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通用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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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通用27篇)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老的诅咒是德国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尔夫冈·霍尔拜恩和海克·霍尔拜恩夫妇的作品。当我读这部书的时候,好像跟着主人公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钻进金字塔下的密室、穿越地下暗河、猫王神殿,进入帝王谷阿肯那顿法老的秘密陵墓阻止诅咒应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

书中讲述了3320xx年前法老阿肯那顿被他的朋友埃叶杀死,被长矛刺中后的阿肯那顿居然还活着,然后他对埃叶发出惊世骇俗的诅咒:“你将……活着。你将永远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所有武士从他们的沉睡中唤醒!只有那时,你才可以死去!”3320xx年以后,星辰又运行到当年的位置,法老的诅咒即将应验,埃及将陷入巨大的灾难,成百上千无辜的人将面临死亡。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为了阻止奥西里斯这一灾难的发生,去了阿肯那顿的陵墓,但是失败了。只要日出,一切都晚了。阿顿的爸爸在日出之前启动了未完工的水坝,沙漠变成了沼泽,太阳出来了,武士复活了,但是被子水浸泡过的武士一遇到阳光就开始化解,这场灾难避免了发生。整本书从头到尾情节神妙离奇,悬念不断,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中的小主人公善良的人性、勇敢的行为,让我大为震撼。读完这部书,我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人或许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但完全可以改变它的结果。它就在人的能力之中,可以在已发生的事情中获得最佳结果。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5

“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7

我爱艾青的诗,不仅是因为诗美,字里行间藏不住爱国的愤慨!涌进我的心,我的脑海,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我爱艾青的诗,最爱的是这一首《向太阳》。这首诗是在艾青从战火纷飞的北方回到武汉,满怀对战争胜利的希望与期盼而作的,“向太阳”的标题让人联想:昏暗的过去,新晋的希望,光明的未来!主题一目了然。

他起来,不仅是一个人在刚起时,看到远方的太阳,而是一个切切实实的,刚经历了战争的人民,看到希望的曙光,毫不夸张做作的语言,却是那么深刻,刻进我的内心。

他来到了街上,街上是多么和谐,有了色彩,“早安呵”,艾青不忍心打扰这份黎明。他又回想起“昨夜”的痛苦,经这一反衬,沉重感仍未消失,反而加重,也令读者更加好奇,耐人寻味。

他回忆起了昨天。是多么痛苦,无止息的战争,残酷的杀戮,毫无自由可言,这困住了他,折磨着他,他无能为力,他替那些无辜的生命哀嚎!也只能哀嚎。文章是他最真切的情感,真挚的悲伤喷涌出来,灵魂永远歌颂,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希望,他期待黎明的到来!我与他一同盼望着,诚切地盼望着……

黎明终于到来!他含着热泪描绘了城市的工业,他心情激动!

这落后的人民崛起了,这钢筋煤油的气息比什么都香。

我所读的《艾青诗选》,就是艾青精神与意志的集中,是再简洁不过的语言,也是品味不尽的意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8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比较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构成了鲜明的比较,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恩师是让人怀念的,异常是当你身处异国时,经常会让你觉得孤独。而在那时,却有一位教师唤醒你的灵魂,给予你关爱和鼓励。

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异常认真,感觉"真。奇怪,今日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最终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想想自我和身边的恶人,是否也是这样。有强壮的身体,但思想却愚昧无知。为什么我们不努力学习呢学习能充实自觉的知识,开阔自我的眼界!为什么我们要放弃学习的机会,而整天碌碌无为得生活呢那只会让你的人生显得淡漠平庸;为什么我们把握此刻,珍惜眼前呢有的东西一旦失去就没有了,而失去后才明白珍惜还有什么意思呢?

把握此刻,努力学习,你就会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9

列夫托尔斯基的《安娜阿卡列尼娜》在19世纪的世界文坛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通过对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的悲剧,她在不断挣扎之后走的极端的路线,作者渲染的丰富的感情色彩都让人感受到深刻压抑的窒息的疼痛感,以及对故事主人公的怜悯与惋惜。

“风中之烛在风中摇曳,微弱的亮光照亮四周,最终在黑暗之中黯然消逝。”这句话所表现出来的绝望深刻体现了安娜的懦弱无助,她一直都在劝慰自己,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但是她作为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牵挂与愧疚使她深陷矛盾与罪恶之中,她在经过无助的痛苦挣扎于煎熬之后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找寻心灵的真谛。我想当它的灵魂脱离身体俯视她的一生时会不会悔恨,她所放弃一切追求的爱情被粉碎,她想以死来抗拒当时的社会,在那个俄国新旧交替的历史时代,关于家庭的悲剧层出不穷,她的反抗与对真爱的执着是否能够引起人们对真理性的思考真的值得怀疑。

