

督促和协助供电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是电力部门消防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也是做好安全供电和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供电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电网安全供电的可x性,所以及时查找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是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是我们电业职工的重要职责,也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需要。为此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好五个环节: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精选23篇)

一、切实做好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消防监督

《消防法》中明确规定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图纸,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也明确了新投产设备要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项电力工程达不到“三同时”的,电力企业第一防火责任人应拒绝验收。从一定意义上为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电力部门的消防管理人员应从规范、标准入手,重点是审核有无违反规范和标准的地方,消防设施的配置和消防器材的种类是否满足实际安全运行条件,布局是否经济合理,运行是否安全可x,同时也应避免因主管领导未交办,我不插手的思想。因为供电企业任务繁重,主管领导也有一时工作疏忽时候,所以供电企业保卫(消防)部门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从全局利益考虑,切不能因小失大,严格认真地履行《消防法》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二、严抓细管消防设备施工与安装质量

目前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名目繁多,施工安装水平相差很大,技术人员力量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电力消防管理部门协同有关施工管理单位,严格把关,选择施工安装质量好、技术力量强,讲信誉的单位承担消防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的选择应归口管理,防止多口选择施工单位,引起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上的混乱,这是确保消防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关口,要严格控制管理,基层单位消防设备的更新、改造、迁移工作,应统一经电力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招标和委托施工安装,公开招标和委托施工安装,不是撒手不管,施工单位安装质量的好、坏与否,对供电企业能否可x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因此,应协同施工单位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抓消防设备的质量选择

近年来,生产消防设备的厂家不计其数,从国家大中型企业到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遍及全国各地,产品生产的销路竞争相当激烈,随之而来的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消防产品未进行国家技术监督单位和电力部门的技术鉴定和审验,未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就急于上市销售,有些产品相当低劣,一旦选中这些产品会给消防设备使用单位带来不少麻烦,留下事故隐患,同时也会给供电企业带来相当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到电网的安全。

既然如此,消防设备的选择,电力部门的消防管理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严加管理,就是国家认定的消防产品厂家,也由于某些原因有个质量优劣问题,不可冒然随意选择,既是在质量好的前提下,各厂家的技术力量、生产优势、工艺精度各不相同,特点各异,设备性能以及应用范围也各有区别。因而选择消防设备也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安全、可x的产品,不能盲目订货。货比三家,优中选优,是消防设备选择的指导原则,不可放弃。我们电力企业保卫(消防)部门不仅要当好防火安全方面的参谋,而且也应做好消防设备选择的参谋,把好消防监督检查关,防止低劣消防设备产品进入供电企业。

四、消防验收与中间检查管理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变电所和配电室外的消防验收与检查,是一项很严肃认真的管理工作,供电企业保卫(消防)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消防设备施工规范和安装标准方面的专业知识,验收工作要有理论依据,不能凭主观愿望和想当然来判别施工质量和安装工艺,验收工作要有一丝不苟的精神,对施工安装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应及时要求工程承担单位查明原因,及时更正,该返工的一定要返工,不要姑息迁就,这是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的重要途径,施工质量与安装质量的现场综合检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标准的要求,不能掉以轻心,这样做才能通过验收检查,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为消防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五、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供电企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较多,从消防设备安全运行角度上来讲,主要是及时查找一些失效或锈蚀严重,即将到报废期的灭火器更换和充装工作,对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一定要依据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运行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能带病运行。供电企业保卫消防管理人员一定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来。

另外,供电企业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有一个急待普遍提高的问题,近年来,新进厂的职工不断地充实,消防安全意识强化不够,在工作中,因临时接线不规范导致短路着火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需要供电企业保卫(消防)部门除及时下发有关消防安全文件要求外,还应加强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安规考试,召开消防安全座谈会,广泛交流经验,同时还要结合季节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特别重要的是,保卫消防部门应加强基层单位职工的消防技能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消防技术素质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增强全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除此之外,供电企业保卫(消防)部门应认真做好各级防火重点部位的审定工作,建立健全各种防火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档案。供电企业保卫(消防)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和素质的充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深化以及有关规范标准的掌握,需要有一个专业性、系统性的岗位培训过程,即干中学、学中干,善于钻研,勤于积累,只有具备应有的综合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管理经验,不断以此来武装自己,工作才能得心应手,就会正确解决易难问题,善于发现和纠正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供电企业保卫(消防)管理人员要善于管理,积极协同各基层单位切实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运行环境。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2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

