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读后感(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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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不老泉》读后感(通用16篇)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2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不老泉》读后感 篇3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不老泉》读后感 篇4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正如人一样,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还会对生命珍惜吗?

死亡也许是残忍的,死亡也许是遗憾的,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但是人 生就像赛场,许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赛场上跑多长时间,最后总归有终点,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长生不老,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多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如{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柯察金说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不老泉》读后感 篇5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不老泉》读后感 篇6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不老泉》读后感 篇7

阿长原是鲁迅家的一个保姆,可在鲁迅先生的眼中,却不是把她当保姆看待的。鲁迅先生并不是摆出有钱人少爷的身份讲述家里的佣人,而像是讲述一个有意思的朋友,无半点身份地位的优越感。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以真诚的笔调向我们介绍了他童年时的好伙伴—阿长。

说起阿长,鲁迅便先实在地说自己不喜欢她。因为她喜欢“切切察察”,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在年幼的鲁迅眼里,这当然是一个不怎么亲切的形象。而且她总喜欢管自己,“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这有些像我们,同样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对于她谋害隐鼠,鲁迅频频提起,还有些记仇呢。这么诚挚可爱的话,鲁迅就像一个贪玩调皮的孩子。不喜欢阿长,还有原因“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阿长真是一个有些邋遢的人,难怪鲁迅烦。这么质朴的笔调,鲁迅和阿长真是打打闹闹又亲密的好朋友。

不可否认,阿长身上当然有好的一面,它不仅是鲁迅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教给他一些人情世故,为人处事的道理,比如说吉祥话。鲁迅以谦虚的态度说自己的“保姆”对他的教育,这实在是可敬的。另外,阿长也教给鲁迅社会的黑暗,让他对世界有更深的认识。

阿长也是一个可爱的人,她胆小,提起长毛军还会拍着胸脯说“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另外,她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传统遵循者,这在她教鲁迅的“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中可以看出来。

令鲁迅难忘的,还有阿长送给他的山海经,这也说明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超越了主仆之间麻木的关系,他们真真是好朋友。

阿长身上也有可贵的品格,鲁迅也说“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文章最后,鲁迅对他的这位朋友阿长表示了诚挚的敬意。也告诉我们,友谊没有局限,我们要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任何人身上都有珍贵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不老泉》读后感 篇8

这一段时间我阅读了辫子姐姐的《我们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

我们最想要什么礼物呢?宠物,发卡,还是手机?而书中的小主人公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

绰号尹大碗的女孩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都给过成家人的受难日。大碗有一个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倔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了一个筷子弟弟成为自己的同盟军,最后和小碟矛盾加深,跟爸爸妈妈日益疏远被“冤枉发配”到外地的寄宿学校。

十三岁生日时大碗踏上了回家的路,她处处和家人作对,最后礼物揭晓,爸爸送上没有发酵的面包,妈妈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抱出一只笑起来像天使一样的狗狗。 。 。 。 。 。 她突然意识到,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一家人最想要的珍贵礼物。 。 。 。 。 。

其实,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礼物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却成为了你生命里最难忘的礼物,哪怕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次经历,都可能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珍贵的礼物。

有时我们最想要的礼物并不是什么宠物,手机,发卡,而是“家”,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人人都想拥有的礼物,家可以带给我们温暖,只有拥有这个礼物,才有机会去争取其他的“神秘大礼”。

礼物就是一次最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犹豫未尽。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它令你满怀欢喜。

礼物就是一句关心的话语,温暖着我们的心;礼物就像一块巧克力,甜香味滑过我们的全身。

礼物是一双金色的翅膀,让我们在未来的人生里飞的更高,更远。 。 。 。 。 。

《不老泉》读后感 篇9

《论语心得》主要讲述的,就是于丹对于孔子的《论语》的感悟。内容分别有: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和人生之道。孔子一生最看重的,就是“恕”、“仁”与“智”。然而,快乐也悄悄地隐藏在这三个字中。

“恕”,宽恕他人的错误行为,机能体现出自己博大的胸怀,又能感受到在宽恕了别人之后,心中的那份愉悦和清爽。孔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对夫妇的儿子因车祸而身亡,但是,肇事司机撞人后立刻驾车逃跑了,抓不到他。夫妇俩悲痛欲绝,有人问:“你们恨那个撞死你们儿子的司机吗?”夫妇俩说:“不恨。相信他也不是故意的,要恨,只能恨儿子命不好。”这一信息传到了司机的耳中,司机倍感羞愧,便到公安局自首了。由此可见,宽恕的力量多么强大!

