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老的诅咒读后感(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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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

刚读完这本书,我还有点儿喘不过气来,虽然主人公们一次次转危为安,但我依然为他们下一刻的安全而担忧。在一系列围绕着“法老的诅咒”展开的故事中,我同样感到恐惧,同样感到放松,同样感到勇气涌上心头,同样在人物的言语中渐渐明白许多道理。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通用19篇)

故事得从3320xx年前讲起。那时,埃及法老阿肯那顿遭到围杀,才知谋杀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叶。于是,临终时,法老发出了诅咒——叛徒将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唤醒……3320xx年以后,诅咒即将应验。各个神祗为了实现诅咒或毁灭诅咒都不断寻找所谓的“死人”——阿顿。也只有阿顿才能完成这个诅咒。最终,诅咒实现,被唤醒的武士们又化为尘埃,雅西尔也如愿以偿地死去了。

整个故事,我想,多数人读完后,仍不会相信“木乃伊复活”之类的事——就连我,也觉得这不过只是科幻小说罢了。或许,如大部分人所想,这的确是虚构的。也许,正如文章中说的,神祗们确实因人们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确是我们难以真正步入的一个国度,那样神秘。

也许当你听到法老的诅咒这个书名时,不禁会问,那一本法老的诅咒啊?的确,有很多关于法老的丛书,但我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我看过最精彩的一本书了。

主人公叫阿顿,是古埃及太阳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实现阿肯那顿法老对杀他的凶手埃叶的诅咒,诅咒是这样的“你将不会死,在三千年后有一个死人把我的武士唤醒,那个时候你才能够死去……”阿顿经历了荷拉斯,奥西里斯众神的追击,每次都死里逃生,他的守护天使叫萨沙,可以说每次都是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两只宠物,两只拥有古埃及神灵名字的宠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毛猎犬和巴斯苔特一只小猫咪。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心肌梗塞,好书!

想着这,我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一个事物,当人们还怀念着他时,他不也就活在了人们的心里么?

当然,当我们随文字来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穴时,发现那是怎样的荒凉衰败,又随阿顿回想起这里曾经的富丽堂皇、珠光宝气,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东西,终有一天要消逝。这或许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而人们心中的,则是一种同样存在的物质——感受。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字叫法老的诅咒的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个考古队去沙漠里寻找王谷陵墓,找到后他们听见了法老的诅咒:“死神将长大翅膀扼杀敢于扰乱法老安宁的人!”之后,考古队除马队长以外全部背一个豹头人身的怪物杀死了。马队长又去陵墓,他把陵墓装上照相机,走进了陵墓,中了法老的毒以后,从照相机才知道是法老陵墓里面的声音使自己穿上了怪物的衣服,杀死了所有人,最后他自己也没逃过法老的毒咒。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魔法并不存在,那只是古人创造出来的一种保护陵墓的方法,就像现在的迷魂药一样,只不过他们是用声音来迷惑人的。

虽然,世界上还有很多现象人们还不能解释,但是总有一天人们会把各个谜团解开的,只要我们相信科学,就一定能成功。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3

〃老的诅咒是德国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尔夫冈·霍尔拜恩和海克·霍尔拜恩夫妇的作品。当我读这部书的时候,好像跟着主人公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钻进金字塔下的密室、穿越地下暗河、猫王神殿,进入帝王谷阿肯那顿法老的秘密陵墓阻止诅咒应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

