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读后感(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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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 篇1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不老泉》读后感(精选14篇)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不老泉》读后感 篇2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不老泉》读后感 篇3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正如人一样,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还会对生命珍惜吗?

死亡也许是残忍的,死亡也许是遗憾的,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但是人 生就像赛场,许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赛场上跑多长时间,最后总归有终点,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长生不老,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多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如{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柯察金说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不老泉》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5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不老泉》读后感 篇6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不老泉》读后感 篇7

在苏尔海姆,维特结识了很多人,大人和孩子。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信任他,愿意把各种各样的事都讲给他听。孩子们的热情,他们表达各自需要时那种天真坦率的表情让维特尤其感到高兴。他觉得在尘世间只有儿童的心离他的心最近,并认为“每天像孩子一样过活的人是最最幸福的人”。每当他在一旁注意孩子们,通过一桩桩小事发现他们有朝一日必定会具备的一切美德和力量的萌芽,每当他从执拗之中看到孩子们未来性格的坚定和倔强,从任性看到他们今后应付人世风险时的轻松自如与达观幽默时,他便会感到这一切在孩子身上是如此完整,“并未被人教坏而变质”。维特认为在孩子身上所具有的天真应该成为大人们学习的榜样。他觉得自己在孩子们身上能够得到更多的欢乐,认为“对待孩子,应当像神对待我们似的”。这种对童真状态的留恋正是维特的本性所在。

维特所追求的是人的自然天性的解放,但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环境却是一个腐朽、顽固、庸俗、鄙陋的黑暗现实。环顾四周,维特找不到一位志同道合的知己好友,他深深感到自己的孤立无援,但又无力改变什么。在C伯爵组织的宴会上,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维特,对维特的到场深感不满。维特对此深感气愤,最终迫于压力不得不推出宴会。他的才能为他找来的是非议和践踏,而这一切只因为维特放弃了等级的偏见。

就在维特感到闷闷不乐,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时候,他在一次乡村舞会上结识了贤淑、善良的绿蒂。绿蒂的出现仿佛在他面前了一扇希望之门。在与绿蒂的交谈中,维特发现绿蒂很有个性。维特认识到:绿蒂正是他苦苦寻找的知己。自爱她身上维特感到心灵的沟通的快乐,他想:“我能在她身上找回我的世界”。绿蒂纯洁的黑眼睛,生动、富于魅力的双唇和清新、闪烁着无邪气质的脸颊迷住了维特的整个身心。他认为绿蒂是他在丑恶的社会中发现的真正的美,是他在绝望、冷酷的现实中发现的灿烂希望。

在维特看来,绿蒂是质朴、纯真的人的自然本性的体现,是他美好理想的化身,与是他便对她寄予了全身心的热爱和崇拜。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绿蒂早已有未婚夫阿尔贝特。是‘阿尔贝特是维特的好朋友,为人虽然平庸但却十分善良。在世俗的沉重压力之下,绿蒂虽然内心深爱着维特,也很同情维特在现实中不幸的处境,但她无力挣脱平庸的生活圈子,更无力维特采取反抗行动,走上反叛家庭的道路。她宁肯屈服于世俗而牺牲美好的爱情与理想。爱情的失败再一次让维特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他的理想再次遭到重创,他重新论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孤独无助。

当然在维特身上有着无法避免的先天性致命弱点。他憎恨周围死气沉沉的生活环境,对理想充满了热情,但是一旦理想受挫,他便会坠入绝望的深渊,无力自拔。他的愤慨仅仅停留在孤独的伤感这一层面,要不就是想用锋利的刀子捅进自己的心坎,割破自己的血管,就此死去;却无力采取行动改变现实。

《不老泉》读后感 篇8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感触颇深,特殊的历史背景了然清晰,笔下的人物形象棱角分明,个性十足,呈现的整个画面立体感强,且给人以丰富的想像空间,让人在领略其娴熟、流畅、俏皮的文笔外,还能让人重温被现代人渐已淡忘的历史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当属小说的主人公—— 王葡萄,作者将该人物的性格特点刻画得既真实又丰满:中国农村妇女千百年来的传统美德在她身上沿袭,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热心助人,是个持家顾家的好手。而更耐人寻味的是她的死心眼与一根筋,用现代人的说法,就是执着,她认准的事儿肯定会闷头儿干下去,不管别人的说辞,别人也休想左右,尤其是她从死人堆里将地霸公公救出并藏于自家地窖后,任凭外界世道如何变迁,形势多么严峻难捱,她都坚信”只要人活着,没有过不去的事“,对公公不抛弃不放弃,且一藏就是20 、30 年。对于这样一个从小没有爹娘呵护、没有受过教育、大字不识几个、觉悟不高、思想落后的农村女性,能做出此等惊人之举着实出人意料,因为这是常人绝对不敢想更不敢为的事。我被主人公的人格魅力所感动, 也为她的壮举所震撼……

