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渝东南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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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渝东南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渝东南地区旅游资源富集,是重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旅游扶贫攻坚主战场。为了加快开发和利用渝东南地区的旅游资源,促进“渝东南翼”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渝东南地区旅游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的要求,深入实施旅游大项目、大投入、大营销战略,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加快旅游精品建设、加强旅游形象宣传、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强化旅游品牌塑造、完善旅游基础配套,培育“旅游强县”,推进“旅游富民”,把旅游业打造成渝东南地区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发展目标。

旅游发展定位目标:秉承“做特做优”发展理念,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三年上档提质、五年整体跨越”总体要求,实施“大项目、大投入、大营销”三大战略,把渝东南地区建设成为重庆旅游“第三极”、大武陵山区旅游经济高地、国内重要的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扶贫开发示范区。

旅游形象建设目标:突出民俗生态主题特色,整合“神奇武陵风光,峻秀乌江画廊”自然生态造化和“山乡古镇边城,土家苗族风情”历史传统文化,全力塑造“世界地质奇观,武陵世外桃源,乌江风情画廊”的渝东南地区旅游目的地总体形象。

旅游产业发展目标:“xx”期间,力争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渝东南地区战略性支柱产业,旅游市场份额占全市总量的1/3。到2015年,年接待旅游者5000万人次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旅游总收入300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旅游从业人员占非农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10%;旅游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20%。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打造旅游精品景区。

加快渝东南地区旅游发展必须坚持“重点突破,精品带动”原则,在“xx”期间,渝东南地区要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建设标准、年游客量超百万的体量规模和彰显民俗生态主题特色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整合资源,重点建设大仙女山、乌江山峡、酉阳桃花源、黔江濯水――蒲花河、秀山洪安边城、石柱黄水等精品景区。通过精品景区的打造,全力提升渝东南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和核心竞争力,整体推动渝东南地区旅游产业“洼地”崛起,全面促进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精心培育五大特色旅游产品系列。

按照现代旅游产品建设要求,围绕国内重要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总体定位,加快构建渝东南地区特色旅游产品系列。

生态旅游产品系列。突出渝东南地区山奇水秀、林茂峡幽等自然生态特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点开发以大仙女山、黄水林海、武陵仙山、摩围山为主的“游山型”山林草场观光度假产品,以乌江画廊、小南海、芙蓉江、阿依河、阿蓬江为主的“玩水型”峡江湖泊观光休闲产品,以冷水温泉等为主的“温泉型”休闲度假产品。

民俗文化产品系列。突出渝东南地区地方民族民俗特色,重点开发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武陵山民俗文化艺术节和清凉黔江旅游文化节、秀山花灯文化艺术节、石柱土家民俗文化节和黄水林海旅游节、彭水娇阿依民族文化艺术节和彭水水上运动大赛、酉阳桃花源土家摆手舞节等“活动型”节庆赛事产品;精心编排以传统土司苗王文化、地方生产生活习俗为主要内容的“风情型”民族民俗休闲体验产品;规范发展寺庙礼佛、香客朝觐等“宗教型”专项旅游产品。

乡村旅游产品系列。突出渝东南地区古镇村寨、山乡田园,结合传统古镇的保护抢救和“美丽乡村”工程,重点开发龚滩、龙潭、洪安、濯水、西沱、郁山等“古镇型”观光体验产品;大力发展主题农庄农场、牧场渔场、莼菜基地、果园茶园等“田园型”农业观光休闲产品;示范性开发土家聚落、土家文化主题公园、苗家山寨等“村寨型”主题社区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提升并规范农家乐、林家乐、渔家乐、牧家乐等“农户型”休闲体验产品。

遗产旅游产品系列。突出渝东南地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品牌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重点开发天生三硚、芙蓉洞、小南海等地质奇观的“猎奇科考型”观光产品,建立地质地貌、地震科学的实习基地;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化、载体化打造,大力推介和展示秀山花灯、土家啰儿调、土家摆手舞、苗族娇阿依、民族山歌号子、面具阳戏傩戏等“修学体验型”非物质文化产品,整体提升渝东南地区旅游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民族民俗特色。

红色旅游产品系列。积极开展渝东南地区红色革命历史文物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加强红色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馆的保护、修缮和展陈。重点推进解放军二野司令部旧址、赵世炎故居、贺龙将军戌守屯兵遗址、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万涛故居等红色旅游景区开发和建设,丰富红色旅游产品内容,促进渝东南地区红色旅游发展。

(三)全力塑造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

树立以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概念为引领的大营销观,坚持政府主导形象宣传与企业主抓产品促销、渝东南各区县(自治县)联合并与周边区域联动、常态性“十个一”工程与突破性重大节庆赛事“三结合”的整体宣传营销,重点强化发布性宣传推介、人物性包装代言和事件性活动招徕三大宣传营销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各景区形象标识系统。通过渝东南地区“世界地质奇观,武陵世外桃源,乌江风情画廊”旅游总体形象的宣传营销和品牌塑造,打造渝东南旅游目的地。