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七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

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

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

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十六条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二0XX年6月3日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3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通风科负责。

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材料摆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搞好库内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要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灭火器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对不合格的灭火器及时更换。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在无火情的情况下,消防材料不得随意使用,消防材料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按照消防器材的质量标准,对照消防器材的规定存放年限予以及时调换新的合格消防器材。

消防材料使用、检查、检测、更换必须做好记录。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消火栓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消火栓在灭火、抢险救援中的作用,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实施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县公共消火栓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共消火栓是指安装在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各单位设立在城市街道的消火栓(以下简称消火栓)。

第四条公安消防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公共消火栓统一编号,按区域划分管理范围,加强日常管护和检查工作,并对消火栓的安装、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指导。

建设、规划、市政、给排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消火栓的管理工作,负责消火栓的购置、安装和财产登记。

单位和居民区内安装的消火栓,由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有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制度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规划与设置

第六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城市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规划设置消火栓并同步实施。

第七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道路宽度小于60米的,每120米设置一座消火栓;宽度大于60米的,在道路两侧每120米分别设置一座消火栓;靠近十字路口必须设置消火栓。

(二)商业密集地区、古建筑保护地区和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居民区,消火栓的设置间距不得大于80米。

第八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消火栓一经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或迁移,因城市建设需迁移或拆除的,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规划和给排水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安装与维护

第九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组织安装,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条消火栓的安装应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消火栓应当沿道路设置,安装在人行道上,距车行道边缘0.5米,并应设置明显标志。

(二)市政消火栓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井盖与人行道面板持平。

(三)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消火栓井施工、安装应达到规范标准,满足防冻要求。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安装的地下消火栓,必须选用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第十二条给排水部门应及时对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一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完整好用,无部件缺损现象。

(二)定期油漆消火栓,无油漆剥落和生锈。

(三)消火栓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闷盖和开关应当扭紧。

(四)定期试水,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小于10米水柱,并清除栓内污水。

第十三条对于不宜继续使用的消火栓,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共同制订计划,由给排水部门逐步更换。

第十四条消火栓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消火栓是消防专用设备,凡是同消防无关的其它用水不得使用消火栓。

第十六条因特殊情况使用消火栓取水的单位,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和给排水部门批准后,方可取水,并保证消火栓完好无损,改装消火栓或把消火栓改为它用,造成消火栓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和供水部门进行维修,使用单位应承担维修费用,造成漏水的还应承担漏水损失费用。

第十七条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供水部门批准利用消火栓取水的单位,当附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供水的需要。

第十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修复,保证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销售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火栓。

(二)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维修检测消火栓。

(三)埋压、圈占消火栓。

(四)损坏消火栓。

(五)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火栓。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加强本区域内消火栓的保护,确定消火栓所在位置的单位或个人对消火栓的监护责任。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有维护和检查消火栓的'权力和义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九条(一)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九条(二)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对个人处以警告或处以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第十九条(三)(四)(五)项规定的,处以警告或罚款。情节较轻的:对个人处以警告或处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在规划、设计、安装、维护、管理消火栓工作中玩忽职守,职权滥用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对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5

一、凡在站内直接或间接使用明火施工作业,均应到经本单位安全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上一级负责人)审批,办理《动火证》手续。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有关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二、动火作业时,现场应有人监护,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液化气站电气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液化气站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四、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五、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配电室的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七、电气设备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线的检查和测试。

八、发现电气设备老化和线路供电不畅等故障,由加油(气)站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报废。

九、做好电气运行的检查测试,并作记录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

消防器材、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检查测试及维修保养制度

一、液化气站应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设备、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实行统一负责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二、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应每12个月由专业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修,对报警探头清洗一次,系统值班人员对系统功能至少每班进行2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对所有灭火器材应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掌握各类灭火器的有效使用年限,到期强制报废。

四、灭火器材不应被挪作它用,应摆放稳固,没有埋压。应取用方便,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锁闭。

五、应保持灭火器表面清洁、干燥,没有锈蚀现象,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或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伤缺陷。

六、灭火器、防毒面具等器材应当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一、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液化气站负责落实,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二、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三、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四、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五、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六、液化气站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6

第一条 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在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 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第五条 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有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 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第七条 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7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4.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压力。

8.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9.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0.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1.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2.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