电影场景里这场爱情悲剧的结尾是安娜身着一袭与沃伦斯基初次见面时所穿的黑色长裙,在火车站的铁轨前卧轨,结束了自己绝望的爱情与生命,也结束了一直以来的痛苦与煎熬,她独自一人承担了这段为道德和社会所不齿的爱情的后果,在这场吉蒂。卡列宁,沃伦斯基等多人的多角恋与各自婚姻的爱情的对比下,安娜无疑是可怜的,她选择独自一人承担所有的苦果,然而这场以死亡结尾的戏剧性悲剧却成功塑造了那个时期很多像安娜一样的妇女的形象,这种背叛家庭,抛弃儿女,却又担心儿子会被人看不起的女人,至今为止也会被世人所厌恶与摒弃吧,但是柔软的安娜仍然没有妥协,她决定让死亡来作为她最后的坚持,不管世人能不能理解,她要勇于面对自己的感情,不在这纷乱痛苦的世间沉浮煎熬,是她自己一手造就了自己的悲剧,不过猜想安娜也从不后悔,尽管从始至终她都是孤独的,对她来说清醒的孤独并不可怕,浑浊的美好的假象才令人窒息,所以她承受了悲惨的宿命,走过了孤独的命运。

世界的伦理纲常一如既往地坚守着所谓的真理正义与道德,这些与安娜都没有关系了,爱恨情仇也离她远去,让一切画上句号吧,谁也不要再打扰她的安静。而我们,我们仍然要努力地在这个世界上正直道德地生活下去,让悲剧止步于故事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0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1

《狼和七只小羊》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老山羊要出去找吃的,老山羊出门时对小山羊说:“我要到森林里去一下,你们要当心狼,要是让狼进来它就会把你们全部吃掉的。但是,你们只要一听到它粗哑的声音,一看到它黑黑的爪子,就能认出它来。”说着老山羊就走了。不一会儿狼来了,它大声说:“开门哪,你们的妈妈回来了,还给你们带来了一点东西。”小山羊听到了粗哑的声音,就认出了它是狼,小山羊也大声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我们的妈妈说话声音那么好听,而你的声音非常粗哑,你一点是狼。”于是狼走开了,它跑到杂货店那里买了一块垩土吃了下去,结果嗓子细了。它又回到小羊家喊道:“开门哪,好孩子,你们的妈妈回来了。”可是小羊们看到了黑爪子就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我们的妈妈没有那样的黑爪子。”说着狼又走开了,来到了面包房,把它的爪子涂成了白色。它又来到了小羊家。这次它骗过了小山羊。它进来了就把小羊一个一个的都找出来了。把它们全吞进了肚子里,只有最小的那只羊没被发现。狼吃饱了就到大树下睡觉。老山羊回来了,找到了第七只小羊,它们又一起找到了大灰狼,把大灰狼的肚子剪开,小羊就一个一个的救了出来。它们拿来了大石头把石头塞进狼的肚子里。狼醒了它觉得很渴,来到了井边喝水,扑通一声掉进了井里。小羊们开心的跳起舞来。

我觉得这些小羊还不够聪明,不够小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轻易相信坏人的话。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2

有些感动,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有些心情,我不知道该如何诉说。读《陈情表》,给我的便是这样一种感受。

读第一自然段,他命运如何坎坷,我不同情;读第二自然段,他选择如何艰难,我不同情;而读到第三、四自然段,我却无法不为之动容!“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臣无祖母,无以致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区不能费远。”读到这里,我知道,作者早已把自己生命与祖母生命融合一体,祖母生命一点一点消逝,他自己的一部分生命也在一点一点离开。“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臣生当陨首,死当结草。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表以闻。”待此,我明白,作者已是在用自己生命换取一次报恩的机会。

亲情之所以震撼人心,是因为它常始于相依为命,而终于倾力报恩。《陈情表》,便是最典型地体现了这种伟大的、深刻的感情。

相濡以沫,不曾相忘于江湖。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3

最近读了俞玉萍老师的《完美教室》感受颇深。像俞老师这样的好老师让学生一生受益,家长一生感激。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才是先辈们创办教育的初衷。俞老师,她用全部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诠释了一个老师的光辉形象和崇高魅力。

曾记得,俞老师刚接初一班时,班中的孩子也是两级分化,良莠不齐。但三年的共同学习生活,俞老师用她全部的教育智慧改变了一切——从她的班中走出的孩子个个活泼开朗,积极上进,心地善良。这巨大的改变是俞老师用心血和汗水浇灌而成的,她带给我的感动是深刻的。

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对学习没有兴趣,只是一种机械记忆、机械学习。于是,课堂小动作、作业不能按时交、老师屡次点名不听讲……这些普遍的小问题在教学中暴露无遗。如何改变这样的现状,俞老师给出分析问题的答案是因为孩子们不专注于事情本身所致。找到了问题所在,俞老师便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他们观念的改变,从细节抓起,坚持为养成习惯而努力。俞老师让孩子们到草地拔草是为了使他们懂得“在任何情况之下,人都不能敷衍自己的任务,即使有一万条理由。在任何时间与空间下,人能做好的其实只是手边的那件事。做着这个,想着那个,一事无成。”让孩子从早锻炼的跑步中体会专注于跑步这件事情对身体的重要性,让孩子们写作业时,上交橡皮、修正带、修正液,以破釜沉舟的心态对待每一次作业,培养他们专注作业的心态,让孩子们课堂上摒弃杂念,积极举手发言这些同样为了专注每一件“当下”之事。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孩子们在俞老师的帮助下理解了其重要性。

