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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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6篇)

觉慧,觉民,觉新这三兄弟代表着三种不同的性格,因为不同的性格,巴金给予他们的也是不同的结局。觉慧与觉民的结局,觉新很羡慕。他后悔了,所以他选择帮助觉慧。

还写了三个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女人,她们是琴,梅,鸣凤。如果当时黑暗的社会是一场战斗,那么琴是幸存者。鸣凤死得壮烈,也死得遗憾,她太有骨气,却没有理智。梅和她喜欢的人一样太听从长辈的话了。琴是个有理智,有骨气 ,又有毅力的人,所以她胜利了,她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

巴金笔下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因为被黑暗社会说压迫,又因为自己的处世态度,得到了不一样的结局。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

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

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3

读完《家》,整个人心情是沉重的,巴金的文章不像鲁迅文章那样犀利,可胸口一直喘不过气来。巴金说:“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人物,让读者们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可是这是可以忘记的吗?这段高家悲欢离合的历史。

高公馆像是一片表面平静实质黑暗腐朽的土地,滋养着上上下下几十个不同的人。这种压抑的环境下,既有青春有理想,渴望通过五四运动改变现实不堪的觉慧觉民,也有始终泰然处之的大哥觉新。有时我会想觉新是不是已经死掉,事实他还是活着,掌管着高家大大小小的事情和祖父的企业。那便是丢了灵魂吧,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整个人如白纸一样不堪。是现实把他逼成这样的,曾经的觉新有理想有追求,但他的身份不同,身为高家的长孙,觉新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的熏陶,尤其是子孝,这些都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怯懦,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弟妹妹的反封建抗争,又不得不维护封建统治的权威。在现实和理想面前,觉新必须选择现实,觉新的一生是纠结的,痛苦的,这样的一个悲剧人物让人心生叹息,却又无力去改变。文中的一个细节,高觉新顺着高太爷的意愿去他的公司当了职员,一个月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月薪水30元,这时高觉新的心里充斥着喜悦和悲凉。这是他劳动所得的30元,却也是他放弃理想的代价……

相比之下,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求得解放,敢于和封建统治相抗争的觉慧觉民被巴金先生刻画的栩栩如生。他们为民主自由和封建高家作斗争,他们要求高家把他们当人看,他们随时做好为革命牺牲的准备。觉民的琴,觉慧的鸣凤,都给了他们反抗的最好的精神动力。梅表姐和觉新抵受不住封建势力的压迫,而两个相爱的人永远分开,这是一个悲剧。同为反抗的琴和觉民是胜利的。

鸣凤的死让人心痛。曾经觉慧那样炽热的追求鸣凤,而身处旧社会,被封建势力所压迫的鸣凤,她总是逆来顺受的。“命啊,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鸣凤总用这话来告诉自己必须忍受,必须包容这一切,这所有的都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最后,鸣凤要被送给冯老爷家做小妾,她也是无能为力的,她只有向觉慧求助,而觉慧也是心有余力而不足,鸣凤心生悲哀和绝望,最后她选择以跳湖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鸣凤死了,这个为高家奉献出自己全部的青春的女孩死了,而高家一如既往的平静,似乎没有人在意到这个生命的离去,如此冷漠的高公馆让人心生悲凉。

心爱的鸣凤的死去,大嫂的难产而死,梅表姐的郁郁而终,大哥的始终为别人活着,家中腐朽势力的黑暗,逼迫觉慧逃到重庆,他永远的离开了高家,离开了这个他生长了20多年的地方。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似乎也没有结束。没有人知道今后的觉慧生活的如何,他会不会像从前那样有理想有追求,渴望革命,渴望民主自由。而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经历过血和泪,伤与痛才会成长。

《家》,新势力与旧势力相抵抗,新势力在挣扎,但我坚信旧势力一定会灭亡的,因为有这么一群有理想有追求可爱的有热血的青年们!