然而,人性是多面的,在美丽灵魂的背后,也有着难以掩饰的丑陋一面。作者对人性的揭露是毫不吝啬,也不避讳的。主人公纵有千好万好,也难逃男女之间苟且之事,更何况是个寡妇呢?原本寡妇门前事非多,不做这方面的点缀似乎有背事实。初看王葡萄的滥用感情,与多人乱来让我费解,直到读完,才有些许明白:作者如此不惜笔墨是对 ‘人无完人’的多角度诠释,王葡萄也是普通人,她的年龄决定了她对生理需要有着正常人的极度渴求,此外有的行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是寻求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无论真心还是假意,王葡萄的各种要求几乎都得到了满足。也许,这样描写出的人性才算更完整吧。

特殊历史时期的小人物的所作所为,所遭受的非人经历,都让人在作者看似平淡的叙述中感受到了历史的残酷,艰难生活的无奈,同时为自己能够生活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和平年代而庆幸:铁脑在半夜三更被日军报销,少勇为了提干而要求政府枪毙自己的亲爹,葡萄为了掩人耳目,忍痛将自己的儿子丢弃给一群侏儒,史会计不忍因偷窃被扭送回史屯而上吊自杀,老虎也因偷玉米被抓感到颜面尽失而跳进坡水自尽,李秀梅的小儿子因饥饿难耐吞下滚烫的粉条而被生生烫死……诸如此类,令人瞠目的事情一件件发生,读到这些地方时心情会不由得随剧情的起伏颤动。作者虽没流露出高涨的情绪,但可以相信作者很想通过文字传达这样一种愿望:大家不要忘记历史,更要珍惜现有美好生活。

《不老泉》读后感 篇9

假期期间,我从图书馆借到了夏洛蒂的代表作《简爱》,一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简爱由丑小鸭逐渐蜕变成白天鹅的过程。简爱从小就是一名孤儿,被舅舅收养。舅舅很疼爱她,可惜早早去世了。舅母却认为她是个累赘,动不动对她打骂不休,表哥表姐也对她冷眼相待,在这座房子里,她受尽了侮辱与折磨。

后来她到一所慈善学校学习,这所学校要受到挨打,罚站,剪头发等凌辱,伙食十分恶劣,生活环境及其不卫生。感冒不能及时治疗,注定了一大半会受训传染,斑疹夺取了许多孩子的命,简在这样一所学校里,亲眼目睹了一切,她仇恨这个学校,尤其仇恨这个学校的创始人布洛赫斯特先生,他是一个伪君子,这所学校根本是人间地狱,可简爱并没有丧失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在这样的学校里成绩拔尖,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

在第一份工作的过程中,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简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虽然罗切斯特比简年纪大,人长得也不漂亮,但他们的思想却有许多共鸣之处,简自然地爱上了他。简并不在意罗切斯特的万贯家财和名利地位,她要的只是一份真实情感,一份友好坦率。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她得到了期盼已久的爱情,如愿以偿地摆脱了以前黑暗的生活。

简爱传奇般的一生深深震撼了我,面对残酷的生活环境,她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坚定不移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面对不公平的待遇,她没有逆来顺受,而是不屈不挠地去争取尊严……当遭受表哥莫名地打骂时,她作出了反抗,坚定扞卫自己的尊严。在那个年代,家庭教师因为薪水微薄而被普遍认为是低贱的工作,可简爱并没有感到自卑,认为自己与他人是平等的,仍充满自信地对待世界的一切。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

简爱的一生,虽然平凡但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是充满智慧、自信与不屈精神的象征。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不老泉》读后感 篇10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0xx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不老泉》读后感 篇11

暑假期间,我从图书馆借到了夏洛蒂的代表作——《简爱》,一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简爱由丑小鸭逐渐蜕变成白天鹅的过程。简爱从小就是一名孤儿,被舅舅收养。舅舅很疼爱她,可惜早早去世了。舅母却认为她是个累赘,动不动对她打骂不休,表哥表姐也对她冷眼相待,在这座房子里,她受尽了侮辱与折磨。

后来她到一所慈善学校学习,这所学校要受到挨打,罚站,剪头发等凌辱,伙食十分恶劣,生活环境及其不卫生。感冒不能及时治疗,注定了一大半会受训传染,斑疹夺取了许多孩子的命,简在这样一所学校里,亲眼目睹了一切,她仇恨这个学校,尤其仇恨这个学校的创始人布洛赫斯特先生,他是一个伪君子,这所学校根本是人间地狱,可简爱并没有丧失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在这样的学校里成绩拔尖,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在第一份工作的过程中,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简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虽然罗切斯特比简年纪大,人长得也不漂亮,但他们的思想却有许多共鸣之处,简自然地爱上了他。简并不在意罗切斯特的万贯家财和名利地位,她要的只是一份真实情感,一份友好坦率。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她得到了期盼已久的爱情,如愿以偿地摆脱了以前黑暗的生活。