俞老师的“大语文”观,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当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在花坛边晨读的时候,他们有的三三两两地交头接耳,有的对着来往的行人指指点点,有的专注地在地上看蚂蚁打架。俞老师没有说他们,只是把各样的姿态拍进了相机。然后,放给他们看,请他们评选出最美的姿势。自然,那些读书专注的孩子成了最美的孩子。看似不经意的评选给孩子留下了深刻印象,孩子们自己教育了自己。从此,花坛边晨读的孩子成了东洲最美的风景。在排队打饭的餐厅里,俞老师让孩子们做了一回观察员,观察排队同学的表现揣摩他们的心理。他们交流说:有的孩子踮起脚尖一遍遍地数着前面的个数,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塞进窗框里,心里一定是火烧火燎的;有的边和周围的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边瞄着窗口,很无聊的样子;有的不说话,安静地挪动着,但眼神很空洞,茫茫然的样子。他们总结:等饭吃的样子不好看不说,心理还备受欲吃饭而不得的煎熬。于是,他们提出:带着书去看,样子好看不说,还能让自己的心灵平静下来。俞老师提倡读书,读书长的是精、气、神,因此,她减掉了语文中的习题,把时间节省了让孩子读书。

专注手头的事,做个爱读书的孩子。俞老师的“完美教室”给了我很多的启示。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一位践行者,我相信只要行动,坚持下去,总会创造生命的奇迹!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4

在一个美妙的午后,笔者有幸浏览到现代经济学之开山之作——《国富论》,笔者便怀着几分激动与崇敬之情开始了这一次的神游之旅。需要在那里在那里说明的是,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需要在那里说明的是,《国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亚当·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

进而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因《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正因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尤为感为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的观点尤为感兴趣。所以,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兴趣。所以,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

为了使读者决定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针制造业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由此,咱们也明白正因有了分工,同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86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工作量。

其分工而日渐提高。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点,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要损失不少时刻。有了分工,就能够免除这种损失。第三点除这种损失。第三点,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亚当·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人类有物与物交换的意愿、需求,继而产生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又引起更大范围的物与物交换。

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亚当·谈到“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正因交换所得却比较多。

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弩为业。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禽兽肉为酬。于是,他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我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这样一来,人人都必须能够把自我消费不了的自我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拿来换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练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5

合上了散发着悲伤的气息与泪水的《包法利夫人》。美丽、多情的少妇爱玛在虚荣心的支配下,在不甘平庸的享乐中,在无比的绝望中,在万般的悔恨中,痛苦地挣扎着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耶和华的天堂里,又多了一只温顺的羔羊。

在入春以来的阅读、写作中,我之所以从痴迷的诗歌意象、意境中走出,步入充满爱恨情仇和生命传奇故事、情节、人物中,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要放下无边的虚无和幻想,重新捡拾起生活的真实,体验日子里的美好及快乐。因为我相信谢有顺那句话,小说就是对生活场景的还原和复制。因为我所崇拜的王小波说,小说是可以这样写的。因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听故事讲故事的小老头。

当每一个生命,每一个饮食男女,从呱呱坠地来到尘世那一刻,两只光亮,水晶一般的眼睛就对人间充满了好奇和惊讶,力图把空无一物的肚皮,填饱塞满;力图在一张白纸似的脑袋上,描绘出最为精彩的图画;人生不过百年,欲望却无边,人们总是企图赶走内心的无知、浅薄、直白,让自己变得强大、渊博、威猛起来。美丽多情、衣食无忧的包法利夫人爱玛也不过是凡人一个,享乐主义在她的身上显露无遗,她的堕落她的死亡与她那不安于现状的心密不可分。她是一朵鲜艳、诱惑的虞美人,悲哀的命运在前方等待着。

爱玛出生在富裕的庄园,自由受到修道院的教育,幽闭的生活一旦被打开,浪漫的情调就会像塞纳河水奔腾不止。

分析包法利夫人堕落的原因,我这个行政管理系毕业的学生想从社会学的角度来验证一下。试想我们每一个人在从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有用人的漫长过程中,不外乎吃喝拉撒睡、衣食住行等等这些基本生理需求的追求,与此同时,在满足基本的生理生活需求之外,人们开始了精神层面的追求,读书、学习、交流等等。加之人是能够思考高级动物,在加上出身、血型、性格、生长环境、教育程度的存在,角色体现、角色互动,为自身的社会化丰富了许多,譬如是在当今这个二十一世纪,互联网极为发达的地球村,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遍地是低头蚁族,扣扣聊、微信聊、公众号、头条玩、抖音玩、火山小视频等手机娱乐至死的时代,传统的纸质媒体、读物交流、学习,已经退居到幽暗偏僻的角落,自己却如一位民国社会的蓝袍先生,独坐斗室,耐得住万般的寂寞与孤独,嚼菜根、啃“砖头”,苦辣酸甜、悲欢咸淡,自我感知。宋朝皇帝说: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入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回过头来再谈谈包法利夫人,这位可悲的美少妇的命运。爱玛生长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乡村贝尔托,父亲鲁俄老爹是位庄园的主人,殷实的家庭为天真浪漫、美丽多情的女儿提供了衣食无忧、富于幻想的童年少年生活。

一次鲁俄庄主病了,于是身着飘逸蓝袍的爱玛姑娘有幸被年轻的乡医包法利邂逅。爱玛姑娘纤细的指甲,明亮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瀑布般的头发,红扑扑的脸蛋儿,给已婚的包法利留下了惊鸿一瞥。好事成巧,又过了没多久,包法利的第一位老婆,二手女人,四十多岁的寡妇爱洛伊丝在家被公婆气死了。年轻、漂亮、单纯的爱玛姑娘便在父亲鲁俄老爹的的极力撮合下(鲁俄老爹对包法利医生能够治好自己的病,非常感谢,对年轻的乡医十分看好、器重),成为了真正的包法利夫人(这是一桩标准包办的婚姻)。