13.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6.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严禁作业,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护方可作业。

1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8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应履行的防火安全职责,规范防火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生活学习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防火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三、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五、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中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防火安全。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一条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抢险物资。

六、图书馆,计算机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院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酒精炉,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两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春冬重点防火期都要提前召开大会,严格要求,全面布置,具体安排落实防火应急预案。

三、每月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要点,提出整改意见。

四、每周一各系负责人和各值班人员将上周检查情况做以汇报,并具体安排本周消防工作重点。

五、会议记录齐备,内容详尽,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

八、节假日之前召开全校安全工作大会,落实校安全防火应急预案,做好排查隐患工作,确保学院安全,杜绝一切火灾事故。

第三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值班员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水电气,每天下班前要由专人检查本部位水电气等。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三、保卫科指定专门的消防人员,应经常巡查学院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四、学校每月由学校主要领导带队,保卫科,学生科,各系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五、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消防校领导带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六、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事故发生。

七、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员,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

对于重大火险隐患应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八、安全管理员经常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第四条消防宣传,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学校物业科和学生科全面负责。

学校确定一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责任人,负责开展学院内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学校内设有消防宣传阵地,在学校内设有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学生宿舍楼内设有消防警示牌。

三、学校内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

每年119宣传日开展一次学生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

利用每年新生入学军训,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生演习。

四、在冬春季节,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学生放假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五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二、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学校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一)疏散走道,疏散门;

(二)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三)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

(四)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四、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

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五、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

六、学生宿舍楼配备疏散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七、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二、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卫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成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三、保卫科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四、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保卫处消防科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五、保卫科每月要对学校所有的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六、保卫科主管每月须对学校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一、火灾隐患整改的范围

(一)违章进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疏散门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整改办法

(一)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保卫处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保卫处和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灶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

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二、礼堂,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营业厅,餐厅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

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

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三、仓库,车库,液化气站等使用明火作业的场所应当远离;

易燃与易爆物存放场所应当分离。

上述场所与教学区或人员密集区应当远离,不准近距离作业。

生活区,库房,维修场所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四、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五、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六、学生宿舍楼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液化气灶,酒精炉等工具,一经发现即没收,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八、校内严禁下列用火行为:

1、不经保卫部门批准,擅自动用明火。

2、焚烧废弃物,垃圾和树叶。

3、燃放烟花爆竹。

4、携带火种,火源进入重点防火部门,或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

5、动用明火时,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在指定地点进行。

第九条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熟悉和掌握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三、库房内物品要分堆贮存,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不应小于库房门的宽度。

库存物品的垛距,墙距,柱距,灯距,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每幢库房应规定贮存限额。

四、库内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要分类存放。

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物品要分开存放。

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耍分开存放。

五、能自然的化学物品和闪点在28℃以下的易燃液体应贮存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发现温度升高可能引起燃烧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六、发现化学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七、在贮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禁止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动作。

装卸易燃,易爆,氧化剂,强酸等化学药品必须轻拿,轻放,避免震动,撞击产生火花。

八、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的宣传标志。

库房内不得设办公室,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九、库房内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并定期检查。

不准拉临时线,不准使用高功率灯泡,不准使用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移动式的动力和照明线路应采用软质胶皮线,须架空固定。

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十、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库房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稻草,碎纸头,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除。

油棉沙,油抹布和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在工作结束后,要放到库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一、学习和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经常检查和保养好消防器材,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第十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学校防火重点部位

(一)学生宿舍楼

(二)图书室

(三)档案室

(四)大排练厅

(五)办公楼

(六)电脑房

(七)配电房

(八)食堂二,防火重点部位的`划定

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

2、财产存放集中的部位。

3、人员活动或居住密集的部位。

4、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部位。

三、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

1、各防火重点部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纳入行政工作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等项工作同计划,检查,评比。

2、执行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各防火重点部位的第一把手要全面负责防火工作,把防火安全纳入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的工作中去,常抓不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工作到位。

3、设立防火安全员,有条件的组建义务消防组。

4、防火重点部位都必须落实消防法规和学院制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结合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措施,所属人员要了解制度和措施的内容,并能认真执行。

5、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放置明显方便位置。

不得埋压和随意挪动,要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6、普及消防知识,做到人人会报警;