正如巴金先生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4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家)中有这样的描写:“可是后来他回到自己的房里,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为了他的破灭了的幻梦而哭。”文中的“他”指的是谁?“他”有什么幻梦?他的幻梦是怎样破灭的?请简要回答。

“他”指的是觉新。他打算中学毕业以后到有名的大学里继续深造,还想到德国(外国)留学,梦想与表妹结婚。由于他的祖父想抱重孙,他父亲便给他定了一门亲事,结婚的对象不是自己所爱的表妹,而且年内就要结婚,婚姻和升学的希望都成了泡影。

高老太爷希望有一个重孙子,想早日给高觉新提亲。“他(觉新)的相貌清秀和聪慧好学使某几个有女儿待嫁的绅士动了心。给他做媒的人常常往来高公馆。”高觉新的亲事最终是怎么决定的?请简要叙述。

来说媒的人很多,觉新的父亲和继母商量、选择后,只剩两家,而这两家请来的媒人情面同样大,他父亲就用拈阄的办法,把两个姑娘的名字分别写在两方红纸上,在祖宗的神主面前祷告后,拈起一个,亲事就这样决定了。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6

通过这个大家庭的没落与分化来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这部作品奠定了巴金在中国文坛中的巨匠地位。

巴金在《家》的代序《文学生活五十年》中写到:“《家》是我自己喜欢的作品。我自己就是在那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我如实地描写了我的祖父和我的大哥——一个“我说了算”的专制家长和一个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还有一些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女女——我的长辈们,还有那些横遭摧残的年轻生命,还有受苦、受压迫的“奴隶”们。我写这小说,仿佛挖开了我们家的坟墓。”正如巴金所说,《家》写出了高府中一代年轻人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写出了在高府的底层,人们正在或先或后的觉醒。

《家》是巴金用来批判封建宗法专制制度的一件利器,于是他选取了作品中最富朝气的觉慧作为执行批判的代理人。在书中,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封建大家庭的叛逆者,《家》中具有民主主义觉悟的年轻一代代表,是“五四”进步新青年。《家》的另一个第三代代表觉新并不是作者要褒扬的人物,但他的命运悲剧却是批判封建宗法专制的有力罪证,因此作者用在这个人物身上的笔墨仅次于觉慧。至于《家》中第三个重要人物高老太爷,则是作品中“封建宗法制度”的具象化。因此,这一人物开篇便处于不容争辩的被否定的地位。为此,在作品中作者极力将之塑造成一个封建制度即将崩溃时期封建家长制的代表人物,整个封建阶级的罪恶典型。作品写到老太爷为了觉民逃婚而大发雷霆时,有一段议论:“他只知道他的命令应该遵守,他的面子应该顾全。至于别人的幸福,他是不会顾到的。他只知道向觉新要人。他时常发脾气,骂了觉新,骂了克明;连周氏也挨了他的骂”。这段评论显然是把高老太爷作为一个批判的靶子在进行抨击了,在句子中我们可以看到觉慧式的愤慨,但更应该把它当作是作者对他所憎恨的封建制度的统治者的抨击。

《家》中的人物,在不同类型的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浇灌、照射下生长。他们不象现在的我们,有着一层温室的护罩,他们直接面对着变幻莫测的风雨。

今天的我,看到了他们弯延伸展的努力与永不妥协的精神。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7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8

20xx年冬天,李娟跟随一家哈萨克牧民深入阿勒泰南部的冬季牧场、沙漠,度过了一段鲜为人知的荒野生活。

此后,她将自己亲身体验过的牧场生活描述与笔下。这本书,便是这段生活最真实、最感动、最深入、最珍贵的全景记录。

作为第一位描写哈萨克民族冬牧生活的汉族作家,她以饱含深情、灵气飞扬又不失节制的文字,呈现出阿尔泰最后一批“荒野主人”冬季转场时的独特生存景观,令人叹为观止。

她的《冬牧场》被人称赞“文坛清新之风,阿勒泰的精灵”。春天接羔,夏天催膘,秋天配种,冬天孕育。羊的一生是牧人的一年,牧人的一生呢?这绵延千里的家园,这些大地最隐秘微小的褶皱,这每一处最狭小脆弱的栖身之地……青春啊,财富啊,爱情啊,希望啊,全都默默无声。

有人说:与李娟之前的散文集子相比,《冬牧场》是一部完整的作品,一定会让热爱李娟的人得到极大的满足。

她这种富有价值的、兼具深情与克制的日常记录和生活描写,使她的文学疆域远远超越具体的地理界线与时间限定,在广大的时空获得延伸性的力量。

就好像:

“那么羊听到了吗?羊谅解了吗?这是一个被宰杀者看着长大的生命。宰杀它的人,曾亲手把它从春牧场上的胎盘旁拾起,小心装进准备已久的毡袋,再小心系在马鞍后带回家……宰杀它的人,曾漫山遍野带着它四处寻找最茂盛多汁的青草,当它迷路时,冒着雨把它找回来……”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9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波丽安娜》这本书,让我感触至深.