婚后的爱玛应该是幸福,美满的,怎奈丈夫包法利是个老实本分、沉默寡言、不会哄自己女人的男人,他早出晚归不断出诊给患者治病,时间长了便冷落了家中的小美人。爱情需要不断保鲜,二婚男人包法利的欠缺让心比天高、爱慕虚荣、不甘平庸的妻子爱玛感到生活的孤独、乏味,整日一副抑郁寡欢的样子,叫人见了十分心痛。为了满足妻子向往美好生活的欲望,包法利医生便离开居住的道斯特搬到了较为热闹繁华、热闹的永维镇。

以上这些是小说的第一部分,故事的开端。接下来福楼拜进入了故事的发展、高潮部分的叙述。

包法利夫人在永维镇在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先后认识了药店老板奥梅、布商件高利贷商勒乐、见习生莱昂、有钱的主儿罗多尔夫,就是这几位小镇上的头面人物彻底改变了爱玛的生活,莱昂是大学生风流倜傥、罗多尔夫是情场老手、猎艳专家,没有多久爱玛就背丈夫包法利先后与他们在自己的家庭后院频频幽会,几番外出私奔,爱玛风流成性、夜不归宿、淫欲、挥霍无度,商人勒乐有机可乘,主动上门送衣服、布料、胭脂、梳妆台、沙发、帷帐等等一切生活用品。最后爱玛手头亏空甚至卖了自己家的土地,勒乐的自私、奸诈、多谋,唯利是图,步步为爱玛设圈套,甚至让她把整个房产做了抵押,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罗多尔夫是个裙钗堆里的老抢手老司机,是个喜新厌旧、无情无义的家伙,最后摈弃了爱玛,莱昂是个外边斯文,内心虚伪懦弱的家伙,迫于自己的名声迫于家庭的阻扰,断然离开了爱玛,包法利夫人最终被他俩推上了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的地步。

故事的高潮和结尾,爱玛面对上门的公证人,无奈之余只好重新求救于莱昂和罗多尔夫,一个避而不见,一个冷酷无情、见死不救,绝望之余的爱玛、包法利夫人跑到药店老板奥梅的储藏间,吞食了白色的粉末砒霜后,回到家中,躺在自己的床上,悔恨之余,只有等待死亡。

尤其在对服毒后的包法利夫人爱玛最后死亡过程的描写中,作者细腻、真实的文笔深深触痛了阅读的神经,死亡是多么的可怕,多么地恐惧。譬如,书在第三百零一页写道:

她的胸脯立即开始急剧起伏,舌头完全伸到嘴外,眼珠子乱转。像两盏玻璃灯,渐渐变暗,最终熄灭。

朗朗晴天吆暖洋洋,

小妞儿相思心痒痒。

爱玛像一具中了电的尸体,一下子坐了起来,头发散乱,两眼发直,嘴巴张开。

镰刀割麦哟忙又忙,

麦穗穗散落田垄上。

我的小兰哟弯下腰,

拾麦穗一个不漏掉。

“瞎子”爱玛叫道。

她笑起来。那是一种凶恶、疯狂、绝望的笑。她似乎看见乞丐那张丑陋的脸,像一个吓人的怪物,扬起在永恒的黑暗中。

这天起哟起了大风,

她的短裙没了踪影!

一阵抽搐,爱玛倒在褥垫上,大家围拢过来,她已经咽了气。

这就是包法利夫人的死亡。一丝惋惜、哀伤袭上心头。我不得不佩服一代文学大师的绝妙文笔,场景、人物、民谣相互衬托,象征、寓意不言自明。

最为让人惋惜而感到惊讶的是作者福楼拜在处理故事的结尾时,让包法利医生遇到了自己的情敌、杀死自己可爱妻子的罗多尔夫,尴尬之余,懦弱的乡村医生没有与之搏命,为妻子复仇,而是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不怨恨你!

错在命运!

一篇举世瞩目的文学作品就这样结束了,读者在看到爱玛堕落、死亡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位法国男人迟钝懦弱、委曲求全的性格。

读罢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我佩服居斯塔夫细腻的叙事语言天才,文笔流畅、简洁凝练、意境唯美富有诗意,环境烘托、故事情节、人物心理的描写刻画逼真到位,富有个性、人性,在纯自然纯客观主义基础上,福楼拜通过自己独特的叙述角度、叙事方法,伏笔、衔接等艺术技巧,无情地揭露了十九世纪的法国社会现状,批判了贵族、教会的冷漠、无情,是对法国社会真实生活的很好复制与再现,让读者在阅读中认知、辨明了爱情的本质、家庭的内涵,检验了善良与虚伪的人性,其文学艺术价值和社会道德价值,历史、读者将会作出公正的评判。

文学创作,尤其是长篇小说的创作是一门综合性的高超手艺,是一项十分艰辛、费神的脑力劳作,它涉及、检验着作者的学识、修养、生活积累和思想、艺术价值观,而福楼拜的这部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开启了新小说创作的先河,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司汤达(心理分析小说《红与黑》的作者)、乔伊斯(《尤利西斯》意识流小说的开创者)的文学创作风格,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个人认为是至今为止写的最好小说。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6