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的火灾。

7、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要畅通,不得堆放其他物品和易燃,易爆品。

8、严禁违章用电,不得乱接电源和私拉电线,不准使用蜡烛或其他明火,不能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杯,简易热水器,不开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9、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发生重大隐患要在限期内整改。

四、保卫处要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

1、定期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要求整改,登记,监督有关单位,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2、熟悉掌握重点防火部位的情况,指导,检查,考核各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

3、一旦发生火灾,要快速到现场,及时报警,组织指挥扑救,保护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熟练操作火灾报警系统,明确各报警器所在位置,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第十二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长春税务学院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灾指挥部。

负责组织,指挥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工作。

二、应急处置当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校园110'报警,保卫处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根据火灾情况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一)如局部发生火灾,火势很小,极易扑救,发现人员要及时向保卫处报警的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具进行扑救,保卫人员赶到现场后,可视火灾情况及时调整其他部位的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保卫科要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学院位置:净月大街与博学路交汇处向西200米)。

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对火灾现场进行有组织的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对水,电,煤气,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对财务室,档案室和重要设备装箱转移,同时进行加固,支撑,密封防水等应急处置,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2、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要派出人员和车辆到学院门口迎候消防车等,并引导到现场。

4、公安消防队赶到现场后,扑救组撤离现场,转为警戒任务,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外围警戒。

火灾扑灭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现场保护。

5、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救护救治工作。

三,保障措施校园内发生火灾,现场执行指挥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组织救灾。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灾义务,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

各部门必须做到无条件服从学院火灾指挥部的调度和指挥。

四,灭火救援

(一)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和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二)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火场总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6、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求助。

扑救特大火灾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三)公安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

(四)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

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五)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三章

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如果与上级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9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保证变电所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法。

一、工作任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健全消防制度,强化消防监督管理,不断改善防火条件,防止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和公司职工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二、防火重点部位

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及场所,一般指仓库、控制室、档案室、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

2.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等初起火灾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用于扑救贵重物资仓库、配电室、档案室和车、船及油类电气、仪表等初起火灾的1211灭火器。

4.主控室、库房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消防供水。

5.各种消防器材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摆放在防雨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7.消防设备、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保养和更换并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确保完好能用。

三、对认真履行义务消防员职责,模范贯彻执行消防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和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突出,工作表现突出的班组、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制度,玩忽职守,造成失火事故,引发火灾的班组及个人视情节轻重由本所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部门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对消防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一、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二、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三、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办公楼防火制度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食堂防火制度

一、伙房内的煤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四、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六、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0

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

二、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三、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设备,防止故意破坏供电设施的发生。

四、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五、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1

1、组织管理:

(1)泰安中行项目部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副队长由项目负责人和工程部经理担任,委员由各有关部门经理组成,各部门和独立班组都应有义务消防队员。各重要部门相应成立义务消防小组;

(2)义务消防队受泰安中行项目部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由保卫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培训,并定出必要的工作制度和训练计划。

2、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认真遵守和执行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2)经常参加消防训练,熟悉本部位环境和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补充消防器材,保证其处于使用状态;

(3)各部门要制订重点部位的“灭火方案”和“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并报消防中心呈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落实;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分析研究部门安全防火方面的情况;

(5)经常向所属部门和泰安中行项目部义务消防队员反映和报告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

(6)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查明原因;

(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并及时逐级报告。

3、纪律和要求:

(1)消防队员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要积极参加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

(2)消防队员在遇到火灾时,要挺身而出,奋力扑救,保护宾客和员工的安全;

4、消防队员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小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便调动,确需变换者,应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保卫部备查。

法律法规

我国已经颁布施行消防法律、规章20余部,国家消防规范、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200余部,地方性消防法规6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消防法》为基本法律,以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地方性消防法规相配套的消防法规体系。

1、消防法律。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同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分为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四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消防法》正在修订之中。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并公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2、地方性消防法规。除国家立法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消防法》的原则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多数颁布了地方性消防法规。

3、部门规章。公安部先后颁布了与《消防法》相配套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4、消防技术标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接受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设九个分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审查各类消防技术标准草案。消防技术标准经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后,报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或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GA)公布施行。现已颁布施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250多项。

注:九个分委员会为:①术语、符号、标记和分类;②固定灭火系统;③灭火剂;④消防车、泵;⑤消防器具、配件;⑥火灾报警系统和电气防火、消防通讯;⑦防火材料;⑧建筑构件耐火性能;⑨消防管理。

