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读后感(通用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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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读后感 篇1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不老泉》读后感(通用28篇)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不老泉》读后感 篇2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不老泉》读后感 篇3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正如人一样,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还会对生命珍惜吗?

死亡也许是残忍的,死亡也许是遗憾的,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但是人 生就像赛场,许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赛场上跑多长时间,最后总归有终点,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长生不老,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多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如{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柯察金说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不老泉》读后感 篇4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不老泉》读后感 篇5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不老泉》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7

“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不老泉》读后感 篇8

《摆渡人》是一本心灵治愈系小说,它媲美于前不久刚读过的《追风筝的人》。

初始,迪伦不过是个15岁的孩子,担忧早饭的好坏,恐惧同学的嘲笑,尤其是在选择是否带上泰迪熊上火车的时候,几次拿起,放下,取出,放进,充分展示了一个小女孩心理世界的脆弱,恐惧,犹疑不安。

然而在她坐的火车遇到意外后,一切的平静都被打破了。她的灵魂遇到了摆渡人崔斯坦,摆渡人的任务就是带领这些魂魄穿过她们内心的荒原最终到达彼岸获得安息。每个魂魄的荒原都是它内心世界的衍生,而迪伦的荒原群山险立,乌云密布、荆棘丛生,正是她敏感脆弱的心灵的'写照。在崔斯坦帮助下她度过荒原时遇到了种.种艰难险阻,几次三番面对魂飞魄散的险境,在崔斯坦对迪伦的拼命的帮助下,使迪伦从一开始的迷茫困惑慢慢蜕变成坚韧自立。同时她对崔斯坦也有了感情,而崔斯坦也爱上了迪伦。

迪伦的灵魂深处,身处黑暗,却总有一片光明在牵引着她不断前行,这片光明便是她心底因爱而生的倔强信念,这份爱便来自她的摆渡人崔斯坦。正是这份爱让迪伦在历尽艰险穿过荒原获得永生的平静后,仍然忘不了崔斯坦,于是她想尽办法再度回到荒原去寻找崔斯坦,明知会面对魂飞魄散,也并不惧怕。

一路上她独自一人面对恶魔轮番的偷袭,企图扰乱她的意志力。恶魔得到可乘之机时,一齐向她袭来,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只要想起崔斯坦的面容,迪伦就变的充满斗志。

经历了这么多,相逢之后的迪伦,彻彻底底的改变,她勇敢无畏。为了救助一个小女孩的灵魂,她义无反顾的冲出安全屋,机智地分散了恶魔的注意力,以此来给小女孩争取时间,这里展现出迪伦的变化。

为了爱,为了他们,尝试一起回到迪伦之前的世界。虽然规则一直是这样的,但是也许,也许他们还是有一线希望的。迪伦的心中有一轮太阳,一轮信念和爱的太阳。她坚持拖着崔斯坦返程。跋山涉水,他们再次回到火车事故地点。苏醒后,他们终于再次相逢在新的世界。一声默契的“嗨,原来你在这里。”,所有艰难便化成春光明媚。

细细咀嚼,这不仅是一本爱情的小说,更是一个小女孩的心灵成长史。因为爱的匮乏,她的心是一片无尽的荒原;穿越之后,因为爱的丰盛,她蜕变成一个勇敢坚强的摆渡人,将自己的爱人引领回家,脱离无形的控制。犹如书的封面,无论如何黑暗,有爱的阳光,一切都会好的。即使是荒原,也会肆意花开、风和日丽

《不老泉》读后感 篇9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著作。书中写了一只住在乡下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到了小主人玛利欧,还与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结成了深厚的友谊。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获得成功的柴斯特却思念起乡下那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中有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那就是:“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蟋蟀柴斯特刚从乡下来的时候,时不时地闯祸。因为半夜梦游,坐到了钱箱上,把一张两元的钞票当作柳树叶子,吃掉了一半。塔克老鼠给它出了很多主意,叫它逃跑,或者把剩下一半也吃了,或者陷害扫车站的清道夫,又或者把报摊的东西打破,嫁祸给小偷,柴斯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正在这时,玛利欧妈妈来到报摊,柴斯特“人赃俱获”!结果,它被关进了笼子。又有一次,柴斯特邀请小伙伴开生日聚会,不小心把报摊点燃了。伙伴们叫它快点逃,可是柴斯特又摇摇头,跳回笼子里,准备好接受一切惩罚。

多可爱的蟋蟀!它舍不得离开小主人,舍不得离开朋友们,但是当它犯了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虽然它明明知道,小主人的妈妈不喜欢它,随时都有可能把它赶走。它还是说:“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从柴斯特身上,我想到了自己。曾经,我把妈妈放在桌上的润肤露打破,液体流了一地,我对妈妈说:“有只小猫从桌上跳过。”曾经,我把同学桌上的书本碰落在地,我说:“不是我弄的。”现在,我想想自己,觉得真是惭愧。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会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是我打破的。”我也会把同学的书捡起来,说:“对不起,是我碰掉了你的书。”可是,时光不会倒流,我就趁今天这个机会,把这一切都说出来。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

《不老泉》读后感 篇10

藤野先生是一位对鲁迅很用影响力的人,他是一个很友善很和蔼的人。

作为日本人,他并没有对来自弱国的鲁迅加以嘲讽和嘲笑,反而是加以细心关照,对他的讲义都要用红笔认认真真的批改一番,连语法错误都要批改出来,甚至讲义上的一个图里的一根血管移了一点点的位置都要跟学生讲明。