“仁”,爱一个人能够使那个人的心中充满。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人之方也已。”能够从小事做起,推己及人,这就是实践仁义的方法。关爱别人,就是仁,所以,我们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一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智”,了解别人叫做“智”。我们应该做一个充分了解他人的人,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虽然这句话是关于道德修养的,但是也让我们知道,了解他人是很重要的。当我们认识了他人,且能够知道他(她)需要的是什么,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感受到快乐。

“恕”、“仁”和“智”,三个字集中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美好的人了。“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给予比获取更能使我们的心中充满幸福和快乐。人人都希望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而幸福快乐知识一种感觉,与贫富无关,同内心相连。

其实,快乐就生活在我们的心中。我们的心觉得快乐,那么我们就快乐;心不觉得快乐,那么我们就不快乐。快乐是一种信念,我们要相信快乐一直在我们身边,让快乐永远生活在我们的心中。

《不老泉》读后感 篇10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不老泉》读后感 篇11

读完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一种苍凉不觉涌上心头,自己也仿佛随着书中的主人公走完了一个人生——一个不凡的人生。

安娜本来也算是个幸福的女子。上帝给她太多:美丽的容貌、姣好的身材、活泼的儿子、能为她带来安逸富足的生活的丈夫。可是幸福,每个人又是怎么定义的呢?上帝却没有给她最想要的——理想中的爱情。与比她大二十岁的高官,卡列宁。结婚十余年,丈夫地位显赫、醉心功名,也会对安娜好,但是这些的“好”,只不过是她丈夫关注的社会性的舆论,遵守并履行结婚的宗教意义,以及为人丈夫对妻子的责任而已。每晚进行循例式的对话,更令安娜生厌。生活上的富裕,却难以掩盖心灵上的干渴。

火车站下的相遇,造就了安娜与渥伦斯基在火车上了结的孽缘。她拥有的丈夫是一潭死水,如今一股热流像海啸般向她涌来。冷水如热流的相涌,最终冲破了安娜的堤防,任由渥伦斯基的爱如海啸般一泻万里。如果没有婚姻制度、如果没有生下爱儿、如果没有社会舆论,安娜与渥伦斯基的水乳交融的相爱,来得太迟且来得让人感到欣慰。但是现实便是现实,他们的结合,虽然并不稀奇,反而在圣彼得堡,拥有情人是常事。看来违反婚姻制度,失去母亲职责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毅然破坏了上流社会体面的游戏规则。但是,安娜,却头一回为自己做了主——她想拥有完整的爱情。

可是,最后安娜却卧轨而死。一个真挚、动人、生机勃勃的生命就这样逝去。回顾安娜的人生轨迹,从有一个快乐单纯的家庭,快乐的生活,到渥伦斯基的介入,并美名其曰“爱情”。而这个“爱情”的到来,却带走了她的一切。

世上的爱情本如此,荡气回肠的也有,生死相许的也有,细水长流的也有……爱情面前,没有对错,只有有没有真心爱过。难道不是吗?

《不老泉》读后感 篇12

这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最成功、最经典的一部小说——《基督山伯爵》。

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爱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了,并与未婚妻梅瑟德斯结婚。但是幸福的背后也正在酝酿着一种阴谋。梅瑟德斯的表哥费南迪联合邓格拉斯设计了一个陷阱。当邓蒂斯在被维尔福宣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尔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邓蒂斯就成了他的牺牲品,被关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20xx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利亚长老,他可能就带着绝望走向地狱了。法利亚长老教授他知识,为他找回为何关在这里的线索,并告诉他一个并没有人相信的宝藏的秘密。然而,这位长老却因突发病死在了狱中。

他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愚笨变为智者,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下,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呢?