工程建设类消防技术标准主要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制定,经建设部批准后,作为国家标准(GB),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施行。其中重要的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另外,还有由公安部消防局与有关方面共同制订的如《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许多专项设计规范。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2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7、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8、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保障校内的灭火设施的。检查、设备完好率100%,并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并学生使用,防止火灾事故。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关好门窗,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

8、用电安全检查,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检查,如安全隐患,要整改、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3

一、为了保证同学们有足够的休息时间,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提高学习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二、全校学生实行午休制,午休时间是每天中午1:10-2:10。

要求:

1、凡宿生必须回宿舍午睡;

2、非宿生中午回家者,应在家午睡;中午不回家者,应在课堂或学校阅览室课桌上打瞌睡。绝不能逛街、参加体育运动、聊天喧哗等。

三、检查

1、宿生午睡情况由宿委会检查;

2、非宿生午休情况由学监组检查。

检查结果纳入文明班评比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规定者,按每人次扣1分处理;若发现有不服从管理或故意扰乱秩序者,交政教处视情节轻重,作适当纪律处分。

四、本规定即日起实施。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4

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 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报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 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二、对本站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1、对下列可以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

在站区域内吸烟的;员工着装不符合防静电要求的;

使用非防爆的通讯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的;

机动车辆及人员进入罐区和危险区的;

违章动用明火、用电和电气焊的;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由站长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落 实整改资金,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度给 予处罚;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 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液化气站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三、重大火灾隐患

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液化气站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或报上级负责人审批后)停产停业改正,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5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2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7、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严禁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4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③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应超过1.6米,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1.6米。

10、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11、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12、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8米范围内设防火隔离带。

13、 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士堤进行。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规及《61号令》,保证大厦及各部门的安全,根据工程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以部门经理、主管、领班负责的逐级责任制。

2.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每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

3.部门经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2)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

(3)划分防火责任区,为各负责工作的地段。

(4)明确重点防火部位为:配电室、制冷机房、燃气锅炉房、仓库等要害部门。

(5)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每月召开一次防火会议,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员工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一般灭火本领。

(2)自觉遵守物业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注意自己工作岗位的防火安全。

(3)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会报警,积极参加灭火。

(4)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要敢于制止。

(5)认真检查巡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消防管理

1.维修工作用火、电气焊,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派专人负责。

2.生活用火、锅炉用火,距可燃物应大于1.5m。

3.仓库、机房、配电室动火,必须符合用火规定。

4.仓库、机房、配电室禁止用明火取暖、吸烟。

5.存放易燃物品,要留足够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7

1各单位配电室应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经电工同意后方可进入。

2电工要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要坚守岗位,勤检查,勤巡视,及时排除异常情况,避免发生短路、断电、火灾等事故。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消防制度和安全运行规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4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坚持每年春秋季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等进行清扫。

6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要在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应按规定正确填写倒闸操作记录。

8经常检查配电室通往室外的挡鼠板是否插好,经常检查墙体、门窗和通风处的防护网是否严密,有无孔洞、缝隙,防止飞鸟、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电缆沟内应定期投放鼠药。

9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配电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有效战备状态。

10保证应急照明装置正常运行。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处于完好合格状态。

11配电室出现故障,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8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培训,和安全教育一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如有开封、使用和压力不足的要及时更换。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及时消除。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要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要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队负责,专职管理员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队负责组织实施,本车间管理人员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由本消防员负责管理。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将隐患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对上级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回复报告。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设当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一经发现交安环部处理。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队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本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2、就近原则使用灭火器材并立即报告当班领导,火势严重时一并打火警电话求救。

3、当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如需要启动预案立即启动事故预案,按照预案指挥系统和分工执行。

4、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6、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19

液化气是当今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燃料,液化气的主要成分为丙烷、丁烷等有机化合物,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居民在使用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一)预防液化气事故的措施

选用合格的灶具。燃气灶应放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燃气时,必须有人照看;不能私装、改装燃气灶具;定期检查燃气软管、接头,防止老化、松动;不能在燃气管上吊挂重物;不能把电器设备的接地线接在燃气阀上;临睡前、外出时,关闭所有燃气开关;装有燃气管道、燃气用具的厨房等处,不能睡人。

