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娘》读后感(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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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读后感 篇1

《疯娘》是一篇短篇小说,虽然字数不多,却深深打动人的心。

《疯娘》读后感(通用22篇)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球球的孩子有一个“疯子妈妈”,球球的妈妈生完球球后便被球球个奶奶赶了出来。后来奶奶一直很后悔,球球开始很想妈妈,但妈妈回来后又觉得妈妈很令自己没面子,于是对妈妈很冷漠。球球的疯母亲对球球一直好,当球球被人欺负时,她去保护球球……

正当风平浪静的过了一阵子,不幸发生了,球球的妈妈为了让球球吃上桃子,在危险的悬崖上摘,一不小心摔下悬崖,手中还紧握着一个桃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回想着那位“疯了”的母亲。这位母亲虽然不懂世间的冷漠,但那么伟大无私,有着每一位母亲的深切的母爱。

这时,我想到了我的妈妈。

那天,我看见我们班同学周知昊有一件很轻很软的衣服,我回去后便吵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为我织一件,并再三叮嘱要漂亮一点,生怕自己的比同学的不好看。

妈妈满口答应,在紧张的时间里为我织毛衣。入夜了,大家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从梦中醒来,看见妈妈卧室的灯还亮着,我以为妈妈忘关灯了,便走了进去,只见妈妈冻得红红的手为我织毛衣,双眼紧盯着棒针丝毫没有发现我。这时,我心酸滋滋的。

后来,当我和妈妈看电视时时,我沉浸在有趣的电视情中,妈妈却沉浸在无味的织毛衣中。当我美滋滋地在喝牛奶时,妈妈总是匆匆向嘴中塞一粒酸滋滋的话梅糖,手总不离织毛衣的两根编织棒针。不论天是寒是暖,妈妈做完家务活总是坐在沙发上,在干什么?当然是在为我织毛衣。

天气冷极了,我穿上了妈妈的“母爱”牌毛衣。

是呀!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让我们珍惜母爱的一点一滴吧!

不要让妈妈伤心,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女吧!

《疯娘》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3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

它讲述了: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作者的家乡,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作者的父亲家里很穷,他的奶奶见那个女子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做儿媳妇。这个女子生下作者之后,过了两年却被奶奶赶走了。这两年,村里的同伴都嘲笑作者有一个疯娘,但是作者却还是想要见见自己的母亲,终于有一天,作者如愿以偿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自从作者见到了母亲以后,便对她产生了反感。

几年后,作者已是一个将要面临高考的高中生。有一次,他的母亲来给他送饭,顺便给了他十几个野桃子,作者说很甜,很好吃。作者的母亲很高兴,在回家的路上又去那个山坡摘野桃子。第二天,他的婶婶找到他,问他的母亲昨天有没有送饭,作者说他的母亲送完饭就走了。婶婶告诉他,他的母亲到现在都还没有回家,于是作者便和老师告假和婶婶去找他的母亲。当走到那个山坡时,作者看到了自己吃过的野桃子,便对婶婶说母亲给他送过野桃子。作者向前走去,看到了山下熟悉的身影,和婶婶着急的跑下山,等到了母亲的身边,看到身上的血早已凝固成黑色,作者的眼睛便模糊起来,他叫了一声以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叫出来的——娘。眼泪早已模糊了视线,作者搂着自己的母亲,哭着说道:“娘,都怪儿子不该说桃子好吃……”

高考后,作者如愿以偿的考上了一所大学。他沉重的把自己的录取书放到母亲的坟墓上。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体会到:虽然作者的母亲是疯子,但她对作者的爱却是真实的。

《疯娘》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疯娘》,从文章里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感受到了一个疯子母亲单纯的内心世界。这篇文章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疯娘》讲的是一个年轻疯女子悲惨的一生,和她如何疼爱自己的孩子。作者的妈妈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但是,把作者生下来以后,她就不再是个疯子,她更是个母亲,一个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在被奶奶赶出家门之后的 5 年里,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出生后只抱过三分钟的孩子,更是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闯了大祸。