他对鲁迅十分关心,以至于中国人的迷信,藤野先生也要为鲁迅考虑。总之就像是很熟悉的朋友差不多,在与鲁迅离别的时候还送了照片,背后还写了惜别两个字。可见他对鲁迅的感情十分浓厚。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支烟,在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看这段话,可看出藤野先生对于鲁迅来说,也是一名很好的朋友,也可看出藤野先生对鲁迅的影响有多大。在鲁迅过世后,藤野先生还写了一篇《谨忆周树人君》来纪念鲁迅。

《不老泉》读后感 篇11

我读了《写作业不用靠妈妈》这本书中的“思考巧克力”一文,短短的五页纸,不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它主要讲了:宙思一遇到要动脑筋的作业就头痛,每次都只能向妈妈求助帮忙。有一天,他需要交出创意大赛的作品。妈妈拒绝帮忙后,宙思去找发明家叔叔,结果发明家叔叔和他妈妈的态度一样,让他先想好一个主题,再写一张计划表。宙思对他大失所望,不耐烦地说:“难道就没有一种吃了让人马上想到好点子的药吗?”那一刹那,让发明家叔叔眼前一亮,想到了一种能让人想到好点子的药。最后,他给了宙思一盒能思考的巧克力,并告诉宙斯吃的时候不能嚼碎。然后,宙思离开了。我想:那盒巧克力会让宙思变成爱思考的人的。

这让我明白了多思考,多试几次,你就能想出好点子的。

《不老泉》读后感 篇12

你们知道动物小说大王是谁吗?当然是沈石溪了!而在暑假,我有幸读到了他的一本书《最后一头战象》,并写了一篇读后感。

主要内容: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傣族的最高领主叫召片领,他曾经有一只威风凛凛的象兵,但是和日寇打仗时,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战斗结束后,召片领让大家在洛江边挖一个巨坑,把阵亡的战象埋葬了,还立了一个碑:百象冢。在曼广的民兵搬尸体时,发现还有一头像还活着,叫嗄羧,由村里一个叫波农丁的人养着,这象已经五十岁,象在死之前会有预知,到它们家族的象冢去,于是作者和波农丁跟着嗄羧,让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它并没有去象冢,而是和老战友埋在了一起。

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部分是,嗄羧来到“百象冢”的石碑前,选了一平坦的土地。一对象牙就像两只铁锹,在地上挖起来,土地翻松后,他又用鼻子把土坷垃清理出来,继续挖。他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由于体力不支,挖一会就要歇一会,太阳落山了,他依然在挖。他的坚持不懈让我难忘。

感想:据科学家考察,全世界野生的非洲象和亚洲象只剩四十万头,因为每年都加共约六十万吨象牙,这等于要捕杀四万五千头大象,不少人还喜欢用象牙饰品,我国已将亚洲象列为一级保护动物。你拒绝象牙饰品,就是拯救了聪明可爱的大象。

《不老泉》读后感 篇13

在读完《藤野先生》后,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对鲁迅先生无限吹捧,更多的是对现在社会上种.种现象的思考。

在现实社会中,在本应充满阳光的青春校园中,那大多数学生,用着国家免费提供的桌椅.书本.甚至免费的住宿,每天念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将校规班规背得滚瓜烂熟,背地里,却从不把学习当回事,吃喝玩乐,攀比成风。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学生成群结队,以打架为乐。甚至将谈恋爱常挂于嘴边,拿出来炫耀。

十五六岁的年纪,本应无忧无虑,一心为未来奋斗,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结下莫多的真挚朋友,收获最纯真的友谊。

十五六岁的年纪,是人生中最美好最轻松的时代,是一个人展望未来,目空一切,不断攀爬的时代。

然而,又有多少人为了明天会挨打而担忧,为了失恋而痛苦,为了显示自己多么美丽富有而惆怅。那是他们本不该有的。

想一想鲁迅先生当初为了中华民族毅然弃医从文的壮举,想一想无数革命先烈的牺牲,他们做着不同的事,却有同一个理想----中国有一个崭新的明天!为了这个理想,他们奉献了自己的一切,将青春年华送给了祖国母亲!

同学们,醒醒吧,当你们学习有关革命先烈的文章时,请想一想,我们在他们用一生换来的美好生活中成长,却做着这样那样的龌龊事,对得起他们的牺牲吗?

当初,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众多的中国人民万众一心,从未有一个人喊过苦,说过累。当面对死亡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畏惧,纵使知道前面危险重重,纵使自己有机会可以逃掉且毫发无损,但没有人那样做。即使七八十岁的老人,也愿意用鲜血去唤醒中国。

为什麽?因为他们是中国人,他们有一颗爱国心。

我相信,无论同学们平日多么放荡,在在内心深处,一定有一处最美的地方,那里装着一颗心,一颗爱国心。给你也给我一个机会,给你也给我一个理由,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所以为了祖国的明天,请放下那些本不应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事,让我们一起努力翱翔!

革命前辈为中国铺好了道路,是需要我们用心去走出明天的!