(二)液化气泄漏时的处置方法

确保压力表正常可把安装好的气瓶、减压阀、气管、燃具用肉眼观察是否有明显的脱落,气管连接处是否有管卡加固;确保气瓶角阀关闭之后,打开燃器具排压,然后关闭燃气具再打开气瓶角阀供气1秒立即关闭,看看压力表是否有压力值显示,有压力值证明压力表正常可用;观察减压阀上的压力表的压力值在关闭气瓶角阀后30秒的变化判断是否有泄漏,表现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压力值立即没有了,说明泄露严重;第二况压力值缓慢下降,说明有轻微的泄露;第三种压力值没有下降,说明没有泄露。如遇燃气泄露应迅速打开门窗,加速通风;立即关闭燃气开关,停止使用燃气;杜绝一切火种,禁止开关电器用具;用肥皂液涂抹法,查找漏气部位,将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调成泡和溶液,用毛笔蘸上肥皂液涂抹在怀疑漏气的部位,发现泡沫或气泡增大,即表明该处是漏气点,查出漏气部位可暂用胶布包扎,并及时报告燃气公司,请求修理。

(三)钢瓶使用多长时间需检验

国家标准规定:充装15公斤或小于15公斤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检验的检验周期为4年。对使用期限超过8年的任何类型的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四)燃气液化气失火时的求助措施

立即关闭液化气角阀;用温布扑打或覆盖着火点;若液化气瓶发热发烫,可用冷水浇洒,使其降温;灭火同时,勿忘向“119”报警。

(五)为什么不能将钢瓶倒立或卧放使用?

将钢瓶倒立或卧放使用,减压阀将失去减压作用甚至被破坏,直接影响减压阀的正常安全使用,极易造成漏气,一旦遇到明火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另外,还会造成残渣堵住出口嘴,容易形成泄漏。

液化气站入站须知:

1、一切人员进入液化气站,都需自觉遵守该站有关安全规定。

2、站内生产区严禁一切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区,外单位来站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火柴、打火机等)入站时应交门卫保管。

3、本站职工和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穿带钉鞋进站。

4、凡进入生产区的各种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处安装合格的防火帽。

5、严禁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和助力车进站。

6、自管户来站拉气的人员和车辆,都必须经站方批准,否则一律禁止入站。入站后装卸钢瓶时严禁摔、砸、滚、撞。

7、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擦车、防水。

8、外单位来参观人员必须持有该有关规定批准的介绍信方准入站,参观时必须由本站有关人员陪同。

9、外单位来站人员,未经批注动用站内生产设备,不准自行罐瓶。

10、带物出站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有与物品相符的出门证,否则不准将物品携带出站。

11、外单位来站人员不许乱走,未经允许,不许进入罐瓶车间、烃泵房、变电房、压缩机间等,更不得在此区域抛、人、扔易产生静电、火花的东西。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20

1.0目的

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大厦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的消防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对大厦消防防火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与指导,处理重大火灾事故。

3.2保安部长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定消防演习及火警应急方案。

3.3工程部主管督促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

3.4保安领班负责大厦日常消防工作的管理,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限期整改。

3.5保安员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的检查工作,其它当班人员负责本岗位责任范围安全日检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4.0工作程序

4.1建立防火责任制

4.1.1一级防火责任人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管理处经理)担任。

4.1.2二级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由管理处经理任命。

4.1.3三级防火责任人由部门各班组领班担任,由部门负责人任命。

4.1.4大厦各单位为防火分区责任人,与大厦管理处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4.1.5明确防火责任人职责。

4.1.6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公司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分别对本大厦、本公司、本部门、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4.1.7制定大厦消防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灭火方案。

4.1.8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4.1.9发生火警,全力组织扑救。

4.1.10协调大厦各业主、租户防火工作,搞好大厦防火工作。

4.1.11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4.1.12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4.1.13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以及灭火作战计划。

4.2义务消防组织

4.2.1义务消防队应占本单位总人数的30%,凡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女职工均为义务消防员。

4.2.2义务消防员须接受必要的消防训练,懂得一般的防火、灭火常识,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疏散路线。

4.2.3在大厦管理处组织下,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消防训练,提高技能。

4.2.4大厦各单位应将防火责任人以及义务消防成员的名单、楼层、房号、电话等报管理处备案,以加强管理处和各业主、租户在消防工作上的沟通。

4.2.5义务消防员日常工作中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整改。

4.2.6发生火警,义务消防员应积极参加扑灭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秩序,保护现场的工作。