虽然她是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为让作者喊她一声娘,付出了许多代价。最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给儿子送饭, 20 公里的羊肠山路她竟然牢牢记住了,她必竟是一个疯子!尤其是最后一段,我忍不住哭了,只因为儿子说桃子甜,她就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悬崖上摘桃,死后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黑色。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她心里想着的只有她的孩子,她是多么爱她的孩子,没有怨言地爱着。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我惹过妈妈无数次,跟她顶嘴,让妈妈生气,伤心,但妈妈还是每天陪伴着我,照顾我,分担我的快乐,忧伤,无怨无悔。我现在最想说的是:“妈妈,我爱你,我懂得了你的爱,请原谅我的任性,我的无知。”

母爱是伟大的!伟大的让我有些无法形容,它是每一位母亲从内心深处流淌的,最纯洁的,最无私,最真挚的爱!世界上没有贫穷的母亲,没有丑陋的母亲,没有老迈的母亲,只有一个愿意用生命呵护你的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5

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疯娘》读后感 篇6

人人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海。的确,母爱如那既温柔,又如连绵不断的水一般,保护着我们。

文中作者有一个让他感到难堪的疯娘,他厌恶疯娘讨厌疯娘,可他的疯娘,却从未改变对儿子的爱。

这篇文章,让我最受感动的莫过于疯娘为作者摘野桃后带给作者,作者说好吃,疯娘便在回家的路上又去摘,可为了一个桃儿,失足落下悬崖,等作者他们找到疯娘时,疯娘躺在崖下,身边散落了一地的桃手中紧紧握着一个,不肯松手……这是怎样的母爱啊,这位疯娘,因为对儿子的爱,硬记住了从家到儿子学校的路,坚持每天为儿子送饭,在儿子面前,她从来不像个疯子而像一位真正的母亲;在儿子被欺负时,为儿子撑起一片天,在儿子说桃甜时,疯娘就一下子记住了儿子爱吃,还要摘来给儿子吃……

读这篇文章时,我眼睛一直湿湿地,感动作者不再嫌弃疯娘,也感动于那疯娘对儿子深沉地、如平静的大海一半的母爱!

一首诗歌中说过“无论我们走地有多远,却总也走不出,母亲心灵的广场。”这句话多能衬托出疯娘在几年中能忘记无数人,却忘记不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心心念着的儿子!哪怕自己的儿子那么嫌弃自己,也在儿子受欺负时,帮助儿子!

母爱值高大我们无法测量,母爱之浩瀚我们无法衡量。

我们在母爱面前,人人都那么渺小,一位母亲可从在孩子遇到危险时爆发出强烈的母爱,就是为了孩子能平安,能快乐;所以,让我们去尊敬每一位母亲,每一位伟大的母亲!

《疯娘》读后感 篇7

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疯娘》读后感 篇8

《华南虎》这篇文章正是描写一个身陷铁笼的老虎那不羁的灵魂,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老虎刚毅不屈的性格。这是一篇象征性文章,文中每一个写老虎的细节都象征着作者当时的心理活动与追求自由的渴望。所以事实上作者写的那只老虎就是作者本身,只不过是借着老虎的性格与自己相比。

文中的老虎是一只被囚禁的老虎,理所当然,这只老虎是十分渴望自由的。他在笼子里挣扎,不屈服于所谓的命运,一味摆脱囚禁,追求自由。在人类看来,这种挣扎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行为。但是人类才是愚蠢的,他们不敢与命运作斗争,屈服于命运,宁愿做命运的奴隶,是懦弱的行为。笼中的老虎是勇敢的,也是伟大的,他身上所拥有的不羁的灵魂是与命运做斗争的最大武器,拥有它,便可以战胜命运,控制自我。