波丽安娜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母亲早早就去了天国。她和做牧师的父亲生活在一起,非常不幸的是,她的父亲也去了天国。所以,她只好来到很远的波丽姨妈家。但是,这个富有、独自住着一幢大房子、脾气古怪的波丽姨妈并不欢迎这个外甥女,她甚至都不去车站接波丽安娜,而是派了一个女仆南希前往,以至于小女孩把女仆误认为是姨妈......不过,波丽安娜并没有伤心,反而是把这些让她不快乐的事都看成为“开心游戏”。最重要的是,她不但让自己在困难和打击面前去发现快乐、享受快乐;还鼓励身边的每一个人去这么做,自从她来到以后,整个贝汀斯镇都重新获得了生机......

波丽安娜让我知道了做人要乐观、宽容。所谓的开心游戏不过是遇事往好的一面想。而波莉姨妈去恰相反,多年来,她所做的事都是为了责任,而不是让自己快乐。她就像牡蛎一样把自己关了起来,还好被热情的波丽安娜打破了,让她重新微笑地面对生活。波丽安娜很宽容,面对没人喜欢的斯诺太太,脾气暴燥的彭德莱登,都微笑着问好,让他们心中的小鸟重新飞上了蓝天翱翔。

《波丽安娜》这本书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缺点:爱斤斤计较,不过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缺点,正在努力的纠正偶!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开卷必有益。“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籍是传播知识的载体。书海浩瀚无边,里面蕴藏着丰富的知识,知识是开启梦想之门的钥匙;知识是无价的宝贵财富,知识仅有靠读书才能获得。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是一种享受,无论躺在床上随意浏览,还是在办公室伏案书海畅游;无论是在公共汽车上翻阅消遣,还是在茶余饭后静坐捧读、托腮沉思,都会使你进入一种兴趣盎然、不克言状的绝妙境界。

当心境愉快的时候读书,它会带给你更加舒畅的惬意;当心境消极悲观的时候读书,它会唤起你对未来人生的热爱和完美生活的向往;当你孤独寂寞时读书,它就像佳人乍到,给你送来了清新的问候和舒适的抚慰,使你心胸顿时豁然开朗,感到世界是那么完美,人间是那么可爱。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可开阔视野,明了天下之大事;读书可陶冶情操,使人心胸更加开阔;读书可醒脑益智,提高人的综合本事;读书可豪情满怀,使人精神更加振奋;读书可泣人泪下,它能净化人的心灵。每读到一本好书就像他乡遇故知、久旱遇甘霖一样,另人心旷神怡,从中获得宝贵的启示并能懂得人生的真谛及生活的意义。

读书的感觉真好!朋友,多读书吧!与我同乐。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物种起源》可谓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早就渴望拜读一番。终于盼到了寒假,使我得以有暇一睹科学巨人留给人类的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

人们认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达尔文本是一位基督教信徒,而他由于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宗教中许多违背现实的东西,于是开始怀疑《圣经》是不是真正的真理。达尔文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这也是他能抛弃神创论而研究进化论的重要条件。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90年代,有的宗教人士才承认了进化论。1996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主要是一些宗教信徒)否定并驳斥进化论。我不久前还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仍然以神创论否定进化论。

由此,可想而知,在一百多年前,达尔文要否定残酷的教会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一定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籍对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给我们讲述许多有趣的故事,可以将多彩的生活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可以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领略人生的真谛。

书,就像一位博士,时刻传递给我们知识。读书能让我们获得许多知识,开阔视野。我的书架上就有系列读本《地球之谜》、《自然之谜》、《人体之谜》、《动物之谜》等,我时常读上一读,从而知道了世界上最高的山是喜马拉雅山,有8844。43米,世界上最大的沙漠是撒哈拉沙漠,世界上最壮观的大瀑布是尼亚加拉瀑布,它横跨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还知道了生命开始于父母的精子与卵子,知道了天上为什么会下雨,风是怎么形成的,云为什么不会掉下来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多读书来获取。假如我们是一棵树,那么不多读书、不多学习就不能吸收足够的“营养”,长大后就会变成一棵空心树。要想成为有用的栋梁之材,就要多多地读书,多多地学习。

书籍中可以学到许多知识外,还可以读到一则则有趣的故事。最近我就读了《西游记》,它描述了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的保护下,克服重重困难,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去到西天如来佛祖处,求得真经的故事。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和一个筋斗就十万八千里的神奇,让我非常羡慕,还有它不畏艰难,智斗妖魔的精神也值得我学习。三打白骨精、女儿国奇遇、真假孙悟空等一个个小故事的精彩描写就像动画片一样在我眼前浮过。让我自然而然的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得就是这个吧!