书中讲述了3320xx年前法老阿肯那顿被他的朋友埃叶杀死,被长矛刺中后的阿肯那顿居然还活着,然后他对埃叶发出惊世骇俗的诅咒:“你将……活着。你将永远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所有武士从他们的沉睡中唤醒!只有那时,你才可以死去!”3320xx年以后,星辰又运行到当年的位置,法老的诅咒即将应验,埃及将陷入巨大的灾难,成百上千无辜的人将面临死亡。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为了阻止奥西里斯这一灾难的发生,去了阿肯那顿的陵墓,但是失败了。只要日出,一切都晚了。阿顿的爸爸在日出之前启动了未完工的水坝,沙漠变成了沼泽,太阳出来了,武士复活了,但是被子水浸泡过的武士一遇到阳光就开始化解,这场灾难避免了发生。整本书从头到尾情节神妙离奇,悬念不断,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中的小主人公善良的人性、勇敢的行为,让我大为震撼。读完这部书,我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人或许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但完全可以改变它的结果。它就在人的能力之中,可以在已发生的事情中获得最佳结果。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无论是它的书名,还是它的内容,都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中有一个叫蕾克的男生,这个名字好像就在预示着他将会有一窝的小姑娘。果不其然,他先先后后都得到了四个女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歌。四个小姑娘都特别喜欢她们的爸爸。但是,爸爸有的时候固执起来,也像是一块大石头啊:他知道,这四个小姑娘并不是属于他的,于是,把她们一个一个地送走,连最后留下来的饭团,也因为生病,永远地离开了她的大肚子爸爸。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许久。开始读时,我真的很羡慕那四个小姑娘,她们的大肚子爸爸多好玩啊!可是,看到后面,看到大肚子爸爸那严厉的一面,我恍然大悟:其实,大肚子爸爸和我的爸爸是一样的啊!他们的爱,有一个共同点:不是溺爱,是严厉的爱!一件事,如果我做对了,爸爸会奖励我,也会鼓励我;如果我做错了,爸爸会批评我,但不会惩罚我,而是告诉我怎样把这件事做对。这样的爱,虽然有的时候会让我不服气,甚至哭闹,可这样的确是正确的,不是吗?

想想看,如果自己的父母天天把自己视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反而好心办坏事:长大后,每个人都靠着自己坚强、不服输的性格走向成功之路;而那些从小被父母宠爱的人,只能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默默无闻,没有勇气去承认自己。

现在,听听父母的教诲,能使你一生受益的。记住,不管是对还是错,父母永远都是为我们好的,即使他们受到伤害,也会好好地保护你。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5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6

责任来自于对集体的珍惜和对工作的热爱,只有爱上自己工作的员工,才能在工作中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心中常存责任感,才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效率,进而负有激情去工作并能够感染别人的情绪,使事情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无论你从事的是什么样的职业,只要你能认真地、勇敢地担负起责任,你所做的就是有价值的,你就会获得别人的尊重和敬意。因此责任就是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责任就是出色完成自己的工作。

工作和责任是密不可分的,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往往都有强烈责任感的人,在市场中生存比较好的企业也往往是哪些有责任感的企业,工作就意味着责任,责任意识会让我们表现得更加卓越。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在肩负着责任,不光是对家庭、对朋友,更重要是对工作。工作是我们生存下去得使命,是我们生活中重要得主题。对工作不负责任,那也就意味着你对你的家庭和亲人同样是不负责任的。 在工作中,有许多人习惯于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来为自己没有能按时完成任务来开脱。实际上,寻找借口是丢掉责任的典型做法,就是将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或他人。而一旦我们有了寻找借口的习惯,那么我们的责任心也将随着借口烟消云散。

只有爱上自己的工作的才能忠诚于自己的工作,忠诚是职场中最值得重视的美德,只有所有的员工对公司忠诚,才能发挥出团队的力量,才能凝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推动

企业走向成功。不论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他如果不诚实,人品不好,那也是万万不行的。严守公司的秘密,是身为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事业的需要。机密关系到公司的秘密,关系到上司的声誉与威望。身为员工一定要牢记祸从口出的道理,对保密做到守口如瓶。因此,严守公司秘密,是身为员工取信上司的重要一环。

当一个人失掉忠诚时,连同一起失掉的还有尊严、诚信,荣以及个人真正的前途。作为一名员工,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角色,你要为公司争取利益,而不是为自己。只有公司发达,你才会跟着发达,千万不能越位。