《不老泉》读后感 篇14

最近我正在读世界著名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看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女巫》后,又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玛蒂尔达》,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蒂尔达和她的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战斗的故事。玛蒂尔达这个小女孩,说她是天才或者神童都委屈了她。玛蒂尔达的哥哥迈克尔是个完全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妹妹,有些事情会让你目瞪口呆。可能许多人处在玛蒂尔达生活的环境中,都会整天以泪洗面,但玛蒂尔达把一切都看做是笑话。一岁半她就完全能说会道,懂得和词汇和大人一样多。可她的爸爸妈妈不是称赞她,却说她是个叽叽喳喳的多嘴丫头,狠狠地告诉她,小姑娘都应该是看得见人而听不到声音的。到了3岁,玛蒂尔达已经自己学会阅读家里的报纸杂志。到四岁,她已经读得又快又流利,自然开始渴望读书了。但在这整个有知识的家庭里,绝无仅有的一本书就是她妈妈的《简易食谱》。等到她把这本书的从头到尾读到滚瓜烂熟,背出了书中所有的菜谱以后,她决定要读些更有趣的东西。4岁时的玛蒂尔达就已经把家里的书读完了,但基本上都是杂志,因为她那个经商的爸爸和嗜赌的妈妈根本不读书,所以也想不到为异常聪明的女儿买书读。还是玛蒂尔达自己提出上学的要求,父母才把她送进康琴小学。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投铅球出身,哪个学生不听话,她就把孩子像铅球一样投出墙外,她最讨厌的就是小孩。全校师生都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玛蒂尔达也不例外。虽然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一年级老师珍妮小姐是小女孩心头的一缕阳光。老师欣赏玛蒂尔达的聪慧,鼓励她继续向上。在跟校长特拉奇布尔战斗的时候,玛蒂尔达发现了自己具有一项超能力,只要用自己的眼睛使劲盯着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就会跟她的眼球一起移动,最后,她利用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杀了珍妮老师的爸爸也就是她的姐夫后伪造遗嘱,而获得遗产的证据,把校长吓晕了过去,第二天就再也没有回来……

《玛蒂尔达》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在逆境中成长,要是跟父母或者老师发生矛盾的时候,我就会想一想玛蒂尔达是怎样做的。

《不老泉》读后感 篇15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liu_。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不老泉》读后感 篇16

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即将到来的日子里,为了让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和平年代的孩子们,能体会到新中国的来之不易,学校掀起了一场读英雄人物故事的热潮。我一口气读了好几本,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本——《两个小八路》。

《两个小八路》是著名作家李心田的一部反映抗日战争的杰作。故事发生在1942年,正值抗日战争时期,故事中的两个小八路:一个叫孙大兴,一个叫武建华。他们俩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在战争烽火的洗礼中迅速成长起来,像两只雏鹰,迎着满天的风暴,振翅欲飞……

这两个小八路,我更喜欢十三岁的小通迅员孙大兴。你看他“闪着光芒的乌黑的眼珠,结实的胸脯挺得高高的,两条有劲的腿并得紧紧的,身子站得笔直,活像一棵茁壮的小杨树……”。他爸爸孙连长自小受苦,因为不忍屈辱,杀死了地主家的少东家,带着年仅八岁的孙大兴投奔了八路军。在一次战争中孙连长光荣牺牲了,孙大兴发誓要为爸爸报仇。赵团长教育他要化悲痛为力量,继承爸爸的革命遗志,为解放全中国受苦难的人们去斗争。

一次行军时,孙大兴腿受了伤,组织决定让小卫生员武建华护理孙大兴,到敌战区我地下党员老靳家中养伤。孙大兴是个坚强的孩子,腿摔伤了,他忍着疼痛连哼都没哼一声。孙大兴还是个遵守纪律又固执的孩子,他教育武建华不要拿别人的东西,硬是将老乡给的一个鸡蛋分一半给武建华吃。他机智又勇敢,在敌战区和武建华一起烧掉了伪军的粮食,协助老靳炸掉了敌人的炮楼……为了联系上二营部队,将敌人引进老龙谷,孙大兴和通迅班长接受了一次特殊的任务。孙大兴因腿部受伤不幸被敌人活捉,他机智勇敢地与鬼子周旋,最终将鬼子带进了我军的埋伏圈——老龙谷。敌人全军覆灭,孙大兴也倒在了血泊中,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看看他们那个年代的孩子们,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还有什么困难可言,我们真是太幸福了!有时候,我仅仅是学习上的一点点小困难,都克服不了。我想以后不会这样了,生活或学习中再大的困难也拦不到我,我一定勇敢地渡过这些难关,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报效我的祖国,就像我们的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不老泉》读后感 篇17

说起南怀瑾的这部《论语别裁》,在大学时候,就有一位老师向我们推荐过,当时读过一些,觉得这位老先生很是博学,个人的经历也很丰富,所以解读起《论语》也是非常地深入浅出、引人入胜。但是,后来也听说一些大学教授说,南怀瑾实在称不上是什么“国学大师”,他所解读的东西也有误读误解的地方。以我个人浅薄的学识,实在难以对此进行甄别,只是觉得,凡是有道理、有启示,切中现代人问题的言辞,总是要注重吸收其合理的地方,至于那些不明白的、不喜欢的,那就随它去吧。

翻读这本《论语别裁》,到处都能看到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引用的成语、警句,这本孔子的语录对中国人的思想、行为的影响真是巨大,不过可惜的是,中国人热衷于说一套、做一套。记得某位清朝时期来中国的传教士说过,中国的官僚阶层总是把孔孟之道、仁义道德放在嘴上,但是实际上,他们是极其狡诈的一群人。这其实也不能算中国人的特色吧,从人性的角度而言,“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新约 罗马书》)。