读书可以汲取知识,还可以陶冶性情,明白许多道理。就像我暑假里读的《爱的教育》,它就通过主人公安利柯以日记的形式在每月故事中将父母对子女的爱,子女对父母的爱,同学之间的友爱,老师对学生的关爱,还有对祖国的爱……娓娓道来。我读后思绪万千,它让我懂得怎样真诚地对待朋友,怎样用爱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开卷有益,让我们多读书来扩大我们的视野,陶冶我们的性情,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吧!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埃米尔是伦纳贝亚村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头发。他的脾气很拧,当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

虽然埃米尔整天都淘气闯祸,但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曾经有一次,他为了让济贫院的老人们在平安夜吃上一顿丰盛美味的晚餐,费尽心思把他们接到家里盛情款待,把妈妈做的用来招待客人的食物都吃光了。

阿尔弗雷德是他们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必需马上开刀。虽然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路上很危险,但是埃米尔还是偷偷地独自驾车送阿尔弗雷德去医生那儿。阿尔弗雷德最终得救了。

埃米尔还很有经济头脑。有一次农场主们赶集,要经过他家的农场,他就通过替农场主们开门来赚得小费。在集市上,埃米尔通过自己的智慧,不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一匹马和一只很会下蛋的瘸腿母鸡。

我很喜欢埃米尔。因为在他身上找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也常常调皮捣蛋,惹得大人头疼不已;我也象他一样有经济头脑,在寒暑假里经常打扫卫生挣钱,把钱存起来用来买书。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埃米尔故事的人都会喜欢这个淘气包。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悟总结如下: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偷了好友吕克的影子,知道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他去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他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这件事情挺耐人寻味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应届毕业生,在这个找工作,略带迷茫,看着别人工作心痒痒却苦于心仪的公司还不给个电话面试的非常时期。很多时候当我们发现别人走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们会不加选择甚至说不加考虑地去从事第一份工作,幸运的话,你会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你想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幸的比较多。当工作被加上各式各样的标准去衡量何种为好工作,何种为差工作,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按照人们口中的标准,选择一个薪酬不错,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以为我们以后就能开开心心的了,但是大多时候都不是,我们会发现工作越做越烦,越做越没意思,发现这和当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这时候苦恼、烦躁会让你在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是好工作?最适合你的就是好工作。可惜的是,我们最适合的是什么,我们自己都无从而知,也许这就是一个慢慢发现慢慢改变的过程。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以下书中摘录的一些话:

她凝视着我,漾出一朵微笑,并且在纸上写下:“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海滩上的克蕾儿)

我只是你生活里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苏菲的伤)

不知道姓氏的克蕾儿。这就是你在我生命里的角色,我童年时的小女孩,今日蜕变成了女人,一段青梅竹马的回忆,一个时间之神没有应允的愿望。(被唤回的记忆)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一支东北人民解放军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这股匪徒是原国民党的败兵,流窜到我军后方搞破坏,侦察英雄杨子荣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打进威虎山内部,探得敌情,配合小分队里应外合全歼座山雕匪帮。战士个个吃苦耐劳,在雪原纵横,与敌人作艰苦的斗争。在斗争中,战士们高度发挥了军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战胜了常人所难以忍受的艰苦,克服了想象不到的困难。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当属侦查英雄杨子荣,他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也是我崇拜的大英雄,为了顺利完成潜入座山雕老剿当“胡团副”,完成“智取威虎山”的任务,杨子荣苦练匪语,什么“紧三天,慢三天,怎么看不见天王山”,什么“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在献礼座山雕之时,杨子荣机智果敢,对答如流,当遇到紧急情况时,他也临危不惧,勇敢机智,化险为夷,最终来了个“小分队驾临百鸡宴”,大获全胜。

这些年轻的解放军战士之所以能勇敢坚强抛头颅洒热血,正是因为他们心中有坚定的革命理想,为了解放全中国而奋斗。再想想我们这些小学生平时只顾吃喝玩乐,根本不知道长大以后要做什么?学习不主动。