闲暇之余,看完了《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收获颇丰,也颇有感触。无论是思想上,心里上,还是行为上都将进入一个新台阶。书中实例新颖,语言幽默、风趣又不失生动,确有很大的启发。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便是“我不在乎说话之术,而在意说话之道。我的说话之道,就是把你放在心上。”短短的话语,却蕴涵了多少的人际交往的技巧和内涵。把你放在心上,说起来容易,而真正在谈话过程中能够从始至终毫无变化一路坚持下来的又有多少,做起来真的不容易。也许这也就是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和差距吧。人都是自私的动物,也许在谈话之初,你强迫自己要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因此在伊始的时候,一切都显得很和谐,但是慢慢地,你就会发现心中的天平逐渐开始倾斜,你会不自觉地根据自己的想法来交谈,这样,矛盾可能就会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把对方放在心上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说,我认为能够做到的人是不简单的,可能现在我真的无法做到,但它绝对是我以后努力的方向,等我有一天真正做到了,自己的人际关系绝对会很好,也一定会拥有更多的知心朋友,这也是我一直所希望的。

另外涉及到的一个问题便是尊重,要懂得尊重,并学会尊重。一直以来都说尊重他人就等于尊重自己,要想得到他人的尊重,首先就要尊重他人。一点都没错,我们需要尊重他人,同样,我们也需要他人的尊重。我的说话之道,就是把你放在心上,也就是这个道理。尊重,拆开来讲,就是既要尊又要重,尊即尊敬,一般都说我们要尊敬长辈,但我认为即使是陌生人、普通人我们同样需要尊敬,这样别人的自我价值就会得到肯定,而反过来我们的自身价值也在不断的得到升华。重,就是自重,我们要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不应该有丝毫的逾越,这样我们才会慎言谨行,才会减少与人交往中不必要的摩擦和争执。真正做到了尊重,我们才会在别人的心中留下一个好印象,拓展自己的人脉关系,何乐而不为呢!

蔡康永说,“说话,无非是表达自己、打动别人。”表达自己是方式,而打动别人则是目的。要想打动别人,就要注意表达自己的方式。人跟人沟通常有障碍,有时候对方就是跟你不同世界,怎样说都说不通,那也就只能尽力而为,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子,尝试得越多,才越可能完成。所以我们需要尝试着通过不同角度、不同方式来打动着我们谈话的对象。当你跟他的想法很不同,但你又很想说服他时,你最好不要强调这是“你的”想法,你可以在措词上转个弯,让他感觉,你是“被他启发”,才产生这个想法的。这么做最省力,因为所有人,都不会反对自己的想法。这也是处事的技巧,很容易就可以达到打动别人、愉悦他人的目的。

被别人需要,才会比较明确的感到自身的存在。你自己是如此,他人也更是这样。能够感到自身的存在,是最重要的,也是对自我存在的价值的肯定,因此,每个人都需要有人来肯定自己,感觉到自己是被需要的。这样,我们就要学会经常肯定他人的效绩,多赞扬别人,夸赞他人对我们所做的一切对于我们来说有多么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也许就会又多了一个朋友,朋友多总归是好的,少了一个敌人,我们道路就会宽广很多。

人际交往之间的技巧太多,绝不是看了某一本书就能立刻体会到其中一二的,也许需要我们花费一生的时间去体会,去领悟。不管怎样,我们都应该始终记住,只要我们对他人是真心的好,我们也一定会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7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李心田爷爷写的《两个小八路》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大兴和武建华两个只有十三 、十四岁的孩子,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当了小八路,干了很多大人都干不成的事情。比如:烧粮食、炸碉堡 …… 把鬼子和伪军弄得晕头转向。

小武,武建华在部队里担任小卫生员,帮着宋军医给伤员服药,换药。看起来他只是个小小的卫生员,没啥能耐。但是却有一次,宋军医正在为明天伤员没饭吃而发愁时,他却自告奋勇的去找粮食,他虽然饿着肚子,却仍然坚持着去寻找。八路军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拿人民的一针一线,更不能破坏人民的农作物,这种精神真令我钦佩!

孙大兴是部队里的小侦察员。虽然,他爸爸孙连长的牺牲给了这个十三、十四岁孩子的冲击很大,让他一时有了想要报仇的举动,但在赵团长和战士们的指导下,他还是坚强地走出了悲伤,他的鬼点子很多,很聪明。有一次,部队里想要摸清楚敌人的情况,再攻打。大兴出了点子:让他假扮成卖东西的小贩,向伪军套情报。他还很勇敢,好几次他跟班长出去完成任务,碰上了鬼子,他冒着生命危险让班长先走,而自己却被敌人抓了起来。还有一次,部队里向莱阳城的二鬼子买了四百发子弹。先后派了几个人都没能混进去 ,他和小武两人扮成了小叫花子,顺利地混进了城。但出来时就不那么顺利了,差点就被鬼子发现了,还好孙大兴急中生智,迅速将称坨砸向鬼子的后脑勺,好在有惊无险,成功地将一百五十发子弹运了出来,剩下的二百五十发子弹,等下次再想办法运出来。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当时的环境有多么恶劣,伪军们仗着鬼子的力量有多么的嚣张。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那么幸福,而抗战期间,他们的生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真是苦不堪言呀!所以说,我们现在一定要努力学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长大后报效祖国。让那些为了保卫祖国而牺牲的战士得以安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8