简爱传奇般的一生深深震撼了我,面对残酷的生活环境,她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坚定不移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面对不公平的待遇,她没有逆来顺受,而是不屈不挠地去争取尊严……当遭受表哥莫名地打骂时,她作出了反抗,坚定扞卫自己的尊严。在那个年代,家庭教师因为薪水微薄而被普遍认为是低贱的工作,可简爱并没有感到自卑,认为自己与他人是平等的,仍充满自信地对待世界的一切。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

简爱的一生,虽然平凡但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是充满智慧、自信与不屈精神的象征。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不老泉》读后感 篇12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

读完《艾青诗选》,心灵就被略有点偏冷的灰色填满了。那一首首诗里所蕴含着的沧桑而厚重的忧郁,仍然久久萦绕在记忆中。

艾青的诗,总是让我想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他以悲悯的心,爱着天下每一个遭受不平等的人民。他的悲伤和痛苦,从来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谁也不愿意看到,古老的民族几千年来栖居着的土地,在敌军的铁骑下正奄奄一息。山河破碎,生灵涂炭。面对时事的艰辛,逃避现实显然是懦弱的,所以艾青没有选择逃避。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在人民的苦难目前,“小我”是微不足道的,而是需要有“大我”的情怀。所以,艾青勇敢地担负起了责任。朴实无华的文字里,流淌着悲天悯人的情怀:“我爱这悲哀的国土,古老的国土——这国土养育了为我所爱的世界上最艰苦与最古老的种族。”诗中传达的,还有对光明热烈的渴求和讴歌:“一切的美都和光在一起”“在黑夜把希望寄托给黎明/在胜利的欢欣中歌唱太阳”。几千年来,从屈原写下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开始,对人民无私的热爱,“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可以被认为是负责任的知识分子创作的永恒主题,是现实主义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艾青的诗里,没有“黄河在咆哮”那种尖锐的战斗意志,因为这种情感有时是略带盲目和幼稚的。艾青的诗传达出来的,是“北方是悲哀的”那样深刻的无力感,离劳苦大众的真实生活更近。读来仿佛棉花堵在胸口,有时候让人感到有些鼻酸。

在艾青的诗中,常常可以见到“黎明”“太阳”“火把”,不难看出,它们具有非常明显的象征意义。艾青对黑暗旧社会的痛恨,对光明的热烈向往和渴求,蕴含在这些意象中;而这些简单的意象,也使得他更容易将热爱和诗情献给所有人民,从而和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抛弃掉一切无用的矫饰,艾青从古体诗繁琐的韵脚、字数、行数等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了,因此,他所表达的情感显得更为深挚,直达读者的内心。

读一读《艾青诗选》吧,你将会领悟到一个人所能拥有的最宽广的心灵,以及最伟大的情怀。

《不老泉》读后感 篇13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能够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14

“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

这是泰戈尔的一句诗。常常的,泰戈尔的诗让我感动。他有一个水晶般的心,那是儿童才有的纯净的心,那是慈父才有的宽厚的心,那是恋人才有的热烈的心,那是英雄才有的坚毅的心。他的文字是那么清新动人,好像雨后路边的槐花,清甜温馨。

您的阳光对着我的心头的冬天微笑,

从来不怀疑它的春天的花朵。

——泰戈尔《飞鸟集》

鸟儿愿为一朵云。

云儿愿为一只鸟。

——泰戈尔《飞鸟集》

我的昼间之花,落下它那被遗忘的花瓣。

在黄昏中,这花成熟为一颗记忆的金果。

——泰戈尔《飞鸟集》

小花问道:“我要怎样地对你唱,怎样地崇拜你呢?太阳呀?”

太阳答道:“只要用你的纯洁的素朴的沉默。”

——泰戈尔《飞鸟集》

这寡独的黄昏,幕着雾与雨,

我在我的心的孤寂里,感觉到它的叹息。

——泰戈尔《飞鸟集》

……

多么美!

我爱他的文字,更爱他的文意。

他思索爱,母亲之爱,情人之爱,自然之爱。

“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翰的面具揭下了。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

即使是世界,在爱的面前也愿谦卑,愿投入那无涯无际的热吻中去。在泰戈尔的诗歌里,爱仿佛是一片海洋,在其中,就想把自己湮没,在爱的柔波里徜徉。在泰戈尔的诗歌里,爱仿佛是黄昏的余晖,金黄,温暖,柔和,就那么轻轻柔柔地泻下来,把整个世界环抱。

泰戈尔毫不吝啬地运用了大量的比喻修辞来赞美爱情的美好与伟大。在泰戈尔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他的诗就是爱,他的爱就是诗。他细腻而温婉,含蓄而热烈。真挚地,不断摩挲我的心,在我的耳边呢呐。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总之,在泰戈尔的诗里,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万物都有它们自己的生长与思考;而他只是为它们的人性化整理思想碎片而已。而这,便也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冰心、席慕容等作家受到泰戈尔的影响,写出泰戈尔般细腻柔糯如水的文字,润泽了无数读者的心。我爱着这样的文字,爱着这样的文字里清新温暖的心灵。而我也坚信,唯有这样的心灵,才能真正听见人生的诗韵,也唯有这样的心灵,不至于抱怨,不至于浪掷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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