看了《林海雪原》,结识了那么多英雄人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呢?从现在开始,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积极进取,长大报效祖国。杨子荣等英雄人物的勇敢坚强的品质也让我敬佩不已,作为21世纪的小主人,我们与他们相比,是否显得太脆弱了呢?当学习上遇到一点难题时,我们很多孩子采取的办法不是猜,就是蒙,或者干脆不做,采取的是逃避。当我们在生活上遇到小小的困难时,我们又有多少孩子能够咬紧牙关,与困难做斗争呢?看到书中战士们的顽强意志,我深有感触,我下定决心,在漫长的人生海洋中扬帆启航,奋勇前进,到达胜利的彼岸!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乔布斯传》封面上那个戴着无框圆镜片眼镜,满脸胡渣分明的乔布斯,我笑了笑,当年的意气风发,如今却是瘦骨嶙峋。这都是由于他所患的癌症。

本书作者经过乔布斯本人及家人、朋友甚至是竞争对手供给的资料完成了这本书,从各个角度呈现给我们各个时期,各种事件亲历者的叙述及看法,力图还原真实,有赞有骂,能够看到其天才的一面,也能够看到其不受欢迎的一面,避免一般传记的唱赞歌的形式,力图客观真实。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

乔布斯从小被收养,亲生父母因为生父是叙利亚的穆斯林,生母的父亲不一样意其生母与生父结婚不得不让他被收养。我想也许这也是促使他对宗教的研究的因素之一吧。也许他一向在想他的外祖父为什么要不容许他的生母嫁给异教徒,即使要付出外孙要被收养的代价也不改变。从小就表现的桀骜不驯,13岁就十分的有自我的独立思想,宣布再也不想崇敬上帝,再也不去教堂,但他却花好几年的时间研究并尝试实践佛教禅宗的教义。19岁的他去了印度进行一次精神之旅,呆了7个月,回来后经过各种途径追求精神启蒙,早上和晚上他会冥想及禅修,其余时间去斯坦福大学旁听物理学及工程学的课程。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一样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梦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人物,他的独特人格魅力也融入到苹果公司的角落。他极具说服力,敢于冒险,相信直觉,同时又不空等,进取去寻找机会和创造实现想法的可能。一切以行动说话,打造属于自我的现实。

这也给我了很多的启示:

一、执着的信念和坚定的信仰

那里所说的信仰,并非关于宗教和哲学。而是个人的精神探求和行为准则。就是一个人的思想。乔布斯念大学时,接触到了禅学,这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是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书上讲,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教师是一个日本人。(禅,本是一个中国的国粹,却被日本人保留并发扬,这又是一部文章可写的东西)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to your innervoice。

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之后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二、不惧怕失败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我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可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之后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活力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仅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__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期望经过死去那个地方。可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明白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让身边的人更优秀,与他们共同打造一个完美的团队,这样自我想做的事情才会实现。

不管他承不承认,乔布斯不是什么都会的。没错,他能够对每个产品每个广告活动施加巨大的影响,但他也明白,世界有些人的技能是他无法企及的。乔布斯早期和SteveWozniak的搭档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和Wozniak搭档而获得了早期的成功,给乔布斯未来和别人的通力协作供给了模板。

通常情景下,公司和经理会满足于水平一般的员工。而乔布斯重视人才,并认定在一家全是A级员工的公司里,任何矛盾摩擦都能够被出色的成果所抵消。他可能是正确的。

“生活里的大多数东西,最好的和平庸的之间约有30%的差距。最好的航班、最好的膳食,都可能比平庸的要好上30%。在我眼里,和水平一般的工程师相比,Wozniak要好上50倍。他光用脑子想就能开会。Mac团队就是打造A级团队的一个尝试。人们说他们无法和睦相处,说他们会相互憎恨,但我发现A级员工喜欢和A级员工共事,他们压根就不想和C级的人共事。”

“这么些年来,我懂得了,要是你有十分优秀的员工,你根本不需要像照看婴儿般看着他们,”乔布斯之后解释,“期待他们有优秀的成果,你就能让他们做出优秀的成果出来。”