说到这里,想起《论语别裁》中解读“述而”的一段文字,原文是“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南怀瑾写道:“我们都犯了这个毛病,有时候:‘唉!这个社会没得搞的。’言外之意,我自己是了不起,而这个社会是混蛋。这也是‘长戚戚’的一种心理病。心里忧愁、烦闷、痛苦。”这句解读可真是说到我自己心里去了。哪个时代、哪个社会,都是一堆问题的集合体,与其埋怨,不如做点实际的事情,去改变周边的小环境。就像有人说的,中国不好,在于我自身的问题,一切要从自己改起,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原文中接下去的这句话,对我而言更是心有戚戚焉。这句讲的是孔子的个人风范:“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我深深感觉,自己应当效法孔子之风,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努力做到这三个方面。第一,温而厉。我个人性格是非常温和的,但经常也会遇到人善被人欺的情况,毫无一个“厉”字可言。我想君子为人,应当自信、自尊、自强,决不可温而无骨,软趴趴的,必须坚强起来、坚定起来,有所持守。第二,威而不猛。我是既不威,更谈不上猛,今后如果性格上能够坚强起来,在“威”、“猛”之间做到平衡是必要的。第三,恭而安。我个人是恭敬有余,而安详自如则不够,在领导面前内心紧张、唯唯诺诺,缺乏活泼、安和的气质,这也是我要努力去操练的。

那么这些君子之风如何养成?个人性情如何操练呢?我觉得,还是要从实践中去锻炼,去成长。虽然说年近三十,品性也趋向稳定,但是,人永远不能放弃改变的可能,孔子说“后生可畏„„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人生苦短,再不改变、再不成长,恐怕就晚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18

这个寒假,我读了《震动》这本书,这是一部关于汶川 512 大地震的长篇灾难小说。这部小说非常感人,读起来让人欲罢不能,读这本书的时候,让我想起了当年大地震时那些感人至深的场面。

这本书讲述了一群初二的少男少女们在经历大地震前后所发生的故事。故事讲的事男生黄春荣和钟雷都喜欢宋佳玲,两人因此结仇。宋佳玲请另外一位叫元帅的男孩去调解,元帅想出的办法是:让黄春荣和钟雷到郊外决斗,他和俞前进当裁判。而宋佳玲为了阻止决斗,和顾芳芳一起赶到郊外制止。就在此时,大地震爆发了!他们全部被困在郊外,没吃没喝的,黄春荣的腿被石头砸坏了,就在这样困难重重地情况下,他们同舟共济,共度难关,他们吃树叶、吃草,掏鸟蛋,喝脏水,甚至还喝过尿液,最终他们决定不能干等,于是派俞前进出去找人来救他们,最终他们得救了。虽然黄春荣失去了一条腿,顾芳芳需要做手术,但他们却都活着。并最终战胜了灾难。

故事的主人公中有漂亮的宋佳玲,优秀学生钟雷,让老师头痛的留守少年黄春荣,有点任性的顾芳芳,曾被人误会为小偷的俞前进,坏小子元帅,还有为了救学生而牺牲自己的何平老师。这六个性格各异的少年,因为种种原因走到了一起。他们中有老师眼里的好学生,也有让老师头疼的坏小子,有被同学轻视的的学生,也有处于叛逆期的少女,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灾难,把他们推入了绝境,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他们放弃矛盾,敞开心扉,成为了一个整体,共同面对灾难,谱写了一曲生命和爱的赞歌。

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地震带给了我们巨大的灾难,不仅仅是财产的损失,还有心灵的创伤。但是在大灾难面前,这几位少年经受住了生与死的考验,他们没有被灾难吓倒,而是坚强面对,他们都在灾难中成长了!他们直面灾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不老泉》读后感 篇19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是件轻而易举的事。然而在一百多年前,这可是件难事。于是就有了福克斯与他的五位老牌友的这场事关两万英镑巨款的大赌局,也有了这八十天在世界各地那有惊无险的旅程。

故事中的主人公—斐利亚.福克斯是位年约四十,眉清目秀,沉着冷静并且生活有着超常规律性的豪爽男子。他和他的仆人—聪明能干而又正直诚实的法国人路路通一起因为这场大赌局而踏上了这整整八十天的艰难旅程。在路上,他们遇到了错把福克斯当成贼的警官费克斯,还差点被费克斯拘留在半途中。最后自命不凡的费克斯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不再和福克斯主仆作对。福克斯也排除了一个又一个险情,惊险地赢得了这场赌局。

《八十天环游地球》写得扣人心弦,使我感觉像走进了书中的场景,和福克斯先生在一起环游世界。看到紧张处,常常让我为福克斯先生暗暗地捏了一把汗。读着这本小说,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很多:地理知识,风物人情,还有做人的道理。书中的福克斯先生十分慷慨大方,他在出发前将自己打牌赢得得的钱全部给了路边向他乞讨的可怜人;他还善良又疾恶如仇,在印度救下了将要被烧死殉葬的艾俄达夫人;他遇事沉着冷静,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难从不轻言放弃。福克斯先生身上有这么多优秀的品质,我想,这也是他最后取得成功的原因。虽然我在平时的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像福克斯先生在八十天环游地球时出现的危机和困难。但对我来说,如果能像福克斯先生那样遇事前先充分估计;遇事时沉着冷静,遇事后不轻言放弃,那现在常常困扰我的很多情况都会迎刃而解。至少不会出现上课时因为前一天忘记把学具放进书包而尴尬地向同学借用;也不会因为在超市和爸爸妈妈走散而茫然不知所措;更不会因为觉得练习篮球基本功太枯燥而想放弃篮球训练。

《不老泉》读后感 篇20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让我感受到了很多,令我印象最深的呢?还得讲到关于动物的:“大象的鼻子为什么会喷水?”下面,就让我来讲讲吧!