在诱惑颇多的今天,人很容易背叛自己的忠诚而出卖别人或公司,而能够守护忠诚的就显得更加可贵。坚持自己的忠诚,需要鉴别力也需要抵抗诱惑的能力,并能经得起考验。

当你忠诚于你所在的企业时,你所得到的不仅仅是企业对你更大的信任,还会有更多的收益。对事业、公司的忠诚一旦养成,就会积累成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而这些是任何一个公司任何一个老板都最需要的。你拥有了这些品质,无论你到什么地方都会获得老板的看重,所以你就永远也不会失业。忠诚公司,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忠诚自己的事业,就是以不同的方式为事业做出贡献。

爱上自己的工作,不但要有责任心和忠诚,更要充满激情的去工作。激情是一种趋力,它让我们产生强烈的感觉和高昂的情绪,保持高度的自觉,并把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调动起来,完成我们内心渴望的工作。激情可以成为成功的动力,也可以创造出和谐的人际关系。当激情被激发出来,从一个人身上传递到另一个人身上;当一个团队拥有了某种热忱,它便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一切艰苦困难,在这种力量面前,都会迎刃而解。因此,激情在成就自我的同时,也成就了大家。

作为公司一名销售人员,结合部门现状,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增强工作责任心,按时反馈月度材料。加强工作的自查、互查以及领导审核,提高各类反馈分析材料的质量。

(二)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培养员工海螺忠诚度。在业务操作以及市场拓展中,要完善售后服务,不断提升销售服务水平,提高客户忠诚度以及满意度。

(三)增强保密意识,严守公司机密。尤其要做好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调整、销售策略等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充满激情的工作,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生活工作中,应注重销售团队建设,努力打造生机勃勃、斗志昂扬的人和团队。

(五)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技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7

太史公作《货殖列传》,不拘泥于时,驳斥儒道两大家有关经济问题的观点,大胆提出人类追求财富的合理性,字字铿锵,掷地有声。“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无论多美好的志向都得有实现的基础,财富,在很多时候就是我们人生的资本。

自从商业产生以后,贫富差距渐渐出现,同时因为有了差距,便生出许许多多的社会矛盾与冲突。作为以农为本的国家,古代中国一直到了清朝还在压制商业活动,商人们承受着来自朝廷和社会各个方面的阻挠与压力,可以说,一个成功的商人的创业历程真的是步履维艰。士农工商中,商为最下等,其实各个阶级都要养家糊口挣取银钱,只是收获渠道不同,收获数量也不等。皇家贵族子弟生下来过的就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双手不沾一点腥土,整天跟着先生念叨仁义礼智信,之乎者也,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每每这些“贵人”不开心的时候,一个巴掌抡过去,挨打的小奴仆低头含泪,以头抢地,可怜兮兮地捂着一边打红的脸:“奴才该死!”同是人,贵贱就这么给划分明了,你,穷人家的孩子,就是受欺负被奴役的命。富人家是有自己的烦恼,他们担心的也许是明天去哪里游玩,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而众多吃穿无着落的穷人们还在忍受着饥饿侍弄那几亩租田,用一句俗语来形容就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财大气粗”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

钱,本身是的确没有什么价值的,如果,我们的祖先把土块当做“钱”来换吃换喝的,那么现在的土块就不是被小孩子和泥巴的玩意儿了,当然,我只是打比方而已。况且为富不一定就是不讲仁义的人,正所谓国富民强,同样的道理,家富了亲人也不用受人冷眼,遭人欺负。骨气不是穷人的专属名词,富可敌国是一种本事,家徒四壁就算清高吗?可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两袖清风,只是说明你不愿陷于泥淖之中,换一种说法,就是保身之法,避免以后因此落个骂名。在生财之道这个方面,到底是差那么一些。现在的我们一无所有,靠的是父母资助,上大学最直接的目的便是将来找到一份好工作,过上一份富足的生活,而不是整天烦恼于明天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也许又会有人批评我们现在的大学生也钻到钱眼里了,试问,没有这样的物质基础,我们要抱着书本去呼喊越穷越光荣吗?