这是乔布斯的经验之谈,也是当代管理者最值得注重的地方,。众人是柴火焰高,但每个人拾起的柴火质量各不相同,所以又要有人拾柴又要保障柴的质量。放在团队里,我们就必须要去培养精英,这样一个高效的团队才会有卓越的成绩。所以无论是团队的领导者还是队员在自我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队友的提高,去共同打造完美的A级团队。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我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乔布斯一个传奇的人物,无论从大的industryview,还是直接的___上来说,当今时代,最伟大的商业领袖,非乔布斯莫属。让我们坚定我们的信心,在乔布斯精神的指引下去创造自我的传奇!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从一年级开始,爸爸就让我朗读《三字经》了。虽然我那时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但是读起来依依呀呀的倒是别有一番韵味,朗朗上口。在不知不觉中,我已能将其背得滚瓜烂熟。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从中悟出了些道理,也慢慢明白了爸爸一直鼓励我背《三字经》的一片苦心。

《三字经》中有很多让人感人的故事呢!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曾子杀猪传千古”。有一日,曾子和他夫人要一块去赶集,曾子的儿子死活不让自己母亲走,母亲就哄孩子说:“回来给你吃猪肉!好不好!”。儿子听了母亲的话,就松开了拉着母亲的手。赶集回来后,曾子磨刀霍霍,准备杀猪。其妻看见了说:“我是哄孩子的!”“哄孩子?以后孩子长大了哄你、我,怎么办?如何了得!”说完曾子一刀便把猪杀了。曾子是《大学》的作者,也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他言而有信,即使是对一个小小的孩子。这让我很感动。

让我感悟甚深的是这一段:“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块玉在工匠的雕琢下,才能尽现它的光彩,成为一块稀世美玉。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练,很难成才。所以呢,从小就要刻苦读书,长大才能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首孝弟,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我从这段话中明白了自己做为儿女的要孝顺和敬爱长辈,尽自己的能力。所以我现在已经开始为妈妈分担家务活了:擦席子、擦家具、拖地,晚上睡前给妈妈敲腿,按摩肩膀。让妈妈睡得香香的,我才开心。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让人觉得“孤寂”的书名,是当初吸引我去翻阅这本书的原因之一,而另一个原因就是这本书据说曾被翻译成二十三种以上的语言,还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单上停驻了近二十年。一翻作者简介,发现书的作者是一位心理学家,难道这是一本心理学书吗?随手翻阅一下,却发现语言很平实,还有一些真实的事例,于是,我开始了此次阅读之旅。

一向以来,作为特教教师的我,当被其他人问起职业时,他们都会追问两句:是小学还是中学教师啊?是教什么的?当了解真相后,大都会“夸”上一句:很有爱心的工作啊!“爱”这个字眼似乎总会在我耳边响起。固然,在他人,甚至是自我看来,做教师的都要有一颗爱心,而做特教教师的,这颗“爱心”的分量应当还要重!所以,我也曾单纯地认为,只要抱着对学生的爱,就能胜任这份工作了。但当我读完《少有人走的路》第二部分“爱”时,顿时哑然失笑,我对于“爱”的理解看来是有失偏颇的。

诚如书的作者说道:“爱是自律的原动力”、“爱是长期的和渐进的过程”、“真正意义上的爱,既是爱自我,也是爱他人”。看来,爱不仅仅是为了促进他人心智成熟,还是为了促进自我心智成熟的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像这样,对于“爱”的一系列的阐述,顿时让我觉得心域宽阔了许多。这又让我突然记起导师在我们新教师带教会上提及的“爱”的意义:“用爱打开心灵”!是啊,要走上心智成熟的旅途,要让自我的心灵更充实丰腴,就必须要怀有“爱”意。

要爱我们的学生,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要爱我们的家人,这样才会拥有一个完整的人生!

要爱我们的工作,这样才会找到自我的人生价值!

要爱我们的生活,这样才会让热情和自信充满每一天!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原本我订的并不是这本书,但我要的那本书被人拿走了,机缘巧合下让我拜读了马克?李维的第10部作品《偷影子的人》,并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

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终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待什么,又应该去做些什么。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心情愉快!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一个名符其实的淘气包萧红的童年,都记在了这本《呼兰河传》里了,它带给我们她美好的童年记忆。年仅33岁。萧红的一生实在是不幸,最美好的也就是童年了。