抱着应付公事的心态,毫不情愿的拿起了这本早被我遗忘到九霄云外的《简爱》,不得不承认,我读书的态度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被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当小简爱被斥骂的时候,我不禁对这位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报以同情的眼光,或者在她的眼中,这所谓的同情是对她的蔑视,她不需要,童年的悲惨遭遇让她反感,也会让他感到痛恨。

或者是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的出现,让她学会了改变,但在闲暇之余,我们不得不感慨当时社会的无情与冷漠。伴着简爱的每一次的化险为夷,我不禁为她欢呼,当他勇敢拒绝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的真爱时,我被她的选择所感动,当她去照顾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的时候,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

每一段的经历更重要的还是写出了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感纠葛和心路历程,她的心灵矛盾和内心冲突,她对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憧憬和追求,将女主人公的热情奔放,藐视习俗,追求解放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从简爱的身上,不得不对今天的生活报以庆幸,相比较而言,我们所缺少的不都在简爱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吗,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简爱的任何一点都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当今社会的典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9

重读了多年前阅读过的中国当代长篇小说《林海雪原》,发觉此次重读经典所看所想的和原先所读到的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之前的我阅读这部书完全是出于电视剧《林海雪原》播出,很多评论说和原著如何不符,所以当时就想看看原著。

我想也许正是这样的阅读初衷使我在第一次阅读《林海雪原》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曲折的故事情节,而并非是故事思想和内涵本身。而此次我作为一名即将正式跨入党组织大门的一员去重新拜读这部经典,似乎受益斐然,也决不一样于前。下头我就对于我此次阅读印象比较深的地方,略谈下个人心得:

一、历史的感动永不泯灭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全书的第一句,也是作者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看到此句,一种莫名的感动立马涌上心头。一九四六年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的一支精悍小分队,在严寒的冬天深入广大深山密林,在皑皑的东北雪原,凭借自我的大智大勇,与狡猾凶残的敌人搏斗、与恶劣的天气拼争,最终干净彻底地消灭了长期为霸一方、严重干扰我后方的土匪武装,这是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合上书卷,细细沉思,脑海中生动地展现的是一群骁勇善战而又不缺乏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即少剑波、杨子荣、孙达得等革命军人的英雄形象。他们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征服林海,踏透雪原”,应对流血牺牲毫不畏惧,只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拼搏至极,单纯而简单,却又艰难而伟大——我觉得我的感动源于此。

我想这其中体现的民族精神和革命气节是我们不能难以忘怀的,而他们执着于信念、不懈奋斗的精神及勇气我想也同样值得我们反省深思。在我们缅怀革命先辈的同时,更应当思考如何去向他们学习,如何能更好地实现其中进取的现实意义。尤其在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生活中,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我最初的梦想,只为一个信念坚持到最终,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呢

二、怀揣梦想,拼搏奋斗

透过书本,你会发现浮现于脑海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都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点——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自我人生的目标。无论是年青英勇的少剑波、足智多谋的杨子荣、攀登能手栾超家,还是身高力大的“坦克”刘勋苍,夜行千里的“长腿”孙达得、忘我拼杀的高波,小白鸽白茹等,他们都能够执着于信念,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这份动力来源于什么呢我想就是在于他们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有了梦想才有目标,有了目标就能看到期望。也正是如此,让无数浴血拼搏的革命战士能够看到胜利的曙光,让他们拥有了胜利的期望,才使得他们能够坚持战斗,十几年如一日,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断前进。

是呀,怀揣高尚的梦想是人前进的动力,我相信每个人在进入大学之初都怀抱着早日成才的梦想。不一样的是有些人的梦想随时间和环境慢慢消逝,甚至走向堕落的深渊。所以,我们应当多阅读红色经典书籍,看看革命战士是如何长期以往坚持着梦想的,并且要去学习他们那种精神,那份执着,那股勇气。

三、融入团体,学会团结

此次的重读脑海中还经常会萦绕着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团体”。故事中的每一个革命军人,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团体已经完全深入他们的骨髓,同他们的生命融为—体了。对于他们来说“团体”已经完全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字眼、词汇、概念,而是一股力量,一种战斗武器,一种生命灵魂。头可断,血可流,永远把团体利益摆在第—位,此志不可改。正是他们将“团体”进行了最好的诠释。

不论什么年代,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在一齐共同工作、共同学习,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克服自身的缺点,要正视自我身上有损人格魅力的弱点并不断加以改正,惟此,才能融人这个团体。把自我融人团体,成为其中的一员,学会团结,并把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发挥出团体的作用。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0

暑假对于我来说,真是一个快乐的假期。做完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可以捧着自己喜欢的书,摆个自己最舒服的姿势开看了。”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正在读第三遍,这本书语言优美活泼,故事情节希奇怪诞、引人入胜。

爱丽丝是一个美丽、可爱、善良的小姑娘,甚至喜欢扮演双重角色,她做了一个奇妙的梦,这个梦成了无数孩子们最喜欢的故事之一。梦里爱丽丝可以变大变小,交了一只会笑、会只露出笑脸不露出身子的朋友柴郡猫,书中脾气暴躁的红心王后,总想砍人脑袋,结果槌球场上只剩下了三个人。故事情节离奇古怪,让我又好奇又怀疑,到底有没有这样的事呢?