我不是一个拜金主义者,不会忘记自己的责任,只是,我们应该正视金钱这个问题,追求财富并不是可耻的事情,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回报。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而尽责的基础是你有这个经济实力,如果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你凭什么来让自己的亲人在最起码的日常生活中过得无忧无虑?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一个很有教育性的童话,这个童话叫《灰姑娘》。这个故事讲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小姑娘叫仙蒂,她是一个非常勤劳、善良、美丽的女孩,但是她却失去了妈妈。过了几个月之后她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做仙蒂的后妈,这个女人还带来了两个女儿。仙蒂本来应该可以与她后妈带来的姐妹一样快乐幸福地生活,但是她的美丽善良遭到了她后母和那对姐妹的妒嫉,正因为此,她就受到后妈的种.种虐待。有一天,国王下令举办舞会,给王子选个妻子,仙蒂央求她继母让她去,但她继母怎么也不给她去,她伤心地哭了起来,突然,一个仙女出现在她面前,仙女变了一条非常漂亮的裙子给她,还给了她一双玻璃鞋,并送她去了舞会,最后她就和王子一起在城堡里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经常欺负她的后母那对姐妹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啊!

读了这个童话我体会到了,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做好人就一定会有好报。虽然我也在担心爸爸会不会给我找后妈,但我一定会像灰姑娘一样从小就养成一颗善良的心,认真学习。我还有爱我的妈妈,只要我认真学习,爸爸妈妈肯定还可以在一起的。样子长得漂亮,可是心肠不好,就没有人会喜欢你的。要学会了一个人不论处于何种环境,都不要放弃自己,要努力地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才可能得到自己美好的未来。我相信,通过努力,我肯定还可以与爸爸妈妈在一起生活!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9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出自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笔下的一部伟大作品。《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融合着柯艾略博大悲悯的心胸、奇绝独特的视角、清澈如水的文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在一位智者和梦的引导下开始了寻宝之旅。圣地亚哥在途中曾想放弃,但他在想放弃时都会有原因阻止,所以他还是选择了坚持,用坚持面对风风雨雨、严寒酷暑。他终于来到了藏宝地金字塔,奇迹般地得到了“财宝”,可财宝就在出发地。

这个故事发人深省,它告诉了我们:财富不在远方,财富就在我们脚下,但我们却要通过九死一生的寻找,才会有所悟。

读了这本书,同时让我懂得了钱的秘密:金钱只是对人们探索的一些物质奖励,真正的财富是像炼金师一样在探索中发现人生的秘密。

这本书最重要的是让我知道了坚持的力量。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在我国春秋时代就有一个关于坚持的故事:《卧薪尝胆》。讲的是越王勾践被吴国打败了,回到越国,为了报仇雪恨,他卧薪尝胆,与农民同甘共苦、发愤图强,就这样过了二十二年,终于灭了吴国报了仇。勾践灭吴是因为他坚持卧薪尝胆。

这些故事也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学游泳的过程:开始我害怕呛水,就想放弃学游泳。但是放弃又有什么用?不会的仍然不会,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有坚持才能成功。后来在我的坚持和爸爸的教导下,我终于学会了游泳。

这三个事例让我懂得了达到目标并不难,但却需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1

前几日,我们学习了《鸿门宴》这一古文,这篇古文向我们讲述了古代“鸿门宴”这一惊心动魄的“天下第一宴”。

学完课文后,难免会引起我们的深思:项羽是因为这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的吗?