当他知道父亲被活活饿死,未婚妻被别人取而代之,心中该有多么痛苦啊!他想用各种方法报答父亲生前帮助他的人们。同时,也报复了仇人,让他们得到了惩罚,这些都是基督山上的宝藏帮助了他。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一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成了孤家寡人,疯了;最后一个倾家荡产,从富翁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糟老头。

有时候,复仇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当复仇是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想勇往直前,必须忍受痛苦。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伯爵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不老泉》读后感 篇13

“自信源于成功的暗示,恐惧源于失败的暗示。” 在开学的第一天我把这句话送给大家,因为我觉的它既适合我们教育自己的孩子,也适合我们教育学生,同时也适合我们自己。

认真读完《告诉孩子你真棒》这本书后,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些整天逼着孩子学习的父母缺少的正是对孩子的信心。那些对孩子‘推着、压着、吵着、骂着’的父母,恰恰是缺少对孩子的自信。”

仔细思量自己的教学,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学生学得不如我所预期的那样好的时候,我自己首先失去信心,并在言语和行动中表露出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产生我就不是这块料的想法,让自信的大厦从此坍塌。

其实我们也看到在教学中对孩子说:“有进步”、“还可以做得更好”、“不要泄气,再努一把力就会成功!”、“我真为你骄傲!”、“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等积极有进步的言语暗示时,孩子就会兴高采烈,喜悦洋溢在脸上,更加努力地去做到最好;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脱口而出:“我已经讲了很多遍啦,怎么还不会呀”、“怎么讲,你也不会明白的”、“算啦,就这样吧”、“怎么这么笨啊”,对孩子的过失,做不到宽容和理解,一味的表示不满,品头论足、求全责备,给孩子带来过多的负面信息。看到沮丧写在孩子的脸上的时候,我们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言语和指责对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孩子丧失自信。

对孩子来说,有没有天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兴趣,有没有自信。看着孩子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学:是不是为教书而教书;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一些教学的艺术,像卢勤那样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懂得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你能行”的环境中,让孩子慢慢地由消极变为积极,将“你能行”变成“我能行”。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感觉,建立自信,重塑理想之殿堂。

因此,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做到

一、尊重孩子的人格。

尊重人格是不分时间、地点的,也不分优点多还是缺点多。如果一位老师在孩子有成绩时就尊重他,在出现问题时就不尊重他,任意褒贬,这就做错了。老师不妨用心理换位的方法想一想,自己有了缺点、错误时,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孩子渴望被尊重,首先是被家长和老师尊重孩子。尊重孩子,就不能对孩子说有辱人格、有伤自尊的语言。

二、帮助孩子成功,经常鼓励孩子。

任何微小的成功,都能增强人的自信。一个孩子,当他写好一个字,做对一道题,正确回答了老师的问题,他都有成绩的喜悦,会期望自己下一次做得更好。作为老师,给孩子帮助,让他有点滴的成功体验,并不是多么难的事情。这就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一个个小小的成功中,积累一分一分的自信。

三、用全面的眼光看待孩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

孩子是一个完整的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人,看待孩子应有全面的眼光、发展的眼光。有了这样的观念,就不会一叶障目,只看一点,不计其余,也不会因孩子一时表现欠佳而气急败坏、大发雷霆。

四、教孩子学会积极的自我暗示法

对于做事缺乏信心的孩子,特别是那些自卑感强的孩子,在不断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指出他们的闪光点的同时,要教育他们在面临困难和挫折时,进行积极的自我暗示:“我能行”,“我再努一把力就会做好的”,“我不会被困难吓倒”……

我读过一篇文章叫《一位母亲与家长会》,文章中的母亲共参加了孩子的三次家长会。第一次参加家长会,幼儿园的老师说:“你的儿子有多动症,在板凳上连三分钟都坐不了,你最好带他去医院看一看。”

回家的路上,儿子问她老师都说了些什么?她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因为全班30名小朋友,惟有他表现最差:惟有对他,老师表现出不屑。然而母亲做出很自豪的样子对儿子说“老师表扬了你,说宝宝原来在板凳上坐不了一分钟。现在能坐三分钟了。其他的妈妈都非常羡慕妈妈,以为全班只有宝宝进步了。那天晚上,她儿子破天荒地吃了两碗米饭,并且没有让她喂。第二次家长会,小学老师对母亲说:”全班50名同学,这次数学考试,你儿子排49名。我们怀疑他智力有些障碍,您最好能带他去医院查一查。“母亲她流泪了,然而,当她回到家里,却对坐在桌前的儿子说”老师对你充满信心。他说了,你并不是个笨孩子,只要能细心些,会超过你的同桌的,这次你的同桌排在第21名。“