人类应该因此得到醒悟,因为动物都懂得争取,为什么人类不能呢?难道人类不及动物吗?不是说人类是高级动物吗?为何连动物都做得到的,人类却做不到呢?我认为人类缺乏勇气,不羁的灵魂,坚韧不拔的精神,只要拥有他们,便可以让命运不再掌握自己,让自己来主宰自己,这才是人类最需要的。

《疯娘》读后感 篇9

暑假是短暂的,也是寒冷的,寒假的短暂比起读一本书的时间,它就会变得很长,而在这长又寒冷的假期里,正需要一本好书来打发假日的无聊,更需要一本好书来为这寒冷的冬天洒上一丝温暖的阳光。于是,我果断地拿起了《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童话。

其实我很喜欢老鼠,也许是之前养过仓鼠的缘故,总对老鼠有一种敬佩的感觉,以因为它矫健的身影,聪明的脑袋总可以在“家”里找到自己喜欢吃的食物。有许多人认为老鼠这样做是偷,是盗,是很不好的行为,但在我看来,这却是它自立的行为。尽管在有许多人认为老鼠是一种很可恶的动物,但在作者费尔曼的笔下它就变得惟妙惟肖,可爱至极。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一座灰色的大宅子里,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熄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子里爬出来。它们快活地尖叫着,鼠须宅挲着,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嬉闹。它们到厨房去寻找吃剩的食物,到餐室的桌了下寻找面包屑。在起居室里,它们有时会发现主人们遗忘在茶机上的巧克力、果仁糖,或几粒花生。它们的极乐世界是摆放着各种美味佳肴的食品储藏室。如果储藏室的门没有关紧,它们就会从门缝里挤进去,啃啃奶酪皮子、舔舔黄油,咬咬硬香肠,啜啜杏子果酱,嚼嚼熏肉,肚子撑得溜圆以后,它们就捋捋胡须,心满意足地擦擦尖嘴。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服别人的时候,要以理服人,不要鲁莽行事,就象文中的莉莉以阅读所学到的道理征服大家。

《疯娘》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写的是马奇太太家中的四位女儿是如何从少女成长为妇女的生活片断,描写了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四姐妹不同的性格与爱好,其中着墨最多的是“乔”,她生性活泼,不但对大家细心照顾,而且有着对生活不懈追求的韧性,从而体现出她那多愁善感的内心思想与活泼好动的表面表现的极大反差。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贝思,因为她对生活十分热爱、平易近人,在病危之季仍坚持写作,表现了她不懈努力地追求美好生活。

《疯娘》读后感 篇11

没有自信的小瑜,总认为自己很差,无论做什么都会失败,搞砸,因此不愿面对自己。当知道美术这科没有考好时,沮丧又伤心的她连吃美味的关东煮也会食不知味。她逃避,躲藏,竭力地去掩饰自己的不足。殊不知,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有更好的办法哦!

被安排去研习营的小瑜,她百般不情愿,总以为自己什么都不行而不愿去大家面前”出丑“,她犹豫,抱怨,却无可奈何。”她做梦也不会想到,参加研习营竟会改变一生。“

面对室友的讽刺和嘲笑,刻薄和误会,她默默落泪感到委屈,却无法改变。面对东州给她的支持和鼓励,安慰和帮助,她满心感激却说不出口。她就是高小瑜,她就是这么腼腆,这么脆弱,容易不知所措。

七天的研习营,给了她莫大的改变,室友都成了小瑜的朋友,他们相互帮助。东州成了她的”男朋友“,她惊讶至极。她有了自信,相信”我可以做到,我是对的“,她”勇于展示自己“可能还没有做到,但她学会了”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挑战自己,我可以做到很好“!对她来说,这次研习营有着非凡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学会了面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去逃避,而是正面面对自己。也许会突然恍然大悟:”原来我也可以做得更好!“

有时,我像书中的高小瑜,总认为自己不够好,这些地方我做不到、做不好,而不愿去面对。

有时,我像书中的郑芳荷,认为别人没有能力而指责和取笑,现在一想我真是太过分了,完全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

有时,我也像书中的珍珍,时常帮助别人也时常给别人添乱,也喜欢猜测别人。

有时,我也像书中的娴雅,总爱抱怨几句,对他人评头论足,还喜欢挖苦别人。

现在的我要改正不足、缺点,展示出我的”闪光点“,向改变后的高小瑜”进军“,向心中的完美靠近!