在我看来,答案是否定的,不管项羽在鸿门宴上杀不杀刘邦,他都无法称霸天下。

为什么这么说呢?从课文中我们也不难发现,项羽这个人,优柔寡断这样的人即使杀了刘邦,他还是无法称霸天下。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项羽不善于采纳他人的好的建议,对于范增的忠言置之不理,反而听取自己的叔父的无稽之谈,这也就了他是无法得到更多优秀的人才,以至于之后发生陈平反叛,范增也弃他而去。我们常说“得人心者得天下。”其实,在这“得人心”之中更重要的是去得到“人才的心”。而项王在这一方面就做得很不好。所以即使项羽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他也会由于自己的一意孤行、任人唯亲的性格而使他身败名裂的。

项羽最终被刘邦所灭,并不是因为项羽没有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即使他杀了刘邦,时势造英雄,还是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刘邦来消灭项羽。项羽虽有勇却无谋,只知道用武力来征服天下,却不知道智谋要远远比武力重要。所以,项羽未能称霸天下,未杀刘邦只是客观原因,项羽自己的种.种弊端才是导致他乌江自刎的主要原因。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细细地品味着《绿山墙的安妮》这本经典名著,这个暑假,我已是第三次翻开这本书,这本《绿山墙的安妮》,像一只蝴蝶在我手指间扑腾,它以那优美的文段,美丽的文字彻底打动了我,每次阅读它时,他总能带给我无限的新意。

透过字里行间,他看着我,眼睛里闪闪发光,嘴里还喋喋不休……忽然清脆的大喊起来:“——啊哟,卡思伯特先生!啊哟,卡思伯特先生!啊哟,卡思伯特先生!”原来,他正坐车经过头顶繁花似锦的林荫道,被那无与伦比的美“吓”着了。

我心里本来清清楚楚的,这会儿却被她迷糊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明白他从哪儿来,到绿山墙农舍来做什么。原来,安妮是个孤儿,被马修、玛丽拉两对老兄妹领养来的。这位脸上长满雀斑的安妮雪莉谈论幸福是神奇又简单,他只需指着一朵花,说“香”,你立刻闻到花香浓郁;说一棵树“美”,你立刻就发觉它美丽葱茏。

安妮的想象力格外丰富,他经常把别人眼中平淡无奇的事想得格外令人惊奇。他把门前的森林取名为“闹鬼的森林”,房后林子中的小路取名为“情人的小径”。而安妮的表达能力也十分令人吃惊,她可以吧一个话题一口气不喘讲20分钟。

最令我捧腹大笑的是,有一次,他的红头发遭到了嘲笑,她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想把头发变成黑的,竟跟一个路边叫卖的意大利商人买了一瓶染色剂,可她的头发不仅没有变成黑色,反而变成一种颜色怪怪的青绿色,可颜色就是洗不下来,她只好把头发剪了。

安妮在温馨的绿山墙农舍找到了自己的家,她做家务、结交朋友、闯祸、上学读书,她风风火火,迫不及待的生活,对爱与恨同样的痴狂。真的,她实实在在地把我迷住了。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3

好的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滋润人的心田,让人有丰富的精神世界。最近我就看了一本好书——夏洛蒂。勃朗特写得《简爱》。这是一本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传世佳作。

至今为止,只有《简爱》这一本书让我有非常强烈的想继续看下去的欲望,到底是什么吸引着我的心呢?也许是简爱悲惨的命运;也许是罗切斯特先生与简爱的故事;又也许是桑菲尔德里面的古怪事……这一切一切都很精彩。

简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自幼就父母双亡,寄住在舅妈家,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哥的欺凌。后又被狠心的舅妈送进专门收养孤女的半慈善学校——劳乌德,继续在恶劣环境中挣扎。毕业后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开始了新生活。她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都彼此喜欢,最后决定结为夫妻,突然又知他已有个已经疯了的妻子后不辞而别,在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后才回到他身边,开始了无比幸福的生活。

看完后我心情很好,开始回想书中那个自尊,坚强,善良的简爱,我记得她说过:“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无所依靠,我就越要自尊。”这就是她。我深深的佩服她,因她的坚强。