“大象的鼻子为什么会喷水呢?”相信大家都很好奇吧!人在游泳时,如果不换气,便会咳嗽不止,但大象却能把水吸进鼻子。原来,大象鼻腔的结构很特殊,在它鼻腔后面的食道上方,长有一块软骨。用长鼻子吸水时,水进入鼻腔,由于大脑中枢神经的支配,促使食道上方的这块软骨暂时将气管口盖上,水就由鼻腔进入食道,而不会进入气管。因此,水就不会呛入与气管相通的肺里去。当大象将水重新喷出去后,软骨又会自动张开,以保持呼吸的正常进行。

从这篇故事里,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常识。《十万个为什么》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让你感到大自然中包含的文化。这本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一位好老师啊!

《不老泉》读后感 篇21

因爱国而努力——读《岳飞传》有感

说起“岳飞”这两个字在我们国家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岳飞精忠报国、仁爱正义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前两天,我有幸拜读了《岳飞传》这本书,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的岳飞给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字——平凡。岳飞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整个岳家军还有他的师傅周侗也都是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的人。但是,他们怀着一颗爱国的心、怀着自己的信仰闯出了一条不平凡的路。他们都是平凡的,但他们的人生绝不平凡。

岳飞给我的另一个印象就是爱国。这在他写的词——《满江红》中体现的尤为突出。整首词语调慷慨激昂,无时无刻不催人奋进。其中一句“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不知唤醒了那个社会时期的多少少年,也是他对自己壮志未酬的呐喊!这让我想到了我们自己。我们是现在这个时代的青少年。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享受着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成果。我们都没有经历过岳飞所经历的那样的坎坷,可是无论身处于什么地方、什么年代、什么境况,我们都不能忘了自己身上流淌的血液,不能忘了自己世世代代相传的中华民族的精魂,不能忘了是什么哺育我们长大。有人说:“爱国不就是两个字吗?天天挂在嘴边有什么用?”这句话没有说错,但也绝对没有说对。爱国不仅仅是两个字而已,它是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的情怀,更是一个国家的人心所在。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我们的国家;而外国人也有他们所热爱的祖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任何人留恋它,没有任何人去为它更繁荣而努力,那么这个国家迟早会完全崩塌瓦解。爱国,只有在嘴上说说是不可能有用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还没有能力做多伟大的报效祖国的大事。但是,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请让我们从讲文明礼仪做起吧!它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形象。我们的祖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之称,吸引着世界各国相交。但是,去年我却经历了一件既让我感到愤慨又让我感到羞耻的事。那是一个傍晚,我偶然看见了两位在街边散步的外国友人。当时风挺大,一只塑料垃圾袋被卷到了天上。他们正在议论:“这里怎么有这么多垃圾?”“这里的人都把垃圾随便扔大街上……”“中国人都这样的嘛……”听到这些话,我心里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们怎么能把中国人想成这样呢?但我转念一想:他们这样评价我们不就是因为现在还有人乱扔垃圾吗?如果我们没有人乱扔垃圾,那我们在别的国家的眼里的形象就不会是这样了。是我们给了别人践踏自己的国家的机会。同学们,我们是新时代的主人,我们的现在就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更要讲究文明——从现在开始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主动给人予善意的微笑、给需要的人伸出友谊之手,把路边歪倒的小树扶正……这些都是我们随手可做的小事,它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明。一个人纵然有极高的智商与学历,如果他不讲文明礼仪,甚至于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那还算不上是“人”。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讲文明礼貌只是爱国的体现之一,爱国还有别的表现——努力。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新鲜的血液,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发展自己,做“血液”应做的事。岳飞为祖国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这是他能做的事。而我要做的不是去打仗,而是要发奋学习。“八国联军”入侵我国,“火烧圆明园”掠夺了无数珍宝;日寇侵华,烧杀掠夺;这都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祖国还太弱小,没有反抗能力。而如今,我们的国家又开始繁荣昌盛,国力日渐强大了,但是我们还有很多高科技核心技术还没有研发出来,所以很多方面常常受别国的牵制。我们就该从现在起奋发学习,为将来能作为青年一代为祖国更日益强盛做准备,让祖国的综合实力更强,不受其它国家的欺负,永远屹立于地球的东方。

同学们,我们都是新时代的主人,我们都像岳飞一样,只是普通、平凡的人,但应有炽热的爱国情怀,带着一颗炽热的中国心努力奋发,让我们为社会、为祖国走出一条不平凡的路来!