儿子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充满了光,沮丧的脸也一下子舒展开来。儿子温顺得让她吃惊,好象长大了许多。第二天上学时,去得比平时都要早。第三次家长会,母亲坐在儿子的座位上,等着老师点她儿子的名字,因为每次家长会,她儿子的名字在差生的行列总是被点到。然而,这次却出乎她的预料,直到结束,都没有听到。她有些不习惯。临别,去问老师,初中老师告诉她:”按你儿子现在的成绩,考重点高中有点危险。“

她怀着喜悦的心情走出校门,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她告诉儿子”班主任对你非常满意,他说了,只要你努力,很有希望考上重点高中。高中毕业了,一个第一批大学录取通知书下达的日子学校打电话让她儿子到学校去一趟。她有一种预感,她儿子被清华录取了,因为在报考时,她给儿子说过,她相信他能取这所学校。她儿子从学校回来,把一封印有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特快专递交到她的手里,突然转身跑到自己房间里大哭起来。边哭边说:“妈妈,我一直都知道我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是您……”

这时,她悲喜交加,再也按捺不住十几年来凝聚在心中的泪水,任它打在手中的信封上。

文中的这位母亲给予儿子的就是一种激励的爱,使儿子总有一种做得更好的欲望。我想如果我们老师能做想那位母亲那样就教育我们的学生,那么我们会成为非常棒的老师。

总之,学会欣赏孩子,给孩子一个自信的世界,让孩子感觉今天比昨天学得好。让孩子带着自信步入人生的每一段旅程。

《不老泉》读后感 篇14

放寒假的头几天,天气突然变冷,屋外天寒地冻的。闲得无聊的我呆在家里便把《克雷洛夫寓言》认真地看了一遍。

《克雷洛夫寓言》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克雷洛夫所著。里边有许多寓意深刻、通俗易懂的寓言小故事。其中,有几个寓言小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深受启发,比如:《松鼠》、《两只桶》等。《松鼠》这个预言故事讲的是财主家的一只松鼠整日不停地蹬着一个车轮在窗下奔跑,看似很忙碌、很辛苦,但却从未离开过窗户。其实,只要我们平时留心观察,就不难发现有一些像这只松鼠一样的人。他们虽整日忙碌着,可是却一点儿成绩也没有,始终在原地踏步。

我们在学习上可不能像松鼠一样,盲目地去读死书、死读书,而应该运用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把知识学活用活。还有一个寓言故事《两只桶》也让我深受教益。这个寓言故事说的是马路上滚着两只桶:一只桶装满了酒,一路上不吵不闹;另一只桶是空的,一路上老是哗众取宠、炫耀自己,尽管如此,它还是得不到人们对酒桶那样的重视,相反,得到的只是人们的责骂。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像酒桶一样的人,他们踏踏实实地工作,凭自己的真本领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却从来没有因此而炫耀过。这使得他们显得更加伟大,更受人们的喜爱和尊重。我们应该像酒桶学习,而不要做空桶。

《克雷洛夫寓言》知识面广,内容丰富。朋友!你如果有空闲,就认真阅读一下这本书,定会从中获得不少的收益。

《不老泉》读后感 篇15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没有偶然,所有结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不老泉》读后感 篇16

寒假中,我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对此我感悟颇深。

《堂吉诃德》讲的是一个真名被遗忘、自称堂吉诃德。德。拉曼却很帅气人中年人,因为痴迷于骑士小说而骑着一匹封为“第一瘦马”的马匹,带上年轻气盛的侍从,三次离家出走,追寻自己成为骑士的梦想。

在旅行中,堂吉诃德当过国王和伯爵,当过乞丐和身无分文的穷人,但,他没有放弃,他一心追着自己的梦想。有人说,堂吉诃德太傻了。不,他不傻,他是一个执着的人,并且,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正确的。他的事在当时传遍了许多地方,而他受到的更多是尊敬与鼓励,他没有错,只是比常人更勇于追求梦想、实现梦想。

这是在书中的事,可能它并不真实,但真实生活中,我们不也需要一些他的精神吗?就好像一场马拉松比赛,名次不一定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对于梦想的实现与这其中的过程,名次只是一次冲线,而过程是汗水换来的。就像我画的一幅画,我费了好长时间才画好的,而同学来了却不顾不问,说实话,它不美丽,但,它是我对梦想执着的见证。因为我实现了这个小小的梦想。

我喜欢堂吉诃德对梦想的追求,并且我会发扬他,因为,我喜欢追求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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