”加油!我做得到!“

《疯娘》读后感 篇12

这段时间,我看了曹文轩的《细米》,看了一半后,我沉浸在稻香渡那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合理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和袅袅的吹烟里。

有一天,苏州城派来一批女知青,其中,有一个叫梅纹的被分到细米家,梅纹是一位雕刻家的女儿,而细米是一个顽皮的乡野男孩,

细米的妈妈总是报怨说:“这孩子,总是东刻刻西刻刻,家里已经被他刻得没一处好地方!”,并且也经常因此挨打,梅纹却不这么想,她看了细米刻的东西,觉得细米天生就有雕刻的天赋,就送了一盒雕刻工具给细米,然后教细米正确的刀法,什么时候用哪一个刀,怎样选择雕刻用的木料,教他观察身边事物细微的变化,使细米的雕刻越来越栩栩如生。后来,梅纹当了稻香渡中学初二的班主任,还担任初一、初二、初三的美术老师,梅纹带的班考试考得很差,但梅纹并没有放弃,每天晚上去学生家辅导功课,经过她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她带领的班级一下子升到了全校正数第二名,和我们班很像呢!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如果你学习很差的话,就要像梅纹那样

不懈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想起我自己,从三年级开始,我的数学成绩经常考70—80分,有时还有60分,每次一拿到试卷,我就会

心跳加速,而且,很害怕听到妈妈说我考试这么差,然后,又这个题不应该错,那个题不应该错,越是这样,我对数学的兴趣越提不起来,但是,妈妈并没有放弃,为了激发我对数学的兴趣,妈妈找

来一些数学游戏和我玩,慢慢地我的数学成绩有所提高,四年级上

学期的期末考试超过了90分,当时,我心里很美!这时,妈妈的唠

叨神功又来了,“我都说了只要你努力,成绩肯定会上去的嘛!”我和细米一样幸福,我有一个了解并肯定我的好妈妈,细米也有一个时时刻刻鼓励他的好姐姐,好老师。

《细米》这本书我很喜欢,不仅内容很贴近我们的生活,而且,

词语也用得惟妙惟肖,把一幅幅美丽的田园风景呈现在我们面前,令人神往,让我爱不释手。

《疯娘》读后感 篇13

虫子,给人的印象总是不太好的。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或者路边低矮的草丛里。没有人会喜欢他们,我小的时候就有一些怕虫子。而在假期里,跟随者《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在草虫的世界里进行了最有趣的一次旅行。

《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是作家郭风写的。文中,作者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小虫子,跟着其他虫子进入了奇妙的昆虫王国后的所见所闻。刚看到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生动,形象的语言所吸引住了。在作者的笔下,细小的草茎变成了粗大的森林;一只小小的虫子变成了游侠;草虫的村落里还有许多大街小巷,每一只虫子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它们分别是音乐家,气象员,工程师…我按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那些真是有趣的画面。

真是让人意想不到。这小小的虫子,看似那么薄弱,那么渺小。它们也会有着如此丰富的生活。作为生物界里的弱者,这些小小的虫子们并没有任人宰割。这些渺小的生命们井井有序的生活,也让我们看到了自己身上的弱点。我们人类作为世间万物的主宰,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破坏生态品衡,还时常的怨天忧命。却不如这些小小的虫子,过着平凡快乐的生活,踏踏实实的工作,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不向生活与困难屈服。

这些小小的虫子的确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以后也要像虫子一样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不向困难屈服。

《疯娘》读后感 篇14

在暑假里,我读了萧红写的《呼兰河传》,里面每篇文章都引人入胜,无时无刻地吸引着我。我跳大神、唱身歌、放河灯、小团圆媳妇,有二伯……

首先,作者以动人的笔调描写了呼兰河周边的景色,由其是不断给人带来灾难的东二道街的大泥坑,然后,描写了小城的精神“盛举”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报庙会,其中野台子戏描写的最为详细,让人印象深刻。