《不老泉》读后感 篇22

《狼国女王》是沈石溪的作品之一,主要讲了雌狼紫葡萄成为帕雅丁狼群的女王之后怎样统治整个帕雅丁狼群的故事。

紫葡萄原来是狼王盔盔的妻子,本来是一只普通的雌狼,只要帮盔盔生儿育女就可以了。可是一天狼王盔盔被孟斯拉加虎咬死了。被狼群中最有威信的朵朵菊选为狼群中的第一位女狼王。紫葡萄在当狼王的时候,经历了不少灾难,在一次次的灾难中,帕雅丁狼群死去了许多狼,包括紫葡萄的孩子红毛绒、白燕燕等狼。当紫葡萄赶走她的孩子时,心像被无数利刃刺得伤痕累累,可是没有办法,只好祝愿他能够自己靠自己的力量活着,成为独霸一方的狼王。我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为紫葡萄感到伤心,所谓“虎毒不食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是狼是没有感情的,即使是父母面对自己的孩子,也只能忍。当我读到大结局的时候,不禁又为他们而感到高兴。雌狼踢踢为帕雅丁狼群生了六只狼崽,可是她和她的丈夫黑三却为了保护孩子而死去了。到了最后,宛格莎狼群加入帕雅丁狼群,从而成立了一个新的狼群,而紫葡萄又一次被选为狼群的女狼王。

我读了这本书后,被沈石溪的那无比巧妙的写作方法给迷住了。而且我也很喜欢紫葡萄,她并不自私,放过了帕雅丁狼群的敌人宛格莎狼群的王后红耳圈狼和她的孩子,到最后就受到了宛格莎狼王发冲的帮助,打败了孟斯拉加虎。并最终合成一个新的狼群。

《狼国女王》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们可以来看看。

《不老泉》读后感 篇23

《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续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很好看,《塔克的郊外》也一样好看。

《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乡下了,他知道草原遇险了,就派了云雀——约翰去通知他的聪明伙伴——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约翰飞呀飞,终于来到了繁华的城市——纽约,就开始催塔克和亨利动身了。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车,来到了康涅狄格州。来到康涅狄格州了,看到是一幅郊外的画面,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柴斯特的树桩,安息了下来。为了拯救小动物的家园,他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成功。最后,他们想到了一个最好的办法,才拯救了草原,这个办法是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连夜赶造了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淘宝”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些物品,艾伦的妈妈开始怀疑有松鼠同他们的东西,最后,他们成功的淘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块牌子,矗立在了一堆废墟上面。后来,人们发现发现了这堆废墟,同时也发现了这个牌子,他们的市长维西说,要保留这块草原的原貌,所以就没有破坏了。

我觉得塔克很聪明。塔克是唯一想出办法的一个人,他让草原恢复了原貌,他让草原不受破坏,也不让艾伦伤心,也不让她领着那些小朋友伤心,还不让草原的小动物们伤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不动脑筋的人是想不出办法。塔克就是爱动脑筋,所以就想出来了一个那么好的办法,亨利也想出了一些办法,所以就说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这本书是我看过最好的书,不过还有哈利波特那一系列的也很好看,也写的很好,很生动;我还总是觉得《塔克的郊外》好看一点。我第一眼看《塔克的郊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一定很好看。令人惊讶的是一只小老鼠竟然能想出那么好的办法,不用说老鼠是想不到的,何况有时候这个办法人都想不到。所以我觉得塔克很聪明,我真的觉得这本书很好。

《不老泉》读后感 篇24

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

说起暗恋,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上中学时看金庸先生的《鹿鼎记》,里面有个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百胜刀王,因为倾慕美人陈圆圆,放者武林盟主不做,甘心在她身边默默无闻毫无所求地当个种园子的菜农,每天能见上美人一面就心满意足,偶尔搭上几句话能记一辈子。当时的我很为这故事感动,心想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浪漫、伟大,充满了奉献和牺牲精神。爱一个人爱到这份儿上还能有更甚的么?此后小心眼里还暗暗下了决心将来如有机会也要这么来一下子,让自己也为自己感动一回。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这个爱情故事的看法也逐渐改变。感动早已经不在,代之而起的是阵阵疑心。经历越多,我越觉得这个故事怎么好像是个阴谋。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对比一下历史可以发现,百胜刀王这个榜样实际上就是从前的贞洁牌坊,只不过是为男人立的。想要牌坊的有多惨,为了这虚无的暗恋他得抛弃事业地位,放弃追求世俗幸福(譬如和心爱的女人睡觉)的权利、还要日日夜夜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遇有危难得挺身而出。而身为女主角的陈圆圆却十分之惬意,不用担心什么道德约束可以随便和其他男人(如李自成、吴三桂等花丛老手)乱来,不用任何付出就有个超级保镖可以胡乱招惹对头冤家不必担心安全问题。这么爽的事情谁不想呀,我也想当陈圆圆,好有个百胜刀王这样的傻瓜跟着。

不过社会发展到如今,人民群众的精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暗恋越来越没什么市场,那百胜刀王和陈圆圆的故事也糊弄不了谁了。问十个人,十个都说那刀王太弱智,要是我早就先跟陈圆圆挑明了。她若是乖乖地同意还则罢了,如若不肯,就像韦爵爷说的“喜欢她,抢来做老婆就是了,”凭咱一身盖世工夫,把她抢了就跑,哪还有后来吴三桂、李自成什么事儿!

《不老泉》读后感 篇25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本学期以来我读了好多书,可印象最深的,却只有《绿山墙的安妮》。

安妮·雪莉自幼失去父母,一直住在孤儿院内。直到有一天,十一岁的安妮终于被一户人家领走了——马修兄妹。一开始马修的妹妹莉拉不同意,但后来同意了。小安妮个性鲜明,喜欢幻想。她自尊心强,有一次,同桌马斯特嘲笑安妮的红头发,说安妮是“红发魔女”,因此,安妮和他冷战了好久。安妮还交到一个知心朋友戴安娜,冬天她们用蜡烛在窗台上传递信号,差点儿把窗帘烧着。安妮还邀请戴安娜来参加她的茶会,把葡萄酒当成蜂蜜茶,灌醉了戴安娜,令人哭笑不得。经过七年的努力学习,安妮终于考上女王大学,可是马修去世了,莉拉也已年老,体弱多病,不太能照顾自己了,于是,孝顺的安妮决定,不上女王大学啦!她要留在这里,在这附近的教书,一可以赚钱养家,二照顾莉拉也不远……

我喜欢安妮,不只是因为她的孝顺。还因为她的自强,她的坚强,她的自尊心!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多少人遇到一点点挫折,就放弃?这值得吗?说不定下一次尝试就成功了呢!