小的时候的她总是让人有操不完的心,在童年生长的地方最痛爱她的只有她的祖父,她整天跟祖父在园子里奔跑、种地、搞恶作剧、来消磨时间。我读了这本书后,怀念起了自己的童年,现在学习越来越不容易,我逝去的童年也逐渐随时间忘却。没有时间再留念。而这本是却奇迹般的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两个童年的比较、更是两个年代和两个社会的比较让我鼻子发酸。我也能体会到作者写这本书时的悲凉。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我很热爱读书,特别是神话类的书籍,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书里讲的很生动、形象。

把故事中的人描绘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牛郎织女》是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篇神话故事,故事讲述了牛郎织女相亲相爱,忍受着一年只见一次的痛苦。从中我体会到了牛郎织女无法割舍的爱情。他们的故事使我感动。

《女娲造人》的故事传遍千家万户,女娲造了男人和女人,使人们可以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使人们过上了幸福和谐的生活。

《女娲补天》这个故事讲述了女娲为了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冒着生命危险,帮助人们补天,从中我体会到了女娲不惜一切也要造福人类的决心与毅力,不屈不挠,顽强不屈。最后,经过一番努力,女娲终于将天补全了。从《女娲造人》和《女娲补天》这两篇神话故事中,体会到女娲不仅是人类的创始者,还是人们的保护神,灾难面前总有女娲保护人们。

神话故事是我们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使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我爱读神话故事。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知识经验的载体,它记载着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它可以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龙坚也许他读了书罢了,就救了他一家的生命:一个星期日的中午,他的爸爸在家的沙发上看报纸,他和他姐姐在家里的房间做作业,他妈妈在家里的厨房做饭。突然,龙坚的妈妈大叫一声,他们飞奔过去,连忙喊:“快!快!快把锅端起来,不然煤气坛会的!”爸爸伸手准备拿锅,可火太大,手伸不过去,他也束手无策了。这时,龙坚和他姐姐看到这里,姐姐急忙说:“快泼水!”爸爸立即阻止:“油太多,泼水不是火上加油嘛?”怎么办?眼看着火势越来越凶猛,几乎要烧到屋顶,说是迟,那时快,龙坚一个箭步飞身上去将锅盖往锅上一扑。嘿!大火马上熄灭了,全家才松了一口气。事后,龙坚、姐姐、爸爸围着妈妈问起起火的原因。原来妈妈炒菜前在锅里放多了油,就去找碗,想把多余的油盛出来。没想到时间一长,锅里的油就烧着了。爸爸妈妈见龙坚一下子就扑灭了火,格外高兴,还夸奖他聪明,问他从那里学的。他说是从书上学的。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我从小就很爱读书,因而妈妈经常给我买一些书。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妈妈买了一本我盼望已久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可把我高兴坏了,晚上匆匆地做完家庭作业,我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渐渐地,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深深地把我迷住了,不知不觉中夜深了。“琪琪,你这个小书迷,也不看看几点了,早该睡觉了……”在妈妈的一再催促下,我恋恋不舍地钻进了被窝。可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脑海中老是翻腾着书中的故事情节。夜,静悄悄的,起身偷偷一看,爸爸妈妈早已进入了梦乡,于是我慢慢地打开台灯,情不自禁地又看了起来……第二天一上午的课都打不精神来,我暗暗地告诫自己:今后可不能再熬夜了,要不然会影响学习的!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的眼皮还有些睁不开呢,可一看到餐桌旁摆放着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的精神头一下子就来了,一只手往嘴里扒着米饭,一只手翻开书本眼睛眨也眨地看着,差一点儿都把饭喂到鼻孔里了。“你这个小书迷呀,吃饭时可不能看书……”妈妈一边嗔怪着我,一边将书收了起来。

就这样,厚厚的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欣赏完了。我对一本本故事书中的生动情节和精彩描写充满了向往,过不多长时间,就会缠着妈妈带我去逛新华书店。我也成了 “多看少买的小书迷”,在书店中一蹲就是多半天。妈妈看到我着迷的书就会买下来,时间一长,我的小书房里的书香气就更浓了。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在伴我成长,做一个小小书迷真是一件幸福的事。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有句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友情弥足珍贵,人生若有三五知己,足以。伯牙绝弦告诉我知音难遇,而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告诉我,知己难求。

《威尼斯商人》和莎士比亚其它的剧本一样,表现了他对生活的热爱,还有对青春的向往,而最令我感触的就是这个剧本的曲折有趣的情节,洋溢着十分浓厚的喜剧色彩以及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