随后,就写了萧红小的时候与祖父生活在一起的景象。作者小的时候和祖父发生的搞笑的事有很多,有一次,作者摘了一大堆玫瑰花给正在蹲在地上拔草的祖父戴花,作者把祖父的草帽插了一圈的花,还听到祖父说,今年春天雨水大,玫瑰开的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的,这可让作者笑的够呛,也让我感到非常地搞笑,看来作者小时候也很淘气。

但小团圆媳妇的惨死,让人心碎,感到无比的可惜,就是因为封建思想,才使小团圆媳妇死去,这也让作者感到无比的惋惜,也表达了作者对于旧中国封建思想、封建习俗的社会现实的否定。

作者通过追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囤面,生动刻画了许多人物。虽然有点悲伤,可是仍然有美,让人读起来感到十分地开心、愉快。

《疯娘》读后感 篇15

斯宾塞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深深地把我吸引了。

故事讲述了四个主人公的奶酪分享光后,两只老鼠迅速采取行动,而两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过了很长时间后才做出了自己的决定。唧唧决定到迷宫中寻找奶酪,哼哼却在想奶酪为什么会消失。寻找中,唧唧把明白的道理一一写在墙上。经历了千辛万苦,唧唧找到了奶酪,却决定只带上一点继续寻找。

虽然现实中的我在遇到困难时敢于寻找出路,但我会因为风平浪静的生活而知足,也不愿意去追求更高的境界,可我发现,这样只会使人日渐消沉,你的生活也会因此缺乏乐趣。

在文中我更倾向于唧唧,因为他能克制自己不受恐惧、贪婪的诱惑,不会因失败而心灰意冷,这正是我梦想中的那个自己。

所以,我要不断地调整自己,去迎接新的未来。

《疯娘》读后感 篇16

在开展“讲学习、重品行,筑就美好精神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中,我读到了由郭明义著《幸福就是这么简单》一书,屡屡引发我的联想,在当今时代如何学习雷锋?怎样把雷锋精神发扬光大,筑就美好精神家园?这本书作出了很好的回答。

郭明义同志从小就开始崇拜雷锋,希望像雷锋一样,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人。从小学四年级起,每天早晨提前到学校给同学们生炉子,看到别人在自己的帮助下享受温暖和快乐,心里就感到幸福;他资助贫困学生,从几个、十几个累计到了现在 300 多个。他曾经资助的一名女孩子来信,大学毕业后,被上海一家大型船舶公司录取,年薪一二十万现在也学着帮助别人,他就觉得非常有成就感和幸福感;他义务献血,光献血本就 54 本,总共 6 万多毫升,正好装 6 个纯净水大桶;……人心总是善的,总去做好事,总去一点一滴地帮助他人,改变现实,社会就会越来越好。但是郭明义实际生活过得很清贫,结婚多年,家无余财。只陪爱人逛过两次街,一件像样的礼物都未曾给她买过;他们和女儿现在还住在 40 平方米的小房子;……但是他做了这么多好事,改变了那么多人的命运,心里由衷地感到自己的幸运和幸福。他说:“每每想起一件好事,就多一份幸福,并把幸福带给更多人。”“幸福就这么简单”,其实并不简单。曾经记得毛泽东同志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得是一辈子做好事。”郭明义立志做雷锋一样的战士,爱岗敬业、乐于助人、艰苦朴素、无私奉献,几十年如一日地以实际行动诠释着雷锋精神,“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我被郭明义的实际深深感动着,感动他无私的奉献,感动他真诚的付出。他所给予的不仅仅是物质上或金钱上的帮助,更多的是精神上的鼓励和关怀。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了解郭明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去,跟他一起资助人、一起鲜血、一起献髓。用广博的爱包容着这个社会包容着这个社会的“贫困”。这种博爱在这个时代是如此珍贵、如此地可遇不可求。因此,希望更多的人学习他、跟随他。也许我们做不到郭明义同志的那种程度,但至少我们可以学习他珍贵异常的精神,对每件事情都能认认真真的完成,热爱我们的供水事业,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责地工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就伸手拉他们一把,勿以善小而不为。让世界充满爱,我们才能真正感受到温暖,体会到幸福。