俗话说得好,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安妮也不是没有缺点,只是她的缺点比较少而已。安妮有个缺点,那就是有点粗心。有一次,她参加了学校里的文艺展演,报名时,一粗心,把自己的名字挤到前面的艾莎黎哪儿去了,以至于主持人报幕时,报成:“艾莎黎·安妮”……

其实想想,安妮就和自己的性格一样,有时活泼,有时霸道,还很有自己的意见。有时也会发脾气,撒小谎,有时做起事来无比认真。《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说: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

让我们像安妮那样,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朝着我们的美好梦想奋进吧!

《不老泉》读后感 篇26

读了莫顿·亨特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后,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会蕴常着丰富的人生哲理。

文中的“我”从小体弱多病,是在母亲的倍加呵护中长大的,当听到“我”的好朋友叫“我”去爬山,“我”表现出来的胆怯和犹豫,说明了作者的孱弱,因为作业的孱弱,藐视他,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没有人能够给他真正的快乐。

作者和其他孩子来到一处空地时,那座悬崖就耸立在空地的另一边。他大约只有二十米高,但在作者的眼中却是高不可攀的险峰,写出了悬崖在作者眼中是极高的,虽然只有二十米高。

一个孩子接着一个往山顶上爬而作者却落在最后,当时作者全身颤抖,冷汗直冒,心也咚咚直跳,充分地写了作者当时的胆怯和害怕。

当作者看到其他伙伴都爬上了山顶,要吃崖顶沿着一条迂回的小路下山回家时,他软弱地哀求他的伙伴不要丢下他,但他们还是丢下他走了,就连他最好的朋友也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啜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作者在一片寂静中,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但正在作者特别无助的时候。他的父亲来了。父亲见到“我”之后并没有责备,而是带着安慰的口气说:“完饭做好了,下来把,孩子。”而“我”却恐惧地说:“我下不去了,我会摔死的。

作者父亲带着鼓励和安慰的口气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再走一小步。你能办到的。“我”父亲的话不仅充满安慰,还告诉了作者战胜困难的方法,战胜困难需要的是信心和成功的体验。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正是每次是移动这一小布才把困难一点点分解,才使作者战胜了困难,也为作者以后战胜困难提供了信心和方法。正因为那一次爬悬崖的经历,作者从他父亲那里学到了自信,学会了克服困难以及实现远大目标的办法,学会了让自己放松、让自己快乐,从此他便得坚强、乐观,勇于并善于进取,最后,成为了一位作家当你遇到困难时,要想着眼前的一小步,把困难一点点分解。最后战胜它。

《不老泉》读后感 篇27

学校开展了读书活动,给我们推荐了一些书来读,其实,我是个爱读书的人。我爱读的书也很多。只是一向对专业类的的书籍不大感兴趣,因为说教味太浓,读起来总觉得有些累。当我看到《不跪着教书》这本书时,它的题目吸引了我,这“跪着”的含义是什么?谁在跪着教书?为什么跪着?在我从教的这些日子中有没有“跪着”?拿起书来仔细打量,原来书名旁边还有用小字写的一段话:“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在巨大的麻木和冷漠面前,我的确有过放弃的念头,然而一想到中国人有千百年下跪的历史,想到文革给中国人带来的耻辱,想到下一代人还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就觉得我们中国首先得有铁骨教师,教育的辞典中才能有‘铸造’这样的词条。”反复将这段话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情就觉得愈沉重。怀着复杂的心情,我翻开了这本书。

原来,作者吴非是一位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任教于南京师大附中。本书收录的是他近年有关教育问题的随笔杂感,有对教育问题的思考,有教学随想,有和同行或学生的对话。没想到,开篇第一则随笔——《永不凋谢的玫瑰》就深深地打动了我。这篇文章讲的是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他记下了这样一则真事。校园的花房里开出了一朵硕大的玫瑰花,全校师生都非常惊讶,每天都有许多同学来看。这天早晨,苏霍姆林斯基在校园里散步,看到幼儿园的一个4岁小孩在花房里摘下了那朵玫瑰花,抓在手中,从容地往外走。他很想知道这个女孩为什么摘花,他弯下腰,亲切地问:“孩子,你摘这朵花是送给谁的?能告诉我吗?”小女孩害羞地说:“奶奶病很重,我告诉她学校里有这样一朵大玫瑰花,奶奶有点不信,我现在摘下来给她看,看过我就把花送回来。”听了孩子的天真的回答,苏霍姆林斯基的心颤动了,她搀着小女孩,在花房里又摘下了两朵大玫瑰花,对孩子说:“这一朵是奖给你的,你是一个懂得爱的孩子;这一朵是送给妈妈的,感谢她养育了你这样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长久地感动着我,并深深地启迪了我。假如是我,会怎么做呢?我想,我肯定会对孩子缺乏良好的道德教育而忧心忡忡,首先可能会没收了她的花,当然更不会再去摘花给她;然后就会苦口婆心地对小女孩进行一番传统的道德教育,教育小女孩从小要爱护花草,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不要损害公物云云。可这不是对美好性灵的戕害吗?我为自己有这些所谓高尚的正义的想法感到羞耻!在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中,难道就没有真的这样去做过吗?难道只有那么一两次吗?这是不是下跪了,是向谁下跪了?一个个小故事慢慢读下去,可以说每一个故事都能打动我,都能触动我心中某一个柔软的地方,让我或感动,或同情,或愤怒……特别是作者对目前教育中存在的一些腐败、堕落以及种种不人道所表达出的那种愤怒,让我感同身受。作者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祖国教育现状的担忧、以及对理想教育的向往和追求,不能不使我对他产生深深的敬意。