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大胆丰富,语言幽默生动,让我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故事充满童心童趣,主人公爱丽丝做了一个奇妙的梦,让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力都插上了翅膀,任意地翱翔。丰富的想象力真是童话故事创作的源泉。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带我走进了一段奇妙的童话世界,那个世界里,一切都稀奇古怪,但好象又都那么的真实有趣。它让我展开想象的翅膀任意翱翔……

我真想也做一个这样的梦,但是我希望梦里出现温和的毛毛虫、公爵夫人、柴郡猫,有礼貌的三月兔、帽匠、可爱的睡鼠、温柔善良的红心王后,在红心王后的统治下,人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的身边再跟一个小精灵吧!可以帮助有困难的人或者动物。想着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在做白日梦呢!但愿晚上进入梦乡后,真能做一个这样的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1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本书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位”号的帆船,与李甫西医生和小吉姆一起到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觊觎宝藏的海盗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它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赶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博斗。由于斯摩列特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盗周旋,吉姆年龄虽小,可是机灵、勇敢、镇静,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海盗们的叛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地回到自己的家乡。

我特别喜欢《金银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爱心与友谊。它还告诉我们,遇事要冷静不能冲动,而且要有耐心,必要的时候还要请求别人的帮助。要像可爱的吉姆一样,机智的与坏人斗争,最终取得胜利!我喜欢《金银岛》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充满了想像。看完这本书,我也幻想有一天能去海上历险,去帮助很多需要帮助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2

暑假我读了珠格利特·彼得森·哈迪科丝的《和时间赛跑》这本书。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有个疑问,这个故事和时间赛跑有什么关系呢?当我看完后,明白了杰茜和她父母住在克林夫顿。村里突然发生白喉,村里的孩子命悬一线,母亲派杰茜到外界寻求帮助,她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终于寻找到了帮助。我终于明白了杰茜抓紧时间去救治村里的孩子,她觉得人命关天,如果浪费一丝时间别的孩子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说和时间赛跑。就像红军要飞渡金沙江,夜以继日地行军,其目的就是争取时间,夺取胜利。可见时间是多么重要,这关系这祖国的生死存亡。

时间非常宝贵,要好好珍惜,不能白白浪费掉。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有的人用来浪费,有的人用来珍惜。时间像一个精灵,你听不到它,看不到它,摸不到它,而它还能从你身边溜走,逃过。时间是吝啬的,也是慷慨的。勤奋的人是时间的主人,懒惰的人是时间的奴隶,我为爱因斯坦争分夺秒、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深感动。我对王冤孜孜不倦利用点点滴滴勤学苦练的毅志由衷地敬佩。使我更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我们要做个能抓住时间并刻苦学习的人,才能成为有用的人。不能在等待“明日”的蹉跎中,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3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没有偶然,所有结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4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搞笑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十分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个性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期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爱自家个性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那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正因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忙,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

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正因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但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联,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5

要在阅习经典时,日渐规范自己的言行也是非常重要的。就好比吃东西前要洗手的意义一样! 经文中讲: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并为他人演说,其福德不可思量。读诵可以,但受持二字最难。道理虽明白了,但要转化为思想和行为那就更需要勇气和恒心(善护念)

《金刚经》提到了时间,空间,生命形态,心灵等方面的问题,它的宗教性并不突出。

这本书有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等不同人感兴趣的话题。一来因为是读后感,二来是理解和表达能力的局限,所以就不全面展开。

(一)从 生命的形态开始来入手,我们无法想像死后会是什么样,所以只能依托各种宗教来解释这个问题,现代哲学,现代科学还没有能力来解决和解释。所以不管你想不想这个问题,它都在那里。很多人说好好的,想这玩意干嘛?那只是暂时逃避,终究那一天还是会来到,正如经文所说:人一生如露亦如电。我们死后成为鬼的可能很大,但鬼非鬼,是名义上的鬼!(经文里说: A非A,是名A),鬼它是永恒的吗?会怎么转变?原文形容众生:若胎生,若卵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若非无想!作为读后感,也不展开,有兴趣的可以翻阅,百度。

(二) 各个宗教的见解,一定都各有独到之处,但不管信解的过程是如何产生的,个人认为辨析最为重要,否则与“迷信”无差别。记得前年在拉萨的色拉寺看到群僧辩经,这也是佛教为历朝文人所信奉,流传至今的原因。同样西方很多近代科学家就有因辨析怀疑神权,而遭迫害和牺牲,比如伽利略,布鲁若,哥白尼等。所以敢于怀疑和被怀疑,这才是真正的经典,中国的禅宗便是如此。

(三) 我们看问题都是以人(也就是我)的立场开始的:认为这样,那样,比如认为蛇可怕,熊猫可爱,可熊猫和蛇自己可怕可爱吗?相反它们觉得人很可怕!同样,人认为有外星人,认为有鬼魂,认为有神仙,认为生命是空的,实的,等等。都是以人和我的观点来看问题和解决问题。这个就住了一个我相,我见的观念,所以得出的结论未必是正确,显然没有跳出来看问题,相对宇宙来说,人类的知解,好比井底之蛙。在天地的眼里,人和祭祀用的刍狗(稻草扎的狗)没什么分别,所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释迦摩尼佛就让大家从放下我见,放下自我开始,如果没有了我就没有了很多痛苦烦恼,知解也就慢慢走向正确!但大多数人害怕失去自我,我也是!