现在的人越来越不坚强,特别是我们学生。一名高中生高考时只考上了二本,他是一个要强的人,以前学习一直名列前茅,但这次考试没达到他的目标,考后又得知家里积蓄因给母亲治病而快花光了,家里也供不起他读大学,就这样,他离家出走了,最后还跳河自杀了。可见他多不够坚强,一场考试就把他打败了。如果我们祖国的花朵都像简爱一样坚强,那祖国的未来将风光无限。

去看《简爱》吧,去学习简爱的高尚的品质吧。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4

一个戴眼镜的老爷爷,一个穿着蓝衣服的小男孩,这本书的封面深深吸引了我,我自已一看原来是《爷爷一定有办法。》

这本书的内容是:当约瑟还是娃娃的时候,爷爷为他缝了条奇妙的毯子,毯子又舒服又保暖,还可以把恶梦通通赶跑。不过,约瑟渐渐长大了,奇妙的毯子也变得老旧了,有一天妈妈对他说:约瑟看看你的毯子,又破又旧,好难看真该把它丢了。约瑟说:爷爷一定有办法,爷爷拿起毯子,看了看,用毯子坐了一件奇妙的外套,约瑟穿上这件奇妙的外套开心的出去玩了。约瑟渐渐长大,外套缩水了,变小了。爷爷看了看,用外套做了一套奇妙的背心。约瑟又长大了,它的背心沾了胶,又粘着颜料。爷爷看了看,用他做了一条奇妙的领带,不过约瑟长大了,领带沾了汤,脏了一大块。爷爷看了看,用领带做了一块奇妙的手帕。约瑟又长大了,手帕用的破破烂烂斑斑点点。爷爷看了看,爷爷又用手帕做了一颗奇妙的纽扣,约瑟把扣子装在他的吊带上,一天,约瑟的扣子不见了。约瑟找了所有的地方,都是找不到纽扣,第二天,约瑟去上学,在纸上刷刷的写着,说:这块料子还够写成一个奇妙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爷爷用自己的巧手,普普通通的蓝料子,做成毯子、外套、背心、领带、手帕、纽扣。爷爷太厉害了。

我们干事的时候,都要像约瑟的爷爷一样,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心想事成。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5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6

看完古典老师的作品——《拆掉思维里的墙》,我很受感触。我认为古典老师正是这个时代中为数不多的独立思考者。任何困于现状无法突破或者试图追求更大成功的人,都应该读一下这本书,它将有助你改变习以为常的思维定式。推倒束缚自我的思维之墙,就会发现改变命运的钥匙。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知一种好的思维方式是如此的重要。记得小时候,因为父母为我提供上学的机会,我才能够有机会学习知识。然后进入初中,但我不知道这样一直学习意味着什么。后来,我又进入高中,因为只有通过高中三年以后的高考,才可以进入大学,所以我拼命地学习。可是即使进入大学,以后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也许以前是父母在引导我前行,所以我的思维处于被动状态。但现在,作为成年人,我必须要锻炼自己,让自己拆掉思维里的墙,从而不断超越自己!

古典老师在这本书里谈到很多方面的问题。譬如:买房、爱情、工作、如何提升安全感以及如何才能成功等等。通过阅读,我产生好多对自身现状及未来的思考。或许会有一些担忧——对未来的担忧,但我也会克服它们,自信、快乐地生活下去。

正如俞敏洪对此书的评价:让我们的生命有自己的价值。诚然,既然上帝赐予我们生命,我们为何不珍惜?我们应当珍惜每一秒钟,换一种思考方式,努力拆掉思维里的墙,这样你才会对生活充满无限的渴望与期待……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7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8