怀着对吴老师的敬意,我认真读完了这本书。对于本书封面上的那段话,我不敢说完全理解了,但可以说有点理解了。我觉得用“语重心长”、“发自肺腑”或者说别的什么词都不能表达出作者在写这段话时的心情。回过头来再读这段话,我读到了一个字——爱。

吴非 老师提出的两个主要观点是:多读书,多思考。“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是针对学生,更是针对教师自身。吴老师说,“一位教师,只有不断地进德修业,把自己的工作和学生的成长结合起来,让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才能得到学生的敬重,才能让学生成为真正的人。”“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学生超越教师,是教育的成功,也是教育的希望;然而如果教师太容易被超越,我看真不是什么幸事。”“我很平凡,但是我们的学生需要最出色的教师,需要伟大的老师。”

作为一个教师,怎样才算没有跪着教书。我的体会是:首先,教师应该有自己的思想,应该有独立思考的精神。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精神,他的学生就很难有独立思考的意识。比如,面对一本教参,他不敢说“不”;面对外行领导的错误指责,他立刻匍匐在地,这样怎么能去“立人”呢?如果教师是跪着的,那他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其次,教师要有自己的教学风格。风格延续着教师的教学生命,因为它可能长久地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吴老师认为,一个老师如果能通过课堂让学生喜欢我们的学科,那他就是成功者。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第三,教师要有人格。特别是在平常与学生家长接触时,应该理智地保持适当的距离,也不要讨好权贵的子女,媚态百出,更不要在学生和家长面前随意释放你的粗鄙。第四,教师要有爱与敬重的阅读。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教师还有责任和义务引导你的学生热爱阅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孩子的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有可能始终站立着,像一个人一样的活着……

我不得不承认,吴老师所追求和向往的“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教育,是一种高尚的教育,也是我们的民族和时代需要的教育。而现实却往往令人失望。悬在每个教师头顶那许多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指挥棒,岂能容你做得了半点主,你能不下跪吗?反思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很惭愧,我不敢说我没有过跪着教书的历史。我也不知道有几位同仁能够理直气壮地说:“我从未有过跪着的历史!”

《不跪着教书》对广大教师来说无疑是一剂补钙的良药。我以为这本书也很适合关心教育事业的人士阅读。老实说,吴非老师的想法有太多不合时宜的地方,跟苏东坡一样,这个优秀教师也是一肚子不合时宜,比如绝不接受学生家长请吃饭,在今天,99%的老师做不到。但我还是要说,我敬佩吴非老师,这样的人在教育界立住了,是一个奇迹。有这样的人,中国的教育才让我看到了希望。

我想我能够这样来理解这些话的涵义: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有责任提高自己的修养,传授知识,促进学生的思想交流,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坚韧他们的骨气,提高大家的民族气概。

吴非 老师说:“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不管以后课堂模式如何,老师还是要在课堂上与孩子们说话的;无论如何,别让孩子们看不起你。”说得多么朴实、多么中肯呀。他是期望年轻一代的教师“能注意知识的积累,向新高度攀登;倘若条件有限,那也要有点自我提高意识,哪怕读点闲书也是好的,哪怕知道一些掌故也是好的,即使自己读书不多,听听别人说读书也行”。 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中国人曾经有着千百年给封建权贵下跪的历史,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逆来顺受,从骨子里向外透着奴性。封建主义早已灭亡,可它给中国人带来的精神毒害还不可能说消失就消失。还有人可能还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跪着生活。为了不使我们的下一代继续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我们教育工作者就要向吴非老师所说的,得要站直了教书,得要有铁骨!

我们学校每学期都举行“书香飘满校园”读书活动,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大大激发了广大师生的读书热情。每年推荐的“教师必读书目”,对教师的读书是一种很具体、很有效的指导。假如,我们的教师都有一些值得一读的好书;假如,我们的教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和精力,为丰富自己而不断地读书;假如,我们的教师能够把读书作为提高生命质量的途径;假如,我们的教师能够边读书,边研究思考,那么,我们的教师生活就充实了,精神就丰满了,心灵就净化了,教育就有智慧了,生命就有价值了,人生就有意义了。

读书,思考,实践,再读书,再思考,再实践,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规律,是做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我将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坚持遵循这一规律,一路前行。

《不老泉》读后感 篇28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孩子,但他更是一个乐观聪明的孩子,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孩子,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用一颗童心做到诚实守信,用真诚对待每一个人,在他眼里世界永远是粉色的!

你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马小跳,我会用书中马小跳说的话对你说:“跟着我马小跳、跳,即跳也要笑,把烦恼都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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