(四) 一个想法,用文字很难表达,即使说出来,也只能表达10%,别人理解你的意思时又打折扣,所以我们用语言表达时还要用眼神和动作。所以误会也从言语开始,有时候发现说出的话,并不是自己的意思,但话却已经说出口。释迦摩尼佛的表述精简到位,但他最后说他无法可说,因为实在没有办法用文字语言来穷真相。为什么这么说?比如宇宙的速度,维度,我们根本无法用大脑来想像。霍金那样的科学家也只是探取了宇宙海洋的一粒沙子而已,最近说关于之前黑洞的观点有错误。所以我们人类的眼睛虹膜只能看到三维空间的事物,佛说宇宙至少有十个维度,对于四维我们人类已无法识别,何况更高维度。所以我们说在找外星人,但外星人可能在研究“人类细菌”,就像细菌感觉不到人类一样。

(五)《金刚经》原文: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从不住心开始,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忘记它。第2天就让它空掉,烦恼也就没了。我们昨天心里恨一个人,但到今天就该忘记了,或时间长的,2年3年也该忘记了,原来存储恨的地方,现在空了,烦恼就没有了。一笑抿恩仇,像闪电一样的肉体生命,多大的事情。

(六)A非A是名A,所以佛非佛,是名佛。空也非空,是名空,因为有了我们这个真实的存在,才会体现有虚空。所以我目前不认为什么都是空的,不然还上班干嘛,在家等死算了,反正是空的。释迦摩尼在世时,和普通人一样,吃好饭坐在那讲法。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所以《金刚经》并没有说什么都是空的。相反是因为有,才相对出来这么一个空。易经的阴和阳也是这样一个道理。比如当我们失去我们这个曾经拥有的肉体时,我们的灵魂回过头来看着自己的身体时,才体会出来相对的一个空。

(七)《金刚经》: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入邪道,不能见如来。看过林语堂写的一本散文《人生不过如此》,他是这样形容他那个时代(120xx年前),国人对于佛教有种既相信又怀疑的心态。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烧香拜佛犹如交易的很多,直接的,含蓄的,具体就不展开了。所以我们可能见到佛的形象吗?可能因为恳求佛祖保佑而得到什么?我目前认为只有通过研习,辨析经典,从而使自己内心得到升华,从而理解真相,完善自己的言行。

(八)有人如果做到了没有了我见,没有了偏见后。这个时候你去做好事,去布施。就开始走向佛所说的不住色,声,香,味,触,法布施的道路上去了。那确实是一种境界,普通人只能想像,所以知道了,并不一定做得到,这当中有段过程叫:修行!

(八)去潜心阅读学习一部宗教经典,如果你说自己是光从哲学,人文,宇宙观,生命科学,文学的角度为出发点的话,那可能有点苍白。也许你自己也不知道,其中可能包含了某种名的宗教情结在里面。每个人都有一种情结,各式各样的,但唯独宗教情结是最为神秘和莫解的,不论你信仰或正在信仰某个宗教中。

(九)道家的想法是:爬山不一定非要到高峰,半山腰的风景同样独道!所以我选择发发微信,非常希望遇到有同样见解或不同意见的朋友来探讨。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想法,暂时可以把学些当成哲学,生命科学,宗教,宇宙观等任何一种形式来看待!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6

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来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许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一妙友相伴。

——题记

或许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或许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又或许有的人活得碌碌无为,有的人却光彩夺目。沈复是哪种人,我不得而知。关于他的生平,百度也仅是寥寥数语。但这本充满清新率真、情真意切的书却能让人体会作者苦乐掺杂、至诚至爱的一生——沈复,他,已成经典。

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在那些逝去的时光背后,星星点点都是回忆,若不以笔墨记录下来,未免辜负了那一路的风光与坎坷。在作者心中,为官作宰不足挂齿,与爱人琴瑟和鸣才真是一辈子难以忘怀。

沈复的妻子叫陈芸,女红习得娴熟,通晓文学诗词,那一身才情颇受他之喜爱。每当看到“秋侵人影寿,霜染菊花肥”时,我总能体会到陈芸的蕙质兰心。这样一位妙人对于沈复更是耳鬓厮磨形影不离,爱恋之情无以言述。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当芸染了重病,只能在病榻上“两行眼泪,涔涔流溢”之时,我便能感受到沈复的心是怎样的支离破碎。等到她灵魂缥缈,怀恨辞世之时,我也忍不住呐喊,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让一对恩爱夫妻只可来世再见!这人生,果然曲折坎坷。

本以为失去了芸的沈复会痛不欲生,追随妻子而去。但他没有,痛苦之后他平静地接受了现实,选择“不谙世事,不染红尘,远离世间悲苦极乐”的方式,独身一人云游四方。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庄子的《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啊!“天道无为”是他之所想,“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就是他的追求。当夕阳西下,独自一人,登上山顶,拈须吟哦“兽云吞落日,弓月弹六星”,与酒光对饮,喝到微醺,人生如此,岂不快哉!

沈复的一生俨如一块纯美之水晶,只见明莹不见显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我相信这种淳朴淡然,恬淡自甘的生活,正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这是否就是人活于世间的最高境界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不用大喜大悲,大起大落,不落俗世。这或许便是这本《浮生六记》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7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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