艾力在所著《你一年的8760小时》的《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一文中援引乔布斯的话说,“任何东西从后往前看,都可以找到联系。”时间过得很快,金中园已经陪我度过了三十个春秋。当初还是一个青年的我,再过一年半就要退休了。时至今日,回首我的工作生涯,便可清楚自知,如今的我的收获,都是当初认真奋斗与走向专业智慧的结果——作为一个金中人,我一直用心为学校发展做着自己的贡献,而学校的领导与同事都很关心我,学校年年的发展情况也是越来越好。可以说,在金中园这个大家庭里,我和大家一样,参与、见证了学校的发展,并且收获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手捧着艾力的这本书,读完了其中的几个章节,便已经感受到这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在同龄人中是与众不同的,并非只因他是新东方最年轻的集团演讲师,更在于他有着超于一般人的强烈的进取心和丰沛的活力,知道如何规划自己近期和长远的人生,也懂得如何及时调整自己可能不佳的身心状态——总之,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有着专业智慧的青年。我想,属于我自己人生价值的重要部分之一,就是“走向专业智慧”。在来金中以前,当我像艾力一样年轻的时候,是技工学校的一名教师,教授学生电学理论和电路维修的实践操作,培养了不少专业性人才。比如,每三年区里进行的高级电工资格认证的那些考评专家们,多数就是我当年的学生。同时,我也获得过1989年“上海市园丁奖”以及“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等一系列的市区级荣誉称号……可能有人会觉得那个时候应该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无论是“桃李天下”还是个人荣誉都有了,不是吗?可我想说,其实没有哪个阶段可称之为“最快乐”,诚如艾力在《可以不成功,但不能不成长》中写道:“人生的意义,如果仅在于成功,得到的快乐并不会多,因为成功就像烟火,只是一瞬间,更多时候,夜空黑暗。一个人可以不成功,但他不可以不成长。总有比成功更重要的事。”是的,我的快乐一直是随着自己的用心努力,不断走向专业化而常有的。

进了金中之后,我的事业就从三尺讲台转到了总务保障处的电器维修工作。我觉得无论在哪里,认真投入了,就会有成果,有收获。当然,还要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如果没有方向,怎么走都只是游荡……解决任何问题,都应该站在一个更高的台阶上。”艾力在《没有方向,怎么走都是游荡》一文中如是说。而这个“方向”,或者说“更高的台阶”,于我而言便是“专业化发展”。或许有人觉得我就是一名普通电工,只要修修电器就行了,根本谈不上“专业化”或者不须谈“专业化”——我认为这样说不是很正确。其实,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生事物的不断涌现,用一种“专业智慧”来面对是十分必要的。就拿金中园里的灯来说,过去我们用的是开了一会儿,灯泡就很烫的白炽灯;后来我们又用日光灯,虽然灯管不烫了,可按了开关,还得等它“跳三跳”才能亮,真得急死人;而自从LED灯问世以来,不仅解决了“灯泡烫”和“等灯亮”的问题,同时还做到了长效节能,方便了我们的生活——试想,一盏小小的灯就有这样巨大的发展变化,那么整个电器世界呢?如果我还停留在过去那些电器维修的知识与技术之上,该如何面对这日新月异的变化呢?所以,在电器维修的世界里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实践新思路,是我始终的目标,走好这条“专业化”的路,是我的心愿与担当。

为此,我一直在认真钻研着电器维修的专业技能,不知不觉,三十年也就这样过去了。要说艾力的书中,我读过的部分,选一句与自己最为“惺惺相惜”的话,那便是《你做梦的时候,总有人在努力》中写道的“有人说,一个男人变老的两大标志是不断后退的发际线和不断增长的腰围。其实,一个人真正变老的标志是,他放弃了学习,放弃了提升自己,觉得人生一眼望得到头,不会再有改变。”幸好,这三十年并没有使我的发际线退后,身材大略也不胖,更重要的是,我始终没有放下学习,这么说来,我真没有老去——即使现在眼睛有些老花了,我依然对那些细小的零件和复杂的电路图有着深厚的感情,并抱着继续学习的心态来面对这些“老朋友”。除了在维修中积累经验之外,我也在理论学习方面给自己“充电”。比如,每年购买《电子报(合订本)》是我的一种习惯,因为它在电子维修方面的专业性、技术性以及引领性,在全国同类刊物中数一数二。虽然其中有一些技术自己以前就研究过了,而不少创想自己也已经动手实践,但我依然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学习着,因为我心中有一个强烈的愿望——作为一名金中人,就是要更好地为学校及广大师生服务,因此,一定要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更上一层楼!