《疯娘》读后感 篇17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疯娘》读后感 篇18

《狼种》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这篇小说讲的是狼犬大灰的故事。

大灰是一只狼犬,身上有狼的血统,它是阳光马戏团的演员,专门演大灰狼。大灰在进阳光马戏团之前是警犬学校的一条警犬,所有人都觉得大灰不是狗是狼,虽然他的各项考核成绩都很好,但是因为相貌非狼非犬,所以被人排斥,不被接受。毕业后,其他的警犬被抢购一空,只有大灰无人问津。直到有一天马戏团团长收留了它,但是负责训练它的女演员川妮只喜欢那些哈巴狗,很讨厌大灰。连哈巴狗都仗势欺负大灰,经常弄得它遍体鳞伤。有一天,马戏团外出演出,川妮突然受到了云豹的攻击,在这危险时刻,川妮宠爱的哈巴狗们早就逃得无影无踪,只有大灰挺身而出,它与云豹英勇搏斗,最终用血迹斑斑的的躯体保护了川妮,而自己却牺牲了生命。川妮抱着大灰,眼角流出了内疚的泪水……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大灰既有狗的忠诚又有狼的凶猛和勇敢,虽然主人因他的相貌不好而讨厌它、冷落它,但是在主人遭遇危险的时候,它不计前嫌,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用生命来保护主人。大灰没有讨人喜欢的外表,但它却拥有一颗善良、勇敢和忠诚的心。

从大灰身上我得到的启示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貌取人。我们班就有一个同学,学习并不是很突出,有一次,他右手骨折,可是他坚持用左手完成作业,没有因为骨折落下功课,因为他的坚强,他当上了我们学校的升旗手,并被评上了感动班级人物,这可是我们人人都向往的荣誉。虽然他的学习不是最好的,但是他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狼种》这篇小说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受益匪浅。

《疯娘》读后感 篇19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

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期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我一眼每一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感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

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

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终,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

结束了自我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

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境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一样。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最终,他向露西表达了自我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期望你明白你是我灵魂最终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所以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理解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我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坚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欢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疯娘》读后感 篇20

在浩瀚的书海里,随手捞起的都是一颗颗璀璨的夜明珠,指引着我们向前进,一幅幅美妙的画面让我们兴奋莫名。那是纯美的童话故事、最奇妙的科幻世界、最激昂的奋斗故事历程、最博大的文化内涵……让我们来一次“时空旅行”。

《时间机器》是威尔斯的第一部科幻小说。这部书讲述的是一位科学家发明了一台可以穿越时空的机器,并利用这台机器来到了八十多万年后的地球。那时的地球,人类已经分裂成为两个不可调和的种族。柔弱的埃洛伊人和野兽一般的莫洛克人,两种人最终都灭绝了,所有的生命随着太阳的变冷而凋零了。

《时间机器》这部小说第一次提出了“时间旅行”的概念,通过描写爱冒险的科学家的历险经历,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在未来社会上演的人吃人的悲剧画面,是一部惊心动魄、发人深省的警世预言书。

《时间机器》告诉我们,为了世界的和平,不应该有等级区分,应力求公正,消除社会偏见和虚伪。地球是世界人民的家,我们应该保持生态平衡,不能做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事情,这样我们才能健康愉快的生活在美妙的大自然里。

《疯娘》读后感 篇21

“其实这个城市也是空荡荡的,你孤独地站立在石头森林里。所有的人都带着白色面具,你看不到面具背后狰狞的脸。围绕在你的周围,只有令你毛骨悚然的笑声。《浮士德》中恶魔靡菲对上帝说:这个世界就是苦海,永远不会改改变”这个一段说明了《浮士德》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主要反映社会的黑暗。