作品的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是挚友,他们不因身份不同而只是陌生人,他们成为了朋友、兄弟。也因为这份友谊,商人安东尼奥为助巴萨尼奥向鲍西娅求婚而低下脸做了个决定——向犹太人夏洛克借了三十个金币。要知道夏洛克可是个高利贷者,安东尼奥曾影响他的生意,他借此报复——在借约上说三个月期满未还钱就要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抵债。

眼看着三个月的借期就要到了,可安东尼奥因船失事,未能如期还钱——夏洛克便无情起诉,要安东尼奥履行借约,割下一磅肉。如此沉闷闷的天却突然出现阳光——鲍西娅灵机一动,女扮男装成安东尼奥的律师,鲍西娅凭借聪明的大脑和伶俐的口齿使安东尼奥毫发无损——法庭跟寻她的看点,判决只许割肉,不许流一滴血,只许割一磅肉,不许多一丝少一毫,否则诉讼者将抵命。

夏洛克惊愕之余要求撤诉,鲍西娅依法将他的财产一半判归受害者一半充公。夏洛克彻底诉败,安东尼奥等人收获了珍贵的友谊和爱情。

安东尼奥为成全好朋友巴萨尼奥对鲍西亚的求婚,向夏洛克借高利贷,这就是无价的友情;好朋友巴萨尼奥和鲍西亚等人为了挽救安东尼奥,也是尽心尽力,这也是无价的友情。友情比金钱重要,友情是无价的!这应该也是我们对待朋友应有的态度。

为这样的友情,我深深地感动,因为我也像安东尼奥一样,拥有一位好朋友。升读初中,我的好友琳琳一直待我如知己。在学习上,我们的成绩都比较优秀,但是我理科相对比较弱,理科优秀的琳琳从来不担心我赶超她,课后给我讲解难题。在生活上,有一次我跑步摔倒伤到膝盖,连续一个礼拜走路一瘸一拐,都是琳琳不离不弃陪我一起吃饭,帮我提重物,她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我为拥有这样的好朋友而骄傲,我知道金钱是买不到这份友情的,所以我会尽可能关心琳琳,让自己也成为她的知己。

别林斯基曾说过一句话:“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威尼斯商人》,我读到了怎么样去珍惜无价的友情,为安东尼奥等人无价的友情点赞!幸福需要经营,无价的友情更需要互相经营。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我爱书,更爱看书,不仅仅是书中的故事令我着迷,更使我着迷的是读书使我产生的感悟和道理。对一本书的感悟中隐含着的道理不只是一个,而是许许多多个,这些道理能够使人受益,甚至能够改变整个世界,所以看书不能只看故事本身,要深刻理解其中的道理,并让这个道理伴随我们一生,这样才把书的作用发挥出来。

书,本来就是使人明白道理的。

就像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其实就是写的一位身为寡妇的母亲,看似写狼,实为写人。写了身为一位狼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愿;身为母狼普通的情感;身为狼的残暴、嗜血成性;身为黑桑妻子对狼后的向往。也反映出人类的权力欲、情感欲、贪婪、昏庸、残暴,在蓝魂落入陷阱那一章,把人类残暴、贪婪、丑恶的脸表现得淋漓尽致,为了钱,不惜杀害生灵,破坏一位母亲对儿子的期望,残害一位母亲的精神和肉体,改变一位母亲的一生,这,简直是罪不可赦,不知还有多少动物在承受失子之痛,猎人究竟改变了多少生灵的命运?这,是个未知数。

在这本书中,展现了弱肉强食的残酷世界,同时,也反映出人类世界中的以强凌弱,先不说竞聘,就说战争,战争侵略者从来都是以强凌弱,就说以石油多着称的伊拉克,连年战争,为石油是争得不可开交,具不完全统计只伊战死亡人数可能在39万至94万之间,世界上发生的战争又何止伊拉克这一次战争?在我国土地革命时就死了3500万人,世界上发生的战争又何止我国土地革命这一次战争?由此看来人不如狼。

《狼王梦》中媚媚不孝,人类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孝”这个字呢?层出不穷的“啃老族”一波接一波地“涌过来。”人不比狼。

人类从小咒骂狼,是否有反思过人的行为和思想真的高于狼吗?

我想对全人类说:“反省吧,忏悔吧,不要把事情做绝了,人类,难道没有一点良心吗?没有一点同情心吗?动物和人类乃同一个屋檐下的亲人,难道人类就是这样对待亲人的吗?反省吧!”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感悟的一部分。

家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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