有时候,我也觉得电器维修也像医生看病一样,最希望没有“电器病人”,因为会给使用它的师生带去烦恼。不过,烦恼大多是一时的,因为我可以让那些偷懒罢工的家伙恢复活力,而让那些“病重的朋友”延续“生命”。有意思的是,常常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有些师生拿来需要维修的电器,说明了存在的毛病,在我还未正式“诊断”之前,它们就乖乖地恢复正常了——他们都风趣地说,这就好像“士兵”遇上了“司令”,看一眼就服帖了。尽管如此,我还是会对这些暂时“短路”的电器进行检查,说明问题根源,以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我觉得,只有辛勤努力,且不断增长自己的专业智慧,才能真正当好这个“电器司令”。就像艾力在开篇《成功,并不代表拥有很多真理》中写自己如何一步步成为了一名演讲师,站到了拥有成千上万观众的新东方“梦想之旅”系列演讲的现场一样,汗水的付出和专业智慧的增长都是其源头活水。想来,世上万千收获,大抵皆出于此罢。

当然,无论是艾力,还是你和我,都是“普通人”,不可能时时保持在一个最好的状态之中,诚如艾力在最后一篇《停一停,再继续前行!》中的末了写道:“人生如转蓬,但并非夙夜无休闲。为了生活,为了梦想,努力奔波。但是,偶尔我们也可以停下来,休息一下,继续出发”。不过,我片刻休息的只是大脑,而不是“心”——回顾自己在金中的三十年,我始终带着细心、耐心与责任心在工作。将这些“心”汇集到一起,在走向专业智慧的路上,我永远不会停步。因为真心付出,总能收获喜悦和欣慰——就像认真思量过“你一年的8760小时”,甚至“你的一生”的每个人一样。

法老的诅咒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看了法国儒勒.凡尔纳的《地心游记》,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

故事主要讲了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意外--了一封密码信,便决定和侄子阿克塞尔前往信中所说的地心。在进入地心之前,他们结识了向导汉斯。三个人进入火山口后,经历了重重困难,有迷路、缺水、暴风雨、怪兽袭击。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后,他们成功借助冲击力,飞出了火山口,逃出生天。

李登布洛克在许多困难面前临危不惧,并且有科学探索的精神。尽管许多时候前面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为了得到一点点有意思的东西,宁可冒着生命危险,获得一点点研究成果。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群像李登布洛克一样具有科学探索精神的人,李四光小时候,他喜欢和小伙伴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每次他都受藏在一块大石头的后面。这块巨石孤零零地立在草地上。一听到小伙伴的脚步声,他就悄悄围着大石头躲闪。大石头把他的身影遮得严严实实的,小伙伴围着石头转来转去,也找不到他。时间长了,他对这块大石头发生了兴趣:这么大的一块石头,是从哪儿来的呢?

李四光跑去问老师,老师想了想,自己也解释不清楚李四光又跑去问爸爸,爸爸也说不清楚。这块突兀的大石头到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它的四周都是平整的土地,没有一块石头呢?这个问题李四光想了许多年。直到他长大以后到英国学习了地质学,才明白冰川可以推动巨大的石头旅行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后来,李四光回到家乡,专门考察了这块大石头。他终于弄明白了,这块大石头是从遥远的秦岭被冰川带到这里来的。经过进一步的考察,他发现在长江流域有大量第四冰川活动的遗迹。他的这一研究成果,震惊了全世界。

所以,我们要学习李登布洛克这种人,在困难面前不言放弃,要有科学探索精神和严谨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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