4.3防火检查制度

4.3.1日检制度

a.每日由各班组巡逻队员对本大厦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b.各部门员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理。

4.3.2月检制度

a.每月由大厦管理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管理处防火责任人听取各部门消防工作的汇报,并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b.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安全综合检查整改表上》作出及时整改。

4.3.3检查内容

a.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管理、使用是否安全,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b.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

c.各单位动火前有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完工时是否做好清场工作,监管工作有否落实。

d.使用液化石油气、可燃油类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e.对烟头、遗留火种有否熄灭和清除。

f.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排烟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有否按期换药,能否保证应急使用。是否提高警惕,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4.3.4管理人员工作

a.保安部长负责制订《消防演习方案》,每年12月份组织一次消防模拟演习。根据部门制订的《消防知识培训计划》,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实操训练和业务知识培训。

b.工程部主管负责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设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处经理担当大厦消防检查员,审核部门提供的计划及实施方案,与大厦各单位签订防火分区责任书,监督消防火险隐患的整改。

5.0相关记录

5.1《义务消防队员花名册》qr/gr-616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21

一、目的

规范消防泵房管理工作,确保各类系统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范围

适用于消防泵房管理。

三、工作内容

1、消防泵房、地下消防水池、控制系统、消防水系统、设备等,由工程部负责维护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作好日常运行的巡查、点检、抄表及状态监控,并做记录。

2、消防泵房内机电设备由工程部专业电工人员负责维护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消防水泵房。

3、消防泵在正常运转下,选择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

4、消防水泵每周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接触器主开关每月检查一次。

5、消防泵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切换操作检查。每季度对电动机进行一次绝缘摇测。

6、消防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检查、清洁一次,并进行润滑、紧固、调整。

7、严禁非火灾情况使用消防用水。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22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5.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6.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8.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

1、消防组长李柏贞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5)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消防副组长梁锦雄职责:

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4)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向消防组长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组员许润勉、区金洪、黄俊祥消防安全职责

1)在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3)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4)协助组长、副组长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5)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6)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7)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8)搞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9)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

10)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消防管理制度集合 篇23

总 则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站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

第一章 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带班员、战斗员)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利用岗位上或起火部位就近的灭火器材展开灭火行动,并视火场情况报告辖区消防中队。

3、辖区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队统一指挥。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行动。

5、义务消防队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技能训练,每季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演练,每半年参加一次公司组织的灭火演练,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6、义务消防队员每年必须参见消防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微型消防站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应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训辅助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和安全。

8、微型消防站应在值班室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配齐常用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9、微型消防站负责维保公司的监管,并将维保情况上报,定期与辖区消防中队联合检查。

10、微型消防站负责落实公司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 消防站长工作职责

1、消防站站长在公司防火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站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站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站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站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站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长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第三章 副站长工作职责

1、副站长在站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模范带领本站消防员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责任制长期落实,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负责组织本站消防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运用正确战术和扑救方法进行扑救并向上级报告;

4、加强对本站人员的教育管理,经常组织站员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战术技术。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督促站员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装备器材。

6、督促站员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认真进行交接班。

第四章 消防战斗员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2、保证个人装备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装备)保养及完好。

3、服从火场负责人的指挥,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4、明确自己的分工,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出动。

第五章 例会制度

消防站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站长主持,全站人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站部另行通知)。 例会内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2、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

3、总结经验,讲评各班次值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强调和要求的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

6、听取站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特殊事由,站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设记录本及签到表,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 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时,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设备等进行移交。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交接后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交接内容包括:

1、介绍当班灭火、火灾隐患及遗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况。

2、认真检查器材,保证装备完好。

3、认真清理值班室、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认真清点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双方要认真办好交接班手续,防止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的发生,各班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 器材(装备)管理制度

消防站必须严格执行器材(装备)管理的有关条例,遵守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制度和使用规定,防止器材(装备)损坏、丢失、锈蚀和失效,保证器材(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使用器材(装备)的人员必须熟悉器材(装备)的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2、各种器材(装备)必须按照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

3、使用器材(装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4、严禁擅自动用消防站的器材(装备)。

5、器材器材应设置细致准确的台帐,并每季度清点一次。

第八章 厂区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制度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员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在器材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厂里并尽快解决。

2、保卫科、站部每月将根据情况对厂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进行考核、奖惩。

以上各条请全站人员严格遵守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绵阳X有限公司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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