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社会的黑暗的一面,书中男主角池海翔因读高中时得了奇怪的病,同学们不但没有帮助他而是看是嫌弃·欺负·羞辱他,因而从此放弃了自己最爱的画画。但在好友滕汐告诉了他一个关于立志的故事,从此他开始奋斗最后成为光彩要人的画家。这也告诉我以后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挫折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在这篇文章中有一段彻彻底底的证明了。

“或许这个世界一直都是不公平的。

有的人靠后台和关系上位,有的人却幸幸苦制作专辑却无人过问。

有的人出生家才万贯,有的人天生自卑,连自己都瞧不起。

有的人付出比别人付出多十倍的努力,却得不到十分之一的回报。”那么我们因该要奋斗起来还是要自卑的活下去呢!如果奋斗起来可以让那些豪不努力的去羡慕去吧!可是自卑的活下去,那些人将永远的把你踩在脚下!这个就就是社会的残酷,在学校中就常常有这样的例子,在毕业考试中那些比你分数高的人就把你比下去了,那么她就可以比你上好的高中。你就被她永远的踩在脚下。因此我们因该学会努力,把那些在我们之上的人踩在我们的脚下。

世界绝不会因为你做了什么而改变,但是你却因世界而改变。

《浮士德》这部史诗般的巨著,是德国伟大的思想家、诗人歌德倾注了六十年心血完成的。以前我读过,由于内容的博大精深、跳跃性的思维、典故应用较多……造成了阅读上的障碍——难以读懂,就半途而废了。当今人们读书的状况,如《浮士德》舞台序幕里所言:民众未必惯读第一流的佳品,却乱七八糟的读得太多。

《疯娘》读后感 篇22

我在读书方面属于落后分子。这本书看得快意,就趁热写点。

书中诚意谈到作者的关注点——有关社会体制与未来、本职——出版行业与作家团体、爱好——赛车、很少提及的感情观,以及作者现今的一些个人观点和辟谣论。

作者的出道故事可能全国大多数人都不陌生,之后网上对他的文字和其本人有过褒贬不一的口水战,一个人可以掀起一场舆论波澜也不简单。但就如书中所述,“这个世界更新得越来越快,你都来不及下载。?” 我们很少有机会去认真关注一个人本身,更不用说去关注十多年在一个人身上的演变。作者这十五年,也是一代人从青葱到而立的十五年,理想和努力,个性和归顺,随性和责任,一层层演绎蜕变。

我们看到作者对读者们的诚意,对价值的坚持,以及他本性的良善。会有声音说也许这本身就是人家的一本聪明的自我营销书呢?然后马上感觉这种想法很龌龊,心里还有没有一点点纯朴了。世事复杂人心难测不假,但我们宁愿相信美好,哪怕知道一些繁复的现实,我们依然选择相信简单,选择信任,多留给自己、周围人一些天然的触动和喜悦。

我觉得作者的成长变化基于他的才华正在被整个群体认可,被这个社会接纳,所以年少抵触桀骜的调门儿少了,加之女儿和家庭的影响,追风少年还多了几抹温柔的色彩。作者自然流露地点触到了自己和生活,我们了解到这并非一本涅槃励志的书,更多的是让人看到,一个怀才的普通人,是怎样炽热地热爱着自己的热爱,执着去坚守并享悦其中的。

他的成长变化还来自那些妄为的舆论和谣言迫害,这些“像添加的助燃剂”,推动了他的成长。但是我想不管看没看这本书,很多人还是从一开始就信赖作者的。

功成名就后,明德懂礼同时依然保持率性,是一种难得的成功。

措辞上言简意赅风,没有故作晦涩的引经据典(虽作者自嘲早期他曾以此来彰显渊博),幽默诙谐的语言,阅读途中偶尔会心一笑。所以像我读书那么磨叽的人,也一口气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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