(四)加快构筑战略性旅游支柱产业体系。

旅游交通体系建设。按照“提高进出性、增强通畅性、丰富游览性、建设标准化、换乘无缝化”的要求,重点加强渝东南地区干线公路及旅游公路建设和改造,加快构建“城景快捷通达、景景环线串联、指示标识完备、停车服务配套”的陆路旅游交通网络,加快梁黔高速公路规划建设,打通连接长江三峡和湖南张家界两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干线。支持黔江武陵山机场转型,推进武隆仙女山支线机场立项建设,适时推出直升飞机旅游,拓展临空旅游经济;积极开通重庆主城及其周边重点客源城市与渝东南地区的双向旅游专列;加强乌江画廊跨省市的航道整治,统一规划旅游专用码头新建和改扩建,更新游船,规范管理。

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引导旅游住宿“城区标准化、景区主题化、乡镇特色化、村社地方化”的建设方向,加快构建以星级饭店为主导,旅游度假村、汽车旅馆、乡村旅舍、农家乐等为支撑的旅游住宿接待体系;重点培育旅行社骨干企业,积极发展专业化旅行社,鼓励国内外各大旅行社在渝东南地区开办分社、门市部;全力打造以武陵山珍、乌江鱼宴、传统土菜等为主的民族特色餐饮系列和品牌,优化布局,规范管理;加强地方旅游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网络建设,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建设武陵山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基地;按照城区有娱乐、景区有活动、古镇有民俗、田园有风情、节庆有主题的“五有”要求,精心打造渝东南地区特色旅游文化娱乐体系。

旅游城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城镇体系在渝东南地区旅游进出集散和接待服务中的产业集聚功能。按照国家优秀旅游城区建设标准,把黔江城区建设成为渝东南地区旅游中心城市、大武陵山旅游集散高地;依托秀山县城、武隆县城、石柱县城,构建南通湘黔、西接主城、北连三峡的旅游进出口岸型门户城市;分别把彭水县城、酉阳县城建设成为渝东南腹地旅游集散枢纽和旅游接待服务基地。结合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古镇保护与风貌整治,重点建设大仙女山、酉阳龚滩、黔江濯水、石柱黄水、秀山洪安、彭水郁山等6个旅游风情小镇。

(五)加强生态环境和民俗文化的保护。

遵循“山林绿化、水体净化、景观美化、道路硬化、村寨亮化、民俗活化”的原则,重点加强渝东南地区的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民俗文化传承。建立严格的旅游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制度,强化环保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控制和治理旅游区环境污染,实行绿色旅游建设,开发绿色旅游产品,推广绿色旅游经营,倡导绿色旅游消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一区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渝东南地区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旅游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关区县(自治县)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有关部门大协作的旅游工作推进小组,研究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工作推进方案和保障措施,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把旅游发展与改革主要任务纳入本地本部门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切实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引导。

在进一步加大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渝东南地区旅游规划编制、整体宣传营销和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项目建设投入的基础上,采取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和引导精品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各区县(自治县)财政要按照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的要求,逐年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比例。整合市、区县两级不同渠道的政府性资金,直接、间接地投入到旅游开发项目的基础配套建设上,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旅游开发建设,放大政府资金的引导效用。

(三)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和平台。

创新主管部门贴息、地方政府优惠、担保公司担保、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业主承贷“五位一体”的投融资模式,重点推进渝东南地区旅游投融资平台建设。深化跨区域合作,联合毗邻地区成立泛武陵山国际旅游投资开发集团和旅游运营联合会。优化投资环境,策划包装优质旅游项目,推进股份制改革,吸引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渝东南重点旅游项目开发。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居民房屋产权“三权”抵押融资和旅游门票收费权质押融资,试行旅游企业联保贷款机制,拓宽旅游中小企业、“农家乐”个体经营户融资渠道。

(四)积极推进旅游用地制度改革。

加强旅游用地供应的规划保障,将渝东南地区旅游规划明确的旅游建设用地,纳入全市各级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增强权威性和法定性。将市级以上重大旅游项目、重点旅游景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纳入全市土地年度计划指标保障体系。旅游经营性用地通过购买地票和增减挂钩指标予以保障。加快推进旅游用地制度的改革进程。大力倡导节约集约用地,促进旅游规模集聚和素质提升,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益。充分利用“三权质押”政策,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五)改革创新旅游景区管理体制。

创新以旅游景区“管委会”为主的旅游资源开发、经营管理“一体化”模式。政府保留对景区的所有权和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权,在确保国家资源国有和主管部门监管不削弱前提下,积极探索景区经营权流转制度,大力促成优质旅游资源与优势企业对接,使旅游景区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法制化。坚持以企业为平台,以资产为纽带,整合跨区域旅游景区的保护、开发和经营。

(六)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按照《重庆市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XX―2020年)》,加大渝东南旅游人才的培训力度,支持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创建一般本科院校,支持与旅游企业开展科研和“双师型”教学,在旅游企业建设旅游实践基地。继续实施“千村人才工程”、“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评定制度,扩大旅游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覆盖范围,抓好旅游岗前、在岗、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旅游人才信息库。定向选派一批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到渝东南地区挂职或任职,组织专家学者“送教上门”,帮助渝东南地区加快培养和培训旅游人才。

(七)实施旅游发展目标考核。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渝东南“一区五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的总体要求,将各项主要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制订和完善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目标责任、工作进度的跟踪检查和阶段性问责、问效,并将工作落实结果纳入相关年终综合考评,努力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严明的工作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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